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载水公约实施中的几个问题
2019-12-26崇明海事局朱德通赵月新刘鑫斐
崇明海事局 朱德通 赵月新 刘鑫斐
《压载水公约》设立了经验积累期,可预见针对实施初期发现的问题。在压载水监管和取样检测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船员和检查人员对公约理解和具体操作存有疑惑的地方。
为减少和消除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带来的危害,IMO于2004年4月23日通过了《压载水公约》,并于2017年9月8日生效。然而,经多方提议,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第71次会议最终同意,压载水公约对现有船推迟两年实施,关于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具体实施日期见表1。
表1 D-2标准实施时间表
我国已于2018年10月加入《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于2019年1月11日印发了《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已于2019年1月22日起生效实施,各直属海事局近期也陆续公布了船舶压载水监管指南和取样检测程序。适用船舶应当配备《国际压载水管理证书》《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等相关证书文书。安装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船舶还应当持有《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证书》的副本或复印件。
疑惑一压载水公约的实施有没有船舶吨位的限制?
现场检查中,部分人员仍然对公约的适用范围有所疑惑,认为压载水公约仅对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适用,400总吨以下的船舶不适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对于适用范围,公约正文有着明确定义即:(a)有权悬挂某一缔约国国旗的船舶;和(b)无权悬挂某一缔约国国旗但在某缔约国管辖下营运的船舶。另外还详细列明了六种不适用的船舶,包括不携带压载水的船舶、仅在某缔约国管辖水域内营运的该缔约国的船舶、仅在某缔约国管辖水域内营运的得到该缔约国授权的另一缔约国船舶、仅在一个缔约国的管辖水域内和公海上营运的船舶、只载有不排放的永久性压载水的船舶以及任何军舰、海军辅助船或仅用于政府非商业服务目的的其他船舶。值得强调的是,不管是适用船舶还是不适用船舶都没有提及船舶吨位或船舶长度的要求,仅在公约附则即《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规则》第A-5条等效符合中规定“总长度小于50米、最大压载水容量为8立方米的仅用于娱乐或比赛的游船或主要用于搜救的船舶对本附则的等效符合,应由主管机关确定”。
这说明国际航行的小于400总吨的载有压载水的适用船舶也要完全符合公约的各项要求。虽然这种携带压载水的小型国际航行船舶比较少见,但也不能完全避免,比如一些小型水产品运输船,另外公约也没有规定对渔业船舶不适用。但是中国海事局颁布的《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明确规定不适用于渔业船舶。
疑惑二多大的船要配有《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
字面上来讲,公约附则第B节B-1条压载水管理计划,以及第B-2条压载水记录簿部分都清晰写明“每一船舶均应在船上携带并实施压载水管理计划”与“每一船舶均应在船上备有至少载有附录II规定信息的压载水记录簿”。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原因在于公约附则第E节E-1条检验规定本公约适用的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不包括浮动平台、浮式储存装置(FSU)和浮式生产、储存和卸油装置(FPSO)应接受相应的检验,以获得压载水管理证书。至于400总吨以下的适用船舶要不要接受检验,则由主管机关确定或制定其他措施。
疑惑三压载水报告过就没事了吗?
从2019年2月起海事部门要求符合生效条件的到港船舶要在海事危防信息系统办理压载水报告、申请等效符合以及申请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免除。船舶排放压载水应当提前12小时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事机构对船舶实施抽查。
压载水排放信息的准确性是核查关键,千万不要以为报告过就没事了,就随意排放,甚至临时更改排放的舱号,实际上这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因为船上不同压载舱的压载水来源很可能来自不同港口或区域,排放的污染风险程度自然不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经常有船舶装载不同源的压载水,另外还有沉积物可能也会对所载压载水产生影响,即便排放的上一港是国内港口的压载水也不可以掉以轻心,上船检查时一定要确定压载水的来源,取样检查时要求船方出具LAST TEN PORTS清 单。2019年7月在对某大型船舶检查时发现该船在到达上海港前先后到过阿什杜德(ASHDOD)、巴塞罗那(BARCELONA)和中国的舟山港,并且在这三个港都进行了压水,其中装有阿什杜德压载水的压载舱通过顺序法进行了置换,并申报本港排出,其余舱压载水未置换,见图1。该船只须符合D-1标准即可,仍未安装压载水处理系统,在上海港只能排放来源阿什杜德且经过置换的水,但检查时发现船员没有按照申报打开NO.6 BWT(C)舱吸入阀,而是错误的把装有未经置换的压载水的NO.6 BWT(CP)吸入阀打开,此舱的压载水来源于与上海同纬度的巴塞罗那,根据相似相溶原理,此处压载水的污染风险属性自然较高。
提醒船舶注意按报告信息严格执行,有无多排未经申报的压载水,未按照规定报告的,属于违章行为,要进行处罚;而水源保护区、准水源保护区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等区域一般是禁止排放压载水的。
图1.某船未按压载水报告排放未经置换的压载水
图2 公约附录II压载水记录簿格式
疑惑四《压载水记录簿》怎么记才算规范?
