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传统文化的双重性
2019-12-26李溪子
李溪子
中国文化以其深厚而悠久的历史闻名于世,凭借强大的生命力和凝聚力在世界文化之林中脱颖而出。在近六千年的人类文明发展史中,也曾出现过其他优秀的文化体系,但只有中国的传统文化长期发展且未曾中断。
所谓传统文化,“是指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保留在每个民族中具有稳定形态的文化。它是一个民族的历史遗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展现,有着特定的内涵和占主导地位的基本精神。它负载着一个民族的价值取向,影响着一个民族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聚拢着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凝聚力,但传统文化并非静止不变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更,其形式和内容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1]。它又具有恒常性的一面,即它的合理内核不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消解。随着历史的推移,传统文化逐渐融入到现代文化中。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在保留自身内核的同时不断吸收各民族地域的文化,才形成了极具特色的文化形态。除特定的地理位置、生产环境之外,还有其他因素促使中国传统文化形成其极具特色的文化形态,在文化内部也势必存在着维持平衡的稳定机制。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具有限制和推动中国社会向近代化转变的双重性。本文试图从其双重性出发,分析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机制。
一、儒道互补的双重性
在文化产生的初期,人们信仰万物有灵,对自然界与自然事物有着本能的恐惧和敬畏。每个氏族和部落都有自己族群的神灵,族人崇拜并祭祀神灵。随着社会进步和生产力发展,在氏族的社会结构基础上,宗法制逐渐确立起来,社会阶级分层出现,祭祀活动逐渐成为统治阶层约束人民思想、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自此,祭祀活动失去了其作为信仰的特殊性,这一影响一直延续了数千年。
就最初的文化形式而言,中国传统文化较早地摆脱了鬼神意识对思想的统治,逐渐呈现出其世俗化的特点,并发展为早期的人伦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中国封建社会早期的文化就已经带有了一定的人伦主义色彩,到春秋战国时期,孔子的儒家学说发展了这种人伦主义文化,并将其进一步系统化。封建社会后期,儒家文化占据思想主流,除种种社会原因之外,与它人伦情感浓、符合中华民族习惯也不无关系。
虽然儒家思想与文化长期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主流地位,但道家思想也对中国传统思想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儒家思想构成了传统思想的骨干与支撑,而道家思想填充了其对于自由和空间的追求。
在社会层面,儒家提倡“礼”,主张遵守制度、重视族群观念,认为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想社会。道家则认为应当重视人的情感世界,关注自我个性的自由塑造,思考人与世界的关系。体现儒道观念差异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有为”与“无为”。儒家支持“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发有为的基本精神,而道家提出的“无为”则成为儒家“有为”思想的补充。前者着眼于下,侧重制约臣民,关注表面;后者着眼于上,注重约束君上,着重内心。而实际上,无论是“有为”还是“无为”,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层政权稳定而提出的。
在艺术方面,儒家强调人的力量以及艺术的世俗功利性,造成对审美艺术的束缚;道家则强调自然,强调叛逆与挣脱儒家的束缚,而这也体现了人的情感的力量,然而,儒道两家又有相通性,他们都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认为只要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就有可能实现社会和谐,而道家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是至高无上的理想精神境界,也是其思想的最高范畴。从某些层面来讲,儒道两家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徐复观指出:“儒道两家的人性论,虽内容不同;但在把群体涵融于个体之内,因而成己即要求成物的这一点上,却有其相同的性格。以仁义为内容的儒家人性论,极其量于治国平天下,从正面担当了中国历史中的伦理、政治的责任。……儒家思想,在长期专制压迫之下,毕竟还没有完全变质。但以虚静为内容的道家的人性论,在成己方面,后世受老子影响较深的,多为操阴柔之术的巧宦。受庄子影响较深的,多为甘于放逸之行的隐士。从这一点说,庄子的影响,实较老子所发生的影响,犹较近于本色,而且亦远有意义。”[2]
