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谦:文明形成的10个标准
2019-12-26赵富海
□赵富海
判断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否已经进入文明阶段,首先要明确文明的定义。有关文明的定义不下几十种,但比较起来,迄今仍以恩格斯提出的“国家是文明的概括”的概念最接近文明的本质,也为学术界多数学者所认可。那么,什么是“国家”呢?“国家”是政治学、法学上的术语,国家是暴力机关又是管理机关。作为暴力机关,具有保卫自己的人民和领土不被外敌侵犯和对外开疆拓土的责任,同时,有保护上层统治阶级利益、镇压下层人民反对统治阶级的作用;作为管理机关,具有组织管理生产、税收、水利、交通等经济、行政等职能,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行。“国家是文明的概括”,意思是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产生国家,国家是社会进入文明的象征。考古学上找不到作为政治学、法学概念的国家,但是从调查、发掘出的遗迹、遗物乃至遗迹现象来看,是可能观察到并分析出国家是否已经产生和存在的征象的。
文明形成的“四要素”或曰四个标志,即一般所说的城市、文字、铜器和大型宗教礼仪性建筑。这种提法虽然注意到了社会演进过程中产生的与文明有密切关系的新事物、新现象,但并没有抓住文明和作为文明概括的国家的本质,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放眼古代世界,实际上有的地区,青铜冶铸技术发明很早,但并未进入文明社会;有的地区较早进入了文明社会,但尚未发明文字。从中国古代来看,情况可能更为复杂。有学者认为,良渚文化有规模巨大的城址和大型祭坛等宗教礼仪性建筑,已经进入了文明社会,但良渚并未发现青铜器;即使有了文字,数量也有限,看不出在社会上有多么广泛的流通。有学者认为,包括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在内的夏代早期尚未建立国家,但登封王城岗、新密新砦城址的发现,淮阳平粮台城址门卫房、大型殿址和陶排水管道等设施的出土,如果不是国家产生的象征,又该作何解释?
从判断文明形成的“四要素说”发展到判断文明形成的“聚落分级说”,无疑是认识上、理论上的重大进展。因为聚落的分级是十分复杂的,有外部原因,如环境和自然条件的改变;也有内部的原因,如人口的增加和功能的调整等。关键是分析聚落的内部结构。
依据聚落形态演变来探讨文明形成,已成为学术界的共识。紧紧抓住“国家是文明的概括”这个核心,从多方面考察,综合分析,就有可能对文明发展状况做出正确估计,判断文明是否已经形成。
关于文明的形成,李伯谦提出了10个标准。
1.聚落规模是否出现了分化,表现在星罗棋布的小型、中型聚落群的中心是否出现了大型、特大型聚落。
2.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出现了围沟、城墙等防御性设施。
3.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出现了大型宗教礼仪活动中心和建筑,类似陕西临潼姜寨仰韶文化遗址的中心广场和大房子的功能,此时是否发生了变化。
4.作为大型、特大型聚落有机组成部分的墓葬,在规模上是否出现了分化,是否出现了特设的墓地。
5.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出现了专业手工业作坊和作坊区,是否出现了集中一处的大型仓储设施。
6.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发现有专门的武器和象征最高权力的权杖、仪仗等器物。
7.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发现了文字和少数上层人物垄断使用文字的迹象。
8.大型、特大型聚落是否发现有异部族(异文化)居民日常生活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
9.各级聚落之间是否存在有上下统辖关系的迹象。
10.大型、特大型聚落对外辐射(交往)的半径有多大,辐射的渠道和手段是什么。
对上述诸方面进行考察之后,要通过分析做出综合判断,这些情况和新的变化是否反映当时社会已经产生阶级分化和斗争,是否已经产生管理和统治机构,以及集军权、神权、王权于一身而突出王权的最高首长。如果这些都存在,那么便可认为,当时的社会已是阶级社会,已经有了国家机器,已经进入了文明阶段。
李伯谦举了5个文明实例进行分析。
1.江苏省张家港市东山村崧泽文化早期、中期大墓和小型墓分区而葬,在一座大型墓中随葬5件石钺、19件玉器和大量陶器。这表明,5800年前,长江下游早于其他地区已率先出现社会分级,而且军权、王权相结合的初级王权已露端倪。但其他方面尚看不出更多的文明迹象,当时似尚未进入王国文明社会。
2.分布于辽西、内蒙古东南部和河北北部的红山文化坛、庙、冢及玉猪龙、勾云形器等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遗迹、遗物的发现,一方面表明社会已存在分化,另一方面表明当时社会充斥着宗教狂热,神权高于一切,军权和王权不占主要地位,社会亦尚未进入王国文明阶段。
