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历史辩证法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超越
2019-12-26李媛媛
李媛媛
(华侨大学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西方传统哲学史中,第一位全面叙述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的哲学家是黑格尔。马克思在创立新唯物主义的过程中汲取了黑格尔哲学中有关辩证法的思想,马克思既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形态,又对其不合理之处进行了批判,由此,马克思也找到了批判传统形而上学的突破口。通过对照黑格尔与马克思关于辩证法的学说,并对二者的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才能更深刻的理解马克思是从历史性原则、否定性原则、主体性原则、实践原则等方面与黑格尔辩证法分道扬镳。
一、马克思辩证法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区别
马克思在对黑格尔哲学进行研究后发现,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带有神秘性质,辩证法作为一种方法论也不例外。诚然,在黑格尔的辩证法里有着深厚的历史感这一维度,但其对历史的思考与描述归根结底也只是抽象的历史、思辨的历史,并且,这一历史最终化归于其构筑的概念“王国”里,马克思首先清理了这一神秘的逻辑形式,保留了辩证法中的精华部分,赋予辩证法以真正的唯物主义基础,重新对辩证法进行诠释后赋予其新的“生命”,因此,无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他们的辩证法都可称为历史辩证法,但二者的实质完全不同,黑格尔历史辩证法笼罩在概念的发展与演绎中,是思辨的唯心主义辩证法;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才发现了历史的真正维度,正如马克思说他与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同之处在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但是,只有在剥去它的神秘的形式之后才是这样,而这恰好就是我的方法的特点。”[1]二者阐释辩证方法按其特征的不同之处在于:在黑格尔这里,概念自身的运动才是万物存在的根源,也就是说概念反映着真理变化发展的过程,黑格尔的辩证法为唯心主义的概念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历史辩证法。
(一)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是唯心主义辩证法
在把握人与世界的存在观方面,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是诉诸于终极本体这一最高形态的范畴,以此来解释万事万物的运动发展规律。黑格尔也不例外,在黑格尔构建的哲学体系中最高统治者是与现实无关的、一元化的、抽象的、永恒的绝对精神。“绝对精神”以概念的形式定义他物,并通过概念的自我逻辑推演和外化生成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用现实世界证明“绝对精神”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黑格尔哲学最大特征是通过概念的推演证明万物存在,运用的方法是概念辩证法,辩证法作为一种强有力的“辅助”方法服务于其形而上学体系。他的辩证逻辑是形而上学的思维逻辑,辩证法依附于绝对精神及其概念演化的过程中,像“绝对精神”一样具有神秘性,因此,黑格尔的哲学是客观的唯心主义哲学,他的辩证法是唯心主义辩证法。但是,也正如恩格斯曾指出的那样:“形式尽管是那么抽象和唯心,他的思想发展却总是与世界历史的发展平行着,而后者按他的本意只是前者的验证。真正的关系因此颠倒了,头脚倒置了。”[2]在这里恩格斯清楚的表达了在黑格尔的辩证法里渗透着历史的观念和历史的思维方式,但黑格尔真正要表达的历史观体现于其思想发展的过程里,历史是概念生生不息的演绎过程,最终完成于他的概念里,概念演化的过程中历史观念也随之改变。因为,在黑格尔的哲学中,概念外化的历史生成了自然史和社会史,通过历史的发展变化来体现黑格尔思想发展变化,当“绝对精神”最终回复到自身时也就消解了历史观,因此,这样的历史观是唯心史观,这样的方法是头足倒置的唯心主义辩证法。
(二)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是唯物主义辩证法
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既有应当对其批判的神秘化方面,又有需要对其继承的合理之处,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中合理内核的部分采取高度认可的态度,并对之进行扬弃后运用于自己的学说中来。正如他在致约·狄慈根的信中谈到:“自然是具有神秘的形式。必须把它们从这种形式中解放出来。”[4]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是高度认同的,并且他致力于“剥去”黑格尔辩证法中的“神秘外壳”,寻求其真正的合理性的过程中做出了不懈努力。马克思发现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在于“历史”绝不是在“绝对精神”这一概念外化中产生的,而是对活生生的现实生活的真正反映和真实写照。
