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移势易: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影响
2019-12-20刘德学
赵 灿,刘德学
(1. 广东财经大学 财政税务学院, 广州 510320;2. 暨南大学 经济学院,广州 510632)
内容提要:加入WTO以来, 中国对外开放已从适应和追随国际贸易规制阶段转变为全面开放和引领潮流阶段,本文基于中国渐进式对外开放背景,以2001-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专利数据为研究样本,在考虑产业互联的基础上考察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阶段性特征。研究发现: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具体而言,在加入WTO过渡阶段,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和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分别对企业创新呈现抑制效应和促进效应,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在全面开放阶段,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而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均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即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始终会抑制企业创新,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会促进企业创新,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呈现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特征。这说明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与对外开放所处阶段以及国内外经济竞争格局等存在密切关系,因此,应适时有针对性地调整贸易政策。
一、引言
对外开放是一个国家参与全球分工体系、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的重要途径,其发展是一个从局部到整体、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1]。中国40多年对外开放发展历程无不突显着渐进式开放特征。首先,在1978-2000年期间,中国以东部沿海地区为试验窗口率先开放,而后逐步向内陆扩大开放区域范围。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国对外开放进入全新阶段,并真正意义上开始融入全球分工体系。但是由于中国加入WTO多边贸易体制是一种非对称开放,这种非对称开放一方面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开放,另一方面表现为WTO后加入和先加入者之间的开放。所以,在加入WTO的前期阶段,中国对外开放表现为适应和追随国际贸易规则和潮流的特征;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推进,中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对外开放战略也开始转变为全面开放和引领国际潮流,其中于2013年提出旨在以“一带一路”建设为战略重点构建深层次、多领域的合作共赢新型合作模式是这一阶段特征的主要体现。
创新是一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源泉,同时也是全球分工体系的核心驱动力。然而企业创新活动不仅取决于其自身能力,还会受到外部环境的约束。加入WTO以来,中国对外开放实现了从适应和追随国际贸易规则转变为全面开放和引领国际潮流,那么很自然的一个问题便是,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贸易自由化在不同阶段究竟对企业的创新活动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具有阶段性特征?会不会抑制中国企业的创新活动,进而影响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以及这种影响是否在异质性企业之间存在显著性差异?本文基于2001-2016年中国上市A股公司详细的专利数据检验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阶段性影响,以期为中国更好地协调贸易政策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借鉴。
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研究的文献主要包括三类:一类文献侧重于研究进口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一般是进一步将进口贸易自由化细分为最终品、资本品与中间品进口贸易自由化进行研究,其中:田巍和余淼杰[2]以研发投入和新产品产值为创新衡量指标,基于倍差法检验了中间品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中间品关税的下降提高了企业的研发水平。张杰[3]以三种类型专利活动为创新衡量指标,基于资本品和中间品视角考察了进口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资本品进口对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两种专利活动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对企业发明专利的效应呈现倒U型,中间品进口对三种类型专利活动均产生显著的抑制效应。孙文娜和毛其淋[4]以新产品销售额为创新衡量指标检验进口关税减免对企业新产品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中间品关税减免对企业新产品创新决策和创新强度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最终品关税减免的影响效应不明显。林薛栋等[5]以新产品产值为创新量化指标,以印度同期关税为工具变量实证考察了进口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发现最终品进口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抑制作用,而资本品和中间品进口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另一类文献侧重于研究企业出口活动对其自身创新的影响[6]。李兵等[7]基于企业专利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方法考察了出口对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出口促进了企业的自主技术创新。第三类文献侧重研究外部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Lileeva and Trefler[8]基于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背景研究了外部关税下降对加拿大企业的影响,研究发现美国关税下降促进了加拿大企业出口的增加,进而引致更高程度的产品创新和先进技术采纳率;Busto[9]以阿根廷企业为样本基于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背景研究发现,贸易一体化对出口企业的技术升级具有促进效应。Liu et al.[10]基于中国加入WTO背景并利用双重差分法检验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贸易自由化对企业的外观设计专利具有显著促进效应,而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具有抑制效应。
