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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区时期中共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探析
——以赣东北根据地为中心

2019-12-16

苏区研究 2019年3期
关键词:苏维埃共产国际官僚主义

提要: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是整个政权体系建设中最基础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政权体系运行的效率。赣东北根据地在方志敏等人的领导下,根据中央指示精神,结合根据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形成了一套具有成效的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这些方法主要有选举、改选、反官僚腐化、肃反、群众参与等。它们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大的局限性,突出表现了当时的“左”倾化特质,尤其是大清洗、肃反过重地挫伤了基层政权的稳定结构。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效果受革命政策、革命形势、方法的有效性等多重因素影响,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但总体上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和共产党对乡村基层政权问题的深层思考。这一时期中共对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探索具有重要意义,其经验教训也为当今的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历史借鉴。

乡村基层政权是苏维埃政权的一部分,是苏维埃政权的基本组织。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是整个政权体系建设中最基础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政权体系运行的效率。因此,中共十分重视乡村基层政权的建设。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中共对乡村基层政权问题有了全面的思考,并随着革命形势发展不断调整政策,逐步探索出了一套具有特色的乡村基层建设方法。赣东北根据地亦是如此,以方志敏为代表的领导人把乡苏维埃建设放在了重要的位置。

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又称闽浙赣革命根据地,是全国六大苏区之一。毛泽东曾称赞“赣东北的同志们也有很好的创造,他们同样是模范工作者”。方志敏也自豪地表示:赣东北苏维埃政府是苏维埃运动狂潮中的一个大浪。[注]《赣东北苏维埃创立的历史》(1935年6月19日),《方志敏文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93页。赣东北根据地在方志敏等人的领导下,在诸多方面都有很好的工作成绩,其中就包括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志敏还亲自在赣东北各苏区进行调查,及时纠正乡苏政府脱离群众的官僚现象,并领导乡苏维埃政权的改造工作。[注]邵式平、汪金祥、胡德兰等:《闽浙皖赣(赣东北)党史》(1945年3月),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下,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学界对苏区乡村基层政权问题有所关注,但仍显不足。关注赣东北政权建设的论著不多,而把视角触及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论文更是寥寥无几。[注]张侃、李小平的《1929-1930年闽西乡村苏维埃政权的执政实践——以“芷溪苏维埃政府公文底稿”为中心的分析》(《东南学术》2017年第1期),王力、郑斌的《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历史经验》(《理论学刊》2006年第2期)等对中央苏区政权基层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有所论述,刘佩芝、刘文查的《历史视阈下闽浙赣苏区政权建设研究》(《党史文苑》2017年第20期)对赣东北苏区政权建设体系进行了论述。本文以赣东北根据地为中心,探讨苏区时期中共的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以期从另一个层面再现中共革命的艰难性、复杂性和中共探索中国基层政权建设道路的历史进程,以及这一探索所具有的当代意义。

一、通过选举、改选方法建立和完善乡村基层政权机构

选举、改选是乡苏维埃政权建设中最基本的方法。通过选举和改选,可以基本确立乡苏维埃的政权体系和苏维埃委员的构成,为其政权运行奠定基础。中共中央对选举和改选方式也特别加以强调,指示各苏区运用此方法完善苏维埃政权建设。在其指示下,赣东北在全苏区大范围进行了乡苏维埃的选举和改选运动。

(一)融入现代政治:中共对选举制的采用

选举是西方现代政治制度的产物,具有极大的进步性。虽然选举方式、效果等遭到国人诟病,但自民国时期接受和推行选举制度以来,中国基本肯定选举是现代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选举制度在社会主义俄国也得到认可,成为其政权建设的重要手段。中国共产党作为共产国际的支部,受到共产国际和联共(布)的直接指导,为此,在政权建设中引进选举制度势所必然。应该说,中共对选举制度的采纳和运用不仅符合民国现代政治的转型需求,也符合共产国际对中共政权建设的期待。

大革命失败后,共产国际指导中共改变革命道路,实行苏维埃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在共产国际和联共(布)的一再指示下,1927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发表宣言指出:中国革命的任务是“统一中国,造成新中国——工农兵劳动贫民代表会议(苏维埃)的中国”,“一切政权归工农兵士贫民代表会议(苏维埃)”。[注]《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反对军阀战争宣言》(1927年10月23日),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392-393页。次日,中央再次指出,今后革命的任务,“应当明显的确定是要创工农贫民的革命独裁的政权——苏维埃的政权”[注]《中央通告第十三号——为叶贺失败事件》(1927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403页。。要言之,中共在大革命失败后必须大力推行苏维埃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团结工农大众。

既然要建立苏维埃政权,那么以何种方式产生苏维埃政权,便是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建立革命根据地初期,共产国际主要提出了乡村基层政权的组织形式,如可以遵循先成立农民革命团(农协)再成立农民革命委员会最后选举成立乡苏维埃政府的顺序;[注]《别尔津的书面报告〈对中国目前形势的评价〉》(1928年1月),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页。但不忘提醒,要成立真正的乡苏维埃政权,必须经过群众大会进行选举。共产国际批评一些根据地忽视乡村基层选举,导致“它们不够具有群众性,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在有的地方造成了这种状况:地方苏维埃成了为农民办事的机构,而不是他们的真正产儿”[注]《米特凯维奇的书面报告〈中国苏维埃经验〉》(1928年7月1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第508页。。显然,他们认为基层政权的群众性必须通过选举实现。中共“六大”后,根据地发展迅速,共产国际对乡村政权问题更为关注。1929年7月8日,雷利斯基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中指出:“苏区的存在只有在下面这种情况下才具有意义:它们实行阶级路线并依靠劳动人民、贫农和中农的坚定支持,它们受到劳动人民的推举并处于他们的控制之下。”[注]《雷利斯基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第4号信》(1929年7月8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8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41页。换言之,乡村政权的建立必须通过选举,获得农民的支持,以保持工农政权的阶级特性。

