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公平开展我军奖励工作的原则及意义
2019-12-18杜云龙
杜云龙
(陆军军事交通学院,天津 300161)
奖励工作是我军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军褒扬先进、鼓舞士气的基本方式,是提高官兵工作积极性,提高战斗力的有效牵引,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对促进部队建设、激励官兵履行职责使命、完成各项任务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
一、新时代公平开展奖励工作的重大意义
古今中外军队奖励工作理论研究和历史经验也告诉我们,奖励只有评得公平、公正,做到“赏功罚过”,官兵才会心服口服、干劲倍增,立足本职多做贡献,促进部队战斗力的快速提高。
(一)有利于维护奖励工作的权威性
《纪律条令(试行)》规定,我军奖励的目的在于鼓励先进,维护纪律,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2公平开展奖励工作,准确理解把握奖励规章制度的内容,不曲解不违背奖励制度的精神实质,做到对于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是一致的,奖励制度对于每个人是公平的;公平开展奖励工作,做到赏罚严明,无论是谁,只要优秀先进符合规定就给予奖励,只要行为不端、违法乱纪就相应进行严肃处理,奖励执行对于每个人是公平的;公平开展奖励工作,实事求是,维护好官兵的根本利益,无论奖励或者处罚都深入调查研究,尊重客观事实,慎重结论,奖励内容对于每个人是公平的。官兵相信组织、相信集体、相信部队,相信奖励的公平公正,深刻认识“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及时纠偏端正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才能有效维护奖励工作的权威性,为奖励的激励作用在军事训练和各项工作中得到充分发挥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有利于激励官兵履职尽责的积极性
奖励工作可以促成个体之间、集体之间的竞赛活动,形成你追我赶的竞争状态,推动单位组织各项任务的完成。我军奖励工作对官兵具有很强的刺激和吸引力,能够促使官兵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公平开展奖励工作,做到赏罚严明,官兵工作踏实认真、在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就给予奖励,消极怠工、仅搞表面文章或错误频出等就给予处罚。做到奖惩适度,多大的成绩就给予多高的奖励,多大的错误就给予多重的处罚。做到及时奖惩,什么时候做出成绩就什么时候给予奖励,什么时候出现错误就什么时候给予处罚。做到一视同仁,不管是谁做出成绩就给予谁奖励,无论是谁犯了错误就给予谁处罚。促使官兵进一步端正认识,认清积极努力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竞争氛围,激励官兵履职尽责,激发广大官兵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本职岗位上拼搏努力奋斗,做出重大贡献,有力地推动部队作战、训练、教学、科研、施工、抢险救灾、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的完成,促进军队建设全面发展。
(三)有利于促进部队战斗力的快速生成
马克思主义认为,战斗力的基本要素是人和武器,而首要、决定性因素是人。3历史上许多政治家、军事家都十分重视军心士气的作用。我军历来把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作为部队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军奖励工作在激励官兵士气、保证军队战斗力的提高方面就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公平开展奖励工作,切实把官兵身边最熟悉和最钦佩的学习训练先进分子推选出来,大家心悦诚服;把善于钻营、投机取巧的人员打压下去,坏的风气没有市场,大家自然明白取舍。紧抓时机采取多种形式方法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号召官兵向优秀分子学习看齐,切实形成学英模、当英模的的浓厚氛围,必然鼓舞军心士气,激发广大官兵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和战斗热情,调动官兵学习训练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广大官兵刻苦钻研战斗技巧,磨练战斗意志,苦练杀敌本领,促进部队战斗力的快速生成和提高。
