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视角下多元协同治理困境研究
2019-12-18刘亚平
刘亚平
(中共重庆市荣昌区委党校,重庆 荣昌 402460)
一、精准扶贫中多元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多元协调困境
多方力量都参与到精准脱贫中,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强大的帮扶力量,但是各方帮扶资源对帮扶对象实施中,却存在着多元协调困境。
1.扶贫力量没形成合力。贫困群众的扶贫力量是九龙治水,有负责产业扶贫的,有负责科技扶贫的。各个单位下派帮扶人员前,并未进行协调和沟通。实际帮扶过程中,也缺少一个有力的组织把各方帮扶力量统筹起来共同发力。就出现了今天科技特派员下村进行家畜家禽饲养技术的传授,明天区县的工作人员下村为贫困群众讲授经济作物的种植技术,或者送食用油、大米等物质帮扶,这种帮扶的组织性不高,反而让贫困群众认为扶贫人员是走形式、走过场的,帮扶效果不高。
2.扶贫精力能否持续问题。现在乡村空心化程度的加深,精英群体逐渐离开乡村来到城市生活,导致村两委班子普遍存在干部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眼界不高,但是面对艰巨的贫困治理任务,村组干部出现了精神懈怠,觉得在任务重、待遇低,工作做不好就通报批评的情况下,产生了心理上的动摇,觉得当干部还如做一个平头百姓,但绝大部分扶贫政策实施、扶贫项目等需要村两委去组织落实。这些因素都影响着村干部在精准脱贫中精力能否持续发力,影响着基层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力的发挥,村组干部不能发挥领头雁作用,增加了扶贫治理的阻力。
3.贫困群众“巨婴”式贫困。习近平指出,“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①。贫困群众是需要帮扶的对象,但是也是能够持续稳定脱贫的主力军,他们自己的贫困需要通过自己内在动力的驱使下,逐步在帮扶力量、资源的协助下实现稳定性的脱贫。习近平明确强调,“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②。但是,在实际精准扶贫中,广大贫困群众存在着自我发展动力不足和对实现脱贫的信心不足的问题,没有意识到脱贫是自己的事情,反而认为脱贫是干部、是政府的事情,把自己当做脱贫的看客,“干部埋头干,群众围观看”的现象仍然存在。产生这样现象的原因,一是帮扶力量的帮扶意识存在偏差。在帮扶开始阶段,帮扶力量没有意识到脱贫中谁才是真正的主体,对自己角色不能由管理向治理转变,扮演着大掌柜、大家长的角色,仅仅认为从物质上帮扶、走走形式就能完成任务,造成了单向的输出式的帮扶,让贫困群众对帮扶干部产生了依赖性;二是一些贫困户确实存在“等、靠、要“”思想,即便有劳动能力,好吃懒做,挣一个花俩,脱贫志气不振。甚至有隐瞒财富、刻意塑造贫穷的倾向,见到扶贫干部就哭诉自己穷、多病又没钱,把贫穷作为一种得到物质支持的筹码,造成了一种越帮越穷的窘境。
(二)帮扶能力不足困境
精准扶贫中,邓有才提出,精准脱贫要立足于治理,借力于治理,以治理为基础推动和实施。治理为精准脱贫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为精准脱贫提供了制度规范③。多方面的制度保障确保了精准扶贫的资源得以合理的利用,但是基于多方力量各自的优势领域不同,制度功能未能充分加以运用。比如制度使用方面,国家、各级地方政府对精准扶贫做了大量的制度顶层设计,这些制度涉及教育、医疗、民政、产业等各个方面,涉及面广又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在缺乏专业指导情况下,参与帮扶人员、被帮扶对象都难以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把握这些制度,部分贫困治理主体感到无从下手。
(三)扶贫帮扶效果困境
1.帮扶满意度和帮扶成效不相当。对扶贫工作成效的民意调查中,贫困群众对帮扶的满意度较低,与帮扶实际效果不相符。帮扶满意度作为被帮扶对象对帮扶对象的工作的一种主观评价,贫困群众基于怕脱贫的心理,希望帮扶对象继续给予各种资源优势,于是产生了“用脚投票”心理,即使帮扶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贫困群众依然能说出不满意的地方。群众对帮扶成效不满意的话,多是从帮扶领导干部的角度进行惩处,没有实际可以约束贫困群众的机制,让贫困群众如实的表明帮扶的满意程度。
