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部省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出台
2019-12-19
党史文汇 2019年11期
山西省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红色文化遗址数量多且分布广,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红色文化遗址约有3400余处。但在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红色文化遗址大多分布在太行、吕梁等边远山区,点多面广、保护利用难度大;红色文化遗址底数不清、认定标准不统一;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保护机构和人员严重短缺等问题比较突出。针对上述问题,为了给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山西省及时出台《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 。这是中国首部该领域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 共6章38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和认定,第三章保护和管理,第四章合理利用,第五章法律責任,最后一章附则。该《条例》 建立了分级保护、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等制度,具有先行性、创新性;明确规定了对太行精神、吕梁精神等为代表的山西省红色文化的挖掘弘扬。
《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 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闻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