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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公务员薪酬大起底

2019-12-27臣纲

法人 2019年12期
关键词:文官公费基本工资

◎ 文 臣纲

历史就像年轮,总能看到相似的纹路。中国古代的官僚制度延续和发展了数千年,曾经代表着典范与完备,也创造过辉煌的盛世。其中,清代的文官制度可以说集合了前朝历代之大成,至今仍在影响中国人的心理和习惯。优点与弊端,成功或失败,从制度和规矩中可窥见一斑。

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正俸和恩俸

清代社会,能够进入到官场中的士子们,基本上都可以说是当时的社会精英。除了为民造福、为君分忧,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以外,官员的待遇也是吸引社会精英进入官场的最主要动力,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法家曾直截了当地认为,君臣关系实质上就是一种买卖关系,皇帝出钱,官员出力,互市互利。清朝文官的待遇,可不仅是工资那么简单,而是一个包括了货币收入与非货币收入的庞大体系,可以给予官员全方位的满足感,因而将官员们牢牢地吸引在官场之中。

文官货币收入包括了诸多名目,其中最基本的是正俸,也就是基本工资。京官包括俸银和俸米,外官则只有俸银没有俸米。(具体的工资标准见右图)从当时的价格分析,这份工资算不得多高。根据当时米价和银价的比较,一两银子的购买力大概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170元左右,可见,即使位极人臣的正一品文官,正俸年收入不过4万出头,还比不了现在普通的IT民工们。而四品的知府,只有俸银而无俸米,一年不过105两,距离“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标准也有天壤之别。

难道这些官员就会被这么点儿工资所吸引?更何况,那时候可没有双职工,官员们的这点俸禄,是要养活一大家子的,还要雇佣着一群师爷、长随来协助处理公务,养着管家、家丁、保姆、丫环,维持着官宦人家的体面,这些可都没有公费报销的。那么,当官的投入产出比是不是太低了点儿?如果这些官员也有聚在一起“宿舍夜话”的时候,难道不会感慨“还不如去筛沙呢”?

官品 俸银(两) 俸米(石)正从一品 1 8 0 9 0正从二品 1 5 5 7 7石5斗正从三品 1 3 0 6 5正从四品 1 0 5 5 2石5斗正从五品 8 0 4 0正从六品 6 0 3 0正从七品 4 5 2 2石5斗正从八品 4 0 2 0正九品 3 3两1钱1分4厘 1 6石5斗5升7合从九品、未入流 3 1两5钱2分 1 5石7斗5升

显然,官员的基本工资是没有办法保证他们享受高质量生活的,这就不得不提到基本工资之外的收入——在京的文官,有一笔专门的收入,称为恩俸,顾名思义就是在基本工资以外单独加恩赏赐的,目的是为了“令其用度从容,益得专心官守”。由于只有在京文官才能得到这一恩典,大概就是岗位工资的意思。恩俸的数额等同于正俸,相当于官员享受的是双薪。有了恩俸,京官们的收入虽然还算不上太高,但基本上也还过得去了。可外官们就显得更惨,本来正俸中的俸米部分他们就没有,恩俸的恩德也沾不到,和京官一对比就显得很不平衡,因此外官们必定一门心思要挤进京官的行列。

对此,给出的解决措施是为外官专门设立“养廉银”。养廉银的经费,由各省分别筹集。州县每年征收正赋之外,还要另加火耗,其剩余部分称为耗羡。所谓火耗,是将田赋由征收粮食改为征收银两后,考虑到散碎银两熔铸成银锭时有损耗,因而加收一部分。一般一两银子要加收五分至一钱几分。这种征收始于明代,由地方官员自行征收,明末时的火耗加收成为对民众的巨大压迫,从而成为全国性农民起义的一个原因。到雍正年间,为了革除地方自行收取火耗的弊端,将其纳入了制度化的管理之中,通过“费改税”将这一额外剥削变成法定的正赋的一部分,收归国库。而由于这笔钱以前是地方官员的私人收入,现在进入了国库,为了减弱地方官员的阻力,保证改革的进行,其中的耗羡部分就拿出来作为地方官员的收入。这样一项改革,还有点类似于国税与地税的划分,属于提高地方官员待遇的收入被明确划分出来,并且规定由省级财政统一管理,州县再从省布政使司那里领回自己的份额。