黑格尔哲学的主体是“绝对精神”,而人是这一主体的“道具”。在他的辩证法中,“历史”犹如“舞台”,“剧本”的写作和人们的“表演”是由“绝对精神”提前设定好的,即使没有历史这一“舞台”,“剧本”逻辑照样存在,人也是由“绝对精神”设定好的人。而马克思则不同,这一“舞台剧”没有固定的“剧本”,“剧本”依靠的是人民群众在“舞台”上的现场发挥,通过人民群众在现场书写、绘制出一幅生动的“剧本”,在马克思这里,历史不是作为“舞台”出现,而是一出精彩而完整的舞台剧本身。马克思的主体既不是哲学家们所说的自然人,也不是理性的、抽象的人,而是在不断“成长”的社会历史中的人民群众,让社会来重新塑造、组织人的能动性,由此上演着一幕幕有血有肉的关于人的真实历史。因此,如何看待历史本身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历史观才是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创立的前提,马克思正是发现了黑格尔辩证法中蕴含着的历史观的厚重感,从而找到了社会生活的真正主体及其生产劳动实践活动,而主体——人民群众正是在实践活动中体现着社会的历史性,在扬弃黑格尔概念辩证法后,历史观念成为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合理内核。
不同于传统形而上学反历史观念的理解,历史观念与历史思维方式成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的前提条件。坚持历史性原则是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理论特质,马克思辩证法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颠覆了过去一切逻辑学和形而上学方法,因而是彻底的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任何现实事物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无论是主体还是主体的对象都需要放置在相应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进行考察;其次,有条件的存在是暂时的,一事物的灭亡意味着它失去现实条件,而新事物的存在会替代原有旧事物的存在;最后,事物的产生和灭亡是有过程的,没有永恒不变的本体,事物的生灭变化表现为存在是过程性的存在。历史辩证法的思维逻辑终结了传统形而上学对永恒不变的终极本体的追求。“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1]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与历史性思维是不可分的,在马克思的哲学里既有历史的观点,又有历史性原则,因此,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历史辩证法。
(三)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颠倒
马克思说:“在他(指黑格尔)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2]黑格尔将辩证法的“头脚”颠倒了,马克思对已经颠倒的辩证法进行再颠倒,提出辩证法是思维方法和阐释方法,不是万物产生的基础,原本应当作为产生于人的头脑的方法,现在却头朝下成为万物产生的基础生成了整个世界。揭掉辩证法神秘形式的“面纱”,还原其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使头足倒置的辩证法各归其位。马克思对颠倒的哲学的再颠倒,通过对形而上学的消解,对本体论哲学的批判,使辩证法从神秘形式中解放出来。恢复辩证法是在人的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拥有正确形态的思维方法,并且用于指导人的实践活动。这种“颠倒”既是唯物主义哲学的革命也是辩证法的革命,这一革命性变革产生的结果则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和与其相适应的历史辩证法。只有正确理解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的颠倒,才能更好地理解历史辩证法的理论特质。正是由于马克思彻底批判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才拯救和突出了辩证法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维度,因此,马克思对黑格尔“绝对精神”的克服和辩证法的颠倒找到了对形而上学的突破口。
二、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肯定性与保守性和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否定性与革命性
(一)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肯定性与保守性分析
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是由其概念辩证法中“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环节构造起来的,否定性环节是为达到终极肯定的内在环节,是实现最终肯定的手段,通过否定性这一过程实现对原点的复归。在黑格尔的辩证法中肯定性环节与否定性环节相伴而生,最终统一于“绝对精神”的完满性之中。黑格尔哲学的辩证法有肯定性和保守性的一面,而否定性只是“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工具,最终被绝对理念的肯定性所扼杀,消逝于形而上学的体系之中。因此,肯定性在黑格尔那里是绝对的,否定性是相对的。
