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彰对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作用
2019-12-18李洪斌林可
李洪斌 林可
(湖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生态文明建设已经成为中国国家发展总布局的关键一环,建设美丽中国已经成为中国人民心向往之的奋斗目标。从改善环境质量到实现生态文明,需要提高法律、行政、经济、科技和社会手段的综合运用水平,需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来保驾护航。湖北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坚持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并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推进环保工作,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同时,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政府应当对为环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而且,环保事业是全民的事业,不仅是各级政府,也是全社会、全体公民的责任与义务,社会力量是推进环境保护的巨大力量。
一、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基本情况
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下称“政府奖”)是全国唯一、全省层次最高的生态环境保护政府奖项。2012年12月,政府奖经国家和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2013年至今已开展了5届评选表彰,共评选了36个获奖集体和34名获奖个人(其中首届集体5个、个人6名,第二届集体6个、个人6名,第三届集体9个、个人6名,第四届集体9个,个人8名,第五届集体7个,个人8名)。通过5届政府奖评选,环保典型得到大力宣扬,环保精神得到有效彰显,全社会参与环保的热情得到充分激发,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湖北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政府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多次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为规范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2018年9月印发了《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二、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对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作用
连续5届的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环保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得到了体现,主要表现在:
一是环保推动力得到发挥。2016年8月时任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到湖北省环境保护厅调研,在听取了政府奖评选表彰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评价政府奖对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指出政府奖评选表彰应加大对个人的奖励力度,鼓励全社会更多的个人投入到环境保护事业中。湖北省委、省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推进了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进一步重视。环保先进典型的大力宣传,环保精神得到有效彰显,全社会参与环保的热情得到充分激发;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借助政府奖评选表彰这一重要平台,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融入到表彰活动之中,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以创建生态省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018年全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断面优良比例达到86.0%,全省国家考核城市PM2.5年均浓度值同比下降9.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6.7%。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
二是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综观获奖名单,有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勉励的循环产业企业,有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乡镇、村委会和社区,有坚持开展环境教育30年的全国“环境友好型”小学,有投身环保科研领域作出卓越贡献的科研机构和学术专家,有作出优异成绩的环保干部,有长期从事环保公益事业的民间环保组织带头人,有为生态环保鼓与呼的新闻记者,还有长期扎根环保一线并最终献出自己宝贵生命的环保楷模。这些获奖集体和个人都在各自的行业和领域中为环保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社会影响力,对于我们开展相关领域的环保工作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这些获奖者的代表性、先进性、典型性和示范引领作用都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
三是社会公信力得到增强。这种社会公信力突出表现在组织机构完备,评选程序严谨规范,评选过程公开透明。在评选表彰的六个主要环节(申报、合规性审核、专家评选、实地考察、公示和表彰),做到了工作责任到人、廉洁自律明确,特别是在评委会评选中采取评委签订公正承诺书、实地考察前进行集中培训等方式,确保了每一个环节合规、公正。同时,为深入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政府奖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对相关候选个人和集体进行了延伸考察及复核,确保了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2018年《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的印发,对推荐、评选、表彰及管理的全过程进行规范,使社会各界的环保典型得到了有效发掘,让那些一直默默无闻战斗在环境保护事业一线的活生生的典型事例充分展现在了社会公众面前。
三、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从5届申报数量统计数据看,虽较申报总数逐届增加,申报材料质量也有明显提升,但依然存在重复申报现象,这说明我们在生态环保典型的发现、培养和选树上办法不多、力度不大,也暴露出政府奖的宣传发动存在着创新不足、氛围不浓、配合不够的问题。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对政府奖的宣传。
政府奖评选表彰能否真正评选出事迹典型性强、引领示范性强、公众认知度高的典型集体和个人,关键在于是否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参与、推荐和申报。
前5届评选各地虽然做了大量的相关宣传工作,但力度不够,影响有限。主要表现在宣传的持续性不强,除表彰期间的集中宣传外,申报前和申报过程中的宣传发动还显不够,使得有些突出的环保典型未能充分挖掘出来,尚未达到全社会知晓该奖项、共同参与并挖掘突出环保典型的应有效果。为此,强化并搞好宣传是评选表彰取得实实在在成效的重要前提。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的传播媒介,在宣传形式、途径上创新,扩大宣传面。要通过对获奖者的宣传,发挥环保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和绿色发展。
(二)加强环保典型的培育和挖掘
从2013年至2015年政府奖的统计数据看,申报集体总数124个,其中党政机关20个(16%),事业单位30个(24%),环保部门12个(9.6%),重复申报数18个(14.5%);申报个人总数123人,其中党政机关19个(16%),事业单位24个(24%),环保部门28个(22.7%),重复申报数15个(12%)。统计数据表明,一些地方没有切实领会湖北省委、省政府设立该奖项的目的,对政府奖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认为这是部门奖,等同于一般性的年度先进表彰,因此在申报过程中,地方政府和部门多从自身角度考虑,推荐的多为本地重点企业或本部门工作人员,存在推荐申报政府部门和主要党政领导、环保系统单位和个人多的现象,违背了政府奖面向社会、面向基层一线的评选表彰原则。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政府奖评选活动的意义,将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推进生态湖北建设的重要载体,切实加强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认真挖掘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先进人物和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