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及其现实意义
2019-12-19马啸
马啸
在《论语》的为政篇中,孔子明确提出了“为政以德”的思想,即主张以德为本,重视礼治,强调正己,教化爱民。孔子的德治思想包涵了十分深刻的理论内涵及实践意义。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也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本文将基于对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分析,进而思考其德治思想对现今治国理政的当代价值。
“为政以德”思想产生的背景及其理论依据
礼崩乐坏的社会背景
孔子所处的时代伴随着西周宗法封建政治走向末路以及观念文化的衰落,同时又面临礼崩乐坏的社会局面以及西周家国一体政治架构的全面解体。西周的宗法封建社会是一种倚靠周王室实力、血缘情感纽带与礼乐教化维系的天子与各级贵族组成的政治共同体。但由于时间的流逝,基于血缘亲情而形成的政治忠诚已然不再可靠,各级贵族间的感情日益淡薄,并且由于各种利益纷争,各贵族间也不可避免地产生出了一定程度上的嫌隙与隔阂。此外在礼乐教化层面,随着诸侯与大夫实力的增强,他们对天子和其他贵族的依赖程度减弱,此时已无让各级贵族严格遵循礼制的社会情境,再加上西周本就有较为注重人事的传统等原因,原始宗教逐渐丧失了超越世俗的魅力,无法再维系人心的稳定。
可以说,在那个时代,由分封制度而形成的宗子维城、家国同构的社会形态已然由于世代的增加而导致的亲情疏远,以及权力欲望的膨胀而土崩瓦解,西周所设计的那种“道德之团体”[]也由此荡然无存。因此在这种社会背景下,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及国家政权发展的需要无疑为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产生和壮大提供了深厚的土壤。
西周德治思想的理论依据
孔子的从周思想旨在恢复西周的封建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承袭了西周时期的德治思想。从商朝到西周,“德”与“德治”的含义得到了进一步的系统阐述。“德”是周人对人之心态与活动的价值判断标准,是政治生活的价值准则,实现“德治”是西周的政治价值追求。此外,“德”也被周人具体化为一些具体的心理活动与行为原则,例如五常之道,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诚(敬)之道;勤勉,不图安逸的原则以及对各级贵族的更高要求,包括其对职事敬慎,不懈怠;不暴虐,慎刑罚;不贪婪;能矫正是非以及治理民众要刚柔相济等等要求。总而言之,西周“以德治国”的价值归旨在于通过培养人的德行,实现向“天”祈福,进而实现天下和谐的目的。
而身处礼崩乐坏局面中的孔子一心想挽救周制的衰败,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西周封建思想进行了改变,弥补其存在的不足和疏漏。孔子希望将各级领主培养成有德之人,或用有德之人辅佐领主,通过正名和实行仁政,使天下复归礼乐秩序。
“为政以德”思想的实施手段及方案
君子修己志仁。探究如何“为政以德”的问题首先便要回答何者为政以及为政为何。在孔子看来,“君子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即为政者必须是修身立德的君子,而为政则是为了安乐天下百姓。
在孔子“为政以德”的思想中,君子的品行人格是至关重要的环节。“伦理政治的理想状态从来都是靠为政者自身的严格要求来实现的,具有征服力是一切言语行事的前提”[]。孔子认为君子的身份和理想人格应是仁德的化身,即所谓“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因此,修己是君子成就仁德的关键一步,而修己的内容则是要始终不渝地修习仁德,具备爱人之仁,将使治下百姓安乐幸福最为一生最高的政治追求,实行仁政、德政,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孔子所主张的“为政以德”。同时,孔子也为修己志仁这一“为政以德”的基本前提阐述了其初步的制度设想,即“学也,禄在其中”(《论语·卫灵公》),以此强调习德修身的必要性,为政者应从学以成德的优秀人中选拔官吏,以此确保修己志仁得以实现落实。
以道诲人。孔子“为政以德”思想的核心在于将德治教化作为重民的治国方略,重视教化对社会治理的重要意义,具体实施手段为以道诲人。论语载:“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人口真多啊)!’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子路》),其中教化的方法应当体现仁的治理方法,将仁作为以道诲人的内在要求,将礼作为以道诲人的外在规范。
以道诲人实施的一方面是要强调君主的修身立德,成为万民的榜样和表率,并且通过君主的美德品格尽可能地感染、影响百姓,进而起到政治示范、人心归附、淳化风俗的重要作用,即所谓“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修身为本”(《大学》)。“对于统治者而言,修一己之‘仁’德同时即是治国平天下的‘为政’”。而另一方面则是要以道诲民,通过道德教化的手段传递给民众仁义礼信等儒家经典的价值准则,从而自觉形成一种道德的凝聚力,使百姓均可知良善、明羞耻。“儒家主张通过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具有善与恶、荣耀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等概念,并逐渐形成一定的习惯和传统,以指导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此外,“《郭店楚简》中的《尊德义》一篇也载孔子语:‘德之流,速乎置邮而传命’”,以此足可见孔子对于德治教化的重视以及所内在包涵的重要意义。
先教后刑。孔子重视道德教化对于“为政以德”实施的显著作用,但其也并不否认政刑的必要性。