综上,只有加强我军奖励工作公平性,才能更好发挥褒奖功能作用,调动和激发广大官兵建功立业的激情和热情,积极投身国防事业,努力推动军队建设,奋力践行强军目标。
二、新时代公平开展奖励工作的原则
原则是指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则。原则是为目的服务的,只有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实现所要达到的目的。公平开展奖励工作的原则,就是为实现奖励目的,公平开展奖励工作所必须遵循的主要行为准则。
(一)规范统一
奖励工作规范统一,才能切实彰显贡献的大小,才能发挥对广大官兵的教育激励作用。否则,各行其是,随意施奖,奖励功能作用难以发挥;标准以偏概全,容易引发舆论评判混乱,在官兵心中产生极大的不公平感。《纪律条令》、《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对奖励标准的规定是原则性、指导性的,比较笼统, 各单位在实际开展奖励工作具有很大的弹性,稍有不慎,奖励工作开展就会变形走样。有的单位在开展奖励工作中存在“人为定调”情况,去年重历史荣誉轻后续发展,照顾历史荣誉单位和个人,造成严重的“马太效应”;今年抓单项“冒尖”轻基础“打赢”工作,奖励工作就跟着“冒尖”走;明年重安全轻战斗力,只要安全就是功,牺牲战斗力也没关系。公平开展奖励工作,就要始终坚持战斗力标准, 要把奖励放在部队打基础工作上,放在部队求发展事情上,放在促进部队全面建设上。只有部队规定的奖励政策规定始终统一规范在战斗力上,奖励标准始终定在战斗力上,解读实施始终围绕在战斗力上,才能使舆论评判有依据,奖励实施有秩序,才能抑制消除官兵心中的不公平感。
(二)及时奖励
奖励的目的是鼓励先进、激励士气, 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时机“滞后”,奖励的功能就会减弱。目前全军部队习惯于年底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奖励,认为这样奖励便于开展,更具影响力。但这对突击性、战役性的急难险重任务的奖励就不适用。不能奖在当时,再好的成绩也会慢慢遗忘,奖励的激励作用就会弱化, 激励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另外每到年底总结表彰奖励时,机关忙于收集整理报送事迹材料, 填写各类表格, 召开表彰奖励会议, 各种忙碌,难免有粗疏错漏现象发生; 基层平时没有及时表彰, 放在年终集中办理, 面对各种意见分歧, 难免会把矛盾转移上交; 而官兵没有及时受到奖励,事过境迁,也容易心灰意冷、丧失斗志、有怨言。年终奖励“一锅烩”,不但没有起到鼓劲的作用, 反而成为了泄劲松气的缺口。鉴于此类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奖励的时机,奖当其时,发挥奖励的最大激励作用,取得奖励最佳效果。
(三)公开透明
奖励工作不公开不透明,一方面造成奖励信息获取不对称,即便奖励工作开展客观实际是公平的,主观上错误估判自己和他人的付出与收获情况,也会让广大官兵产生不公平感;另一方面也可能会引发领导机关的贪腐行为,切实造成奖励工作的不公平开展。官兵不仅看到自己所付出的辛苦和所获得的奖励,还要清楚他人的付出和收获,把自己的付出和奖励与他人的进行比较,当发现二者贡献相同、奖励相同时,才会认为奖励实施是公平公正的,才会更加努力积极工作。调研掌握,78.6%的人员认为促使当前部队奖励工作开展更加公平应该坚持公开透明。我军奖励工作实施开展,要将奖励对象、奖励等级、奖励事迹、奖励程序和决策过程等奖励工作方方面面信息进行公示,将整个奖励工作的实施过程透明化,奖励信息公开化,保障广大官兵的知情权,极大提升组织公信力,才能使推选官兵安心参评,领导机关公正评选,广大官兵信服,减少不必要的怀疑和争议。
(四)群众监督
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贯彻群众路线是我党我军在长期革命实践中总结的宝贵历史经验,是我党我军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法宝。尤其奖励工作是要对组织中团体或个人行为绩效进行肯定和认可,除了组织的评选,更重在群众认可。群众最有智慧,最了解情况,最有发言权,是最强大的监督力量。实现我军奖励目的的载体和着力点都是广大官兵。奖励结果必须要获得广大官兵的认可,得到广大官兵的拥护支持,代表广大官兵的愿望和利益,才会让大家对奖励结果心服口服。增强我军奖励工作公平实施的可信度,必须畅通民主渠道,保障官兵知情权,组织广大官兵参与到奖励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各环节,培树引导官兵发挥主人翁作用,激发官兵参与监督的热情,增强官兵参与监督的能力素质,广泛听取官兵的意见建议,使广大官兵相信奖励的公平公正,才能确保奖励工作的质量,强化奖励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