已有研究主要基于中国加入WTO背景(1999-2007年)或者其他国家数据考察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效应,缺乏基于中国新时期全面开放阶段的研究,从而使得现有研究结论缺乏时效性;另外,现有文献忽视了对产业互联和企业异质性的考虑。
本文可能的贡献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对外开放是一个不断推进的动态过程,本文样本期间为2001-2016年,包括加入WTO过渡阶段和全面开放阶段,可以有效识别贸易自由化的阶段性效应,弥补了现有研究针对贸易自由化阶段性特征研究不足的缺憾。第二,在研究视角上,本文在充分考虑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的背景下,基于综合视角而非单个视角检验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第三,基于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本文进一步深入考察了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效应在异质性企业之间的差异性表现。第四,区别于现有文献大多以研发投入或者新产品产值衡量企业创新活动,本文基于更能反映企业创新能力的专利数据考察贸易自由化的创新影响。
二、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机制
在考虑产业关联的背景下,本文基于综合视角而非单一视角检验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即本行业贸易自由化、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进口关税连续大幅度削减已成为中国贸易自由化的标志性特征,为使研究问题更具体,本文主要基于进口视角研究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效应。
(1)本行业贸易自由化。主要通过三种机制发挥作用:一是熊彼特效应[5,11]。本行业关税下降会使得国外具有竞争力的同类或者相近产品涌入国内市场,导致国内市场竞争加剧,进而会挤占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直接降低企业的利润,使得企业不能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用于创新。二是回报空间削减效应。企业研发投入的回报空间依赖于消费市场的规模,当企业的国内市场份额受到挤占时,其研发投入的回报空间也被压缩,进而削弱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积极性。三是竞争促进效应[12]。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可能会激励企业为生存和保持现有市场份额而进行创新研发,进而促进企业创新活动。
(2)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可能通过以下三个渠道影响企业创新:一是成本节约效应[3,13]。上游行业关税的下降,直接导致进口中间品和资本品的成本下降,一方面进口中间品成本降低导致生产成本降低,企业利润提高,从而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资本品成本降低导致研发成本降低,企业通过进口先进的仪器设备提高自身创新能力。二是技术外溢效应[14]。上游行业进口贸易自由化会使得企业可以获得更多样化和更高质量的中间品和资本品,提供了更多技术外溢的机会,有利于企业通过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提高自身的创新水平。三是替代效应[3,5,15]。高质量中间品和资本品的进口有助于企业提高自身竞争力,然而也可能会造成企业对进口先进技术的长期依赖,削弱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进而直接跳过自主研发和创新环节。
(3)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主要通过价值链传递效应影响本行业企业创新活动,具体而言,下游行业进口贸易自由化可能主要通过两个传递渠道影响企业创新:一是熊彼特传递效应。下游行业进口贸易自由化意味着更多的国外产品涌入国内下游行业市场,使得下游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压榨该行业原有企业的市场份额,下游产品市场规模的缩小则会减少对其上游产品的需求,使得其上游企业利润下降,进而削弱其上游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二是竞争促进传递效应。下游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会促进下游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从而提高其对上游投入产品质量的要求,进而促进其上游企业的创新活动。
因此,本行业贸易自由化、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以及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具有多重效应,如表1所示,最终影响究竟如何需要进一步的实证检验。
表1 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影响渠道的总结
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外经济格局已经发生深刻变化,欧美等发达国家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开始通过实行“再工业化”战略促进制造业回流,而新兴经济体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全球经济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与此同时,中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现已跃居世界第一大贸易国、第二大经济体。在国内、外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背景下,中国的对外开放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相比于过去适应和融入现有国际经贸体系,中国开始在全球经济新格局下实施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一个值得探讨的重要问题是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图1报告了1985-2017年期间中国与部分其他国家的专利申请总量变化趋势,从国家宏观层面初步说明了中国创新活动的阶段性特征。从中可以看出,在2001年之前,中国的专利申请量处于较低水平,而且增长十分缓慢,年均增长率仅为12.77%;而在2001年之后,中国的创新活动获得快速发展,专利申请总量由2001年的63450件增长到2017年的1381594件,增加了近21倍,年均增长率达21.23%。特别是在2008年之后,中国专利申请量的增长势头迅猛,于2011年超过美国跃居全球之首,并呈持续增长状态,远远高于美欧日等发达国家。总之,自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的创新能力开始持续提升,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创新水平差距也正在逐渐缩小,全球的创新结构正在发生着明显且深刻的变化,贸易自由化对微观企业创新活动也可能会随之发生变化。
