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突发事件网络传播
——以微信传播为例
2019-12-26李怡滢中国传媒大学
李怡滢 中国传媒大学
社会突发事件的频发不断增加政府的行政管理难度,不当的舆论风向和虚假信息的传播甚至引起社会秩序的混乱。微信凭借其活跃账户数量庞大、信息传播覆盖面广范、传播速度迅速、传播形式多维等特点,变成了突发事件的网络舆论新领地和政府关注、发布、检测舆论的集中阵地,潜在影响力不容小觑。
一、微信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特点
(一)传播主体聚合多样力量强大
微信重构了突发事件的传播主体构成。在过去的突发事件传播过程当中,主流权威媒体和政府是信息对外传播的主体和最主要的渠道,公众被当作唯一的受众接收信息。而社交媒体重构了这一传受关系,传受双方的界限消失,实现了施拉姆提出的传播双方均为传播主体,在不同阶段分别担任“编码者、释码者、译码者”角色的“循环模式”。政府、主流媒体、公众都可以成为事件传播的主体,且无论是发现还是传播和反馈的过程,三者的关系都愈发紧密,相辅相成。
微信重构了传播主体的对话方式与舆论形成机制。政府在突发事件中线上线下地传播极具权威性的官方信息和动态;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在突发事件的传播过程当中具有强大的舆论发酵和引导的功能;最大的特点在于传统受者角色的转变,包括目击者、受害者在内的公众,只要身在现场,微信用户就可以随时随地对突发事件进行信息传播,其他用户同样可以在朋友圈完成对信息的接收和传播。(见图1)
(二)传播内容海量碎片身临其境
微信重构了突发事件传播内容形式和用户行为方式。微信本身的程序设定和技术应用使得传播主体对突发事件传播内容和传播行为具有碎片化的特点,而依托互联网的海量信息碎片,加上微信图片、语音、视频功能,生动形象地传递所要表达的内容。在一些路况复杂、传统媒体无法进入的事发现场,弥补了信息盲点,尽最大可能地为公众还原事件发生始末和现场的细枝末节,声画合一、图文并茂,为微信用户带来身临现场的信息接收体验。
传播内容碎片化。微信朋友圈发送的视频和聊天发送视频均有时长限制,公众号每日发布也有频次限制,传播的内容呈现出碎片化的特点。基于此,任何用户或公众号平台对事件的认知被迫停留在消息推送前的发展进度,只能依靠朋友圈或其他公众号接收到碎片信息并进行整合和自我理解消化。
传播行为碎片化。传播信息在时间和空间上存在非连续性,用户习惯性地利用空闲时间进行信息的传播和接收,个人的传播行为也是非规律、碎片化的,因此用户只是在每一次的信息接收时具备现场感,而无法在单独的接收行为中获取事件的全部内容。
(三)传播平台整合多维聚焦事态
突发事件一经爆发则是全网共同关注、实时跟踪,因此微博、网页等各大平台对于该事件的传播是无间断的,微信在信息传播上打破了时空限制,只要有网络和终端随时可以使用,且用户随时在线,在突发事件的传播过程中随时在线的特点愈发明显。
图1 微信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主体及内容(自制)
为了满足用户对于事态跟踪的需求,微信建立了开放平台,多平台整合,进行信息资源的链接分享,多维度地聚焦事态发展。微信的传播平台整合、跨平台传播功能体现最大的在于微博。微博是一个较为开放的社交和信息传播平台,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集合最多的社会关注度,掀起舆论浪潮。主流媒体公众号、自媒体公众号及政务微信公众号的持续关注下,众多事态发展讯息发布、舆论观点意见碰撞,形成主要舆论焦点。同时,微信将离散纷乱的网络信息进行筛选,聚合突发事件中的主要信息成为主要传播流,传统媒体对该事件的深度报道和解读,引起线上线下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多维度地聚焦事态发展,合力形成对事件的集中关注。
(四)谣言更替自我净化兼并传播
突发事件中,由于关系错综复杂、涉及信息量庞大,需时间去调查和印证进而传播,但突发事件又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因此急于了解情况追求速度,为真相到来没有留足充分的时间,加上自媒体传播的门槛极低,一时间正式渠道信息匮乏,就会导致谣言的产生。根据奥尔波特流言公示:R=I×A(流言流通量=问题的重要性×证据暧昧度),“涉及到的问题越重要,真相越是含糊不清,公众对事件判断能力就越低,流言传播活跃的几率越大”。①但基于微信传播具有传播主体多样性、平台整合性、内容聚合性等特点,真相最终会来到人们面前,该传播过程,具有产生谣言和净化谣言兼并传播的特点。
二、微信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角色
(一)舆论发酵的主要平台