以共产国际的思想为指导,中共中央对乡村基层政权的选举颇为重视,及时纠正各根据地在这方面的缺点,并逐步完善相关的政策。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对苏维埃选举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该决议案明确规定:

苏维埃的组织应站在劳动群众直接选举的基础上并保证产业工人的领导作用。……选举时应由工厂工人,各马路工人和贫民,工会工人,手工业者(手工业者工人大会,而不是职工会的执行委员会),学生等执行,并宜包纳各地下层组织,职工会及党代表。代表成份的分配,应使大多数为直接选举出的工人和贫民。并应随地酌定选举条例,务使苏维埃中革命影响得到保障。对于小资产阶级的策略,应看各地革命的深入程度,政权的巩固程度,阶级的分化程度等等而定。苏维埃中应有小资产阶级下层成份的代表。[注]《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1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03页。

该决议案对苏维埃选举的性质、方法、程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人的资格、苏维埃政权的人员构成等方面进行了清晰说明。尤其是对选举人资格的规定,充分表现了中共的阶级思维,即大力支持工农群众参与选举,一定程度限制小资产阶级资格,剥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选举权。这一规定与中共的阶级革命目标是一致的。

针对苏维埃政权建设初期出现的各类问题,中央也采取了措施进行调整。1930年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批评很多地方不及时建立苏维埃政权,或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又成空招牌的现象。中共中央认为,苏区最紧急的任务“便是普遍的建立起苏维埃政权与在已有政权的地方实行自下而上的改选”,其中最基本的选举区域之一是“乡村”,并且须“发动起最大多数以至全体的工农兵劳动群众来参加建立或改选自己的政权的选举”。[注]《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1930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37页。1931年3月21日,中央发布《苏维埃区域红五月运动的工作决议案》,再次要求各苏区开展苏维埃改选工作,而且必须在5月份全部完成,以期成立苏区的中央临时政府。换言之,在没有成立乡苏维埃政权的地方,采用选举方式建立政权,而对架空的、不合格的乡苏维埃政权则采用改选方式进行彻底改造。

如上所述,中共对选举的采用,既符合现代政治的发展需求,也充分体现了中共的阶级革命思维,亦有强大的苏俄影响力。这是当时革命历史条件下中共对政治改革的积极应对。

(二)选举制在赣东北根据地的落实

共产国际、中共中央对乡村政权建设的指示使各根据地有了明确的指导,各根据地也基本落实了中央的相关政策。赣东北根据地作为苏维埃建设的模范区,在推动选举、改选来建设乡村基层政权方面比较积极。根据地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相关政策并付诸实践。

从赣东北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实践看,它基本遵从了上级指示。当然,其对选举、改选方法的运用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根据地创建之初,由于缺乏经验和革命条件的限制,其选举程序往往是粗糙的,选举出来的政权往往也不稳定,存在诸多问题。很多乡苏维埃政府试图对政权进行改造,但往往由于革命斗争的频繁和不确定性,不能按时进行和圆满完成。[注]《丘泮林闽北巡视报告》(1930年10月),《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16页。即使到根据地发展较好的时期,乡村基层政权的选举仍不完善。闽北一些乡苏维埃政权出现架空的现象,苏区内没有群众(雇工、贫农)的组织,“苏维埃委员会的选举也是徒具形式,当选出来的委员根本不能算是群众的推选”[注]《中共闽北分区委第一次扩大会政治决议案》(1931年4月),《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81页。。可见,选举方法在乡村基层政权的实践并不一帆风顺,而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

与此同时,以实践为基础,赣东北对选举性质、被选举人资格、基层政权人员构成等都有了自己的思考,从而使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基础更为牢固。

1.坚持民选,强化乡村基层政权的群众利益代表性

民选是确保苏维埃政权工农阶级性的重要一环。随着苏维埃选举形式逐渐被推广,赣东北根据地对选举的意义和性质有了深刻认识。1933年2月16日,《中共闽浙赣省委通知(第二十七号)——关于苏维埃改选的问题》明示:

这次各级苏维埃自下而上的改选,是在中央苏维埃的选举法令领导之下进行的……从这次改选运动中,产生真正坚强而有工作能力的各级苏维埃政府,加强革命战争的政权领导,更有力的粉碎敌人大举进攻,争取大规模革命战争的完全胜利,是有极大意义的。[注]《中共闽浙赣省委通知(第二十七号)——关于苏维埃改选的问题》(1933年2月16日),江西省档案馆编:《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江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37-339页。

不难看出,赣东北对选举意义、性质的认识与中央保持了一致,表明了乡苏政府的选举必须是民众选举,具有浓厚的工农阶级性。同时选举是苏维埃政权建设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是产生强有力政府的必要路径。

2.规定被选举人的标准,确保乡村基层政权的工农阶级性

1930年4月,崇安县举行了全县乡苏政府选举,乡苏维埃政府人员(通常3个执委,一个代表)“多属雇农贫农”,到了8月又正式提出“反对富农小地主参加苏维埃政权”,成立和改选的乡苏积极排斥富农小地主。[注]《崇安徐淮报告》(1930年11月),《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29-230页。也就是说,被选举人的阶级成分有规定,即富农小地主不具有被选举人的资格,贫雇农的成分占据被选举者的主体。1931年2月11日,赣东北特委明确提出:

各级党对于同级苏维埃候选人的提出,无论是同志或非同志,一定要有斗争历史而为当地群众所信仰为标准,过去的候选人本来不是群众所信仰,甚至厌恶的。强迫群众这是使苏维埃在选举时已经根本失去了群众的信仰,不能取得群众的拥护,同时被选人若非群众平日所信仰的人,一定是平日不是站在革命立场为群众谋利益的,结果在苏维埃工作脱离群众,甚至压迫群众,使群众厌恶苏维埃。[注]《中共赣东北特委通告》(1931年2月11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120-123页。

简言之,乡苏维埃政府的候选人(即被选举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群众所信仰,二是有斗争历史及成绩。尤其第一条为群众所信仰是硬性标准,因为这样的政府才能为群众所信赖,与群众关系密切。

3.不定时改选,调整乡政府人员构成

乡苏政府内部人员一旦出现问题,如官僚腐化、作风不良、成分不好等,一般通过改选的方式对人员进行调整,实现人员更替。1931年6月,全闽北苏区进行改选。闽北分区委为了改选的成功,对候选人的资格予以严格规定,即“一定是要有斗争历史,勇敢积极,向来群众所信仰者,绝对不得找流氓富农分子及曾经做过保甲长的这一类人出来”[注]《中共闽北分区委通告第四号——改选各级苏维埃与建立闽北分区苏维埃》(1931年6月2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23-324页。。苏区通过改选,实现人员的重新调整,排除流氓富农地方豪绅出乡政府,使获群众信仰且有斗争历史的人进入政府。1931年9月4日,《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更是明确规定:

要立即进行自下而上的各级苏维埃改选,发动并领导广大的工农劳苦群众,热烈的积极的自动的来参加苏维埃改选运动,将盘踞苏维埃机关的富农、流氓及其他不良分子在一切斗争中无情的清洗出去,使苏维埃成为纯粹是革命的工人、雇农、贫农、中农、苦力的政权机关。[注]《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1931年9月4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61页。

可见,决议案明确了改选的真正目的在于发现政府内部的问题,能够以改选的方式把不符合要求的政府人员如富农、流氓、不良分子清洗出去,吸收革命工农进政府,把政府打造成具有浓厚工农阶级性的革命政权。

除了赣东北根据地,中央根据地等其他根据地也基本推崇以选举、改选的方式进行乡村基层政权建设。1931年7月21日,中共崇义县委就在其下发的通知中要求所属乡苏进行改选,召集群众大会,重新选举乡苏委员,以便在改选乡苏政府的基础上,改选区苏、县苏。[注]《中共崇义县委通知——崇义目前环境分析和目前实际工作决议案》(1931年7月21日),中央档案馆、江西省档案馆编:《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1988年内部编印,第124-125页。同年12月,江西苏区省委也做出决议,要求广泛地实行选举和改选运动,包括乡苏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必须实现“苏维埃的改造”,“使他们坚强而有工作能力,建立起工作系统”。[注]《中共江西苏区省委扩大会议政治决议案》(1931年12月),《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第240-241页。

如上述,选举制作为现代政治的重要制度被中共采用,并在赣东北根据地等区域的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中得以运用。中共不仅使这一制度融入政治进步的洪流,而且使其具有无产阶级政党的阶级特质。

二、通过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肃反等手段,对政权内部人员结构进行重组

开展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肃反等运动,也是乡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重要方法。中共通过这些运动,对政权内部进行重新洗牌,实现人员结构的调整,从而达到人员快速流动、政府重组的目的。这些以运动为主的方法动作大、见效相对快,但也有不少副作用。中共对这些方法的运用和调整,成为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

(一)中共对乡苏内部官僚主义、贪污、反革命等问题的严格审视

中共作为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在革命斗争中一向坚持“发现问题继而解决问题”的自觉。因革命条件、革命思想、政策等方面的影响,乡苏等各级政权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如官僚主义、贪污、政府委员成分不纯等。在“左”倾环境下,中共对这些问题的严重程度往往又存在过高估计。

共产国际、联共(布)对中国苏维埃政权内部问题的认识,直接影响了中共中央的判断。1930年4月15日,马马耶夫在其关于中国问题的报告中指出,富农和豪绅“利用我们斗争和建设中的许多缺点,往往热情地欢迎苏维埃政权,欢迎红军,建设苏维埃,当然从中获取好处”,“富农们常常掌握主动,控制苏维埃机构甚至控制党”,从而导致苏维埃政权出现“缺点和不足”。[注]《马马耶夫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处务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报告》(1930年4月15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18页。换言之,富农和地主豪绅利用自己的传统势力、社会资源,获得了进入苏维埃新政权的便利,篡夺了本不属于自己的利益。1931年2月20日,埃斯勒在其报告中再次批评乡村苏维埃问题严重,导致“农民对红军很有好感,但对我们的苏维埃政府极不信任”,这是因为“苏维埃的一些错误造成的,形形色色的不良分子、不好的共产党员、富农党员、知识分子混进了苏维埃”。[注]《埃斯勒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会议上的报告》(1931年2月2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0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01页。在其看来,苏维埃政府成员阶级成分不纯,尤其是富农、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进入政府,导致政府的社会信仰低落。