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士人一直就有在朝和在野之分,其思想倾向、价值观念以及审美情趣都随之产生不同的选择,儒家和道家分别为这两种选择提供了立身处世之道。冯友兰先生曾说:“儒家‘游方之内’,显得比道家入世;道家‘游方之外’,显得比儒家出世。这两种思想看来相反,其实却是相辅相成,使中国人在入世和出世之间,得以较好地取得平衡。”[3]
李泽厚在《美的历程》一书中提出的“‘儒道互补’是两千多年来中国思想的一条基本线索”[4]的重要观点得到了广泛认同。儒道两家的思想支撑了近两千年来我国传统文化的发展与演变,两者看似对立、各有侧重,实则这些差异并不影响两者之间的互补。一方面儒道两家的思想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另一方面它们也互相批判彼此的弊端,共同完善和发展。历代统治者也总是将其二者结合起来管理天下,虽然后来道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逐渐从思想方面转向艺术方面,但正是两种思想长久以来的融合发展,才使得我国文化兼收并蓄,博采众长。
二、外儒内法的双重性
“外儒内法”政策是汉武帝至汉宣帝阶段的统治政策,是统治者在适应儒学发展转变的趋势下确立的。在政治上,儒家与法家本是相互对立的两种思想,两家的对立自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开始了。儒家主张“礼治”,主张以礼以德,提倡仁政,倡导重礼轻刑,注重以人为本,讲究从统治者到黎民百姓都应注意修身,克服私欲,按礼行事,为求仁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而处于战国末期的法家主张“法治”,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认为执法的主要手段就是刑与德。韩非子提出“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的平等观念。法家认为君主不仅要正确运用权势,还要灵活适度。
在儒家和法家的比较中,不管主张绝对的社会控制还是以礼以德,实际上都是要限制个人的绝对自由,只是遵循的路径有所不同:儒家更强调从道德上来制约个体行为,要求礼不但用于治贵族,也用于治平民,把平民的地位抬高到与贵族等同;法家则相反,强调从外部制度来制约个体行为,要求刑不但用于治平民,也用于治贵族,把贵族的地位下降到与民族等同。这样看来,儒法两家在管理方式上就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最终目的为了都是达到贵族与平民的平等。
尽管儒法两家主张理念不同,但根本上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因此,两家的行政理念很类似,他们都主张构建君臣民的体系,儒家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法家主张分权与集权相结合。儒家认为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在地位、层次、能力方面都存在不可逾越的差距,而法家则倡导集思广益,注重集合众人的智慧,收集来自不同渠道的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使统治立于不败之地。儒法两家的思想在《管子》一书中体现出了融合,《管子》中一方面继承和发扬了法家的管理思想和行政方式,另一方面也吸收了儒家的合理主张,如礼治方法、提倡礼法兼治、顺应民意等。
儒法两家虽然理念上有所差异,但在用人方面却十分相似。儒家的用人之道是举人为贤,要求所用之人德才兼备,其中以德行为首要。法家讲究听严查实,重视言行一致,主张对一个人的言行作出综合判断。韩非子指出:“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5]韩非子还提到:“名主听其言必责其用,观其行必求其功。”[6]这一点在儒家著作《论语》中也有论述。除了关注德行,儒法两家也都坚持举贤不论亲疏贵贱,注重发挥人才所长,根据所长授予官职,讲究各得其任,各司其职。可以说,中国封建社会能够绵延千年,与统治思想中先进的用人理念不无关系。
钱穆先生在谈到儒家学术转变时说到:“孔子死后,贵族阶级,堕落崩坏,益发激进,儒家思想暂转入消极的路去,如子夏、曾子等是……从此等消极状态下又转回来,重走上积极的新路,便成后来之所谓法家。李克(子夏弟子)、吴起(曾子弟子)、商鞅(李、吴之后起)可为代表。”[7]“法家用意,在把贵族阶级上下秩序重新建立,此仍是儒家精神。”[8]由此可见,儒家与法家的融合早已有迹可循。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学说就树立了其治国理念的正统地位,甚至存在着“半部论语治天下”的说法,但是儒家学说在治国方面的成就着实是被夸大了。而法家思想不只是在春秋时期,在历代都是支撑封建社会的一根精神支柱,它与儒家之间并不是相互排斥、相互割裂的关系,而是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当朝廷腐败、民心不安的时候,儒家的温柔中庸不再能发挥作用,这时就需要法家的严酷法治;当百姓不满酷刑时,则需要儒家思想来安邦抚民。所以有人说,封建统治者往往儒法并用,它们就像是统治者的两套武器,儒家用来文饰政治,法家用来支撑政治。细想来,这样的说法其实不无道理。