不管是PSC检查还是船舶防污染(压载水/三水排放)现场检查,船上的《压载水记录簿》毫无疑问都是重中之重。船上使用的压载水记录簿是否能满足公约规定的功能,格式上是否高于公约附录II压载水记录簿格式的最低要求。压载水记录簿的记录事项共有6项,从3.1至3.6,每项下面又细分3到6个类别,其涵盖的主要要素包括:操作发生的日期时间、操作类型(加装/排放/循环或处理)、位置(港口或经纬度)及水深(如在港口外)、操作的数量和剩余量以及责任高级船员和船长的签字。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压载水记录簿》记录不规范的案例。对比图2和图3,该船记录簿格式完全套用公约附录II格式,但是其记录混乱、不规范、不完整。存在问题1、项目编号未完全展开,且全部操作记录为3.1项;问题2、压载舱名混在项目编号一栏;问题3、无法反映作业记录的起止时间;问题4、没有体现相关压载舱的剩余量。让人看了不明所以,没有达到公约的记录要求。洋山港海事局蓝盾安检工作做了一个规范的记录簿的范例可供参考(见图4)。
疑惑五压载水管系和压载水处理设备的检查要点有哪些?
进入泵仓或压载舱开展详细检查,一定要注意安全。泵仓一般处于较深位置,特别是电解型装置会产生有害气体,压载舱也是密闭舱室,进入前都要适当通风。安装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应获得的符合相对应决议的型式认可证书,在船备查,且处理量要能满足船舶的实际要求,和船上压载泵等实际设备匹配。此外,现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船舶即使装载了压载水处理系统,仍会在海上进行置换,船方解释是为了避免因港区水太脏引起滤器脏堵或其他装置故障的可能,但这样做很可能发生海上未经处理的压载水排出的位置并非公海,往往在某国专属经济区,这就构成了重大缺陷。
1、管路、阀件及压载泵的检查要点
压载管系较常出现的问题有某处压载管路锈穿破洞,压载舱管系弹性接头破损,穿过某压载舱的某管系泄露。加装过压载水管理系统的船舶一般都采用全气动阀门或液压阀门,检查各个气动管路有无空气或液压油泄漏情况,检查各个减压阀压力正常,常见的缺陷有某压载舱遥控阀损坏,某处气动阀或液压阀无法动作,阀门遥控系统故障。压载泵常出现的故障有泄露,压载泵额定流量不足,出水压力无法满足设备要求。另外,一些特定船舶(如油船)的艉尖舱压排水均通过消防通用泵进行,并不是用压载水管系,检查时要注意。
图3 某船压载水记录簿
图4 规范的压载水记录簿格式
2、压载水处理设备的检查要点
压载水处理设备形式多样,原理不同,有的压水时使用,有的压排水时都要使用,检查方法也不尽相同,这里仅做共性的分析。
外观检查:检查设备外观是否良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设备管路及阀门布置是否有明显缺陷,管路布置有无明显改动的痕迹,管路布置是否与批准图纸一致;查看设备铭牌与《压载水管理系统型式认可证书》载明信息是否一致。
旁通阀的检查:压载水处理装置都设有旁通阀,是为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即使压载水处理装置出现故障,也能通过旁通管路进行应急压排水。规范要求,在压载水处理装置被旁通时,这种操作应和GPS信号一起记录并储存至少2年,同时系统输出声光报警,提醒相关人员在上述旁通操作。如图5所示。
图5 压载水处理装置旁通阀设置
系统操作记录的检查:压载水管理系统控制和监测设备应能自动记录压载水管理系统运行情况并标记时间。操作数据可以按正式检查的要求显示或打印记录。一般可以通过控制面板配有的USB接口调取和复制,再通过和压载水记录簿记录数据进行对照,判断是否存在数据不一致等造假行为。可以检查屏幕是否可以正常操作,系统时间设置是否混乱、警报灯指示是否正常等。据调研几艘到过美国的大型船舶来讲,美国的PSC检查一般都会涉及到压载水项目的检查,主要的做法就是看记录簿,然后通过控制面板把操作记录拷走。
监控报警单元的检查:根据G8导则的规定,监控报警系统应对压载水操作期间进行全面的监控,自动记录主要设备的工作参数、工作位置、报警、操作等信息。检查“ALARM”指示灯是否红色常亮。警报的测试及数据记录检查有点类似于油水分离器的检查,当出现影响压载水管理系统运行故障时,在所有能进行压载水操作的控制站点应发出声光警报信号,可对该声光警报进行测试。可以检查压载水管理系统每次报警是否记入日志并标记时间。
滤器单元的检查:不管是紫外线法还是电解法或者电催法,常用的压载水处理技术都离不开机械过滤环节,滤器是系统里的头道防线和薄弱环节,也是维护保养检查的重点之一。即便有反冲洗功能,一般滤器都要定期拆装清洗。滤器单元压差高是常规报警,将报警记录和系统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以及备件对照检查,所有的保养和维修应予以记录,压载水管理系统的所有易磨损或损坏的部件均应便于维修。图6为脏污的滤器和压差指示。
图6 压差表和脏污的滤器
取样管的检查:各种类型系统都自带有取样检测功能,以决定处理后的压载水是否达标并最终排向舷外,也有供外部检查人员用的取样设置。主要缺陷有取样管管径不符合要求,和取样管未设置插入管至主管路中,这些都可以引起对取样分析结果的质疑。
压载水公约的实施仍处在经验积累期,检查具有不确定性,压载水公约的实施也会遇到很多的难点。对检查人员知识的挑战,认可的压载水系统原理形式多样。检查人员要有足够的现场经验,来确定是否按照记录簿的记录真实的开展处理。检查很难对压载水管理系统是否给船舶和环境带来安全及污染影响做出判断。最后,检查结果会对港口带来巨大挑战,压载水接受设施推广和建设还面临考验,我们是否真的准备好了还需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