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让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
2019-12-24
海门市人大常委会提高政治站位,从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三个有机统一”的高度,高度重视建议办理落实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学习研判机制。推行每周学习代表建议制度。在每周一的常委会主任办公会议上,专门增加一项学习议程,由各委室牵头,组织对人大代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按经济、城建、交通、教育、文化、卫生、法治、农业农村等方面分类进行系统梳理学习,增进和深化人大同志对代表心声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做到“胸有丘壑”,从而进一步形成思想共识,增强推动建议落实的责任感。实行月度主任会议交流督办制度。建立市政府定期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各分管副市长专题向主任会议报告分管领域和部门建议办理情况,交流分析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时协调处理存在困难和问题,推动建议高效快速落实。加强代表建议大数据分析。海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门力量,历时半年,对党的十八大以来2314条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内容和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汇总分析,重点系统梳理近年来代表建议的变化趋势,旨在更加客观深入了解民情民意,并努力从中探寻普遍性、预期性问题和解决路径,为作出决策、健全制度提供更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形成了《从代表建议看百姓需求》专题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该报告被省人大评为2018年度理论研究二等奖。
建立健全交办督办机制。规范明确建议办理分类确认工作。对于因政策因素或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办理的建议及需要多年才能办结的建议,承办单位提出确认请求后,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会同市政府办公室与提建议的代表共同商量确定,从而有效减少了少数承办部门对代表建议简单划归为无法办理等现象。严把代表建议面商关。常委会明确要求将面商作为测评承办部门办理情况的重要内容和标准,要求承办单位一般都要与提建议的代表(含附议代表)见面,共同商量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三见面”,即办前走访联系代表,弄清代表的真实想法;办中走访联系代表,向代表求计问策;办后走访联系代表,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要求,提倡以集中面商的形式答复代表。强化重点建议办理。主任会议确定《关于构建海门城乡一体化生态体系的建议》等13件建议为年度重点建议,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督办、分管副市长领衔办理,并将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将作为各副市长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有力推动了一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建立健全“二次督办”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落实率的意见》,明确“跨年办、延期办、不能办”建议须由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政府办、代表三方共同确定,办理结果评价由提出建议的代表个人评价改为组织相关领域的多名代表共同评价。2018年,在以往对代表建议办理进行一次测评的基础上,督促承办部门进行再答复、再办理,并组织了121名代表共同对年初人代会提出的390条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逐一进行再次测评。在不断健全完善督办机制和强有力的工作推动下,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明显提高,一些难点热点建议加快得到解决和落实。
建立健全公开激励机制。推行建议办理“五公开”,即公开办理部门、办理内容、答复情况、办理结果及代表满意度,在海门人大网站及杂志公开,并印发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全面推行使用代表履职APP,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协助代表主动履职、规范履职、高效履职,以信息化手段和技术推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扎实开展优秀议案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履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充分调动代表“为民代言”的积极性,增强“一府一委两院”为民多办事、办好事的价值感和荣誉感。(仇钰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