在共产国际的这种估计之下,中共中央也认为乡苏政府等内部存在各类问题,必须认真对待。1930年10月12日,中央在其通告中严肃批评苏维埃政权成员阶级意识不清,因此在苏维埃政权中“要肃清一切封建残余和富农分子,要使一切工农劳动群众自己参加政权机关”[注]《中央通告第九十一号——三全扩大会的总结与精神》(193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419页。。同年10月24日,中共再次对苏维埃政府内的各类问题进行批评,要求“在政权中要肃清一切富农成分,政府机关中不应容留消极怠工腐化分子尤其是官僚主义分子在内,要彻底肃清旧政权基础上的官僚制度”,并命令“各苏区应厉行肃清反革命的工作”。[注]《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目前工作计划》(1930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6册,第438、440页。简言之,中共认为,富农、怠工腐化分子、官僚主义分子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制度运转和政府的利益代表性。为了根除这些弊端,必须运用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肃反、清洗等运动手段,重整政府机构,确立工农的领导地位。

各根据地的报告也表明官僚主义、贪污腐化等现象的存在。赣东北多次在报告中指出乡苏维埃政权运行中存在的缺点,主要有官僚主义,贪污腐化,工作效率低下,工作人员能力弱,政权内充斥着反革命、富农等。[注]《中共赣东北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关于苏维埃工作决议案》(1931年9月4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56-357页。

在对官僚主义、贪污腐化、反革命等不良现象进行严格审视之后,中共认为,要根除这些现象,必须开展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肃反等运动,以便深层次重构政府内部的系统,进行乡苏维埃政权建设。如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提出“苏维埃政权从其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应号召广大的劳动群众起来反对苏维埃政府中办事人员可能作出的各种流弊,如官僚主义,办事迟钝和滥权等事”[注]《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1928年7月10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405页。。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以反官僚主义来加强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决定。显然,反官僚、贪污、清洗、肃反等运动的目的是建立符合中央要求的、充满无产阶级斗争意识的政权体系。

(二)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肃反等方法在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推行

1.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

在中央的要求及“左”倾思想的影响下,赣东北根据地进行了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斗争和清洗运动。方志敏等人积极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工作作风予以纠正,同时对政权内的地主富农分子、贪污腐化分子进行清洗。1931年3月,赣东北的相关决议案提出了反官僚腐化、清洗等政权建设方法,并对其原因进行了论述。决议案指出,乡苏维埃等各级政府“首先要纠正过去命令主义的工作方式,以‘实际教育’、‘说服方式’代替命令主义”,因为“命令主义的工作方式是脱离群众的。只有教育群众、说服群众,才能使群众起来,拥护苏维埃政权,为苏维埃政权而斗争”。与此同时,要“肃清苏维埃工作人员中的怠工腐化分子”,因为“怠工腐化分子是脱离群众,损失苏维埃在群众中的信仰”;还“要肃清苏维埃中的富农分子”,因为“富农是反革命的阶级,他们对革命的信仰必是极不坚定的”。[注]《中共赣东北特委第三次执委会决议案》(1931年3月28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66页。赣东北根据地提出的这些方法并没有脱离中央的指示,同时它也有自己的思考,提出用“实际教育”“说服方式”来代替命令主义、官僚主义。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肃清贪污腐化分子、工作能力低下和怠工人员已经成为赣东北乡村基层政权重新整合的重要方式。

1931年11月3日,赣东北省委专门做出了《关于坚决反对右倾彻底肃清实际工作机会主义斗争的决议》,指出:“在苏维埃的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的铲除一切腐化官僚化不深入群众的形式主义、机关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方式(这都是实际工作中的机会主义),无情的肃清。”[注]《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坚决反对右倾彻底肃清实际工作机会主义斗争的决议》(1931年11月3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406-410页。由此看出,对官僚主义等不良工作作风进行整肃,是中共加强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方法。对中共而言,只有开展反官僚主义等运动,才能够克服富农路线,树立乡苏政府的威信,获得群众的信仰,使政府焕发新生。

2.肃反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

1931年下半年后,在中央的一再强调下,肃反气氛更浓厚,以肃反来进行政权建设的方法得到强化。1932年1月9日,中央颁布了《关于争取革命在一省与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提出:“坚决的改造下层苏维埃机关,坚决进行肃反工作,肃清阶级异己的分子,发展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来进行苏维埃的建设。”[注]《中央关于争取革命在一省与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1932年1月9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6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版,第240页。也就是说,乡苏维埃等下级政权机关是其肃反运动的基础单位,通过肃反方式来肃清阶级异己分子,从而改造政权机关。

中央向各苏区派去的干部严格执行了这一政策。曾洪易受中央委派来到赣东北根据地后,积极地推行肃反运动,使“左”倾思想占赣东北根据地的主导。1931年8月,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对乡苏维埃政权内的富农分子有着过分严重的估计,指出“苏维埃的信仰,愈接近群众的一级便愈低落,村苏、乡苏甚至区苏、县苏有许多都被富农腐化或新近由白区逃回来的富农所盘踞”[注]《曾洪易向中共中央的报告》(1931年8月14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46-347页。。除了对乡苏工作人员成分的不满,乡苏工作人员在执政能力上的不足和官僚主义工作方式也是开展政权内肃反的一大原因。赣东北省委认为,乡苏维埃除了混进不少富农和不良分子外,“村乡苏的工作人员能力是一般的脆弱”,“甚至有少数的村乡苏,利用政权来诬陷敲诈和压迫群众”,在与敌人斗争中,“有些村乡苏表现悲观失望,消极怠工”,存在“普遍的事务主义与官僚主义的工作方式”。[注]《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苏维埃工作的报告》(1931年10月31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75-376页。在这种思想基础上,赣东北对乡苏政权进行大肃反也就成为必然了。