概念辩证法的肯定性与保守性还体现在为现存事物的合理性做辩护。“辩证法,在其神秘形式上,成了德国的时髦东西,因为它似乎使现存实物显得光彩。”[2]辩证法在当时的德国一度成为显学,并被誉为国家哲学,不仅为现存制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求得了辩护,也成为当时丑恶社会现实的避难处。资产阶级利用黑格尔的国家哲学掩盖当时充满剥削和压迫的残酷社会现状,他们利用辩证法的神圣性充当人们生活和精神上的“安慰剂”。辩证法把生活描绘的美好,所有的不美好都只是暂时的,神秘辩证法把社会生活的本质掩盖起来,使资产阶级不光彩的社会现实生活显得光彩而神圣,辩证法同时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性找到了合理解释。但是对于辩证法的“否定性”,马克思说:“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2]正是基于辩证法的否定观,马克思肯定了资产阶级的进步作用,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创造出一个新的文明世界,同时,马克思又指出现存的资本主义社会并非一个完美社会,按其自身发展的逻辑将不可避免地走向灭亡。
强调辩证法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的本质来源于它的否定性,辩证法在祛除掉神秘外衣后否定性被凸显出来,正是因为有否定性,既成的形式才会处于不断地运动中,被新的形式取而代之,事物必然灭亡的趋势也就随之而来,一旦将辩证法的否定性运用于实践活动中,则会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制度产生相应地影响。使社会这个有机体能够自我调整、更新、修复、完善或者被新的更高级的事物取而代之。黑格尔的概念辩证法与其哲学体系是相互统一的,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则是为了颠覆黑格尔的形而上学体系,并且运用这一方法指导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上的分析和研究。因此,历史辩证法突出否定性和革命性的二重性与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肯定性与保守性相对立。
(二)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否定性与革命性分析
历史辩证法的否定性和革命性体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颠倒了“肯定”与“否定”关系的再颠倒,最终达到了对“绝对精神”的超越:“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表达了否定性与肯定性相伴而生,没有不被否定的肯定;“现存事物必然灭亡”即没有东西是永恒存在的,事物的发展是暂时的、非永恒的,辩证法不崇拜任何绝对的东西;黑格尔的“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黑格尔预先设定好的逻辑出发点是“肯定”,是“无否定”的纯粹肯定。马克思提出异议之处在于“肯定”既不是逻辑的出发点,也不是通过“否定”与“否定之否定”最终实现的最高概念的“肯定”环节。因此,历史辩证法肯定的是“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的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否定的是和“绝对精神”一样的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观念存在,以及辩证法的否定性在对具体问题的分析过程中发挥独到的作用。
虽然黑格尔与马克思都看到否定性在辩证法中的推动作用,但是不同之处在于黑格尔通过绝对精神在更高层次上的复归过程中遮蔽了否定性的合法地位,而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突出了“否定性”与“革命性”,将否定性上升为辩证法的合理形态。这也绝不意味着马克思扬弃了“肯定”这一环节的作用,马克思认为事物的“肯定”方面只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和相对的;“否定性”和“革命性”则是永恒的和绝对的,辩证法要讲肯定,但核心是否定,没有否定就没有辩证法,否定性是辩证法批判的基础。正如恩格斯谈到的那样“这种观察方法的保守性是相对的,它的革命性质是绝对的——这是辩证法哲学所承认的唯一绝对的东西。”[3]马克思达到了对于黑格尔所设定的具有完满性质的“绝对精神”的克服,进而克服了哲学家在其形而上学体系中虚构出的崇高的、神圣的抽象存在与永恒真理。
三、黑格尔概念辩证法与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性差异
形而上学从抽象的、理性的观念出发去解释人们的生活世界,人们只是至高无上的理念的派生,将现实的真正的人看作是精神劳动的结果,是精神劳动创造了人的概念,这只是从人类学意义上来讲的抽象的人。在黑格尔哲学中辩证运动的主体是绝对精神,绝对精神通过概念的外化产生出人和整个世界,在这个过程里黑格尔论述了从无到有,从量变到质变的辩证演化过程。而马克思致力于现实生活中的人才是运用辩证法的主体,人不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现实生活的主体把生产活动这一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哲学的出发点,现实的、社会的人绝不是由任何抽象的观念创造出来的,人就是人本身,人具有社会历史性。克服了形而上学的本体论传统,对人的现实生活进行历史的分析,书写了西方哲学史上的伟大变革。
