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大众媒介塑造偶像的伦理问题研究

2019-12-25高佳彭雁翎彭柏林

西部学刊 2019年15期
关键词:伦理问题偶像

高佳 彭雁翎 彭柏林

摘要:大众媒介已成为塑造偶像的主力军,随着消费主义和大众文化的盛行,在带来一定的伦理价值的同时产生了物欲化、泛娱乐化、商品化、虚无化等一系列的伦理问题。而偶像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精神资源,承担着引导精神价值、传播社会文明、践行社会道德的社会责任,因此,对偶像塑造问题必须予以重视。本文在结合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从多角度建构了发挥政府管理职能、完善媒介偶像塑造、重塑偶像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受众文化素质等具有针对性的解决途径,以保证最大程度的开发偶像的精神价值。

关键词:偶像;大众媒介;偶像塑造;伦理问题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5-0114-03

偶像是指被追求、被崇拜的人或物,具有寄托希望、道德教化、指引行动等精神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具有极大的精神价值开发作用。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大众媒介在偶像形象塑造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并逐渐发展成为主力军,引发了如物欲化、泛娱乐化、商品化、虛无化、道德缺失等亟待解决的伦理问题,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对大众媒介塑造偶像形象过程中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全面科学和深入的研究,有着一定的理论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大众媒介一般指“大众传播媒介”,是指“以各种技术手段形成的、向社会广大受众传递信息的专用的工具形态。”[1],我国的传统大众媒介主要有: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渐衍生出新的媒介,如网络媒介、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

在中国,“偶像”的历史非常悠久,在殷商时期就已经有关于“偶像”的相关记载。偶像本意是指为人所崇拜、供奉的雕塑品,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记载:“偶者寓也,寓于木之人也。”指偶像是人们将一定的文化内涵寄寓木偶人之中,成为一定的文化载体,赋予一定的寓意。[2]传统偶像多代表权威,用于维护社会秩序,管束人的思想。随着生产力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大众媒介成为偶像塑造的主力军,偶像逐渐泛化,含义也变得更加广泛和模糊。总之,归纳起来,“偶像”就是由个体或群体自我选择并认同的受到尊敬、崇拜和追求,具有安抚心灵、寄托希望、道德教化和精神引导等功能的人类价值传承的符号和象征。

一、大众媒介塑造偶像形象的物欲化

偶像塑造的物欲化是大众媒介在塑造偶像形象的过程中轻精神、重物质,只关注偶像塑造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偶像所应为社会带来的精神价值。具体表现在:

一是大众媒介塑造偶像转向利己主义。偶像塑造的利己主义倾向是大众媒介在塑造偶像形象时转向利己,只顾自身利益忽视社会利益,忽略作为信息传递渠道塑造精神偶像和传播偶像精神价值的责任。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受西方实用主义、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整个社会逐渐出现以自我为中心的文化特征,转向利己;另一方面是由商家和大众媒介的利益关系所导致的,商家为提高产品知名度和销量往往选择大众媒介曝光率较高的娱乐明星代言产品,而大众媒介为了赚取利益就不断塑造新的娱乐偶像,又不断对他们进行宣传报道,最终导致媒介塑造偶像朝着利己主义方向发展。

二是大众媒介塑造偶像转向拜金主义。偶像塑造的拜金主义倾向是大众媒介纯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来塑造偶像,并逐渐用金钱衡量偶像价值、用经济效益的高低决定偶像塑造的对象和媒介资源的分配。这是由于消费文化逐渐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导致大众媒介追逐金钱的物欲不断膨胀。

三是大众媒介塑造偶像转向享乐主义。偶像塑造的享乐主义倾向是大众媒介为搏眼球,倾向于对偶像的奢靡生活和享乐主义进行大肆宣扬,塑造偶像宝马香车的奢华形象,例如竞相报道偶像明星世纪婚礼、豪宅别墅、高档消费等,这种不健康的引导诱发了人们为追逐偶像奢靡生活而炫耀式消费的扭曲价值观。

二、大众媒介塑造偶像形象的泛娱乐化

偶像塑造的泛娱乐化是指大众媒介倾向于塑造供娱乐消费的偶像,并以娱乐化方式来塑造其他领域的行业榜样或精神偶像,致使大众媒介偶像塑造呈现出单一、片面、娱乐化的特点。

一是塑造对象泛娱乐化。大众媒介偶像塑造的娱乐化问题,首先体现在塑造对象以娱乐偶像为主,即表现为大众媒介在选择塑造偶像对象时倾向于娱乐偶像,将媒介资源大量给予娱乐价值高的明星,对多元偶像的塑造投入相当有限,并以娱乐化方式来塑造其他领域偶像,使得塑造的对象和对象的塑造呈现出娱乐化的倾向。同时,大众媒介除了大力塑造娱乐偶像之外,还对其他领域偶像进行娱乐化塑造(只开发其娱乐功能),未真正开发、宣扬其真正的精神价值。

二是塑造手段泛娱乐化。大众媒介偶像塑造的娱乐化问题体现在塑造偶像时倾向于打造偶像的娱乐价值,为博关注着力渲染色情、暴力等低俗内容,炒作偶像的隐私、绯闻等负面新闻。忽视对娱乐偶像艺术造诣的宣传报道而片面追求娱乐炒作,这其实是“披着‘祛魅的外衣下大肆渲染低俗行为,混淆是非,扭曲人的价值观”[3]的行为。

三、大众媒介塑造偶像的商品化与虚无化

偶像的商品化塑造是指大众媒介把偶像当作商品来开发,把经济效益高低作为衡量偶像价值的商品式维度,把偶像物作为供粉丝消费的工具。“大众媒介商业化的本质决定了它运作的根本目的是对经济利益的追求”[4],为了赚取利益,大众媒介利用受众追逐偶像的这种价值诉求,将偶像当作商品包装宣传最后出售给受众,“大众媒介通过运用快感和幻觉的感觉主义策略和炫耀性消费的心理策略,将现代偶像塑造成消费偶像,偶像于是被物化为引导消费引领时尚的工具。”[5]

