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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要求 推进军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

2019-12-16刘军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执行力

刘军

[摘 要]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要求,军队要高度重视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实现治军方式的根本转变,必须坚持用法制精神和法制思维领导推进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自觉把军队建设逐步纳入到法制化轨道,推动依法治军思想在军队落地生根。当前,部队在法规制度执行方面存在不足与制约,要在夯实思想根基、扭住关键环节、打造保障体系等三个方面下功夫,努力推进军队依法治军的有效落实,提高军队建设的法制化水平。

[关键词]依法治军;军队建设;法规制度;执行力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599(2019)06-0013-04

法治精神是指对法治的认知、认同以及所具有的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是指在法治理念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和形成决定的思想活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始于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强化,理念和思维的强化是推进军队依法治军和从严治军的逻辑起点。所谓执行力,通常是指一个组织系统将其追求的价值目标和价值理念转变为现实成果的能力。军队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法规制度的权威也在于执行力。习近平主席反复强调,“要着力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在部队建设中,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基本指导和目标要求,坚持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来领导推进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轨道上扎实推进部队全面建设。

一、当前军队法规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习近平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问题是工作的导向。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首要的是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弄清问题是什么,根子在哪里,危害有多大,这也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当前,一些部队在法规制度执行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法治观念不牢。这是引发问题的根子。有的学习法规不认真、不主动,往往是不部署不学,不强调不学,不检查不学,上级发的法规文件摆在桌上、锁在柜里,束之高阁,甚至学习流于形式。有的习惯于行政命令,搞长官意志。有的喜欢拍脑门决策,遇事不是看法规制度怎么规定的,不是从法规制度中找办法、寻对策,而是喜欢找惯例、看“老规矩”是怎么办的。有的层层立“规”、随意设“法”,把土政策、土规定当作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有的热衷于突击式、运动式抓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一味追求轰动效应,场面搞得越大越好,层次规格越高越好,领导机关越关注越好,结果是任务层层加码、要求越来越高,基层部队超负荷运转,越忙越乱、越乱越忙。

二是重人治轻法治。有的身子进了法治社会,脑子却停在人治时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重人治、轻法治。“黑头(法律)不如红头(文件)、红头不如白头(领导批示)、白头不如口头”的情况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不管是单位领导、机关干部、营连主官,还是排长班长,一事当前,总是习惯于靠个人权威、靠行政命令来处理。领导作决策、下指示,谁的职务高谁说了算;机关做计划、抓指导,依据的是领导讲话而非法律法规;基层抓落实也是“唯命不唯法”。

三是重经验轻规章。有的拘泥于老经验、老传统,无视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管做法是否依法合规,一味照搬沿袭原有做法。有的执法随意,上级的规章制度,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有的把“严禁”等同于“严格”、把“管住”等同于“管好”,一味地封、堵、禁,简单地关、卡、压。如条令对军人发型、官兵请销假以及手机使用等均有明文规定,但一些单位仍然是“新兵理光头,外出机关批,手机禁止用”。

四是重人情轻法制。不管出现什么问题,大到违法、小到违纪,不看法规看面子,习惯于靠“找关系、托人情”来解决,法规制度如同傀儡、形同虚设。个别执法部门和领导干部徇私弃法,照顾“人情”、轻视“法情”,搞“私了”,助长了“情大于法”的不良风气。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一些单位不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亡羊补牢、扎紧藩篱上,而是急于“救火”、忙于“摆平”。

五是重治“兵”轻治“官”。有的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差,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的能力较弱,依法办事的能力欠缺。有的带头学法不够,自律不严、目无法纪,执法不严。有的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违纪违法不畏惧。从部队基层近几年发生的事故案件看,原因都与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有关系。事实证明,一项制度就是一道防线,如果有章不循,再好的制度也形同虚设;规章制度不落实,不出事是偶然的,出事是必然的。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其一,部分单位传统“人治”理念根深蒂固,法治理念尚未完全确立;其二,军队高度集中统一的特殊性,造成部分官兵“职权”意识强,“法权”意识差;其三,一些领导干部思想作风不端正,政绩观、权力觀出现偏移;其四,目前我军尚未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依法治军权力运行保障机制。

二、增强军队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方法与途径

法治的本质是法制的有效执行,军队建设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关键在于不断增强军队各级法规制度执行力。法治是军队的基石,是强军兴军的基础。实现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治军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之一,就是要着力坚持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推进部队建设,推动军队法规制度在部队各级落地生根。

(一)坚持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强化法治信念:夯实思想根基

强化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理念,增强执行主体自觉的法治信念。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是指法规制度执行主体对法治法规的认知、认同以及所具有的法治信仰、法治思维。增强军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始于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的强化,官兵法治信念的强化是军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的逻辑起点,是增强官兵执行主体自觉的关键。

一是提高法治素养。坚持把抓教育引导作为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首要环节。从源头上抓起,充分发挥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把法律知识纳入教育训练体系,列为必修课程,增大教育比重,着力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素养。在末端上强化,积极拓展部队自主教育形式,探索实行“法治日”“法治周”,强力推进“学法规、用法规、守法规”活动,常态化组织军事法规知识巡回宣讲、办班培训和理论考核,广泛开展官兵履行职责、执行任务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技能训练,切实增强部队官兵法规制度执行意识和能力。

