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完善 规范 奖评
2019-12-22李程
李 程
近年来,平远县人大常委通过重点督办、政府主办、代表监督等措施强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责任,提高了办结率和满意率。2018年度办理的32件人大代表建议中,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的30件、基本满意的两件。
完善建议落实办理规范。根据代表建议涉及的内容,2018年平远县人代会的代表建议全部由县政府主办。常委会及时向县政府办发出《关于交办平远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提出“三个规范”要求。规范时限要求。要求主办单位一个月内制订办理方案、分工落实督办,承办单位在大会闭会之日三个月内予以答复,主办单位还要在年底将办结情况再次答复代表。规范办复程序。要求承办单位从“重答复”向“重办成”转变,承办单位作为办理代表建议的第一责任人,办理情况列入县年终“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之中。规范办理评价。鼓励领衔代表如实填写《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把收集代表满意度的过程,作为推进和改进办理工作的过程。选联工委在年终向各镇人大主席团收集涉及本辖区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包括办理进度、资金预算、筹措和使用情况,以及代表、群众的意见。
奖评并举健全办理监督,跟踪测评督办。常委会针对《关于加快建设县城自来水制水水源密封管道的议案》办理进度较慢情况,于2017年12月组织领衔代表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共15人对议案办理情况作满意度测评,基本满意7票、不满意8票,测评情况当场反馈给主办单位。2018年10月,常委会办公室向县府办发出《关于督促办理〈关于加快建设县城自来水制水水源密封管道的议案〉的通知》,要求主办单位明确办结议案的具体措施和落实议案办理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加快议案办理速度。建立奖励机制,明确将200万元“人大议案建议项目实施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奖励办理议案建议积极、成效显著的主办单位。每年年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选联工委收集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综合情况、县政府督办情况,综合评价后确定12个获奖办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