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对社会主义计划的批判思想及其辨析
2019-12-26闫妍
闫 妍
(天津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天津 300387)
1922年米塞斯的《社会主义》一书一经出版,就给当时年轻人的理性主义世界观以强大的冲击。米塞斯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难以实现的乌托邦,在根本方向上是错误的。哈耶克在拜读这本惊世之作后,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震撼,为其思想转变提供了可能性。后来在与米塞斯的进一步交流与学习中,哈耶克同他所信奉的费边主义渐行渐远,乃至背道而驰,最终高擎新自由主义的旗帜。可以说,哈耶克之所以在经济思想史上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与米塞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核算的不可行性”论断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这也构成了哈耶克理论生涯中的主线之一——与社会主义计划的激烈角逐。哈耶克对社会主义计划的批判,并非仅涉及了纯粹的经济学领域,而是涵盖了包括经济学在内的哲学、政治学、社会学、历史学、心理学、法理学、管理学等诸多领域,在各学科的交织中实现了思想的碰撞。上世纪末苏联、东欧的社会主义剧变记忆犹新,我们对苏联模式的历史教训牢记于心,正值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中国市场经济实践客观上面对的意识形态马克思主义和经济活动自由主义两种文化资源”[1],在新时代条件下回溯哈耶克对社会主义计划的批判,并辨析其批判思想的片面性,有利于我们更加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哈耶克视域下的社会主义与计划
“计划”本是管理学概念,是指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为某领域要从事的活动绘制蓝图,为既定目标提出方案,为资源、任务等方面的分配制定规划。社会主义语境下的计划是一个经济体系,社会群体中极少数的计划者集中地分配和管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未直接提出社会主义要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只是提到了“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2]。马克思与恩格斯设想的是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人们对经济生活的掌控能力也足够娴熟的情况下,可以在尊重社会客观规律的条件下有计划地自觉地组织生产。而且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并没有对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实行计划进行论述,真正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描述条件的是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共产主义社会。列宁是真正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第一人,指出“资本主义必不可免地要为新的社会制度所代替,这种制度将实行计划经济”[3]。此后,计划经济便成为了众多社会主义国家根据政府计划调节经济活动的经济运行机制。哈耶克所批判就是这种社会主义“中央的计划机构取代了为利润而工作的企业家”[4]的经济运行机制。
哈耶克在《通往奴役之路》中将计划划分为三种类型:一般意义的计划、自由主义的计划和社会主义的计划。一般意义上的计划,是指我们尽量运用自己能够获得的预见,有效地、合理地处理将会遇到的问题。在此意义上,生活在社会上的每个人都离不开对未来的合理规划,因此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一个计划者。自由主义的计划,是指通过精心设计的法律框架,“尽可能地运用竞争力量作为协调人类各种努力的工具”[4]。自由主义的计划是竞争与法律的集合,在法律的框架内用以维护竞争的正常运行。在此意义上,计划是对竞争的有益补充。哈耶克并不反对一般意义的计划和自由主义的计划,一般意义的计划体现了生而为人的独特性,自由主义的计划与市场竞争相得益彰,他所批判的是企图用计划当局完全取代竞争、忽视市场存在的合理性的社会主义的计划。
在哈耶克的视域下,社会主义是一种生产资料集中化、生产过程计划化、劳动成果均等化的经济制度。他把市场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专有产物,同时也把计划与社会主义强行捆绑,认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目标为计划的实行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以此认为社会主义与计划不可分离。这种计划必然促使一个独一无二的权力中心对一切事务进行集中管理,严重危害了个人的经济自由,而一个人一旦没有了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就显得唇亡齿寒,无法得到保障,这样社会主义必将走向极权主义,成为一条“通往奴役之路”。哈耶克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资源配置手段看作是意识形态上不可逾越的对立,否认了二者有效结合的可行性。同时将社会主义与计划视为唇齿相依,把计划当作是社会主义的标配,通过对计划的批判实现其对社会主义的批驳。