在曾洪易等人的“左”倾思想指导下,乡苏维埃政府实行肃反运动,把在斗争中悲观失望、消极怠工的人,执行国际路线不坚决的人,反对立三路线不彻底的人,阶级异己分子,富农分子清洗了出去,而把“坚决反对立三路线,反对富农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在实际工作中坚决执行国际路线转变的分子”充实到机关内。[注]《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苏维埃工作的报告》(1931年10月31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76页。在闽北,乡苏维埃政府也“坚决洗刷与打击隐藏的富农、流氓、地痞、豪绅地主阶级异己分子”,吸收了“雇农、贫农、工人及最坚决的中农尤其是无产阶级”进政权。[注]《中共闽浙赣省委给邵式平及信抚分区委的信》(1933年4月1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631页。要言之,乡苏政府进行肃反的目的,在于推行共产国际的“左”倾路线,使拥护“左”倾路线的工农革命分子进入政府,而把地主豪绅富农等人清洗出去。

随着“左”倾路线的推进,赣东北对反革命分子的数量和破坏力做了偏离实际的过高估计,肃反手段在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使用更为频繁。1932年7月10日,赣东北省委在《关于肃反工作的决议》中认为,“在苏区内的反革命无疑义的是更要企图活跃以响应敌人对我们的进攻”,可以判定“反革命在东北的活动是非常的严重”。出于对反革命分子猖獗的估计,赣东北省委提出,应该在苏维埃政府、党内积极地进行肃反工作,给反动派的活动以严重打击,“要使反革命无丝毫活动的余地”。[注]《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肃反工作的决议》(1932年7月10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84-85页。同年11月26日,省委再次强调“要从肃反斗争中去实行改造党改造苏维埃的组织,积极去提拔在肃反斗争中坚决勇敢的干部,尤其要注意提拔工人干部”[注]《中共闽浙赣省委关于接受中央指示信的决议》(1932年11月26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222-225页。。显然,赣东北希望通过肃反使乡村基层政权保持较高的革命性,提拔在肃反中积极表现的干部,尤其是工农干部。

与赣东北一样,中央苏区同样也采用了反官僚、反贪污、清洗、肃反等手段进行乡村基层政权建设。1931年,《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严肃批评了乡苏政府等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腐化等现象,要求必须转变工作方式,认为“目前改造政府工作的路线,彻底改造政权机关组织,加强政府工作能力”[注]《赣西南工作综合报告》(1931年),《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1年)》,第263页。。1933年12月28日,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案就明确提出,必须动员群众,继续广泛开展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的斗争,肃清“暗藏在苏维埃的阶级异己分子”[注]《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1933年12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及补遗部分)》,1992年内部编印,第326-328页。。此外,肃反等手段在中央苏区也被广泛使用。

简言之,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对乡村基层政权内存在问题的严格自省,以及在“左”倾思维下所做出的对官僚腐化、反革命等问题的过高估计等,共同催动了反官僚腐化、清洗、肃反等方法的出现。赣东北的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实践,也非常积极地运用了这些手段,以达到重整政权结构、纯洁政府成员构成的目的。

三、发动群众参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

普通大众是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力量。发动群众参与乡苏维埃建设,利用他们对乡苏维埃政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促使其改进工作。其目的在于把乡苏维埃政权变成真正的群众政权,使群众自觉参与政府的各项建设,并提高乡苏维埃政府的执政能力。这是苏区时期政治文明提高的重要表现,也是共产党力图进行政治改革的一部分。

(一)乡村基层政权的群众性和群众参与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

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对苏维埃政权的群众性有着理性的认识,认为动员群众参与苏维埃政权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如1928年米特凯维奇在《中国苏维埃经验》的报告中就强调,苏维埃政权必须具有群众性,要善于做群众工作,获得群众拥护。[注]《米特凯维奇的书面报告〈中国苏维埃经验〉》(1928年7月1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7卷,第509页。共产国际认为,要保持苏维埃政权的群众性,必须发动群众参与政权建设。[注]《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给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东方书记处的信》(1930年1月3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卷,第40页。

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中共中央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逐渐深刻。1931年2月19日,中共中央在给赣东北特委的指示信中,批评赣东北苏维埃政府与群众隔离,没有成为群众自己管理的政权,要求“苏维埃的建立与改选运动,必须发动广大劳动群众参加”[注]《中共中央给赣东北特委的信》(1931年2月19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54页。。1933年,中共中央在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大纲中也明确表示:“使苏维埃与苏区民众联系在一起,使全苏区的民众认为政权是他自己的——为达到这目的就必须与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积极的去实行各种苏维埃的法令,改善民众的生活,领导他们的斗争,经常的进行选民会,发展自我批评,提高民众的积极性。”[注]《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大纲》(1933年6月2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6卷,第304页。可见,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重视群众参与各级苏维埃政权建设,发动他们对政府的组织构成等情况提出意见。

