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新格局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2019-12-21周英楠
周英楠
(中共营口市委党校,辽宁 营口 115000)
前言
当前,国际贸易形势日趋严峻,在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下,如果我国贸易往来依然沿用传统的建设形式,不仅无法满足经济体系的建设需要,同时也不利于巩固我国强国地位。因此,为了能够促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应该构建层次更深的对外开放格局目标,促进资金等要素的有效流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从而有效提升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质量。
一、促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义
(一)有利于拓展更大的开放交易平台
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讲,在与发达国家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缺乏主动权和话语权,不仅利益容易受到侵害,还容易使本国的经济市场陷入危机。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引领下,我国建设了具有本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以共商、共建和共享为建设核心,以促进贸易畅通和资金畅通为建设目标,为贸易的往来提供了更大、更宽阔的平台。除此之外,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还能在很大程度上吸收国外企业经营的先进经验,为政策的优化提供依据。同时,强化海关的建设和物流运输事业的发展,实现了基本上的贸易畅通,使全面开放的新格局更加立体,为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
(二)有利于补齐中国开放的短板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对完善的对外开放政策,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根据2017年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应用外资的规模为1400亿美元,而美国的外资规模却已经达到了3800多亿美元,是我国的三倍之多。同时,我国对外开放的产业结构大多还不够优化,创造性和创新性产业明显后劲不足。再加上在交流会议上缺乏制度性的话语权,在TTIP、TTP和TISA等会议上容易被边缘化。但是通过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可以补齐上述短板等问题,优化经济结构布局,与发达国家共同制定国际贸易新规定,从而保障中国贸易的安全。
(三)有利于巩固深层开放支点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不断完善,廉价劳动力以及低成本竞争等贸易往来模式已经不适应于当前的国际贸易发展。因此,在全面开放的格局之下,推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和完善,能够发展经济产业结构的新优势,在贸易竞争的过程中可以使竞争规则更加清晰,我国全程参与产品的采购、生产、加工和售后等服务,进而不断优化贸易产业结构的升级。除此之外,在信息时代下,利用网络优势,还能将为出国门的高质量产品推向国外,以点带面,从而强化国际贸易往来的深度和强度。
二、全面开放格局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策略
(一)完善对外开放的法律保障体系
在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下,想要推动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完善相关法律的保障机制,以此作为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坚强后盾。具体来讲,在取得官方首肯之后,自由贸易港所在地区的相关部门,应该根据贸易港建设的需要,整合国内外市场交易信息,制定切实可行、具有特色的法律政策条例,其中包括贸易港内的交易特权、交易权限以及优惠政策等。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贸易港的地域优势,对我宣传我国对外贸易特色和优势,从而提升产业竞争力和附加值。除此之外,理清各投资主体和交易双方的法律关系,使各项贸易有法可依也至关重要[2]。
(二)促进资金等贸易要素的自由流动
国际贸易往来除了交易主体之外,还有资金、人员以及商品货物等诸多要素,促进这些要素的自由流动,也是强化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前提。因此,在执行上,为了能够降低贸易风险,相关单位需要对重点货物或商品进行抽查,有效完善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础设施,为贸易发展提供更便捷的通道。同时,还应该利用调节税收政策的形式,优化外汇管理,开发当地的金融业务,为国际交易提供资金资源支持。而针对人才的流动,则更应该以内部培养为基点,以吸纳国际化人才为导向,完善贸易人才储备资源。
(三)优化并创新贸易管理体制
在对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整体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以政策为引导,成立专业的贸易管理部门和协调机构。从资金建设开始,逐渐到土地的开发和利用、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完善并创新贸易管理机制,使贸易港的建设能够为更多经营机构或产业服务,拓宽国际交易市场,理顺管理单位和机构的角色和职能,从事前考察、事中维护和事后监督等多方面完善贸易港的建设,进而为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结束语
在全面开放的格局下,促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不仅能够拓宽对外开放交易的平台,补全开放短板,同时还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在具体工作的落实中,需要创新并优化贸易管理体制,促进各要素的自由流动,完善法律法规,从制度、资源和法律等多角度促进自由贸易港的建设,为我国经济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