3.河南灵宝西坡发现随葬有玉钺和精致陶器的仰韶文化大墓,表明当时社会分级现象已存在,以军权为支撑的王权已出现,但其他方面能说明已进入文明阶段的证据尚不充分。虽然在甘肃秦安大地湾、陕西华县泉护南台地和河南灵宝铸鼎原等地都发现有与其基本同时的大房子,但大房子的性质和功能不明,尚不能和后世帝王的宫室建筑相提并论,据此还不能说当时已是文明社会。
4.继崧泽文化兴起的良渚文化,既发现有大型城址、祭坛、贵族坟山,又发现有刻画神徽图案的琮、璧和钺等大量玉石器,表明社会分化已相当严重,阶级之间的斗争已相当激烈,神权、军权、王权相结合的最高权力已有比较充分的发展,作为“文明的概括”的国家应已产生,不过,考虑到神权更为突出的事实,良渚国家还应归于神权国家的范畴。
5.仰韶文化之后的龙山时代,在河南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石家河文化、宝墩文化以及分布于内蒙古等地的龙山期文化中,设防的城址像雨后春笋般涌现。山西襄汾陶寺大城面积达280万平方米,在城内发现有宫殿基址、大型仓储区,附设的小城内发现有随葬多把玉钺的贵族大墓,南城墙外紧靠城墙有观象台遗迹,且已发现有文字。河南淮阳平粮台城址的范围虽不是很大,但南墙正中城门两侧有门卫房,城中中北部有大型宫室基址,有用特制的陶水管套接铺成的排水管道。登封王城岗新发现的大城面积达34.8万平方米,内有大片夯土和用人奠基的现象。新密新砦城址范围大于淮阳平粮台,城内发现的一处半地穴房址长100多米。如果把上述崧泽文化、红山文化的重要发现暂归于苏秉琦先生所说的古国阶段,那么,以良渚文化、龙山时代文化这些城址为代表,显然又前进了一步,很可能都已跨入王国文明阶段了。
中国作为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今天的中国,是前天、昨天中国的发展;明天的中国,是今天中国的发展。为了今后更快、更好地前进,回顾中国古代文明演进的历程,我们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古国—方国(王国)—帝国,是苏秉琦先生对中国古代文明发展阶段的精辟概括。苏先生所说的古国,是指“高于部落之上的、稳定的、独立的政治实体”,这类政治实体显然已具有某些科学意义上的国家的职能。有的学者将其与西方学术界主张的“酋邦”相对照,有的则主张称之为“邦国”。李伯谦认为,无论是苏先生所说的古国,还是西方学者喜用的酋邦或国内某些学者主张的邦国,其所指大体都是社会演进过程中处于同一发展阶段上的社会政治形态,与其后龙山时代发展成的王国文明相比,有一定的原始性;但与比其早的部落或部落联盟相比,则已有性质上的不同。
关于“古国”一词,李伯谦认为其并不是一个内涵和概念十分明确的称谓,“古国”的“古”和“王国”的“王”以及“帝国”的“帝”也不相称,如果考虑到古国和王国、帝国发展程度上的区别,并都以其政治实体的最高首长来命名,援引中国典籍里的邦、国互称,和对古代一些处于相似阶段的少数部族首领称为“酋长”“酋帅”的习惯,称其为“酋邦”可能更接近当时的实际。
李伯谦的重大贡献有三:一是对古国、方国、帝国的涵盖范围进行了科学的梳理;二是他以考古实证,极为透彻地分析了仰韶古国的军权、王权发展模式;三是他对“帝国”的分析,为我们认识“大秦帝国”提供了一个认知的角度。
李伯谦论述,王国阶段后期的春秋、战国时代,由于内外矛盾的激化,社会处于大动荡、大分化、大改组的混乱状态。原来僻处西陲的秦国,经过十几代国君的励精图治、开拓进取,至秦王嬴政时期,终于通过连绵不断的兼并战争扫平六国,实现统一,将历史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帝国时期。
从王国到帝国,各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第一,国土范围空前扩大,涵盖并超出了原夏、商、周王朝所控制的最大疆域。
第二,民族文化融合达到新的高度,中华文化通过吸收周边民族文化的先进因素,不断壮大并更新着自己的面貌。
第三,郡县制取代分封制。
第四,井田制逐步被一家一户的自耕个体经济所代替,与之相适应的是赋税制度的实行。
第五,官吏举荐和任免制取代世袭制,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中央集权比较完备的官僚体系。
第六,与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相适应的是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文化专制主义的推行。
由秦始皇建立的帝国及其推行的相关制度,两千多年以来为后来各代王朝所继承,直到清王朝灭亡,其间虽因时势变化有所损益,但基本体制并无大的变易。
中国古代文明源远流长,绵延不绝,在其由古国到王国、由王国到帝国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发明创造,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然也有过这样那样的教训。回顾这一历程,发扬优秀传统,总结经验教训,对于中华民族未来的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