图1 中国与部分国家的专利申请总量(单位:项)(数据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在加入WTO的过渡阶段,中国以发达国家为主要经贸伙伴,与这些国家的企业相比,中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处于较低水平,在这一阶段,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整体上可能呈现为抑制效应;而在全面开放阶段,一方面,中国的主要经贸伙伴兼含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相比,中国企业具有一定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对外进程的推进,中国企业在与国际市场的互动过程中可以学习到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和高效率管理方式,获得知识积累和管理经验,从而提高自身竞争力,因此,在全面开放阶段,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可能占优。接下来,本文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对贸易自由化效应的阶段性进行实证检验。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主要采用面板数据模型,参考Chakraborty and Raveh[16]的思路,本文构建如下计量模型:
其中,i、j、p和t分别表示企业、行业、省份和年份。被解释变量lnapplyit为企业创新,本文以企业i在年份t的专利申请量对数衡量。Tariffjt表示本行业j在年份t的关税水平,TariffjtUp表示企业i的上游行业j在年份t的关税水平,TariffjtDn表示企业i的下游行业j在年份t的关税水平,分别刻画本行业、上游行业、下游行业的贸易自由化程度。D01为时间虚拟变量,2008年之前D01取值为1,2008年及以后D01取值为0,用于捕捉加入WTO过渡阶段的影响;类似地,D08为时间虚拟变量,2008年之前D08取值为0,2008年及以后D08取值为1,用于捕捉全面开放阶段的影响。由于模型中并没有单独纳入平均效应项(Tariffjt、TariffjtUp和TariffjtDn),则可以同时估计加入WTO过渡阶段和全面开放阶段各自的平均效应,分别由交互项Tariffjt×D01、TariffjtUp×D01、TariffjtDn×D01和Tariffjt×D08、TariffjtUp×D08、TariffjtDn×D08捕捉。估计系数β1、β2和β3刻画的是2008年之前加入WTO过渡阶段本行业、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则估计系数β4、β5和β6反映的是2008年之后全面开放阶段本行业、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进而表征贸易自由化创新效应的阶段性特征。Xit为一系列企业层面控制变量,包括企业销售额、生产率、现金流、盈利能力等。vp和vt分别为省份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εit为误差项,本文将标准误聚类至省份层面。
(二)数据来源
本文研究样本为2001-2016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主要涉及三套数据:企业层面的财务数据、企业层面的专利数据和行业层面的关税数据。
其中,企业层面的财务数据来源于万得(Wind)数据库,该数据库可以提供比较详细且时间跨度足够长的财务信息,主要用于测算企业层面特征。第二套数据为企业层面的专利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该数据库提供的专利数据时间跨度为2001-2016年。第三套数据为行业层面的关税数据,来源于WTO的Tariff Download Facility数据库,本文首先将HS2002版、HS2007版、HS2012版原始关税数据统一至HS1996版六位码,然后转换为CIC四位码,由于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为CIC二位码,我们进一步取简单平均获得CIC二位码层面的关税数据。
本文对样本数据进行了如下筛选:剔除非制造业行业的上市公司,即仅保留CIC二位码13-43行业的样本;剔除样本期间处于ST或ST*状态的公司;剔除上市时间晚于2010年的数据;对所有连续变量(企业年龄除外)进行1%的winsorize处理,以降低极端值的影响。
(三)对外开放阶段划分
2008年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分水岭。首先,2008年以前的对外开放是一种非对称开放,主要是针对发达国家的开放,表现为中国适应和融入现有国际经贸体系,而在2008年以后,中国加入WTO的过渡期结束,对外开放模式开始转变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重的主动、全面开放,积极通过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方式强化与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合作。第二,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是过去国际分工格局长期失衡的结果,危机之后全球经济格局和国际分工体系重新调整和布局。欧美等发达国家在该危机中受到较大冲击,开始通过实行“再工业化”战略促进制造业回流,与此同时,新兴经济体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在全球经济发展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开始引领世界复苏,而中国作为市场潜力巨大的国家,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范围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日益增强。第三,200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出明确判断:“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提出“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等战略方针,将对外开放推向新的阶段和高度。总而言之,以2008年为拐点,国内外经济格局发生较大变化,中国开始在世界经济新格局下实施更加主动的开放战略,着眼于全球经济联动增长的大局,引领全球经济潮流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因此,本文选择以2008年为时间节点划分对外开放阶段,即2008年以前视为加入WTO过渡阶段,2008年及以后视为全面开放阶段。
(四)变量说明
企业创新。现有文献通常采用R&D投入或者专利数量衡量企业创新活动,分别对应企业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考虑到R&D投入并不必然产生创新成果以及上市公司R&D投入数据披露有限,本文基于创新产出视角采用专利申请量(lnapply)表示企业创新活动。
