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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中的齐国女性

2019-12-14

管子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齐国夫人

刘 洁

(中共淄博市委党校,山东 淄博 255000)

齐国女性的历史是反映齐国历史的一个侧面。这方面的资料颇为零散,而且真伪参杂。西汉刘向的《列女传》中载录了大量的齐国女性,总共有27位[注]本文的“齐国女性”既包括齐地女子,也包括外嫁的齐女,还包括嫁到齐国的别国女性。,占全书的四分之一强。她们的言行事迹和精神风貌充分反映了齐文化的特点,是我们研究齐文化不可多得的史料。本文欲结合相关史料,通过对这些女性的事迹进行梳理,从而对先秦时期齐国女性的整体特点进行简单归纳,希望藉此作为认识齐国乃至先秦社会的一个切入点。

在《列女传》记录的27位齐国女性当中,从历史时期看,春秋之前1位,即周宣姜后;春秋战国时期25位,即卫姑定姜、庄姜傅母、晋文齐姜、齐孝孟姬、齐杞梁妻、楚昭贞姜、齐管婧妾、齐相御妻、齐伤槐女、卫宣公姜、鲁桓文姜、鲁庄哀姜、齐东郭姜、鲁宣穆姜、卫宣夫人、齐桓卫姬、齐灵声姬、齐灵仲子、齐田稷母、齐义继母、齐威虞姬、齐钟离春、齐宿瘤女、齐孤逐女、齐女徐吾;西汉时期1位,即齐太仓女。这一现象与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的大变革时期不谋而合。与此相应,妇女观念在这一时期发生的变化也最大,可以说两者是成正比的,这些变化与整个春秋战国时期激烈的社会变革一脉相承。

一、“美女误国”与“丑女兴邦”二重理论的形成

先秦时期,我国已进入文明社会。但由于地区发展水平、民风旧俗等存在差异,某些蒙昧时代的旧习仍被保留下来,人们的贞节观念还比较淡薄,“从一而终”的思想并未流行,改嫁、私通、弃夫等现象很普遍。比如,《母仪传·卫姑定姜》记载,卫定公的夫人定姜是齐女,她为人厚道、恩惠仁慈。其子新婚后不久即亡,身后未留子嗣。三年丧期一满,定姜就让儿媳改嫁,分别时还亲自将送其至边境,祝福云云。定姜的行为得到了君子的赞誉,称其“恩爱慈惠”。

但是,随着女性地位的变化,自商周时代就有的“女祸论”思想呈愈演愈烈之势发展,逐渐形成为一种论述完备的“美女误国与丑女兴邦”的二重理论。比如,《孽嬖传》中的提到的几位齐女,不仅私生活淫乱,更被视为“祸乱”的根源。举例如下:

宣姜。宣姜是卫宣公的夫人、齐僖公的女儿。她原本是卫宣公为自己的儿子太子急聘娶的妻子,因贪恋她的美貌,宣公强行占有了她,并立为夫人,倍加宠幸。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她想立自己的儿子寿为太子,就与次子朔密谋诬陷太子急。宣公因为夺妻一事怕急子忌恨,为避免夜长梦多,遂命人刺杀急。急子死后,朔被立为太子。卫宣公死后,朔即位,是为惠公。惠公四年即被废黜,前太子急的同母弟黔牟被立为君,但卫国并未因此得到安宁,一直到卫懿公,动乱整整持续了三世。卫惠公继位时年纪尚轻,为控制卫国,齐国强令太子急的同母弟昭伯顽烝婚于宣姜。昭伯与宣姜生了三子二女,分别是:齐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和许穆夫人。“宣姜之乱”在春秋时期卫国的历史上不可谓小,《左传》《史记》及后代的许多史书、文集中都有对此事的记载或评论。“淫乱”几乎成了后世学者们对宣姜的共识。但平心而论,纵观宣姜一生的两次婚姻,她都是被动的接受者。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只是大国间政治联姻的工具,她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只能接受一切现实,成为父权家长制下政治利益的牺牲品[1]127-136。

