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及现代化发展探讨
2019-12-24任为
任为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以及“互联网+”的出现,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迅猛,其促使了我国农产品物流模式发生改变,从而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新背景下也面临了诸如“小生产、大流通”等问题。如何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体水平,并使其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求,是加强我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文章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及现代化发展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建设提出理论借鉴。
关键词:农产品批发市场 转型升级 现代化发展
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市场系统的重要枢纽,在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发挥着核心作用。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与此同时,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速度却不断放缓。现阶段,只能提供简单批发零售服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无法满足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市场现代化程度不高、空间布局不科学、市场功能不完善、批发市场整体素质不高、规模偏小、技术手段落后等,这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因此,在“互联网+”背景下,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环节,农产品批发市场亟需进行转型升级。对此,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基于现代化的市场交易方式和技术,加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市场交易者组织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完善市场体系,蜕变为提供全方位增值服务的农业平台,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地位,进而发挥作为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和关键节点作用。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和其所面临的困境,提出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的目标,并根据我国农产品市场的贸易状况,为促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现代化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促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化发展。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现状
在当前“小生产、大流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下,农产品批发市场是连接流通上下游的中间环节。近几年来,隨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出现功能萎缩、地位弱化的现象,其存在交易额下滑、利润下降的困境,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疲态渐显,其亟需进行转型升级。当前,我国农批市场存在主体定位不准和准公益性不足等问题,在当今“互联网+市场”时代,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面临产业转型升级的挑战。
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产业链逐渐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基础格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前连生产,后接消费,是农产品流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了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农产品需求,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批市场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区、市)。与中西部地区相比而言,我国东部地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最多且规模最大,如在全国交易额在十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中,除了长沙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外其余农产品批发市场均集中在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其中,我国山东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成交额占全国首位,为10.2%。整体上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全国超过70%的农产品集散,其贯穿了全国城乡农产品流通的大动脉,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产品产销衔接,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渠道。同时,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产生也促进了我国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提升,其进一步扩大了消费,发挥了农产品大规模集散、引导农业生产、形成价格、保障全国农产品供应、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等重要作用。
交易规模较大且专业批发市场涌现。随着农村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农业生产集中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率显著提高,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呈现出平均交易规模大的特点。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来看,1986-2018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由893家发展为4700多家。截至2018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额由1986年的29.36亿元增加至11.21万亿元。如图1所示,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正朝大型化、规模化方向前进。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业态多样,品种齐全,市场运行机制以现货、现金交易为主,批零兼营比较普遍。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市消费者数量增多,生产和消费区域进一步集中,这极大地促进了批发市场交易规模的的扩大,由此农产品大规模、跨区域流通逐步成为常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应运而生,其向现代化、规范化、集团化、企业化方向发展。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不断优化,消费者对农产品出现了专业化需求,这促使了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集中度提升,从而形成了一定数量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以现货为主、批零兼营为辅。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运行机制主要以现货实物、现金交易为主,其仍处在较为传统单一的状态。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模式主要为商家将农产品全部堆放在市场,使消费者在批发市场进行验货购买。这种批发业务交易数量大,往往以大量的现货交易、现金收付完成结算。同时,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般为提高场地综合利用效率,往往存在批发和零售兼营的现象,批发市场中大多数摊位细小零散,其交易起点较低,消费者可以直接在批发市场购买农产品,虽然这些农产品包装简陋,但是价格更加低廉。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