贸易自由化。本文采用以关税水平的高低表示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关税水平越高,贸易自由化程度越低,反之则越高。由于各个行业的经济活动相互依存,企业创新活动不仅受本行业关税水平(Tariffjt)变化的影响,同时还会受到其上下游行业关税水平变化的影响,基于此,我们还构造了上下游行业关税指标,首先根据中国2002年投入产出表测算了企业本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之间的产业关联程度①,然后以产业关联程度为权重对不同行业关税进行加权,从而分别获得上游行业关税水平(TariffjtUp)与下游行业关税水平(TariffjtDn)。
控制变量。企业规模,采用企业销售额(sales)表示;全要素生产率(tfp),采用以中间投入为代理变量的LP法进行估计;企业年龄(age),采用“当年年份-成立年份”计算而得;现金流(cashflow)根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初固定资产”计算而得,资产负债率(D/Aratio),根据“负债总额/资产总额”计算而得;盈利能力(profitability),采用“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计算而得;净资产收益率(ROE),根据“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加权平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计算而得。所有权属性(nature)根据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判断。
图2 2001-2016年中国专利申请数量的变化趋势 (单位:项)(数据来源:国泰安(CSMAR)数据库)
(五)统计描述
图2报告了本文样本中2001-2016年期间专利申请数量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在样本期间的各个年度,专利申请数量的分布呈逐年递增的趋势,由2001年的2233项增加至2016年的89286项,增加了39倍左右,平均年增长率为27.88%,说明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
表2报告了本文主要变量的统计描述。从中可以发现,专利申请数(apply)的均值为44,标准差为243,最小值为0,最大值高达7849,说明不同企业间的专利申请数量存在显著的差异。进一步地,盈利能力(profitability)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状况,该指标越大,代表企业经营状况越好则越有可能进行研发创新;资产负债率(D/Aratio)反映了企业的融资约束情况,该指标越大,代表企业融资约束越大则越难以获得资金开展创新活动。其中,盈利能力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为-52.531和46.516,资产负债率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为7.947和88.333,说明不同公司间的经营状况和融资约束情况差异较大,从而导致不同公司间企业创新活动的差异性较大,进而说明了本文将这些变量纳入控制变量的必要性。
表2 主要变量的统计描述
四、实证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3报告了2001-2016年期间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其中,列(1)-(3)考察了贸易自由化的整体影响,而列(4)-(6)考察了贸易自由化的阶段性影响。列(1)仅加入企业本行业关税水平变量(Tariffjt),以此作为基础;列(2)和(3)分别加入上游行业关税水平变量(TariffjtUp)和下游行业关税水平变量(TariffjtDn)。我们发现,当仅考虑本行业贸易自由化时,本行业关税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即贸易自由化具有显著的创新促进效应;而当列(2)和(3)逐步考虑上游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时,本行业关税估计系数的符号方向由负变正,说明在考察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影响时,将产业关联因素纳入考虑的重要性。从表3列(3)完整回归结果来看,企业本行业关税水平变量(Tariffjt)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而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关税水平变量(TariffjtUp和TariffjtD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在整体上,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而下游行业和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明显的促进效应。
表3 基准回归结果
为了考察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阶段性特征,表3列(4)加入本行业关税水平与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Tariffjt×D01和Tariffjt×D08)、上游行业关税水平与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TariffjtUp×D01和TariffjtUp×D08)、下游行业关税水平与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TariffjtDn×D01和TariffjtDn×D08);列(5)加入企业规模(sales)、年龄(age)、全要素生产率(tfp)和要素密集度(factor)等控制变量,列(6)则进一步控制了企业现金流(cashflow)、资产负债率(D/Aratio)、盈利能力(profitability)和净资产收益率(ROE)等的影响。从列(4)-(6)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加入WTO过渡阶段(2008年以前),Tariffjt×D01和TariffjtDn×D01估计系数显著为正,TariffjtUp估计系数显著为负,反映了本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而在全面开放阶段(2008年以后),Tariffjt×D08估计系数显著为正,TariffjtUp×D08和TariffjtDn×D08估计系数显著为负,表明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均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反映了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如若不加入时间交互项考虑其阶段性特征,则会出现遮掩问题而得出错误的结论,侧面说明了本文模型设定的正确性。
总之,表3基准回归结果表明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始终具有抑制效应,即熊彼特效应和回报空间削减效应占优,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始终会促进企业创新,即成本节约效应和技术外溢效应占优,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影响呈现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特征,即在加入WTO过渡阶段,熊彼特传递效应占优,在全面开放阶段,竞争促进传递效应占优。总之,在整体上,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呈现阶段性特征。