二是注重文化熏陶。只有得到文化的承载,才能使官兵的思想、行为和习惯与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有机融合。要大力培塑军事法治文化,将其纳入强军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落实,形成浓厚氛围,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知法为荣、守法有责的法治自觉。特别是在旅团级以下部队,要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法治军营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军事司法制度延伸到基层部队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网络、营区橱窗、战地快报等载体,传播法治知识,宣扬先进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真正使法治融入官兵血脉,植根部队建设肌体每个细胞,切实让遇有疑惑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推动工作靠法成为新常态。

三是树好法治导向。教育者必先受教育,执法者必先守好法。各级党委和支部要自觉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加强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完善法规学习和培训制度,把法治理论纳入基层党委和支部理论学习计划,不断增强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能力,着力打造适应部队转型发展的“法治型”党组织。各级干部要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自觉把个人行为和权力运用摆在组织视野内、法规约束中、群众监督下,切实为部队做好样子、当好表率。

(二)坚持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维护法治权威:扭住关键环节

律令如山、执法如山,才能锻造威武之师。法规制度执行,是执行主体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与军队法规制度在军事实践中的统一。厉行法治,加大军事法规制度在部队的执行力度,旨在通过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按纲实训、严格依法施管,使军队法规制度执行成为军事执行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使严肃军纪成为治军铁律。

增强军队法规制度执行力,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思想教育、管理训练、后装保障等军队建设的各个领域。扭住关键就能牵住“牛鼻子”,关键就是要抓住主要矛盾、盯住关键环节,锲而不舍、持续推进、不断深化,以关节点的突破带动全局发展。一要突出重点,坚持依法决策。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的能力,切实转变领导方式。严格落实党委集体领导制,严格议事规则程序,注重发扬民主,克服长官作风,防止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确保做出的决策科学依法,利于部队长远发展。加紧建立将党委首长思想固化成规章制度推动工作的模式,着力破除单纯靠行政命令抓工作、靠老经验老套路抓工作等惯性做法,真正实现领导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运转。二要盯住难点,坚持依法施训。要堅持把贯彻落实法规制度和条令条例贯穿于部队战备训练全过程,把依法从严治训作为增强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有力抓手,把部队法规制度执行力指向军队战斗力的提升。军事训练是官兵参加的最经常、最广泛的活动,是最容易强化法治思维的领域。要把军事训练作为增强执行力的重要途径,严格落实大纲规定的训练时间、内容、人员和质量指标,从难从严锻炼摔打部队,规范训练秩序,培育过硬作风,坚决纠正危不施训、险不练兵和随意挤占训练时间、随意减少训练内容等错误倾向。三要抓住关键,坚持依法施管。要依据条令条例严格加强管理,抓好各项制度规定末端落实。不折不扣地按照条令条例治军带兵,确保管在理上、严在格内;严格依据职能指导基层、服务基层,注重教方法、解难题,帮助基层提高自筹自建能力,不越俎代庖,不乱出思路,还权于基层,充分调动和保护基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前各部队要按照新颁布的共同条令要求,从请销假、手机使用、发型、穿衣戴帽等实实在在的工作抓起,一仗接着一仗打,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决。

(三)坚持用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厉行法治:打造保障体系

“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切实增强军队法规制度执行力,重点突出的是在打造法规制度执行力的保障体系上下功夫。

通过健全法规制度、坚持以上率下、强化检查监督,加速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部队依法行动、官兵依法履职的新常态,使出台的每一部法规制度都能得到官兵的严格执行。一要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的法规制度是其得到严格执行的基础。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科学合理、配套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要全面梳理现行的法规制度,对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和与国家、军队大政方针相违背的制度规定,必须果断废除;对不便操作、与其他法规制度有冲突的,抓紧修订完善;对一些没有明确规范的领域,按照适度超前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新法填补空白。二要坚持以上率下。“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能否做到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实践证明,领导带头、上行下效,“但立直标,终无曲影”,正人必须正己,正己才能正人,如此才能为部队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领导干部坚持以上率下,自觉做到言合乎法、行遵从法、情服从法,主官做给班子看,班子做给机关看,机关做给部队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引领崇尚法规、遵守法规、执法守规的良好风尚,切实以领导和机关的模范行动、过硬作风影响带动法规制度有效执行。三要强化检查监督。强有力的检查监督是法规制度落实的重要保证。加大军队法规制度执行的监督力度,必须健全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制约机制,健全督导法规制度落实的评估机制。要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权力、职责及实施监督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拓展畅通有利于群众参与监督的民主监督渠道,切实使法规制度执行公开透明,杜绝滥用职权、违法行政、干预执法、执法随意等行为,确保任何人、任何部门、任何单位都不敢乱作为。

三、结语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新时代强军目标对依法治军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以法治取代人治是现代军队治理的历史必然,是增强军队执行力战斗力的内在要求。受诸多因素影响,在一些单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成为自觉,法规制度执行在末端不落实现象还存在,其危害和影响不可低估。加强新时代依法治军特点规律研究,深入研究增强军队法规制度执行力这一课题,为依法指导和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撑,为我们瞄准新时代强军目标,推进依法治军、全面从严治军,实现治军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法制化水平提供了新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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