农产品流通过程复杂冗杂。在农民生产农产品后,其首先将农产品聚集在原产地的批发市场,然后由中间批发商收购,再由运输商向销售市场销售,最后,这些农产品通过餐饮、零售等渠道流向终端消费者。流通环节的多样性导致了农产品价格出现了溢价,各环节的流通约束导致了农产品价格提升。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和流通体系复杂,其运输条件落后,且存在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滞后性(见图2)。农产品流通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差异,这进一步影响了农产品流通的效率。另外,价值链的主要参与者可以通过流通加工、产品储存、批发零售活动获得较高的收益率,而在生产环节农户获得的投资收益率却相对较低。同时,由于农产品存在易腐性和破坏性,其贮存困难,这就导致了农产品在多层次流通环节损失率的增加,这降低了其流通效率。
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模式不完善且市场组织化程度低。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迅速,目前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已超过4000家,其覆盖了我国所有大中小城市。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规模落后,其存在市场交易功能不完善、基础设施薄弱且信息化水平较低的问题。尤其在近几年,我国农产品市场出现了“卖难买贵”的流通问题。目前,我国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套的设施建设逐渐完善,但大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仍以柜台式、大棚式销售为主,环境卫生较差且人员混杂,交易模式也并不完善。此外,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水平不高,其尚未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现阶段我国农产品的装卸仍基本依靠人工完成,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人流、车流均比较混乱。并且,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其体现在以场地、设施出租为主的物业式经营布局上的不合理。由于缺乏统一、权威的全国性和区域性规划,如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现阶段在我国沈阳、太原、北京、上海、天津、深圳、郑州、成都等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出现饱和,但与此同时,其他地区却存在“有场无市”的现象。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形式比较低级,其主要以传统的对手交易为主。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化程度不高,在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农村经纪人组织的小规模集中售卖是较为普遍的形式,但这些专业合作组织覆盖面小,服务水平较低。其中,农民就地摆摊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买方也多为小型批发商或个体户,这导致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形式涣散,难以统一规划管理。因此可以看出,在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中,买卖双方都由个体户承担,买卖双方的角色主要体现为个体农民、农村经纪人或小型批发商。
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水平较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依托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逐渐着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我国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初步建立了以“信息中心、检测中心和结算中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然而,目前我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仍存在信息化建设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息化水平较低、储存加工能力弱、缺乏与现代流通方式的对接、市场功能不健全的问题。此外,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搜集内容不广泛,其处理和分析能力较低,在信息资源共享方面水平的不足,导致了其信息传播滞后,其无法实时公布产品和市场交易信息,难以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农业产业化的辐射引领作用。同时,信息化水平低也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带来了农产品无信息、无标签、索证索票难、食品安全不可追溯等监管难题。
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监管不到位。由于农产品作为生鲜产品,其质量检测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检验主要依靠人工抽检,其缺乏科学高效的检测技术和专业设备,加之市场安全信息网络建设不足,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查和检验很容易出现质量监管死角。另一方面,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存在对经销商免租免佣、现金补贴、设卡拦截等恶性竞争的情况,这也是由于农产品市场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这造成了当地批发市场交易波动,从而带来了农产品价格上升。同时,虽然我国大多数地区对农产品经销商进入批发市场要求产品产地证明和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然而由于质量监管的人力、物力的不足,其监管水平有限,证明文件造假的现象仍然普遍。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的目标
(一)突出公益性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等主要是由政府来对其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建设和管理的,其呈现出公益性的特征。如美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一般由当地行业协会向当地政府申请设立组建,并由政府提供土地和部分资金;日本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体是政府,其中市场建设费用分别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经营者来承担,其承担比例分别为60%、20%和20%;韩国由政府出资建设公营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并由政府组建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和服务。然而,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资人大多是个体股东或企业股东,其投资目的主要是为获得最大化的收益。这导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尚未发挥其公共物品的属性,其无法承担食品安全检验的责任,这就导致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上的产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保障。结合国外发展实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突出准公益性和低收益性,因此应由政府予以财政支持,由政府或政府绝对控股的公司而出面建设,借此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完善流通基础设施和批发市场公益性设施建设,由政府统一进行指导与规范而承担的我国大部分农产品的集散功能,能形成絕对的规模优势,这有助于我国提高农产品物流标准化和生产组织化、规模化。这不但能够减少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负面影响,而且政府还能对农产品质量进行严格精细的把控。
(二)提高信息化
在智慧城市、智慧农业发展的大背景之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各种智能化通信工具的推广,以及信息化、电子化技术为依托的商品交易更加简便。而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沟通前端农业生产和后端消费的主渠道,其应向智慧化的方向发展。对此,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要不断推进信息化进程,通过多元的资源整合,加强对大数据的搜集、处理、分析和利用,逐步实现功能综合化、品种多样化、交易简便化、产品安全化、建设标准化。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可以促使其形成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这能使农产品消费量信息、价格信息、物流信息及统计信息得到实时展示,通过让物流企业、经销商、农业企业、零售商、生产者、消费者、政府获取实时信息,将有助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农产品供销的协同统一,进而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现代化。