在突发事件的传播过程当中,人们更倾向于在微信朋友圈进行事件传播、观点表达和舆论发酵。原因有三:一、微博是较为开放的信息平台,而微信好友大多为通讯录好友、合作伙伴等现实生活中认识的人,具有准实名制的特点,用户更希望置身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下发声。二、微博、贴吧等平台的用户群体差异较大,观点接受能力有不同程度的差异,而微信好友借助原有QQ 强关系链条,认知水平相近,因此观点认可度和深入抵达率高,根据诺依曼“沉默的螺旋”理论,在被认可的情况下,会更倾向于表达。三、目前,微信中互联网舆情的监管还比较薄弱,微信传播的私密性使得网络舆情监管者难以进入用户的私人领域,同时,微信已成为了月活跃账户突破十亿的社交平台,若要对每一位用户进行舆论监管不切实际。用户意见无处表达时,会更多选择微信作为传播看法的渠道,基数庞大进而促成了舆论的发酵。
(二)情感宣泄的集中阵地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爱和归属感属于第三层次,即每个人都有表达情感、能够得到别人关心和认可的需要,在突发事件中,这种需求尤为强烈。同时,人类作为一种群体性动物,在面对灾难时会出现集体对抗外在危险的群体情绪和精神,在对抗时,人们也会倾向于通过表达和倾诉来传播集群情绪和情感支撑。
公众集体发声,微信作为宣泄情感的载体,为公众提供了传递爱心的途径,微信构建的小“圈子”帮助大家宣泄负面情绪,这种相互安慰,相互作用形成的较为复杂而又相对稳定的态度体验,避免进一步酿成更大的悲剧。
(三)救助呼吁的重要载体
近些年来,微信为报道提供了新利器,不少突发事件最早开始传播于微信端口,后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引起主流媒体关注进而得以印证,微信凭借其庞大的用户基础和强大的信息扩散能力,在突发事件动员救助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得不提的,是在雅安地震中做出巨大贡献的公众号“芦山地震救助”,依靠LBS 定位技术,求助的人通过微信就可以发出求救信号,微信后台就可以迅速根据定位展开救援,提高了救援开展的针对性。5 天的时间,该公众号共收到有效寻人信息26900 条,逐个回访后,确认591人找到家人。②同时,发动救助、组织公益的官方公众号也在突发事件的传播中应运而生,为捐献爱心和等待救助的双方提供了较为方便、直接的救援平台,微信成为了突发事件后进行搜救和动员救助的重要途径。
(四)事件解决的重要依托
截至2019年6月,我国31 个省(区、市)已全部开通微信城市服务,累计用户达6.2 亿,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达5.09亿,占整体网民的59.6%。③数据说明,政府利用微信平台进行政务工作的方式已经成为流行。政务微信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在突发事件中及时通报现场信息,为公众及时传递一手事件发展资料,同时开通了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渠道,保障公众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事件的处理和解决。
三、微信在突发事件中的传播弊病
(一)碎片传播的片面性认知
信息碎片化是微信在突发事件中传播的一大特征,可以帮助用户多角度地获取大量事件相关信息,但各类媒介的碎片化信息在微信平台聚合后,会稀释主流媒介的权威信息。微信碎片化传播导致的片面性包含三种:传播信息片面、理解信息片面和表达舆论片面。
由于技术的原因,微信用户在突发事件的微信传播中存在碎片式地传播问题,一些公众号一天只能推送一次图文信息,那么该公众号的关注用户只能获取到截止文章推送前的事件态势,想要了解更多,只能在其他公众号或朋友圈进行信息的获取。传播的信息碎片直接导致用户的片面理解,从而产生片面性认知,影响公众对于突发事件的判断,进而造成表达舆论片面产生大量虚假信息和猜测。
(二)传播聚焦的主体性偏差
由于突发事件中涉及的主体较多,公众号会从其定位和风格出发进行传播,从多个角度对事件进行文本分析与解读,在较多主体的选择中,舆论的聚焦就会出现偏差。江歌遇害案中,微信舆论场情绪激烈且呈刷屏态势,但明显出现了舆论焦点偏差。笔者以三位当事人的名字进行热度词条分析,结果显示,陈世峰(11646次)的词频远小于江歌(41486 次)、刘鑫(31892 次)④,排名第四,舆论忽视了陈世峰才是这场悲剧的起点。可以说刘鑫也是案件中生还的受害者,而舆论使得两个受害者在聚光灯下不断受到伤害。突发事件仍会不断发生,但微信舆论表达对于事件主体的聚焦发生了偏差,违背了聚焦真相、彰显理性的传播意义。
(三)层出不穷的非理性表达
微信具有自媒体属性,把关人即是传播者,在突发事件的传播中角色转换更为灵活,自媒体公众号往往“求快”而忽略内容把关,因此在传播过程中易根据已有的碎片信息,进行非理性的言论发表。勒庞认为,感性的情绪传染给公众,理性的情绪不起作用,那么就会造成层出不穷的虚假信息和语言暴力。