鲁桓文姜。文姜是鲁桓公的夫人、鲁庄公的母亲,齐襄公的同父异母妹妹。她是春秋时期齐鲁关系史上一个颇受争议的女子,这主要是因为她与齐襄公之间非正常的男女关系,及由此导致的亲夫(鲁桓公)惨死。史称,文姜婚前便与异母兄齐襄公私通,婚后仍不收敛,借随鲁桓公出访之机,与齐襄公旧情复燃。事情败露,文姜遭到鲁桓公责备,她告诉了齐襄公,齐襄公遂令公子彭生杀了鲁桓。桓公死后,文姜与齐襄还有多次幽会。所以几千年来,文姜一直是以“淫妇”的形象出现的。不可否认文姜与齐襄公之间有男女私情,但笔者认为,若仅以此来评价她显然有失公允。考察春秋时期的大国关系史可以看出,文姜不过是大国政治的一枚棋子,桓公被杀是齐鲁争胜的必然结果,把它简单归结为奸夫淫妇的风月案并不恰当。桓公死后文姜数次如齐虽不乏有纵欲之意,但这对协助年弱的庄公稳定国内政局、保持与齐国相对友好的关系而言,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称文姜为春秋时期的一位女性外交家也无不可。另外,从这一时期的婚姻观念看,文姜与齐襄公之间的所谓“私通”其实是原始社会的某些残余因素如群婚制、血族内婚制等的遗存,它不只是代表了文姜的一种个人行为,还是一种古老文化遗存和现实社会风俗的反映。不同时代的人对“文姜们”种种“异端”行为的不同看法,实则反映了不同时代对妇女道德评判标准的差异[2]。

鲁庄哀姜。哀姜是齐襄公的女儿、鲁庄公的夫人。成婚之前,她与鲁庄公二人就曾多次通淫。庄公还不顾大臣反对,置男女之别于不顾,僭越礼仪接见她。婚后,哀姜并未有所收敛,私生活仍旧不检点。她同时与两个小叔子公子庆父、公子牙私通。庄公去世后,哀姜积极参与到帮助情夫庆父夺权的争斗中,遂引发鲁国一系列动荡,史称“庆父之难”。事败,庆父自杀,哀姜出逃至邾国。后来齐欲与鲁结好,遂缢杀哀姜,鲁僖公将其尸体运回鲁国安葬。僖公八年,还为其行禘祭。《春秋经》认为此事有背礼仪。对于哀姜,清人韩席筹有过评论:“哀姜之祸庄公酿之……纵其宣淫卒酿成庆父之祸,非不幸也,宜也。”[3]57马骕也认为,哀姜之乱,肇始鲁庄。庄公忘记杀父之仇,娶仇人之女为妻,是禽兽不如的行为[4]62-63。不把祸乱一味地加罪于女性,韩、马之论可谓精确。

齐东郭姜。东郭姜是齐棠邑大夫棠公之妻,长相俊美,很有姿色。棠公死后,崔杼被东郭姜的美貌打动,不顾众人反对,娶她为妻。崔宅毗邻王宫,齐庄公亦贪恋东郭姜的美色,经常到崔家与之通淫。崔杼因此忌恨庄公,遂联合曾遭庄公鞭打、怀恨在心的宦者贾举一起弑杀庄公。崔杼前妻之子崔成、崔强与东郭姜之子崔明、前夫之子棠无咎为争夺家族统治权矛盾重重。但崔杼并未合理有效地平衡和化解各方矛盾,遂导致了家族内乱、互相残杀,宿敌庆封趁机进攻,除幼子崔明藏身祖墓躲过一劫外,全家被灭。东郭姜和崔杼分别上吊自杀。史书用详细而生动的语言为我们描绘了一幕家族纷争的惨剧。在“刘向”们看来,“东郭姜杀一国君而灭三室,又残自身”[5]285,理应是灾难的“祸首”。但笔者认为,庄公无德、淫于臣妻,怎能不遭崔氏忌恨?最后死得如此狼狈,实在可怜!崔杼依恃拥立之功,专擅国政,迫害国人,惨遭灭族,想来也是天意。对东郭姜来说,古代女性的活动空间是狭小而封闭的,她们的全部生活不在社会而在家庭,爱情与婚姻几乎成了她们生存的唯一途径,她们无力改变男权至上的社会体制。因此,在这场纷争中,她能做的只能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互相残杀,直至最后家破人亡,并最终使自己也走向绝路。《列女传》中所谓东郭姜“惑乱庄公,毋咎是依。祸及明成,争邑相杀。父母无聊,崔氏遂灭”[5]285的评语恰恰是贯穿整个礼教社会始终的“美女误国论”的一种折射。