儒法两大学派在主张理念、行政理念、人事理念上看似泾渭分明,实则是互补相依的关系。儒法两家的思想在统治者手中融合并产生了独特的化学反应,形成了特有的“儒法共存,儒表法里,调协以道”的管理模式。葛兆光先生提出:“我们并不认为儒法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相反,可以认为从’礼’到’法’是当时关于社会秩序重建的思路的自然延伸。”[9]由此可见,儒家的“礼”和法家的“法”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互联结的。
“外儒内法”的政策是一个从“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这一转变对中国产生的影响一直延续到现在。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过程中,要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这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的必须坚持的原则。“以德治国”强调的是“人治”,体现人伦关怀,关注群众的内心感受;“依法治国”强调的是“法治”,依靠具有强制力和权威性的法律来治理国家。从曾经的“外儒内法”到如今的“依法治国”的重要转变,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不断发展变化,影响到现在乃至后世。
三、儒佛交融的双重性
儒家与佛教的关系在中国思想史上一直占据着重要的位置。自从两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以来,东方世界的两大文化体系就开始了一段历时弥久的碰撞与交融。而在中国众多的传统文化思想中,佛教与儒家的关系最为密切。
想要分析儒佛两家的关系,首先就要明确两者之间的异同点。梁漱溟先生就曾经在《儒佛异同论》一文中提出“儒佛不相同也,只可言其相通耳”[10]。佛教最初传入中国时,人们将它作为精神寄托与终极关怀,来抗议和逃避痛苦的现实世界,而在人们逐渐了解其内涵之后,提倡出世主义的佛教就与传统的儒家忠孝思想产生了冲突。这种冲突首先体现在道德伦理方面。一方面,佛教所强调的出家制度与儒家传统的孝道观念相悖,佛教主张剃发、不娶妻生子,而儒家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11]并且强调子嗣、后代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佛家提倡众生平等、普度众生,而儒家却强调礼的重要性,提倡等级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在这一方面,佛家的观点给中国传统的政治观念带来了不小的冲击。
两家的冲突还体现在对待人生的态度方面。如钱穆先生所说:“宗教希望寄托于‘来世’与‘天国’,而儒家则寄希望‘现世’,即在现世寄托理想。”[12]儒家强调人生的现实世体验,讲究内圣外王,提倡积极的入世精神,对待现实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佛教则将现世看得很淡,他们相信轮回,认为现实的一切都是虚妄的,有着强烈的弃世思想,但又不是纯粹的逃避现实。
佛教作为外来文化,能够在中国流传至今,除了差异,更多的是与传统文化的相通性。梁漱溟说:“生灭托于不生灭,世间托于出世间……其不生灭法或出世间云者,则正指宇宙本体也。儒佛两家同以人类生命为其学问对象,自非彻达此本源,在本源上得其着落无以成其学问。所不同者:佛家旨在从现有生命解放出来,实证乎宇宙本体,如其所云“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般木”(《般若心经》文)者是。儒家反之,勉于就现有生命体现人类生命之最高可能,彻达宇宙生命之一体性,有如《孟子》所云‘尽心、养性、修身’以至‘事天、立命’者,《中庸》所云‘尽其性’以至‘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者是。”[13]可见儒家与佛教都是将人作为研究的对象,佛家主张将人从宇宙本体中脱离出来,而儒家讲究就现有的生命探索达到人类的最高可能。除了本源之外,两家的核心思想也是相通的,儒家提倡仁爱待人,佛教主张慈悲为怀;儒家讲做人要仁、义、礼、智、信,而佛家则讲究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饮酒、不妄语,两家角度相反,但都是在教授人们为人处世的原则。
儒家与佛教二者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相互融合,相互借鉴。一方面,在中国传统思想的制约和约束下,佛教逐渐中国化,思想方法逐渐简约明了,解脱方法也从苦行累修变为智解顿悟,出世思想也逐渐向入世思想靠近,从比较意义上说,“儒家影响佛教最大者是人性、心性论的思想内容”[14];另一方面,从儒家学说来看,佛家产生的最大影响就是形成了宋明理学,除此之外,下层民众也需要佛教带来的心理慰藉,在这一层面,儒学始终不能代替宗教。两者最终形成了相互宽容、共同发展的关系,形成了儒学为主、佛教为辅的分层次的思想路线。
四、结语
“中国传统文化始终洋溢着浓厚的人文主义精神,始终贯穿着重视人伦、崇尚人格、关注人生的主题。”[15]不同文化思潮之间合理的冲突与融合有利于人类文化的共同发展的,在文化保持独立性与差异性的基础上形成和促进的文化发展才是健康的长久的。另外,对于外来文化,保持正确态度、合理吸收利用,也会促进本土文化的发展。中国文化在与外来文化的摩擦中吸收融合并且发展升华,将其内化为自己的一部分,从而达到自身的提升与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