二、哈耶克批判社会主义计划的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试图通过人之有限理性和不完善的知识储备建构出合理的社会秩序,以计划杜绝资本主义由于生产无政府状态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哈耶克以有限理性理论、知识分立理论和自由秩序理论与社会主义计划周旋较量。
其一,有限理性理论。基于对理性是否有限的判断,哈耶克将理性主义划分为建构理性主义与进化理性主义。笛卡尔基于“怀疑一切”的立场,对建构理性主义进行了最为全面的描述。笛卡尔式建构主义的典型立场,就是“人仅凭理性,就能够重建社会”[5]。建构主义者认为,合理的社会制度理应由人类智识予以建立,即人类可以仅需依赖理性的精心设计便能建构起适合社会发展的新秩序。哈耶克对此不以为然,认为人的理性并非无所不能,而是带有某种经验主义的、容易产生错误的、不完善的观念。计划者习惯于把社会中运用计划取得的一些重大成就归功于人的理性的力量,殊不知这些成就的产生是对已知真理一次又一次的推翻、颠覆与重建,是人的实践的成果。“这些计划之所以具有表面上的明确性,实是因这些计划的提出者根本无视那些他们不知道的事实所致。”[5]建构理性主义夸大了理性的作用,用有限理性对无限未来进行支离破碎的有限预测,这在哈耶克看来是一种“致命的自负”,哈耶克对此进行了深刻批判。建构理性之所以得此命名,就是因为它并非真正的理性,而是对真正理性的僭妄,真正的理性在于认识到理性自身的有限性。
哈耶克崇尚进化理性主义,其主要观点是理性的有限性,也就是文中所提及的有限理性理论。该观点认为,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进化过程,社会秩序并非人刻意而为之,而是带有某种水到渠成的特点。在哈耶克看来,社会主义计划之所以有实现的土壤,就是妄图依赖人的理性建构社会秩序。理性的有限性使人们无法仅凭仰赖理性而胜任对社会秩序的建构与重塑。社会主义计划就是建构理性主义在实践过程中的现实演绎。哈耶克通过有限理性理论,对理性主义进行了义正言辞的批判,进而证明通过有限理性建构出的社会秩序必然存在固有缺陷和永恒障碍,社会主义计划依赖有限理性而得以存在,因此必然孤掌难鸣,难以维系。
其二,知识分立理论。所谓知识分立理论,即每个人都只能掌握社会全部知识的一个部分,知识处于分散的状态,没有人能够掌握全部社会知识,更不存在能够对全部社会知识进行集中统一使用的组织或个人。追根溯源,“理性的有限性决定了依靠理性获得的有关自然和社会以及人本身的系统知识也是有限的。”[6]在社会主义计划条件下,仅提供一般性指导并无法支撑旨在建立的经济社会新秩序,而是需要对包含经济生活在内的全部社会生活进行事无巨细的指导。那么,对于究竟是谁来担任这个指导者与计划者的问题,便不得不提及指导和计划所需要的知识载体。若是一定要对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予以计划,那任务必然是落在相关领域中知识最为丰富的精英头上。这些少数的社会精英作为各自领域的专家,运用已知的有关各种情势的知识,对未来进行预测和判断。然而,我们应用于各种情况的知识并不是以综合的、整合的形式存在,而是以独立的形态存在于独立的社会个体中。[7]“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只能拥有为所有社会成员所掌握的知识中的一小部分,从而每个社会成员对于社会运行所依凭的大多数事实也都处于无知的状态。”[5]即使是专家,也只是在某一领域内超群出众。每个人在其所从事的或感兴趣的领域都可能成为专家,但任何一个人都无法考虑到所有特定事实,只能认识到“有限需要的迫切性”。
社会主义计划依托一部分在某一领域有着丰富知识的社会精英,运用他所已知的知识对社会需求进行预测,然后再根据主观预测的结果制定计划,配置社会资源,指导经济活动。根据知识分立理论所呈现出的个人知识容量的有限性特征,足见在哈耶克心中,我们所能运用的知识只能够认识到社会需求的其中一部分,随即涌现出社会主义计划的片面性,致使预期偏离实际情况,离弦走板。
其三,自发秩序理论。“自发秩序”在哈耶克思想体系中占据重要位置,也被称作为“自生自发的秩序”。在建构理性主义与进化理性主义的基本框架下,哈耶克把秩序区分为“人造的秩序”和“自发的秩序”。所谓“人造的秩序”,就是一种以建构理性主义为依托、以统治者意志为体现、以人为刻意制造为结果的社会秩序。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8]任何一个社会都必然存在一种秩序,使社会群体的生产、生活能够有序进行,这种秩序使我们的预期目标与他人的实际行动存在某种一致性。社会的稳定有序是对自由的有效保障。个人之所以能够完成自己的计划,得益于在掌握和运用有关知识的情况下对其他社会成员社会行为的有效预见。在哈耶克看来,“在安排我们的事务时,应该尽可能多地运用自发的社会力量,而尽可能少地借助于强制”[4],社会主义计划所呈现出的人为设计特征,正是“人造的秩序”的真实写照,也是哈耶克自发秩序理论所批判的根源所在。自发秩序,就是指自生自发形成的无须人类刻意设计的有序秩序。社会呈现出了纷繁复杂的情势,理性的有限性与知识的分散性,使人类智识无法完全掌握这种有序化力量,更无法进行刻意塑造。因此,社会秩序在于人之行动自生自发的形成过程,而非人之设计的最终结果。
社会主义计划将人造秩序的逻辑演绎推向现实,与哈耶克所崇尚的自由主义东趋西步。哈耶克赞成用竞争和市场调节经济活动,批判社会主义计划的过度干预、人为塑造和强制实施,从而对该计划体制存在的制度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予以根本否定。哈耶克的自发秩序理论,与其有限理性理论和知识分立理论能够进行合理的逻辑对接,旨在捍卫自由这一终极价值。
三、哈耶克批判社会主义计划的思想辨析