在突发事件的传播过程中,各种未经考证的言论在网络上大肆传播,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产生内容复杂多样的谣言,在无从证明真实性的前提下,对涉事人员进行猛烈的言语攻击。各大微信公众号紧追热点,随后经过调查取证进行辟谣,但微信场域谣言的迷雾仍未消散,新的造谣、传谣层出不穷。
四、微信在突发事件中传播的优化对策
(一)政府进行舆论引导
当公众的舆论出现偏差和失实的时候,政府应适时进行信息发布,注重向公众展示事实的详尽信息,制止谣言、稳定舆情、引导舆论。第二,建立案例分析库,掌握舆情工作客观规律,有效察觉正在酝酿的不良舆论导向,为政府在传播、解决突发事件中赢得主动权。其次,利用政务微信平台,建立群众反馈机制,开放反馈通道,使得公共意见畅通表达,也方便政府更加直接深入地了解网民的问题和诉求。最后,培养大批有网络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同时积极宣传和解释政府行为。
(二)主流媒体把关加强
在信息传播上加强把关,设置议程报道,有效引导舆论。采用事件的深度报道、专题报道,深化对事件的报道,以印证新闻细节的真实性,主流媒体应加强内容把关引导,跟进传播内容,对不实信息及时更正。
舆论导向上加强把关。突发事件传播时,公众的情绪极易受到暗示和传染,真相很容易被舆论的狂欢所掩盖。主流媒体存在时效性、灵活性差等缺点,信息的传播稍有滞后,因此,在确保信息真实的基础上,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合作,通过微信不断跟进,在舆论走向上加强把关和引导,形成主要舆论传播流,使其可靠、权威的声音占领舆论场域。
(三)运营商的技术升级
微信的信息传播具有私密性的特点,其监管力度十分薄弱,尤其是对语音的监管尚且处于真空状态,因此技术有较大的升级空间。
一方面,运营商加入大量内容审核人员进行传播内容的有效监测,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特殊时期进行重点监测,建立完备的关键词库,设置技术屏蔽以及警告的形式告诫微信用户,提示其发布内容中包含的敏感词汇和潜在风险,进而从源头上有效地减少传播中的不实信息。另一方面,培养用户的主人翁意识,建立有效可行的奖励机制,成立反谣言联盟互动群,同时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此外,还可以成立专门的反谣言组织机构,不定期将最近探测和获取的谣言信息以通知的形式发给所有的微信用户,规避谣言的大范围传播。
(四)用户加强自身素质
微信是一个基于用户社会关系的内容生产和交换平台,用户在享受微信带来便捷、高效生活的同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应该提升自身素质。
2014年8月7日,国家网信办颁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又称“微信十条”,在微信的信息传播过程当中,用户应主动学习、自觉遵守国家出台的相应法规政策,培养法律意识;提高道德修养,主动抵制网络暴力和谣言传播。加强媒介素养,提高对信息的选择、理解、质疑、评估、思辨的能力。对于突发事件的传播,要核实信息是否真实,并考虑转发、评论的后果,增强媒介意识,建设健康网络环境和舆论生态。
五、结语
突发事件与公众息息相关,其信息的传递对社会有相当重要的意义,而微信作为中国即时通讯的互联网第一大应用,重构了突发事件的传播主体及过程,为突发事件的传播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
政务微信的成功案例让我们看到了及时制止微信谣言传播的可能性,未来的舆论走势会更加扑朔迷离,各种暗流将不断冲刷着依法治网的大堤。突发事件的信息和舆论传播对于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在传播路径隐蔽的微信平台,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扬长避短,才可以构建绿色、健康的信息传播和舆论表达通道。
注释:
①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
② 韩牧.社交媒体:所有人传播所有人[J],财经天下周刊,2013年9月.
③ CNNIC.第44 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http://www.cac.gov.cn/2019-08/30/c_1124938750.htm.
④ 数据来源:BlueMC微信舆情数据分析.http://www.bluemc.cn/wechat/toSummaryPage.do?taskId=7798&projectId=18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