鲁宣穆姜。穆姜是鲁宣公的夫人,鲁成公和宋恭伯姬的母亲(一说“穆姜”非“成公”生母)。她聪慧善言,但生活淫乱。穆姜与叔孙侨如私通,时鲁国三桓争立,侨如欲借穆姜之力除掉季、孟二氏,以专擅国政。但他们的图谋并未成功。事败,侨如被逐,逃到齐国,后又逃到卫国。穆姜也因参与覆国阴谋被幽禁东宫。《列女传》中,穆姜被归入“孽嬖”类,但从史籍的记载看,除与侨如私通、助其窃权外,穆姜似并无其他恶行,相反她的很多行为还被时人称作“知礼”。如,鲁大夫季文子赴宋调和穆姜之女伯姬与宋恭公的夫妻关系返回后,在欢迎宴会上,穆姜依礼行下拜礼,并吟诗《绿衣》对他表示感谢。又如,被囚禁东宫后,她也能安于现状、坦然处之。其实“私通”乃春秋时期的普遍现象,不可过分指责。协助侨如窃取国政,涉及“三桓争立”,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不能简单定论。对于穆姜而言,未尝不是“爱之欲其强”。因此,笔者以为,刘向把她归入“孽嬖”,视作“乱亡”之人,多少有些牵强。

齐灵声姬。声姬,号称“声孟子”,是鲁国国君之女。《列女传》说“孟子”是齐灵公夫人,但根据《左传》记载,“孟子”实为齐灵公的母亲、齐顷公的夫人。而“齐灵声姬”别是一人,她是齐灵公夫人颜懿姬之姪“鬷声姬”,鬷声姬随颜懿姬同嫁至齐为媵,其子光即后来的齐庄公。孟子生活淫乱,曾与鲁大夫叔孙侨如、齐大夫庆克等私通。后来又挑拨齐灵公与高子、鲍子(即鲍牵)、国佐的关系,鲍牵为此被砍去双脚,高子逃亡他乡,齐国爆发了一系列内乱。灵公死后,高子、鲍子恢复职位,他们杀掉孟子,齐国内乱方才平息。

与“美女误国”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丑女兴邦”。钟离春、宿瘤女、孤逐女等都属此类。

钟离春。钟离春是齐宣王的王后,因为生长在齐国无盐邑,所以也称“无盐女”。她长得奇丑无比:头像舂臼、双眼凹陷,手指粗长、骨节很大,鼻孔上翻,脖子肥大、喉结突出,头发稀疏,驼背凸胸,皮肤漆黑。虽然丑,却喜欢四处夸耀,所以40几岁了还没找到婆家,如同破烂一般,无人问津。钟离春虽然长相丑陋,却很有才华。当时执政的齐宣王,政治腐败,国事昏暗,而且性情暴躁,喜欢吹捧。钟离春冒死自请觐见齐宣王,陈述齐国危难四条,并指出如再不悬崖勒马,将会城破国亡。齐宣王大为感动,把钟离春看成是自己的一面宝镜,不仅采纳其谏议,还把她立为王后,齐国亦因此大治。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了“丑胜无艳”和“自荐枕席”两个成语。钟离春的故事最早见于《列女传·辩通传》。“丑女兴邦”深入人心,后世传颂很广。戏曲、杂史、民间传说中都有体现,相关题材的影视作品也很多,如港台演员郑裕玲、梅艳芳、郑秀文、杨谨华等都曾出演过相关影视剧。随着互联网科技的发展,近年来在游戏界也有了相关手游。