福利补贴:冰敬炭敬和公费役食

养廉银的设立,无疑是高薪养廉的一次重要尝试,同时也试验了对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的财政制度改革,看起来是颇为先进的。然而,这一试验的结果却是失败的。地方官员们并不因为有了这笔养廉银就清廉起来。虽然火耗的征收不再能够随心所欲,并且也不能擅自截留,但田赋折算成银两来缴纳时,则可以在粮食价格,或是铜钱与白银的兑换价上做些文章。而且,通常田赋交到八成就算是完成任务,如果找到水旱灾之类的借口,交上五成就能了事,剩下的自然都进了自己的腰包。这还不用考虑下级官员以及其他有事相求者的行贿等等,因此,三年十万雪花银,确实也称得上是“清”知府了。

养廉银的设立,本来目的是改变京官与外官的收入严重不平衡现象,使外官能够安心于地方的工作。然而,由于养廉银数额之巨大,新的不平衡又产生了。本来的扶贫对象,现在成了富翁;而原来的有产阶级,现在却像是贫民。因此,又需要有新的办法来提高京官收入,使之能够不被外官的养廉银超过太多,就出现了“冰敬与炭敬”的福利发放项目,其实就是我们现在的防暑降温费和防寒保暖费。

份 总督 巡抚 布政使 按察使 道员 知府 知州 知县 同知省官职养廉银(两)甘肃 2 0 0 0 0 1 2 0 0 0 7 0 0 0 4 0 0 0 3 0 0 0 2 0 0 0 6 0 0- 6 0 0- 8 0 0-1 2 0 0 1 2 0 0 1 4 0 0江苏 1 8 0 0 0 1 2 0 0 0 8 0 0 0- 8 0 0 0 3 0 0 0- 2 5 0 0- 1 0 0 0- 1 0 0 0- 6 0 0-9 0 0 0 6 0 0 0 3 0 0 0 2 0 0 0 1 8 0 0 1 0 0 0湖北 1 5 0 0 0 1 0 0 0 0 8 0 0 0 6 0 0 0 2 5 0 0- 1 5 0 0- 8 0 0- 6 0 0- 6 0 0-5 0 0 0 2 6 0 0 1 0 0 0 1 6 8 0 1 0 0 0贵州 1 0 0 0 0 5 0 0 0 3 0 0 0 1 5 0 0- 8 0 0- 5 0 0- 4 0 0- 5 0 0-2 2 0 0 1 5 0 0 8 0 0 8 0 0 9 0 0

冰敬与炭敬都是以官场惯例的形式存在的,而这样的惯例还不仅于此。外官出京,也要给京官送上一笔,称为别敬。同乡同年,每年要有一次团拜。逢年过节、吉凶庆吊,无不需要表达下属的“孝敬”;而到六部办事,给办事人员都得封上红包,称为“部费”;调缺、升官、议叙等等,都需要花钱上下打点招呼。而所有这些被所有官员们遵循着用来捞钱的惯例,就统称为陋规,冰敬与炭敬也算是陋规的一部分。陋规既然是规,就说明其类似于一种制度在运作,并非随心所欲,但同时又被称为“陋”,也说明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东西上不得台面。但尽管如此,在清朝文官的待遇中又占据着重要部分,轻易无法废除,无论京官还是外官,都会遵循陋规,并且从中获利不少。随着时间推移,陋规渐渐化名为“办公经费”,不需要想办法私下授受,而是可以堂而皇之地见诸奏牍报表。《剑桥中国晚清史》就指出,陋规在中国的广泛存在,在于地方政府没有独立的预算,必须依靠陋规来维持行政开支。而这也就导致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政府。

