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我”融入民主政治的大河
——记省十、十一、十二届人大代表唐进
2019-12-18赵杨洋
■本刊记者 赵杨洋
对唐进的专访,是在南京市胸科医院住院部尽头的一间办公室进行的。为了配合采访,他特意提前将自己往届的议案建议翻出,摆放整齐;采访中,经常会反复确认“有哪些不清楚的吗?”平等谦和、专注严谨,早已渗入唐进的一言一动,成为自然而然的习惯,也成为他担任三届江苏省人大代表十数年一以贯之的态度。
2002年,作为引进人才来到南京的唐进,对周遭环境还处在“磨合期”,第二年便“意外”当选了江苏省人大代表,同年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太出乎意料了!”回忆当时情景,唐进不禁感慨:“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只是发挥了自己一点微小的作用,然后真真切切看着它变成了现实。”的确如此。拉近历史的镜头,多部法律条例的立法投票和讨论、专题调研与询问总能见到唐进的身影,作为亲历者,他见证着江苏民主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有力的步伐。
扛起真情:解读责任背后的诉求
想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并非易事,唐进为自己定了一条标准——“说真话”。“我的话不一定全对,但我要把所见、所闻、所思真实地表达出来。”在第一次列席省人大常委会发言讨论时,唐进便一针见血地点出了“看病贵”的问题。“提出后,大家颇有共鸣。‘辛辛苦苦20年,一病回到改革前’‘目前,我们医保覆盖率还不到50%’……会议室一下子热闹起来。”
代表委员的声音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很快,江苏省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工作,把这项惠民举措纳入农村实事工程加以推动落实。江苏也由此成为我国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发源地,到2005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目标。随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苏省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列入地方性法规五年立法规划(2008-2012),并确定为2010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通过并公布,201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些年,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参加率一直保持在全国最前列。
高质量的小康社会自然离不开健康的医疗卫生环境。身为一名医生,唐进要求自己对医疗和医改方面的关注持续“加码”。“作为一个行业及团体的代表,我有义务对这方面投入更多的关注,并为他们的合法权益大声疾呼。”唐进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2009年,他提出“完善医疗责任险的建议”,强调合理调整医疗责任的收费标准和理赔条款、数额;2010年,针对新医改中推进医疗系统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他提出“对医疗系统信息化指导性意见的建议”;2012年,鉴于2005版的江苏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存在的不足与隐患,又提出“关于调整医疗服务收费的建议”……
担任省人大代表15年来,由他个人领衔的意见建议多达50余条,医疗方面占比三分之一以上。“以人大代表的身份说话、办事,既是代表自己,施展自己的学识、素质和履职能力;又不仅仅局限于自身,有一些想法和需求是自己所代表的群体的普遍想法,我也要充分表达出来。”唐进很清楚,这份责任的背后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
释放“拗”劲:感受代表“力量”的强大
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这意味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取而代之。彼时,唐进将目光转向了以“药品批零差价、医疗服务收费结构调整”为中心的综合医改新举措。
一月的南京虽寒风刺骨,代表们纷纷带来了蕴含着基层民声、民意的“热乎乎”的意见建议。在会上,唐进首次提出“择机对医改进行‘回头看’的建议”。此时,新的医改方案已在全省推行,公立医院开始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同时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此次医改迈出了重要一步,改变了‘人不值钱药值钱’的局面。”但唐进认为,改革后的医疗服务定价依然低于成本。另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在医院的仓储、封装、管理环节产生的成本也就无法通过药品差价补足。
“医改是个世界性难题。”唐进反复强调,综合医改关系到政府财政、社会保障、医疗体系、群众预期等方面,牵一发而动全身。在改革试点过程中,相关资源能否长期支撑,相关政策能否配合到位,其中会不会引起新的问题,都需要经过时间检验,“回头”发现症结,逐一化解。但由于当时时机还不够成熟,这次建议并没有被采纳。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时,“执拗”的他,再次提出“医改‘回头看’的建议”。功夫不负有心人。同年6月3日,唐进收到了来自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肯定的答复,将此次深化医改体制机制的调研工作作为年度监督工作重点之一。8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深入南京、无锡及宜兴市、盐城及大丰区等地开展专题调研,期间累计召开不同人员参加的座谈会26场次,共形成了100篇调研报告。唐进参与了整个过程。
为进一步完善医改政策,释放更多“健康红利”,破解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在听取并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报告后举行联组审议,就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分级诊疗实施的效果如何?’‘部分公立医院的药比社会药店贵,如何解决?’‘医生短缺咋办?’……现场讨论异常激烈。”回忆当时的情景时,唐进脸上仍不禁溢出激动的神色,“当时,我已经不再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而作为一名普通代表,提出的建议能够得到省人大的高度重视,让我再次感受到代表‘力量’的强大。”
变换角色:找寻利益方“最大公约数”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即便任期临近尾声,唐进依旧珍惜每次与他人学习交流的机会,尝试变换角色,经常有意识地追问自己:“如果我是其中一方当事人,我会如何处理?”“矛盾将怎样化解?”“结果又会如何转变?”