第一,哈耶克对社会主义与计划的关系存在误解,社会主义与计划并非密不可分。邓小平同志在20世纪80年代时就已经提出,计划和市场只是方法,并非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的。只要是能提高生产力的方法,就是好方法;只要能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手段,就是社会主义的。[8]我国改革开放摒弃了计划与市场的“资”“社”姓氏之争,以实际行动证明了社会主义与计划并不是孪生双胞,用现实驳斥了哈耶克以计划为由批判社会主义的谬误。社会主义既可以有计划,也可以有市场。中国开辟了一条既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也不同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第三条道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坚持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保留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竞争对劳动者的动员作用;也提倡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作用,有效弥补了市场经济的失灵和不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社会主义与市场有机结合,既是“计划”和“市场”双重优势的结合,也是法治与德治更深层次的结合,更是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与保障各市场主体自由发展的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社会主义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创造力,使社会主义惠及更多人民。哈耶克只看到了社会主义计划的缺陷,而未能看到社会主义与市场结合的可行性,以此武断社会主义必然通往奴役,显然不足为凭。
第二,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并不意味着真正的平等与自由,社会主义更不代表奴役和盘剥。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通过自由竞争满足其多样化的个体需求,每个人为了满足其自身的基本需求和更高的现实追求,就会将自己的最大努力投以竞争。“由于先天禀赋和后天际遇差别,个体劳动能力肯定是不一样的。”[9]完全的自由竞争就难免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一部分劳动能力较强的人取得了较为丰富的劳动所得,这些劳动所得部分用来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要,而剩余部分则转化为资本,用来剥削其余劳动者。而劳动能力较弱的人,劳动所得仅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要,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需要都无法得以完全满足。整个社会因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强弱差距进而呈现出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态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鼓励竞争,确实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励劳动,但对如何更好地处理不同劳动水平的劳动者取得更加公平的劳动所得的问题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并未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可以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只是保障了劳动者在竞争过程中的平等,却并没有处理如何帮扶弱者公平参与竞争的问题。我国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支持强者创业创新,更是全面动员帮扶弱者,以共同富裕形式代替社会成员贫富或地区的等级划分,使整个社会在自由竞争的基础上向全面协调阔步前进。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个性化需要去设计每个人的自由,这便使自由达到了平等的尺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同富裕目标,使哈耶克将社会主义视为自由与平等的障碍成为谬悠之说。
第三,批判社会主义计划无法否定社会主义的现实合理性。哈耶克认为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竞争原则是对自由最大的保障,而计划与自由水火不容,计划是自由最大的敌人。然而,哈耶克对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看法都有失偏颇。哈耶克视域下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被过于美化,而他对社会主义计划的观察又过于严苛。马克思和恩格斯站在与哈耶克不同的立场上,看到了资本主义的固有缺陷,并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了竞争与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产品过剩,频发经济危机,激化阶级矛盾,以致民不聊生。社会主义计划避免了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消除了产能过剩,避免浪费,体现了生产和消费的一致性。尽管计划存在着固有缺陷,但社会主义计划之所以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斯大林的集权与专制并非完全由于计划经济制度,它与苏联当时所处的国内和国际背景有着深刻的关联。”[10]科学社会主义与极权主义、法西斯主义等有着本质差别。哈耶克所批判的计划并非马克思与恩格斯所设想的建立在物质条件高度发达的自由人联合体中的计划。苏联的失败,既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失败,更不代表着社会主义的失败。哈耶克想通过对苏联模式中社会主义计划的批判批倒社会主义,显然是站不住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