所谓公费,是指提供给文官们执行公务所花的费用。考虑到官员们的日常消耗,有些是为了公务需要,因而每月发给一笔公费作为补贴。公费也算是固定工资的一部分,每月十一日发放。工部官员的公费,由宝源局支付,其他的都是从户部领取。公费的标准很低,对于官员们纯粹只具有象征意义,最高级别,如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等不过五两,而最低级别如各部寺院笔帖式等则仅仅只有一两。

官员在衙门办事,伙食自然也要公家来提供,这称之为役食。役食也是由户部发给的,有的按月,有的按季,都是发到各个衙门。大概是考虑到规模大小与工作中迎来送往的多少,不同的衙门,有着不同的役食标准,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宗人府每季役食38两,内阁每季52两,吏部每季64两,户部每季110两。

待遇等级:礼仪服饰和“封妻荫子”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一直是“富不及贵”的。官员们虽然也大都爱财,但却不完全为了发财来当官。除了上面所列举的那些林林总总的货币收入之外,各种体现着官员独特地位的非货币收入对他们有着更强的吸引力。

当官的非货币收入,首先体现在根据一定的级别所享受的礼仪待遇。比如服饰与礼仪——官员的服饰上面不同的补子,直观地反映了不同的品级,而品级是官员等级的最重要的标志。能够穿上什么样的补服,戴上什么样的顶子与花翎,就如同住房多少平方米,专车排气量多大一样,体现着官员的地位。需要说明的是,某个官员穿何种服饰,不是由他的实际任职决定的,而是由他的级别决定的。也就是说,服饰乃是他的“待遇”的一种体现。而根据不同的品级和职务,官员的日常行止,都有相应的礼仪规范来体现其地位。

清代官员另一个重要刺激,就是“封妻荫子”,如果混得再好点儿,则还可以追及父母甚至更远的祖先,光宗耀祖。所有这些,都是依靠封赠制度来实现的。

另外,官员能够依照法定程序获得假期,这也是对文官的一种制度性保障。文官们所能获得的假期,包括病假与事假两种。但京官和外官的病假报批程序有所不同,满官和汉官在假期所享受的待遇也有显著区别。比如,京官要请病假,三品以上的由本衙门直接奏明皇帝,奉旨之后通知吏部一声就可以了,而四品以下的官员就麻烦得多。由于官员生病很难说是真病还是假病,身病还是心病,因此为了保险起见,文官一旦请了病假,就必须开缺回到原籍。而且,还要受到原籍省份督抚的监督,要是在家不好好养病,生出点儿事端的话,就要立即革职,地方官知而不报都要被降二级调用。

事假则分成两种,有的必须历俸有一定的年限才能享受,另一种则只要有指定的事项便立刻可以获得批准,其区分标准大体上是不同事件对于官员们的紧要程度。

父母生病或是年高体弱时,官员们要请事假开缺回家奉养。而在另一些情况下,官员们开缺回籍侍养父母,则称为“终养”。终养与事假的主要区别在于条件不同。

官员申请终养,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因此不申请也不会有什么不利后果。现实中,也有很多申请终养的官员是捏造事由,借回乡终养的机会,避开自己所不愿意去任职的地区或是部门,这又生动地体现了古今存在的制度被异化的现象。

文官一旦死亡,就意味着为国效忠画上了一个句号。国家还专门设立了官员的死亡恤银制度。这笔恤银包括祭祀费用与安葬费用,有了这笔钱,即使清廉到海瑞一般苛刻的地步,官员们死后,家人也就仍然有能力办完后事,不至于显得太过寒酸,让以后有志于当清官的人望而生畏。文官的恤银标准,根据品级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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