(三)稳定产品价格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产品价格是所有商品价格的基础,因此,农产品价格变化十分容易带来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而价格波动是商品市场运行的天然属性,随着我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推进,产区市场和销区市场逐渐分离,这使得我国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更加恶化,由此其带来了更大的农产品价格波动。因此,在现代化发展的路上,保证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品价格的稳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因此,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监测系统具有积极意义,其能够通过密切监测农产品物流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环节,从而稳定整个供应链的农产品价格,通过确保所有商品的价格不发生大变动,进而避免因农产品价格波动而形成的社会经济动荡。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现代化发展的建议
依托政策优势建设专业农业市场。《国家现代农业发展规划(2011 -2015)》提出,要“支持优势产区鲜活农产品现代批发市场建设”、“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大型批发市场”。根据这一政策,相关部门应依托现有的市场格局,推进全国农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建立全国性农产品专业市场,可以立足原产地辐射国内外市场,并充分发挥其在产区市场中的主导地位。根据《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各地区政府应通过市场建设和有效的培养,促进全国市场功能和设施完善,同时还要促进管理操作规范,进而使国家农业专业市场成为国家农产品价格形成中心、展览贸易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科技交流中心和产业信息中心的“五个中心”。通过国家专门的农业市场的建设,可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领域市场体系,从而有效地突破瓶颈的农产品流通环节,进而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最终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和大规模发展。
改造优化硬件设施搭建食材共采平台。一方面,政府要加大统筹谋划、合理布局,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并根据地方市场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基础条件、项目储备和市场需要,对现有的空间进行改建或重新布局。新建的现代化大型市场,要将批发市场划分为不同功能区,从而优化市场综合化功能,提升现有市场交易服务功能,进而构建起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另一方面,政府应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打造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中心、电子交易中心、配送中心、检验中心、结算中心、信息中心和农产品进出口展销中心,对此,要加大冷藏冷冻加工储藏设施、运输检验设备的投入,强化冷链物流全程监控管理,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不断推动高端农产品现代交易市场的建设。此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产业不断升级,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还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追溯体系,并要完善农产品产销衔接体系,加快搭建从产地到消费者之间的食材共采直供平台,推动市场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有机融合,通过打造出产地批发市场、销地批发市场、集散地批发市场相互支撑,从而促进产地与消费终端相互联结形成农产品市场网络。
建设信息化平台打造规范化线上线下交易。借助“互联网+”发展趋势,政府要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建设一批现代化、智能化的信息和管理平台。对此,相关部门可利用大数据云端、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改造农产品物流配送管理系统、市场供需信息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及供应链管理系统。通过统一农产品批发市场来货信息和交易信息,可以有效分析和挖掘大数据资源,进而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信息实时共享,从而有效促进农业产业链协作。此外,政府要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产品流通”新业态,对此可通过开展农商互联、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加快线上和线下服务平台建设和技术应用,引导电商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从而培育出一批优秀的线下农产品物流中介组织、零售商和经纪人队伍。通过整合线下丰富的供应链、产品、金融、物流等力量,打造规范化线上线下交易,探索创新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发展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体系,可以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进而实现一站式购买,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实体与网络协同发展,最终推动农村市场体系转型升级。
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一方面,政府要制订严格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健全完备的商户管理制度和条例,规范市场管理者制订日常工作行为,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加大监测和监管的频次和范围,并定期公布监管结果形成制度,从而促使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主体守法、守约。同时,相关管理者要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的组织化、规模化,对此可引进农村合作社、供销社等大型专业机构主体,运用现代化的交易方式提高交易效率,实现批发市场主体的升级。另一方面,要加快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示范作用。加强公共加工配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检验检测、消防安全监测、废弃物处理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农产品公益性批发市场功能。同时,为了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加强与国有资本企业、农产品流通产业的发展合作,探索通过股权投资、PPP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参与到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进而形成覆盖面广、功能完善的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
结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互联网+” 背景下我国各行业逐步与互联网融合并由此进行转型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主要环节,其传统功能已不能满足当今市场需要。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行业出现交易额下滑、利润下降等困境,其迫切需要在硬件设施、信息化平台、交易方式、交易主体、市场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建设。对此,可从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公益性、信息化程度出发,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促进其实现现代化发展。目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其信息化发展水平较低,监管水平有限。对此,在农产品批发市场转型升级过程中,应把公益性建设作为首要目标,同时,要加快其对资源的有效整合,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依据地方条件采取差异化发展策略,从而进一步完善其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运营,最终综合推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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