(二)稳健性检验
本文基准回归结果得出结论是,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有阶段性特征,为了保证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将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稳健性检验,结果展示与表3列(6)保持一致。
首先,本文基准回归结果主要以2008年为时间节点将样本划分为加入WTO过渡阶段和全面开放阶段,而2008年恰好爆发了全球金融危机,所以本文需要排除一种可能,那就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效应混杂于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之中,从而影响表3基准回归结果的准确性。基于此,我们避开2008和2009年,选取2010年为时间节点构造时间虚拟变量进行重新检验,回归结果列于表4列(1),可以看出,以2010年为时间节点的回归结果与表3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为了更为干净地排除金融危机的干扰,我们删除了2008和2009年的数据样本,列(2)回归结果显示,核心交互项依然显著,而且符号方向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说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并没有影响本文基准结果的准确性。
其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对外开放课题组[17]以2013年为时间节点将2001-2012年划分为“积极主动融入全球体系”阶段,2013年至今划分为“全面开放新格局”阶段,为了与其保持一致,我们进一步加入新交互项Tariffjt×D13、TariffjtUp×D13和TariffjtDn×D13,其中D13表示是否为2013年及以后的虚拟变量,该交互项反映2013年及以后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如列(3)所示,在加入2013年交互项之后,下游行业交互项在2008年以前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而在2008-2013年期间不再显著,依然可以说明贸易自由化的创新影响具有阶段性特征;下游行业新交互项TariffjtDn×D13系数显著为负,与表3基准结果保持一致,说明从2008年开始,对外开放由加入WTO过渡阶段开始转变为全面开放阶段,于2013年发展至全面开放阶段;列(4)采用类似列(2)方法删除了2013年及以后的样本,结果显示,贸易自由化阶段性影响的基本结论依然成立。总之,列(3)和(4)的结果说明,分离出2013年及以后的影响后,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在2008年前后仍然呈现出阶段性特征,进而说明本文以2008年为阶段划分时间节点的合理性。
表4 稳健性检验结果
最后,中国的对外开放具有明显的区域渐进性特征,早期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开放,而后逐步向内陆扩大开放范围,相比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具有更高的开放程度,即不同区域所处的开放阶段也是存在差异的,从而在地理空间上构造了开放阶段的差异性。因此,本文进一步以空间维度替代时间维度表示贸易自由化的阶段性,以中西部地区(Dwest)表示贸易自由化初步阶段(即加入WTO过渡阶段),以东部地区(Deast)表示贸易自由化深化阶段(即全面开放阶段),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其余地区归类为中西部地区,回归结果报告于表4列(5)。如我们的预期,中西部地区本行业、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的影响方向与表3基准回归结果加入WTO过渡阶段的方向保持一致,而东部地区与全面开放阶段的影响方向保持一致,说明以空间维度替代时间维度亦能得出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效应具有阶段性特征的研究结果,进一步支持了本文的基本结论。
五、异质性分析
根据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同一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的生产率存在着显著异质性,而不同生产率的企业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会做出不同的出口和FDI决策,因此,异质性企业在该过程中同样会做出不同的创新决策,进而产生差异性的创新效应。然而,上述研究仅考察了在不同对外开放阶段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平均影响,而未考虑这种影响在异质性企业之间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性,本文将基于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考察贸易自由化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创新效应的异质性。
(一)全要素生产率的异质性
考虑到全要素生产率是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的核心异质性指标,本文首先考察贸易自由化对不同生产率企业创新的差异影响。表5列(1)和(2)分别检验了贸易自由化对高全要素生产率企业和低全要素生产率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分组临界值为第50%分位数,回归结果显示,在加入WTO过渡阶段,贸易自由化对高生产率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显著的影响。具体而言,本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显著抑制了高生产率企业创新活动,而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显著促进了高生产率企业创新活动;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低生产率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并不明显,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低生产率企业创新活动产生抑制效应。这说明在加入WTO过渡阶段,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在高全要素生产率企业和低全要素生产率企业之间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整体上来看,贸易自由化对高生产率企业的创新影响兼具促进效应和抑制效应,而对低生产率企业的创新影响主要体现为抑制效应。由于在加入WTO初期,中国低生产率企业依靠低成本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参与全球分工体系,通过“两头在外”方式从事简单的产品加工组装,主要依赖外包企业提供的生产设备和关键零配件进行生产,削弱企业自主创新的动力和积极性,所以在加入WTO初期,贸易自由化对低生产率企业的创新影响主要呈现抑制效应。