2.当前脱贫和稳定脱贫的矛盾。目前,较多已经脱贫的贫困群众,政策性脱贫的指数很高,存在着政策性帮扶一旦撤出,就会再次返贫的困境。一方面是,部分地区干部为了完成脱贫任务,在帮扶中仍存在敷衍了事现象,没有针对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精准帮扶,多是采用政策兜底的方式,提高贫困群众的年均收入,贫困群众的年均收入达到脱贫指标时就宣布脱贫。这种脱贫是位于临界点的短期脱贫,脱贫不具备稳定性,这种输血式的帮扶方式,容易导致贫困户的福利依赖或政策依赖,客观上影响了贫困户脱贫内发动力的生成。另一方面,帮扶干部对精准扶贫的方法不多,没有发挥主观能动性,让不同原因致贫的贫困群众找到脱贫的路子,除了依靠政策性的扶贫,在就业帮扶、产业帮扶、金融扶持、集体经济上脱贫力量薄弱。尽管有的帮扶对象也有走出去的思路,但在扶贫经验借鉴上多是照搬照抄,没有灵活的与当地情况相结合,短暂的增收后陷入持续增收困境。
二、精准扶贫中多元协同治理的出路
(一)转变贫困治理理念
1.营造良好的乡村文化氛围。为了有效化解精准扶贫实施过程中贫困群体、临界贫困群体等产生的新的社会矛盾,在贫困村开展“矛盾调解”活动,组织群众工作相关人员联合各帮扶力量,深入贫困群众召开大会,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调解群众之间的矛盾,引导群众树立感恩、包容、互助的精神,摒弃自私自利的狭隘观念,塑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2.塑造共建共享的理念。在贫困治理活动中,不仅涉及到贫困户,也关系到非贫困户的利益。精准到户的帮扶措施中,通过以工代赈、劳务补助、公益劳动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贫困户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贫困户在政策支持下自己动手、主动参与④;对于非贫困户的参与激励,主要通过共同利益、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加以诱导。在精准帮扶贫困户的过程中,同步谋划全体村民的致富事业,致富在仅仅局限于贫困户,谋划的是今后的公共建设、产业发展,关乎每个村民的利益。
(二)提升外部帮扶能力
1.基层党建促扶贫。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多元化的治理结构中基层党组织是最核心的部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领头雁、配好配强班子成员,深入实施党建扶贫,广泛开展城乡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共建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并为扶贫治理带去新资源,贡献新能量。
2.用法治规矩扶贫。基层贫困治理也需要建立相应的制度,以规范贫困治理主体的行为。需要由包办管理向法治治理转变,建立制度化的村规民约、民主治理、信息公开等制度化,约束扶贫治理的随意性。
(三)增强贫困主体脱贫的独立性
“扶贫必扶智,治贫先治愚。贫穷并不可怕,怕的是智力不足、头脑空空,怕的是知识匮乏、精神委顿。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⑤。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核心所在。首先要精神脱贫,在思想上让贫困户摆脱等靠要的思想,树立能够坚决脱贫的意识,在帮扶资源的帮扶下,通过技能培训等具备能够脱贫的能力,并将这种能力在实践中转化为家庭经济收入,这样才能实现稳定脱贫和致富。其次实践上来讲,加大教育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建设农民培训中心,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新型农业、养殖业等方面的技能能手进行评选和给予奖励,扩大自我脱贫的宣传,激发贫困群众的技能学习热情。最后,帮扶外部资源上来讲,各帮扶单位要对有劳动能力能就业脱贫的贫困群众,推荐就业岗位,鼓励有能力的贫困户统筹使用产业发展资金和扶贫小额贷款,实现自身技能能够与产业发展的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