孔子虽有天下归仁的思想,但亦深明人类天赋不齐的事实,必须承认的是不能通过教化手段以达到较高境界的人并不在少数。因此,国家不可完全抛弃法令刑罚。“刑罚之源,生于嗜欲不节,失礼度者,所以御民之嗜欲,而明好恶顺天之道,礼度既陈,五教毕修,而民犹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论语·五刑》)但另一方面,孔子认为刑罚的目的在于止刑,单纯的惩恶不是刑罚的根本,劝善才是最高的宗旨。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孔子主张先教后刑,遵从仁的价值原则。一旦社会上出现了失德不法之事,如果是君主自身行为不当,百姓因此上行下效,则君主要首先反省自己的过失,改正自己言行失当的地方。若是君主并未失德,也应先对百姓实施德治教化,激发民众内心的羞耻心,使民众能够实现对自我的感化,从而省去刑罚的暴力强制作用,即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
“为政以德”思想的启示及当代价值
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政德建设。在孔子“为政以德”思想中,极为重视执政者及各级官吏的个人品德修养。孔子强调官吏们无论是通过选拔还是任命的方式进入仕途,其前提要求是入仕人员必须是严格意义上的有德之人,并且在为官后也要不断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做到立德为本,惟德是举,即“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学而》)。
放眼当下,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政德建设是一项极为重要而又艰巨的工作任务。习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要讲政德。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明大德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磨炼坚强党性,在诱惑和考研面前立场鲜明、原则坚定;守公德是要强化宗旨意识,牢记职责和使命担当,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严私德则是要始终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与行为,廉洁自律、修身齐家。这无疑阐明了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从政之基、成事之要,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重大创新,为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素养、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以民为本是以德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孔子“为政以德”思想其核心目的虽然是为维护君主的统治,强调主张人治,但同时孔子也关注“为君之道”,一方面要求君主的自身修养,另一方面也要求维护封建天下的体制与采用符合“仁”、“礼”价值的治国方略。“孔子将早期的民本思想进一步升华,他提倡德治,反对暴政,主张惠民利民”。君道中就包括尊贤尚贤、德教治国、轻刑罚以及推行惠民政策等等民本思想内容。
民本思想作为以德治国的前提也在于德治的内在要求。德治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认同社会普遍建立的伦理道德规范,从而使人们能够自觉地按照道德规范来展开活动,约束自身的不当行为。而在这其中,道德的实质内容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基于人性完善及社会发展秩序而形成的新道德才是我们当今社会所要亟待呼吁和提倡的优秀道德。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首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具有一致的实施目的。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无论是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其根本目的还是在于维护国家的安定秩序,保证国家权力的正常运转。就此来说,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具有一致的实施目的与基本精神,这也是二者在治国理政中能够并驾齐驱发挥作用的原因所在。其次,以德治国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国区别于基础的法制体系,法律的真正意义不仅在于制定,更重要的则是在于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良好实施离不开德治教化的作用,同样法治的妥善也有赖于公民法治观念的不断提高,对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给予更多的关注。而这些方面的增强远不能只依靠法律的强制,而应通过以德治国的方式来强化公民的内心认同。“所谓‘强国’,绝不仅仅就是船坚炮利、财大气粗,更重要的,还是政治文明、道德高尚。因为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配称为‘强国’,也只有政治文明、道德高尚,才能称为‘强国’”。由此可见,以德治国的方略有利于我国更好地走强国之路,有利于社会进步与文明开放程度的提高,同时也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步伐的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