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移风易俗探究
——基于安徽省怀宁县腊树镇陈规陋习整治工作实践
2019-12-18黄胜兵
黄胜兵
(中共怀宁县委党校,安徽 怀宁 246121)
一段时间以来,安徽怀宁县腊树镇农村盛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之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该镇积极践行“乡风文明”理念,深入开展了以婚丧嫁娶为主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移风易俗的原因
(一)破除陈规陋习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
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1]。2018年一号文件指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2]2019年一号文件进一步强调:“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3]可见,开展移风易俗是积极响应党和国家政策的必然要求。
(二)开展移风易俗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义
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20字核心内容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20字总要求,“乡风文明”始终是“三农”的主题之一。新时代条件下,“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要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文明新气象。”[4]
(三)开展移风易俗是顺应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需要
当前,一些农村地区悄然兴起了一些不良习俗,主要表现为:结婚彩礼种类多,价值高;殡葬之事大操大办;人情往来礼多礼重不堪重负。这些陈规陋习带来的危害也是严重的:加重了群众的负担,疏远了乡情,同时还能潜在地引起腐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天价彩礼让人‘娶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让人‘还不起’。一些地方农村出现了‘因婚致贫’现象,儿子结婚成家了,父母亲成为贫困户了。”④可见,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需要。
二、腊树镇开展移风易俗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实行移风易俗全覆盖
主要形式有:张贴移风易俗宣传标语,上挂移风易俗十条规定,组织宣传车播放移风易俗倡议录音,组织各屋场理事会长听取移风易俗专题讲座,以微信等自媒体平台向外出人士推送移风易俗相关事项,制定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片,开展移风易俗推进会等。在广泛动员的同时,做好来访群众的维稳和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引导,实现了移风易俗人人知、户户晓、村村干的良好局面。
(二)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一是推行镇村组一体化模式。镇村干部包保村民组(屋场),各村民组(屋场)成立理事会并推选理事长,三级干部联动,确保移风易俗政策宣传、落实到家家户户。二是实行党员干部带头制。出台《腊树镇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移风易俗的暂行规定》,镇党委、各党(总)支部书记为移风易俗第一责任人,既要定期签订承诺书,带头做好自家工作,还要负责包保区域的移风易俗开展情况。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移风易俗情况的管理。在操办红白喜事时,党员干部要向所在党组织报备酒席人数、礼金是否超标等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通过示范引领,党风带民风,乐攀比、讲排场等陋习大大下降,群众对新风的认可度逐渐提高。
(三)建章立制,规范、约束所涉习俗的双方行为
一是严格规范相关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如,对道教界从业人员的规定有:没有取得道教从业资格或未参加道教协会取得会员身份的,无资格从事道教活动,不得从事度亡宗教活动;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国宗发)[2017]88号文件及(宜宗字) [2014]10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追究责任。取得资格认可的道教教职人员,每场度亡宗教活动原则上不超过2人,严格控制在4人以内。道教界从业人员不得借度亡宗教活动构成利益链条,个人不得与从事爆竹、扎纸、乐队及相关人员形成丧事产业利益链条。二是约束办事群众的行为。如,所请乐队限为1支,乐队人数不得超过4人;丧事过程中购买和燃放燃烧烟花爆竹、纸钱冥币不得超标,并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段燃放烟花;火化途中车辆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辆;严禁婚丧嫁娶中使用不达标的一次性餐具。
(四)正向引导、破旧立新,倡导文明新风尚
一是加大宣传开展移风易俗的倡议,使群众加深认知、理解,做到婚丧嫁娶新办、简办、少办、不办。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大违反政策的打击、处罚力度。三是要求各村民组(屋场)完善村规民约,号召群众积极做到“九个坚持”。
三、困境及建议
(一)开展移风易俗过程中遇到的困境
一是积习久、破除难。婚丧嫁娶等传统习俗,由来已久,涉及群众面广,很难用法律、纪律等进行约束,村规民约短时间内效果不太明显。二是革旧立新遭遇利益固化的藩篱。比如,鞭炮滞销、部分从业人员失业等现象的出现,及由此带来的上访事件等增多。三是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包保干部压力大。“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镇村干部处于管理层的末端,大都一人身兼数职,包保制亟需法律法规的支撑。
(二)建议
一是以党员干部为示范,以社会精英为重点,充分发挥乡贤、成功人士的榜样作用。二是加大地方立法力度,出台与移风易俗相关的监督、奖惩、补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