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的缺陷及创新构想
2019-12-24卓泽华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四川南充637000
□ 卓泽华(西华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0)
当前城市社区体育事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同我国的城市化发展存在着矛盾;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社区体育活动开展的需求越来越多,但是城市化建设过程当中为居民预留的社区体育开展的物质基础并不丰富。另一方面,居民在开展社区体育活动时对于文明及道德守则的遵守仍然不够充分,部分居民在开展社区体育锻炼的过程中对社区的文明风尚相背而驰。笔者拟将就城市社区体育管理的相关设备进行探究,立足于管理体制的变革背景进行深度挖掘,进而打造出新型,具有时代气息的体育管理体制,以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
1、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的变革背景
伴随着现代社会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的城市人口数量激增并由此直接带动了社区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过多的客观因素限制,城市建设过程中给予城市居民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的场地并不充裕,建设水平高、体育设施完备的高水平社区活动中心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在我国当前的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中主要呈现出了两方面困难,一方面,一个社区活动场内会汇聚大量的锻炼居民,这就为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现实生活中“广场舞大妈”和其他城市体育锻炼群体间的争端也非常频繁,严重时甚至会出现暴力争夺社区体育场地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是完全开放的,因此在区域内进行体育锻炼的人群鱼龙混杂,一些乱丢垃圾、摘花折草等不良行为也时有发生,为我国的社区体育管理工作带来的极大的困难。以上问题的存在充分表明了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针对目前社区体育活动开展的种种问题,我国的社区管理机构应当积极承担起自身对社区的管理和建设职责,对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体系与方法进行创新与改革。
2、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的缺陷
2.1、街道居委会建制散且服务较少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我国街道居委会日常的工作压力。但就我国目前的街道居委会的发展现状而言,虽然街道居委会辖区内的居民数量不断增加,但其建制以及管辖范围并没有发生明显的改变,这便导致了辖区街道委员会所提供的相关服务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相关需求,并且其服务质量也会大打折扣。除此之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当前城市居民日常的主要社会服务需求主要集中在精神文明方面,但是当下我国的街道委员会所提供的服务仍然停留在较为传统的关爱孤寡老人等物质文明方面,这也造成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协管体制,其服务质量也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2、街道体制与社区体制难以接轨
我国目前的街道体制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所存在的,这也导致其身上的政府职能色彩较为浓厚,街道办事处日常的工作范围也主要体现在承接一些政府的基本职能,反而不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职能的发挥,因此其在社区体育管理方面所发挥的效果是极为有限的。而这种将政府职能与社会职能混淆且一同进行建设的做法也导致街道体制与社区体制难以接轨,街道办事处本身所具有的社会职能也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导致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多由社区居民自发开展且严重依赖于社区居民自身的积极性。
2.3、社区建设对体育重视程度不够
正如上如文所言,我国的街道办事处体制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在执行社会职能的同时过多地承担了政府所具备的一些职能,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本身所主要从事的社会职能方面的一些服务。究其根本在于街道办事处本身对于社区体育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我国目前的街道办事处日常的社区建设的重点偏向于社区的物质眠方面,主要是针对一些市容市貌方面的硬件设施的建设而忽视了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精神文明建设。体育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区居民自身精神文化需求都满足具有十分重要的帮助。与此同时,社区居民可以通过日常的体育锻炼可以实现增强体魄、强化自身身体素质的目的,但我国基层的街道办事处则过于追求面子工程,而忽视了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服务,社区建设过程中的物者明建设以及精神明建设两者投入的资金以及人力资源严重不符,这也造成了社区建设失衡的现象,法轮功趁虚而入就是最好的教训。除此之外,尽管一些社区在基层建设的过程中,为居民投放了一些供日常锻炼使用的健身器材,但是这些健身器材自身的使用标准却难以符合居民健身的需要,也为居民健身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埋下了隐患。并且,这些健身器材在投入使用之后通常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检修以及维护,许多健身器材在超过使用年限之后依然在供居民使用,严重威胁了社区居民自身的身体安全。
2.4、缺乏社区体育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些基层社区在开展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尽管在居民公共活动的地区设置了一些体育设施供居民日常锻炼使用,但是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并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定,这也造成了在社区建设过程中体育管理活动工作的开展混乱无序,难以发挥社区体育建设活动自身应有效果。从国家层面来讲,我国目前也尚未出台社区体育管理的法律法规,这便导致基层干部在开展社区体育活动的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纲领性认知,以至于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对于社区应当履行的职能、执行的标准以及应当贯彻的条例缺乏统一的共识,造成基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混乱无序。
3、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的创新构想
3.1、强化社区管理职能
正是由于我国基层街道办事处过多地扮演了基层政府的角色而忽视了其社会职能的发挥,导致其在城市社区体育管理的过程中忽视了自身应当履行的相关职能,造成了相关服务的短缺。因此加强我国社城市社区体育管理体制的首要办法便在于强化社区基层的社会职能以及管理职能的发挥,基层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对居民实际情况对于社区建设的意见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以此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指导方向,在开展体育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主体地位,积极履行自身社区管理的指导。除此之外,基层街道办事处应当逐渐弱化自身的政府色彩,将更多的决定权交于社区居民。在条件成熟时甚至可以撤销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居民自发组织的社区委员会来进行相关管理工作的开展。
3.2、实现街道体制与社区体制的对接
就国目前的社区建设的主管单位来看,街道体制与社区体制的双轨并行导致在一些社区建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职责交错的现象,限制了一些相关服务质量的提升,其中较为突出的一个方面,便在于在社区体育管理项目开展的过程中由于职能的交错导致双方都对于社区的体育管理工作较为忽视。因此,提升我国社区体育管理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方法便在于实现基层街道体制与社区体制的双轨并合,从而逐渐使基层社区建设过程中的一些职能交错的现象减少乃至消失,提升我国基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的质量,这样做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更多的决定权交于社区居民并以此来进行社区日常的建设工作,有利于居民社区意识的培养。
3.3、构造非政府非营利性中介组织
正如上文所言,我国的基层街道办事处由于其自身的政府色彩较为浓厚,因此所可以发挥的社会职能也是极为有限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社区体育管理工作作为居民日常生活中较为重要但又偏社会职能的一项管理工作,可以由居民自发形成非政府、非营利性的中介管理组织来进行社区建设过程中的体育项目的管理工作。这种管理性组织由于其非盈利性的特点,因此,可以充分的从社区居民自身的角度出发,通过了解社区居民日常的体育锻炼需求来进行社区的体育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体育管理工作在居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除此之外,非营利性中介组织的成立也可以激发居民参加基层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引导居民积极的为社区建设建言献策,在缓解基层管理组织自身工作压力的同时提升了基层社区建设以及体育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及开展的效率。
4、总结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相关工作的逐步开展城市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城市社区不断发展的同时客观上也提升了对于社区日常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并且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成为了当下社区开展建设工作的重点方向,但我国目前的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的现状却不容乐观。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客观上是由我国当前城市化发展不均衡的现状导致的,但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服务不到位、体制构建不完善、相关规定标准不够严格等主观因素制约着城市社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此,我国的相关工作机构可以采用强化社区管理职能、促进体育法规建设、增强社区体育制度对接等方法,促进社区城市社区体育管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以为早日解决城市居民运动需求与社区体育管理工作间的矛盾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