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歌法草案出炉:辱国歌最高囚3年罚5万
2019-12-18
新传奇 2019年6期
1月8日,《国歌法》香港立法草案正式出炉,特区行政会议近日审议草案。据悉,草案建议行政长官可规定应当播放国歌的重要场合。除国庆、回归等重要节日外,特首、行会成员、法官及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前,亦在规范之列,借以涵盖公职人员宣誓时的礼仪。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若一名议员在奏国歌时刻意离座,会令人质疑其行为是否符合《宣誓及声明条例》,若不符合则有可能被取消当选资格,但他承认难以判断议员缺席的真正意图。
汤家骅提到,《国歌法》并非规定任何人必须唱国歌,而是不可侮辱国歌,因此若有议员刻意缺席奏国歌环节,只会触及《宣誓及声明条例》,与《国歌法》无关。
他又指出,在立法会议员宣誓时奏国歌是应有之义,“不应该说政府逼你出席(奏国歌环节),而是责任所在”。
至于处罚方面,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表示,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监三年、罚款五万元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