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
2019-12-20李会明
关键词 中国特色 法学学术体系 建设任务 建设方法
作者简介:李会明,上海市协力(郑州)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119
法學学术体系作为法治体系的基础,在整个法学理论研究、立法实践、法治精神养成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对于法治建设,我国进行了长期的探讨与尝试,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期,强化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推动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文章以法学学术体系作为主要抓手,通过法学知识的梳理、法学理论的塑造、法学学术评价的完善,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以期为各项立法、执法等实践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法学学术体系概述
对法学学术体系的全面梳理,有助于从整体上,准确把握法学学术体系的具体内容,进而为后续法学学术体系的构建、发展提供了方向性引导,增强了研究活动的指向性以及针对性。
法学学术体系主要包括法学知识、法学理论、法学学术评价等内容,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法治成果的集中体现,同时各项法治活动的实践也有赖于法学学术体系的指导。具体来看,法学知识作为法学学术体系的主要载体,而法律体系则是法学知识的重要基础。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立足于国情,开展了长期的法律实践活动,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多年的积累,使得我国法学知识内容丰富,类型多样[1]。
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法学知识除了涉及到法律制度之外,还涉及到法律历史、国际法以及比较法等多重内容。正是基于这种实际,我国高校在法学专业学科设置的过程中,开设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等16门法学科目,向学生系统介绍我国的法学知识。法学理论是对法学知识的高度概括,因此不同法学知识背景下的法学理论有着一定的差异,从法学理论构成角度来看,将其转化不同的法学理论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确保研究结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
法的一般理论主要探讨的法学的核心问题,对法理解的差异,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其他法学理论最根本的区别。部门法理论体系研究范围相对较为宽泛,不同部门法其具有独特的法学理论以及应用手段,例如宪法学、刑法学以及民法学等都有着自己的理论以及应用体系。法学学术体系的构建需要评价的引导,利于在法学学术评价框架下,确保整个研究活动的价值取向,更加贴近生产生活,与实际国情相衔接。例如在中国特色法学学术评价下,人民中心的价值取向得到进一步凸显,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针之下,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工作[2]。
从过往经验来看,科学的评价标准,完善的评价方法,能够推动法学理论的持续优化,实现法学理论研究的创新,从而为后续立法、执法以及司法等实践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打破思维桎梏,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保持国内法学学术体系研究方向的正确性,应当着眼于实际,进一步梳理中国特色法学体系构建的必要性,通过认知的转变,更加准确地对待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的构建问题。
法学学术体系作为社会科学体系的重要构成,在意识形态、思维文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我国法学学术体系逐步完善,但是由于较长一段时间内,沿用西方法律制度,制度与实践的脱节,无形之中,制约了我国法学学术体系的发展,从而对于意识形态工作以及文化建设活动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为了处理各类矛盾,我国法律实践的活跃度逐步提升大量的经验的积累,理论基础逐步深厚,中国基本国情进一步得到凸显,经济建设、文化活动、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问题解决途径在法律上得到显现[3]。为更好地将法律与实践衔接起来,需要率先进行法学学术体系的建设,保证相关学术活动的整体方向,以此为契机,进行相关研究工作,将中国国情融入到法律理论的探讨之中,从现有的制度出发,进行法学知识的思考以及法学理论的研究。例如著名法学理论研究专家徐祥民教授提出,法学学术体系的构建,进一步发挥出法学的导向作用,对国家现代化建设,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以及综合国力的增强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现阶段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对于综合国力的进一步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增强有着深远的影响。并且其从民族价值取、社会制度以及文化建设等角度出发,探讨了法学学术体系建设在共同价值取向的形成,社会制度的时间以及文化传承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明确法学学术体系在制度体系建设、法治社会构建过程中的深远意义。这正是基于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学术界应当快速转变观念,梳理研究的主要方向,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展相应的学术探讨,积极推动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的科学合理构建。
三、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任务分析
法学学术体系涉及对象较为多样,构建难度较大。基于推动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目的,相关研究人员以中国国情为最大变量,梳理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明确法学学术体系构建的重点。
中国特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为确保中国特色,实现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持续创新,研究者有必要立足于实践,梳理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划定研究的界限,明确研究的价值取向。
具体来看,在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过程中,研究者需要竭力保持中国特色,在延续过往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结合时代特性,开展相应法学知识、法学理论的创新工作,使得相关体系更加体现时代特征。
除了注重保持当代中国特色之外,还需要保持法学学术体系内部的一致性、协调性,借此不断增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的专业性,进而为各项立法、执法以及司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理论支持[4]。
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進行,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全面融入到全球化之中,经贸、文化交流的日益频发,无形之中增加了各类矛盾纠纷发生的机率,增加了调解的难度。
在这一背景下,在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学术界以及相关研究人员在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做好对外交流工作,与国际接轨,将特色法学学术体系中涵盖全球化的相关内容。
四、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方法
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的健全完善涉及多个层面的内容,为保证学术理论研究的质效,研究人员需要在相关建设任务的引导下,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探讨,不断实现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一)明确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基本规格
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环节,相关研究者应当在国家相关战略的引导下,逐步调整研究思路,创新研究方法。在这一过程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对于法学学术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作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着重解决现阶段中国法治建设环节面临的各类理论与实践问题。同时对现有的法学体系进行调整,从实际情况来看,现有的法学学术体系以法律体系作为基本框架,形成多门类的法学学术体系,其与十八届四中提出的法治主张有着一定的违背,长远来看,无助于立法、司法等实践工作的开展。为确保相关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形成科学的法学学术体系,研究者需要转化研究方法,打破旧有的法学学术体系,实现法学学术体系之间各个理论部分的联动,使得理论研究更加符合实践要求。
通过这种方式,研究人员明确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确保研究的针对性以及有效性。
(二)细化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计划安排
为保证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活动的有序开展,实现法学学术体系的完善,研究人员需要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结合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构建的必要性、重要性,对法学学术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规划,使得各项研究工作得以有序落实,提升了研究的有效性[5]。具体来看,研究人员在进行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有必要全面分析现阶段我国基本情况,梳理法学学术体系各个体系之间的关系,准确掌握其内在联系,以此为契机,寻求研究的突破口,从而促进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同时做好法学知识、法学理论以及法学评理论的联动,持续做好理论创新,确保中国特法学学术体系的有效构建。
五、结语
在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研究、建设迎来了新的机遇。通过法学学术体系的有效建设,法学理论研究进一步深化,法学实践领域得到拓展,学术评价体系得以健全,逐步形成能够反映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与实践机制,对于我国治理能力的提升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胡铭.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术体系[J].中国大学教学,2017(5):78-79.
[2]从胜文.关于中国特色军民融合法律体系的思考[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7(10):53-54.
[3]李林.新时代中国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六个向度[J].法学研究,2019(5):86-87.
[4]曹全来.论构建中国特色司法学与法学学科体系及话语体系创新[J].法制与经济,2018(12):39-41.
[5]潘红祥,张星.中国民族法治七十年:成就、经验与展望[J].民族研究,2019(8):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