在全面开放阶段,贸易自由化对高全要素生产率企业和低全要素生产率企业创新活动均有显著影响,影响方向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但是在高生产率和低生产率企业之间仍表现出显著的异质性,总体上,贸易自由化对高生产率企业的促进效应要显著高于低生产率企业。
表5 异质性指标:全要素生产率
表5列(1)和(2)回归结果一方面说明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具有门槛效应,当贸易自由化进程以及国内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贸易自由化才会对低生产率企业的创新活动产生促进效应;另一方面表明,在全面开放阶段,相对于低生产率企业,高生产率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更有可能和能力通过竞争促进效应、技术外溢效应、成本节约效应等渠道促进研发创新,则不难理解在全面开放阶段,贸易自由化对高生产率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效应要大于低生产率企业。
为了避免第50%分位数分组临界值附近的企业差异较小而产生分组误差,列(3)和(4)报告了基于第60%和第40%分位数分组临界值重新进行检验的结果,结果显示,与列(1)和(2)的回归结果保持一致,核心交互项的显著性和符号方向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说明列(1)和(2)回归结果具有一定的稳健性。
(二)企业规模的异质性
企业规模是衡量企业发展速度的重要经营指标,以企业规模为异质性衡量指标考察贸易自由化的影响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表6列(1)和(2)分别检验了贸易自由化对大规模企业创新活动和小规模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与前文保持一致,分组临界值为第50%分位数。从中可以看出,在加入WTO过渡阶段,本行业、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大规模企业的创新活动均具有显著影响,即本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阻碍了大规模企业的创新活动,而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促进了大规模企业的创新活动;相比之下,贸易自由化主要通过本行业和上游行业影响小规模企业的创新活动,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并没有显著影响。
表6 异质性指标:企业规模
在全面开放阶段,与基准结果影响方向保持一致,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大规模企业和小规模企业的创新活动均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均对大规模企业和小规模企业的创新活动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但是总体上,贸易自由化对大规模企业的促进效应要显著大于小规模企业。与前文类似,这同样是由于相比于小规模企业,大规模企业拥有更多的物质、人力、资金等资源以更好地通过竞争促进效应、技术外溢效应等渠道促进自身研发创新。
总之,无论是在加入WTO过渡阶段还是在全面开放阶段,贸易自由化对大规模企业和小规模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均具有显著的异质性。列(3)和(4)基于第60%和第40%分位数分组临界值进行重新检验的结果显示,核心交互项的显著性和符号方向与列(1)和(2)的回归结果保持一致,说明列(1)和(2)回归结果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2001-2016年中国上市A股公司详细的专利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影响具有显著的阶段性特征,具体而言,在加入WTO过渡阶段,本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而在全面开放阶段,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抑制效应,上游行业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均对企业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即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始终会抑制企业的创新,上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始终会促进企业创新,而下游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影响呈现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特征。进一步研究发现,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效应在异质性企业间存在着显著差异,整体上来看,在全面开放背景下,贸易自由化对高生产率企业、大规模企业以及低劳动密集度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效应相对更大。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可以得到以下启示:(1)贸易自由化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对外开放进程的推进以及国内经济实力的增强,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效应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应该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贸易政策,促使其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互协调,以保证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2)总体上来看,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正逐渐转向积极方向,尽管本行业贸易自由化对企业创新仍具有抑制效应,但在现阶段整体上呈现促进效应,因此,中国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多边贸易合作和区域贸易协定谈判;在当前以“促进口”实现贸易再平衡的背景下,应该鼓励企业进口高质量和多样化中间投入品,通过技术外溢效应提高企业自身创新能力,而对于尚未形成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可给予适当保护以降低进口竞争对其创新活动的抑制效应。(3)贸易自由化的创新效应在不同类型企业之间表现出显著的异质性,所以在制定贸易政策过程中,应该将企业异质性纳入考虑,有针对性和区别性地制定相关政策,注意兼顾创新活动受到抑制的企业。
注释:
① 本文样本期间为2001-2016年,为了较好地反映初始状况,我们采用2002年投入产出表计算产业关联程度。考虑到产业关联程度可能会随着时间发生变化,我们进一步基于2007年投入产出表重新计算产业关联程度,所得实证结果类似,篇幅所限,备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