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出新风正气 议出活力动力
——沛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纪实
2019-12-22易堪,肖作平
“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述职报告、各评议组作评议调查报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0 名人大代表对被评议单位投票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沛县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完成了对县法院、交运局、安监局等11家部门的工作评议,促进了部门高效履职,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出台文件做到有据可依。为使评议工作开展得扎实严谨、富有成效,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沛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和评议流程。相关做法得到县委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以县委办公室的名义对评议办法进行了转发。通过人大常委会会议票决,最后确定了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物价局、城管局、审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11家部门为评议对象。同时,大力拓展监督边界,首次对所有任命的副县长开展述职评议,提升了评议的效果和质量。
实地调查做到过程公开。10月30日,县人大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接受评议的11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会并表态发言。会后,成立了3个评议工作组,分别由人大常委会的三位副主任任组长,组织组员学习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11月2日—15日,各调查组根据工作分工,到被评议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形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调查报告。同时,通过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11月15日,县人大常委会又邀请260余名县人大代表,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对11家部门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和意见征求,作为对常委会评议结果的印证。
现场票决做到结果公正。11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第22 次会议如期召开,11 家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本届以来的工作郑重地向大会报告,人大常委会三个综合调查组提供了11篇调查报告,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在充分的审议讨论后,参会的35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0名县人大代表开始投票,并当场宣布测评结果。根据暂行办法,被评议对象测评满意率在90%(含90%)以上的为“满意”,在70%(含70%)至90%之间的为“基本满意”,低于70%的为“不满意”。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以及为“基本满意”且居末位的,降低年终绩效考核一个等级。法院等10 家单位满意率在90%以上,城管局满意率为89.1%,该结果与260余名县人大代表的前期评议结果相符。面对评议结果,县城管局局长红了脸,出了汗,诚恳地表示:“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评议,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评议于法有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我们一定认真整改,给常委会和全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
跟踪整改做到注重实效。整改是评议工作的关键环节,整改不到位,评议就走了过场,失去了意义。县人大常委会向11 家被评议单位下发了评议意见书,被评议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对能够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急行急改;对短时间难以解决的,制定整改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对涉及法规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取得群众的理解。
“对本次会议上指出的问题,人大相关工委将跟踪监督,落实整改。2019年上半年,常委会将听取整改情况报告,力求取得圆满结果,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兴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