(二)群众参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实践

赣东北根据地在上级精神指导下,注意运用群众的力量,参与乡苏维埃政权建设。

在选举和改选运动中,群众参与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乡苏维埃政府委员的构成。1931年6月2日,闽北发出通告,批评乡苏维埃政府没有成为群众的政府,缺乏群众基础,尚未得到群众的拥护,为此,决定进行全闽北从乡到区、县的改选运动,要求“一定要发动苏区内所有的工农劳苦群众,无论男妇老幼都要起来注意这一工作,真正的踊跃的找出自己的最好领袖做苏维埃的委员”,从而“实行真正的民选”。[注]《中共闽北分区委通告第四号——改选各级苏维埃与建立闽北分区苏维埃》(1931年6月2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22-324页。在此指示下,闽北以乡苏维埃为基础,进行了群众性的改选运动,重组了政权体系,更替了不合格的苏维埃委员。1933年1月12日,《中共闽浙赣省委执委扩大会决议》更是明确规定:“群众对于所选出的代表有监督与撤销的全权”;要求“在苏维埃改造运动中,必须反动广大的群众的积极性,使每个群众了解苏维埃政权与改造的意义,尽量的吸收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在实际经验中,了解苏维埃是自己的,彻底的肃清阶级异己分子出苏维埃,开展群众的自我批评”。[注]《中共闽浙赣省委执委扩大会决议》(1933年1月12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270-271页。决议案表明,群众在选举、改选中具有参与权,对代表拥有监督权、撤销权,并在改选中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推动政府替换掉不合格的人员。

在利用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肃反等方法改造政府的过程中,乡苏十分注意群众的参与。1932年7月10日,赣东北省委发布《关于肃反工作的决议》,强调群众参与肃反对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性。决议指出:

必须尽量的开展群众的自下而上的自我批评,以发动群众的积极性。各级党、苏维埃、工会等都必须利用各种会议,必须站在革命利益的立场上,很切实的检阅工作上的错误和缺点。如有错误缺点,应一分钟不迟延的纠正过来。尤其是乡村苏维埃,必须经常召集群众大会报告检阅自己的工作,虚心接受群众的正当批评与要求。在这里应明白指出这一工作,应与改造与加强苏维埃的工作不可分离的密切的联系起来,使一个阶级异己分子及不良分子都不能存在苏维埃政权机关内工作,坚决执行苏维埃的一切法令与设施。[注]《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肃反工作的决议》(1932年7月10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456页。

可见,赣东北根据地十分重视利用群众参与乡苏维埃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发动群众参与肃反,肃清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从而达到改造苏维埃政府和提高苏维埃政府工作效能的目的。

在省委的指导下,赣东北根据地在1932年5月至10月期间以乡苏维埃为基础广泛发动群众进行反官僚腐化的斗争,并要求他们对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尤其是批评意见。[注]《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大纲》(1933年6月2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6卷,第302-303页。与此同时,“肃反工作更得到群众的参加与拥护”[注]《涂振农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32年11月20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501页。。在此激励下,赣东北对群众参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热情更为高涨。到1933年1月,省委以决议的形式规定乡苏政府等必须尽量地吸收广大的群众参加,“经常讨论与注意群众的生活,并有计划的改善群众的生活,坚决的反对一切贪污腐化官僚现象”。[注]《中共闽浙赣省委执委扩大会决议》(1933年1月12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270-271页。也就是说,乡苏政府通过发动群众参与反官僚腐化等运动,从而扩大运动的群众性。1933年3月23日,闽浙赣省在其决议案中批评乡苏维埃政府在发动群众参与政权建设方面的不足,认为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强调“多多吸收工农群众来参加苏维埃工作,是种很好的方式”,并指出“苏维埃的领导方式,必须是具体的实际的群众化,排斥一切官僚主义的方式”。[注]《闽浙赣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听了省苏执委工作报告后的决议案》(1933年3月23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616页。由于上级政府的强调,各地的乡苏维埃政府更加重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积极吸收群众的意见,克服官僚主义,反对贪污腐化,保持政权的群众性基础。

赣东北发动群众参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不是特例,这在江西苏区各地都普遍存在。如1932年3月,中共江西省委在《关于反贪污浪费励行节俭运动的决议》中要求“动员基本群众来反对贪污腐化的斗争,发现各级政府有贪污腐化和不执行苏维埃法令的分子,就要动员群众起来批评,动员群众向上级苏维埃请愿要求撤职等”;“只有这样去开展群众的斗争才更能提高群众对苏维埃的信仰,热烈的参加选举运动,排斥异己分子出苏维埃”。[注]《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反贪污浪费励行节俭运动的决议》(1932年3月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2年1)》,1992年内部编印,第47-48页。1933年12月,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再次强调:“应把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成为群众的斗争,这样来肃清存在着苏维埃内的浪费贪污分子、官僚主义分子以及阶级异己分子。”[注]《江西省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决议案》(1933年12月28日),《江西革命历史文件汇集(1933-1934年及补遗部分)》,第332-333页。可见,在关于发动群众参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认识和实践上,在中央、共产国际的指示下,赣东北根据地、中央苏区等地基本一致,从而使群众的参与热情得以提高,也充分体现了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文明和进步。

四、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施行成效

选举、改选、反官僚腐化、清洗、肃反、群众参与等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在赣东北根据地等区域的实施效果也值得关注。从进程言之,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效果受革命形势、革命政策、方法的有效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不断变化的趋势,但总体上体现了时代的进步和共产党对乡村基层政权问题的深层思考。

关于乡村基层政权等各级政权建设的总体成绩,以及赣东北根据地等区域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评价,1933年6月20日《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大纲》对此有着细致的叙述。中共中央在报告中指出:

从第一次代表会(即“一苏大”——引者),各省各区都举行过选举及改选苏维埃的运动,江西举行过代表大会,湘赣于1932年八一举行了第二次代表大会,赣东北1931年举行了代表大会,1932年4月间举行了第二次扩大的执行委员会,福建及各区最近的改造,都进行了代表大会及改造下级苏维埃的工作。

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经过群众选举,改变了以前指定代表及包办。

选举的运动中肃清了阶级异己分子,增加了新的工农的领袖和无产阶级的成分,现在一般的说,苏维埃的工人成分占百分之三十(江西百分之三十七,湘赣三分之一等)。

改造之后各区都有了显著的进步。[注]《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大纲》(1933年6月2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6卷,第301页。

中共中央肯定了苏维埃政权建设的总体功效,认为选举、改选基本达到了建立苏维埃和改造苏维埃的目的,群众参与性也符合期待,政府人员的构成也基本合理,即工农占主导,肃清了阶级异己。与之口径一致,1935年8月,周和生在共产国际所作的《七年来的中国苏维埃》报告中高度评价了乡苏政府等各级政权善于号召群众参与政权建设,提出“既可以发扬选民的创造性、又可以教育人民管理国家”,体现了苏维埃政权的民主性。[注]周和生:《七年来的中国苏维埃》(1935年8月),《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6卷,第458-459页。

至于对赣东北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评价,中共中央也给出了自己的判断,认为赣东北在不同阶段所获得的成绩是不同的,总体上取得了显著进步。如1931年7月到10月,这一阶段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进行了苏大会的选举运动,提高了群众对于政权的认识;2、洗刷了异己分子及官僚主义腐化的现象;3、开始建立了政府的各种委员会的组织。1931年11月至1932年10月这段期间成绩主要是:1、发动了群众进行反官僚化和自我批评,激发了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2、促进了群众的情绪高涨,群众肯定和拥护了党和苏维埃政府的领导。[注]《中共中央给共产国际的报告大纲》(1933年6月20日),《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16卷,第302-303页。不难看出,中共中央对赣东北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评价还是不错的,同时也是站在历史进程发展的角度去分析成绩。但不可否认,此时的中共中央因“左”倾思维的影响,对这些成绩的分析有着明显的“左”倾色彩,包括肯定清洗、肃反的激进方法和效果。

中共中央的宏观性评价基本建立在各根据地实践基础之上,但仍不免过于笼统,未能真正反映问题的复杂性。赣东北根据地的地方报告和自我评价、反省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央总体性评价的不足,也更能客观反映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在运用上的实效性和有限性。

赣东北根据地的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在1931年“一苏大”之前是比较粗线条的,不太规范,带有明显的地方性。如1930年10月《丘泮林闽北巡视报告》无奈地指出,本想很快地“把现有的乡区苏维埃完全改组”,但是“因为反动势力的摧残及工作人员的缺乏,而直到现在还未完全解决,现在大概未经改造的乡区,大约还有二分之一吧”。[注]《丘泮林闽北巡视报告》(1930年10月),《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16页。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乡苏政府改造并未完成,保持比较原始的状态,并未达到中共的绩效期待。同年11月,崇安县报告也显示,群众对乡政府的信仰情况,即“就大多数的群众来说,信仰的人有1/3,害怕的人有1/3,半信仰半害怕的人1/3”[注]《崇安徐淮报告》(1930年11月),《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33-234页。。可见,群众对苏维埃政权的认同度不高,与之相连,群众参与政权建设的热情肯定也不高。到1931年4月,闽北分区委甚至还批评各地“苏维埃委员会的选举也是徒具形式。当选出来的委员根本不能算是群众的推选”[注]《中共闽北分区委第一次扩大会政治决议案》(1931年4月),《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281页。。显然,这一时期乡村基层政权的选举效果不佳、空有形式的问题较为常见。不过,除了上述缺点,成绩也是明显的。如1931年10月,赣东北省委在其报告中肯定乡村基层政权的改选,认为“站在阶级立场来改选。过去许多富农分子及一切阶级异己分子,在改选中把他们驱逐出苏维埃机关以外,同时选举工人雇农贫农及少数最可靠的中农充实各级苏维埃机关”[注]《中共赣东北省委关于苏维埃工作的报告》(1931年10月31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75-376页。。简言之,赣东北根据地基本秉持了阶级的立场来进行选举、改选,巩固了乡村基层政权的阶级性、革命性。

“一苏大”之后,赣东北根据地在选举、改选以及群众参与等方法上的运用更为成熟,成效更为显著。1933年2月16日,闽浙赣省委(原赣东北省委)在总结上次乡苏到省苏的选举、改选运动情况时指出:

因为这次选举,在中央苏维埃政府选举法令领导之下进行的,所以在这次选举中,引起选民群众热烈的参加选举,象葛源街乡过去开全乡选举大会只有三百人,这次选举到九百余人选民了。同时过去在各地选举中,群众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认识和尊重不够,致有个别的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混进选举会场。在这次选举中,选民群众对选举权是非常尊重的,象葛源街乡选举大会中选民群众自动的坚决的驱逐富农道士出选举会场,这都是这次选举中极好现象,也就是这次选举中极好成绩。

不过,省委也指出了缺点,如在选举大会中仍没有启发选民群众热烈讨论和开展选民群众的自我批评;对于选举的意义,一般的选民群众,还不完全与深刻的了解,致选民群众对于苏维埃的选举的热情与积极性,还没有提到最高的限度等。[注]《中共闽浙赣省委通知(第二十七号)——关于苏维埃改选的问题》(1933年2月16日),《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337-339页。