(一)偶像的商品符号化

偶像的商品符号化是指偶像逐渐成为商品代名词,日渐失去作为人的主体性、总体性,也失去其精神价值的引导意义。“作为商品的偶像具有了物品本身和符号意义这样的商品二元性”,[6]大众媒介对偶像的商品式塑造不可避免地使偶像形象商品符号化,因为偶像的特殊属性使大众媒介以广告代言等方式将偶像与商品联系在一起,通过偶像输出符号价值来满足粉丝欲望幻想,粉丝通过购买由偶像代言的产品会产生更贴近自己所崇拜偶像的心理幻觉,即“粉丝在消费过程中实现精神诉求和身份认同的满足”[7],大众媒介利用粉丝消费心理将偶像商品符号化来提高产品的销售量,最终导致商品消费就是偶像崇拜。

(二)偶像塑造的虚无化

偶像塑造的虚无化是指因媒介塑造偶像的泛滥导致的、由大众媒介塑造的偶像无实质的精神内核,当代偶像不再具有传统偶像那样的强大精神支撑作用,“人们不能通过崇拜这些偶像来获得他人对于终级价值追求的实现”[8]。偶像塑造的虚无性是一直存在且近几年愈发凸显的一个伦理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当代消费社会的高度发展导致偶像细化,让各类偶像以各种渠道代表各不相同的价值审美观的大量涌现。另一方面由于大众媒介特别是网络的迅速发展导致信息碎片化和即时性,让人们的自我中心意识日渐加强逐渐龟缩于个人世界,受众的“媒介化生存”和由此带来的自我认同和自我确认的渴望让各类直播平台应运而生,偶像的自我设定和生产刺激了很多人“一夜成名”的欲望,全民直播时代塑造的“网红”多是内心浮躁、幻想成名、欠缺真正艺术造诣的一类人,被视为“一种喧嚣的泡沫”,大量直播内容毫无意义,直播和网红的盛行将大众媒介塑造偶像引向精神价值缺失的虚无方向,结果将导致受众和社会堕入浮躁、空虚的境地。

四、大众媒介偶像塑造伦理问题的应对措施

大众媒介塑造偶像形象带来的伦理问题是由多方因素综合作用的,因而要想彻底扭转其负面影响,就必须实现各方通力合作、相互监督,优化偶像塑造环境,共同构建科学、健康的大众媒介,以更好发挥偶像的精神引导作用。

(一)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

政府应在完善媒介立法和加强媒介的监管力度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完善大众媒介相关法律法规,使处理偶像带来的负面影响及网络暴力伤害明星等问题有法可依,这也是大众传媒行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府应充分发挥其监管职能,经济效益不应成为衡量媒体行业发展的唯一標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大众媒介塑造偶像产生的恶劣事件依法加以严惩,遏制不良风气的蔓延,防止媒介塑造偶像的娱乐化、低俗化以及物欲化等问题愈演愈烈。

(二)大众媒介从业人员应增强职业道德意识

媒介从业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特别是应增强道德责任和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的社会责任。因为偶像塑造过程中出现的伦理问题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媒介社会责任的缺失,媒介没有承担起塑造有利于社会和受众道德完善的精神偶像的责任,故大众媒介要以社会正确导向为基准,明确自身社会责任,尽量做到客观、真实,不要一味追求低俗看点博取眼球。媒介从业人员是传媒发展的实践者和推动者,只有增强职业道德意识,坚守道德底线,才能制作和传播有价值、真实且品位高雅的内容。

(三)增强偶像的责任意识

偶像既受人崇拜与追逐,就要明白自身具有道德教化、指引行动的职责,所以增强偶像的责任意识对解决偶像塑造中的伦理问题至关重要。一方面,偶像要提升自我道德修养,完善人格,要像老一辈优秀艺术家那样思考自身对受众的精神和价值引导,坚守经典文化和艺术本体性,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要明确自身担负着追求艺术文化、自我价值和发挥精神引导作用的社会责任,只有增强自身在社会精神价值领域中的责任意识,才能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以身作则来规范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发展。

(四)提升受众媒介和文化素养

受众的心理特征、价值观念和审美方式是影响大众媒介偶像形象塑造的重要因素,因而提升受众文化素质显得尤为重要。提升受众媒介素养,引导受众对媒介基础知识有所掌握并知晓如何使用媒介,具备辨别媒介信息的能力,同时还应增强对媒介行为和动机的批判能力,对媒介内容能给予及时有效的监督评价,理性对待偶像。只有提升受众的文化水平,才能倒逼媒介提高传播内容的质量和水平,从而净化大众媒介市场。

参考文献:

[1]张玉能,张弓.大众媒介与话语生产和文学生产[J].文学评论,2007(05).

[2]何小忠.青少年偶像崇拜与教育[D].苏州:苏州大学,2005.

[3]李超阳.大众媒介视域下偶像形象塑造的伦理问题研究[D].沈阳师范大学,2016.

[4]石纨雯.大众媒介视域下青少年偶像崇拜现象探秘[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2015(10).

[5]尹金凤.大众媒介偶像塑造的伦理问题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10.

[6]董长兰.试论大众传媒对中学生偶像崇拜的影响[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7]姜明.大众文化视域下的中国粉丝文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6.

[8]唐凯麟.伦理学教程[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

猜你喜欢

伦理问题偶像
偶像报
民事司法的伦理问题思考
现代生物技术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
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
网络谣言若干伦理问题分析
出卖偶像
偶像们都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