马克思说过:“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主体人的实践活动统一于社会历史之中,正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才展开了人的社会历史,离开人的实践的历史不能称其为历史,同样地,离开了社会历史人的实践活动也是抽象的和无实际意义。实践是在人的主观目的和意志下支配的活动,历史是人在实践过程中生成的客观的现实的历史过程,而不是黑格尔所讲的抽象的概念活动。将历史辩证法与实践的观点统一起来,就可以很好地把主体理解为实践活动中的人,而不是抽象的、孤立的个体。辩证法作为一种方法不是由黑格尔哲学中的主体“绝对精神”设定的,旨在实现其终极目的的方法,而是人为达到目的,为了正确认清事物采取的手段,不存在于人以外的其他存在物统摄这个世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人是自由的、有意识的存在,人的实践是为了达成一定目的的感性对象性的活动,而辩证法就成为人们思考问题和表达阐述观点的方法,运用这种科学的方法满足人们的需求,使人类自身能更好地向前发展。黑格尔哲学中的否定性是被神秘化的,而马克思谈到的否定性表达的是人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否定理解,不同于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这一抽象的主体,马克思突出了主体人的能动性。
四、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实践原则——主体能动性
实践原则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与核心。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的存在方式,也就是说,人是在实践中生成的,并通过实践确证自身的存在。马克思破除黑格尔辩证法神秘形式的关键之处在于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并把它运用于社会实践本身。在他看来,“全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3]辩证法作为理解事物的正确方法是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即以实践为原则的,并且人能够将实践原则落实到现实生活这一过程中来。马克思在突出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是绝对的之后,为其批判性和革命性的实质找到了实践这一基础原则。正像马克思曾一阵见血地指出:“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3]思想上、理论上的批判和否定需要落到实践中去,理论的批判可以武装群众的头脑,变为批判的武器,被群众所掌握发动革命才能具有威慑力,否则,批判的理论只能束之高阁、沦为空谈。要想让辩证法的合理形态落到实处,就需要运用这种正确的方法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并以此体现出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
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实践原则是马克思对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区别之一,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不是概念间的循环往复,而是人民群众中的感性对象性活动。实践原则的确立是对黑格尔辩证法神秘形式的超越与完成,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贯彻实践原则才能体现出主体性与社会历史性,才能体现马克思哲学是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批判,才能体现出对旧唯物主义的超越。马克思既实现了世界观的变革也在方法论上得到了突破,既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形式进行了批判又对其合理内核进行了继承和运用,体现了哲学的时代精神。不光是人们的生产活动具有实践性,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这一实践本身也旨在改变现存世界。因此,将辩证法理论的批判性运用于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才是辩证法的完满形态。
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最新成就,其历史性原则、否定性原则、人民主体性原则和实践原则是辩证法合理形态的理论特质,只有将辩证法理解为人的方法,落实到社会生活的领域中来,才能体现出辩证法作为正确方法论的全部意义。马克思确认了辩证法否定性的这一精髓,充分肯定“否定性”的积极意义,强调事物存在的暂时性和必然灭亡的趋势;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培养起无产阶级的觉醒意识,并且只有当消灭阶级本身才能实现无产者的解放,人才能切实感受并体悟到真正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