如其报告所说,选举的进步性体现在:选民的数量大幅度增加、群众参与性提高、群众对选举重要性认识提升、尊重选举的氛围更为浓厚、选举的阶级意识更为强烈等。显然,这些进步是与革命形势的发展、革命政策的调整以及选举方法的完善等因素分不开的。对地主富农、阶级异己分子的驱逐,这与中共阶级革命的思想是一致的,也与赣东北当时推行的清洗运动、肃反运动的基调保持了同步伐。选举的不足主要还是在细节方面,尤其是选举的群众参与性、理解力等。

关于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肃反、群众参与等方法的成绩,赣东北根据地认为这些方法在乡村基层政权建设中得到了较好的运用,同时也有些缺点。1931年8月14日,曾洪易向中共中央报告,赣东北根据地为纠正不良作风,实行了大裁员,清除了不合标准的人员。并指出“这一运动实行的结果,党、CY与苏维埃、军委等机关约共裁减了几百人,但工作依然仍旧,而更紧张了一般同事的工作精神”[注]《曾洪易向中共中央的报告》(1931年8月14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351页。。即赣东北为了克服官僚主义等工作作风,实行了清洗、肃反等,将各级苏维埃政府内不符合中共标准的人员清除出去,但通过这样的方法来整顿苏维埃工作,曾洪易也认为“工作仍旧”,成效不大,只是振奋了精神。

应该指出,成绩的取得是分阶段的,每个阶段也有不足。1932年11月20日,涂振农给中共中央的报告指出:至1931年10月赣东北根据地的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开始了工作方式的改变,群众的政治参与性提高,“洗刷了大部分的阶级异己分子,以及官僚腐化现象部分的肃清”;到1932年5月之后,赣东北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改变,取得进步,“苏维埃在群众中的信仰,是大大的提高,开展了群众的反官僚腐化,开展群众的自我批评,肃反工作更得到群众的参加与拥护”。不过,他也承认还有不少的缺点,如“事务主义的现象还是存在,对党的领导执行还不能具体化,一切法令还是停留在上级苏维埃,没有深入到群众中去”,直言“这些成绩,还不是整个的。还有个别地方苏维埃执行得差。对于无产阶级政权领导的提高,还缺乏很大的注意”。[注]《涂振农给中共中央的报告》(1932年11月20日),《闽浙皖赣革命根据地》上,第500-501页。在其看来,随着革命的进展,赣东北根据地通过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肃反、群众参与等方法进行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这些成绩并没有达到中共的预期,如官僚腐化现象也只是部分的肃清,个别苏维埃执行不到位,效率不高等。

上述关于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成效以及赣东北根据地所取得成绩的评价都是中共当时所做的自我评判。应该客观地看到,中共的分析虽然包含一定的自查反省的意图,即宣扬了成绩,也指出了不足以及努力改进的方向,但是其判断受制于当时“左”倾的思维和革命政策,对清洗、肃反等方法在乡村基层政权上的运用抱着过高的热情和期待,偏离了革命实际,也难以做出客观中允的评价。清洗、肃反等方法的大力推行固然清洗了一些真正贪污腐化、阶级异己分子,但是也造成了大批的冤假错案,极大地损伤了乡村基层政权的稳定性。

结语

苏区时期,中共对选举、改选、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肃反、群众参与等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的采用及赣东北根据地等区域对这些方法的实践,共同表明了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有着鲜明的共产党特色,也与现代政治的发展保持了某种一致性,即具有明显的革命性与现代性。

选举作为西方现代政治制度的产物,自传入中国以来,一直接受中国式的改造。与之相呼应,中共在共产国际、联共(布)的指导下,采用选举制来进行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并使选举具有浓厚的阶级性,融入到新政治制度的整体设置中。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清洗、肃反等方法的运用与当时的革命形势、中共的革命思想、政策等紧密相关,具有非常明显的阶级革命色彩,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左”倾化特质。反官僚主义、反贪污腐化与清洗、肃反往往交叉使用,即为了克服乡村基层政权内部的官僚腐化现象,中共往往采取清洗、肃反等方法清除官僚腐化分子,达到重整政府结构的目的。群众参与方法的使用是基于中共对乡村基层政权的群众性认识,以及群众参与政权建设重要性的肯定。群众参与融进选举、改选、反官僚腐化、清洗、肃反等方法当中,以推动苏维埃政治文明进步为远大目标,以提高乡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实效为现实支撑。

苏区时期,选举、改选、反官僚腐化、清洗、肃反、群众参与等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得以广泛运用,赣东北根据地予以了全面落实。总体而言,这些方法使乡村基层政权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即建立了符合中共阶级革命标准的新政府,改善了工作作风,提高了群众的政治参与性,使苏维埃政府的社会信仰得到极大提升。但是,这些方法也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选举等现代政治制度的运用受制于中共的制度设计、选民的政治文化水平、革命发展进程等各项因素,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政府有着不一样的表现和效果;另一方面,清洗、肃反等方法毕竟是中共在“左”倾思想指导下所做出的决定,偏离了客观现实,为此,中共对清洗、肃反方法的大范围推行,造成乡村基层政权内许多革命的工作人员被不公平地清除出去,在较大程度上破坏了政府的稳定结构,不利于政权建设的顺利进行。

即便有以上不足,以赣东北根据地为例的各根据地对乡村基层政权建设方法的探索仍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新政治制度的理论思考和运用的智慧,为其后的政权建设提供了扎实的经验积累,也为当今的基层政权建设提供了历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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