从最初单纯地表达大多数百姓的诉求,到后期学会寻找利益方之间的切合点,这是代表身份带给唐进最大的收获。履职的过程让他逐渐意识到:“立法工作更应如此,找出‘博弈’的不同利益群体对话沟通的基础和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是关键。”
参与《江苏省医疗纠纷与处理条例》的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和后期审议工作,让唐进感受颇深。“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立法涉及不同的声音。矛盾易激化、争议难解决,保证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多方权益,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安定,也能减轻患者的维权成本。”唐进在看到法规初稿后,立即提出在法规草案的开头应强调出发点是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通过深入走访多家医院的医患沟通中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唐进详细了解情况,认真记录,“这样可以让自己得到更广泛且全面的信息。”他相继提出关于司法鉴定、自行协商处理索赔金额限额等方面的建议,均得到了采纳,他本人也参与了整个立法审议和讨论的全过程。
“2016年11月3日下午,我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组织的《江苏省医疗纠纷与处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提出了自己的意见;2017年1月12日,省人大法工委组织的座谈会我也参加了,同样提出了相关建议;2017年3月28日至30日,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该条例,在会上,我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唐进在脑海里清晰标刻着每个时间节点,“整个立法过程,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征求我的意见,每次,我都会把具体的想法以及其中的道理、利弊讲清楚。我是伴随着这部法规一起成长起来的。”
此外,唐进多年来领悟到,立法既要学会权衡各方,更应强化责任意识。在《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初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时,一家媒体一篇直指“太湖水污染,老板发财不应政府买单”的文章引起强烈反响。“当时初稿中,对水污染追究责任不仅涉及企业,还要对当地政府进行处罚。”唐进回忆道,“虽然当时报纸的影响很大,但基于对企业的立项、审批、监管和处罚,政府是第一责任人,我们在二审前的座谈会讨论中,依然将政府列入水污染追究的责任中。同时,还划定了处罚依据为水断面,明确责任范围。这让整个条例‘站稳了脚’,为后来全国实行的河长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整个采访过程中,唐进对自己的履职点滴如数家珍,侃侃而谈。他曾参加对《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立法的投票和讨论,提出推广小纸包药需解决政策上的瓶颈;他亲眼目睹了十多年来省人大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从“举举手”到扣紧财政实质性审查监督的“紧箍咒”……回溯过往,历历在目。
穿上白大褂,唐进苦心专研医术,当收到同仁及病人家属的请教求助、咨询商讨,他都一一回复,耐心解答,也许只是简单的一句提醒或点拨,却能让人如暗室逢灯;挂上代表证,他俯身倾听,弯腰观察,滚出了一身的“泥巴味”,在讨论之中,意见之上,映照出江苏民主法治的点滴变化。“看着‘小我’的力量在不断助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由衷感叹:人大代表用真心为人民,很有意义!”唐进的声音平静温和,却充满了坚实的力量。
◆人大代表建言献策助力社会治安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近日,无锡市梁溪区江海街道人大工委组织辖区全体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社会治安情况进行调研。
代表们听取了派出所对社会治安治理情况以及上一阶段扫黑除恶情况的汇报,现场观看派出所特警巡警表演,充分解了辖区社会治安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对辖区治安巡访工作以及社会治安现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下一步社会治安工作积极建言。
一是要坚持“两条腿”走路。深化“护学岗”、“巡逻队”行动,并引入人脸识别、AR等先进技术,与360度全景监控相结合,“向科技借警力”,将社会治安防治系统打造成多样化、智能化、一体化模式。二是要坚持走好“专群结合”之路。发动群众监督,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激发群众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热情,走好“专群结合”之路,让社会治理既能“长治”,也能“久安”。三是要坚持“自律+他律”的双模式。绷紧法律的“高压线”,守好道德的“底线”。让自律和他律各司其职,日月同辉,助力社会治理行稳致远。 (余杨洋)
◆丰县人大视察《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日前,徐州市丰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和市县人大代表,对《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该条例于2018年11月1日实施,是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质量促进地方性法规。
检查组先后在科亚机电公司、大沙河集团果树基地、君乐宝乳业公司等地对徐州市质量促进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查组建议,要大力扶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发展苹果、牛蒡、芦笋种植为支撑的特色产业,加强农业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增强当地村民科学生产意识;要维护和运用好“丰县泥池酒”国家地理标志品牌,积极打造白酒特色品牌,挖掘和开发当地民族文化,走农文旅融合发展之路。要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建立诚信档案;要树立全民意识,扩大乡镇层面的宣传力度,引导城乡广大消费者逐步树立产品质量安全观。
(刘升祥)
◆金湖县实现镇人代会一年两次
近期,淮安市金湖县举行的年中镇人代会精彩纷呈,其中,银涂、塔集、前锋、金南四个镇先后开展“两述一评”工作。据了解,“两述”指述职对象述履职情况、述工作不足;“一评”则指人大代表进行现场评议测评。吕良镇人大还首试镇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专题询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各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县财政局负责同志应邀参加现场观摩。
截至目前,金湖县5个镇已全部依法、有序召开了年中人代会。在年中人代会中,坚持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求真务实,最终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并取得预期效果,为今后金湖各镇年中人代会的规范化、常态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介绍,金湖县于去年开启“乡镇人代会一年两次”的新模式,且已成为县人大工作的固定模式。
(徐道红 李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