宿瘤女。宿瘤女是齐闵王的王后,她本是齐东郭的一个采桑女子,因脖子上长了个大瘤子,遂得此名。虽然长相丑陋,但宿瘤女贤淑有德,品行贞正,因此得到闵王的敬重,被立为王后。在她的谏谕下,闵王降低宫室、填平池泽、撤并乐官、削减宫中日常开支。不到一年,齐国之风就影响到邻国,许多诸侯前来朝见。闵王伐三晋、震秦楚、称“东帝”,声名大振。齐国人认为,这与宿瘤女的功劳密不可分。宿瘤女去世后,齐国渐衰,燕攻齐都,闵王被迫逃亡,客死他乡。

孤逐女。齐襄王时,相国之妻是即墨人,因无父无母、势孤力薄,多次为乡里驱逐,所以被人叫做“孤逐女”。孤逐女长得很丑,嫁龄已过却无人愿娶她。她听说相国的妻子死了,就毛遂自荐,进谏襄王,表示愿服侍相国。她同齐襄王谈了三天,就相国的重要作用、如何做好相国、如何重用人才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襄王认为孤逐女的话很有道理,遂提高了相国的地位,尊崇并重用他,还把孤逐女嫁给他为妻。在相国、孤逐女夫妇的鼎力扶助下,齐国实现大治。

二、处义守节、尊信崇礼的女性评价标准

在对妇女进行评价时,时人也注重“节”,但这更多是指“节义”“品行”,这一时期妇女身上所表现出的节义行为及她们所恪守的道德规范也充分说明,社会正在逐步脱离原始愚昧的群婚观念,新的社会风俗及人伦概念日趋完善,社会逐渐走向文明进步。而且,这种处义守节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是完全一致的,是礼制思想深入占领一切社会生活及道德领域的表现,它不仅成为束缚和禁锢妇女的思想武器,也为以后封建社会中“三纲五常”理论的最终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这类女性在《列女传》中有很多,通过她们,可窥见一斑。

周宣姜后。周宣王的王后姜氏是齐女,史称她不仅仪态端庄、容貌秀美,而且贤惠有德。据《列女传》记载,按当时的礼仪规定:王后、夫人等侍寝,第二日鸡鸣时分乐师敲鼓,表明天已放亮,这时王后、夫人就得叩击佩玉离开王所。宣王曾一度沉迷美色,日夜欢娱,不思朝政。姜后为此忧心,便请傅母转告宣王说,因为自己才能浅疏不能有效治理后宫,导致君王失礼,若出现大乱,罪过全在自己。并摘掉配饰、一袭素装来到永巷等候惩罚。宣王闻此甚感惭愧,非但未给姜后治罪,反而励精图治、勤勉治国,卒成一代中兴之主。后世的许多文集、画集、题图中都有对此事的记载。有关其真实性,清人崔述以为:《列女传》所载“太冗弱,必后人所敷衍。此事未知有无,然于理无所害”[6]127。其实,此事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其真实性,它旨在赞扬女性作为妻子要恪守本分,发挥“贤内助”的作用,以德行匡辅丈夫修“小礼”成大事。

晋文齐姜。齐姜是晋文公重耳之妻、齐桓公同宗之女。晋国发生“骊姬之乱”,重耳与舅犯等逃至齐国,齐桓公厚礼相待。重耳贪恋文姜的美貌和安逸的生活,不思进取。文姜劝其要有兴国之志,并与赵衰等人合谋将其灌醉后护送出齐,走上复国之路,并最终在秦穆公的支持下登上君位,成就霸业。君子称赞其“洁而不渎,能育君子于善”,心地纯洁、言行诚恳,能够以自身的善言善行来成就他人。《列女传》说,重耳即位后,“迎齐姜以为夫人”。但据《左传·文公六年》载,重耳死后,赵孟谈到晋文公的夫人时,只言“辰嬴、杜祁、逼姞、季隗”等人,未提及“齐姜”,故韩席筹曰:“盖未及文公返国此女已死,《列女传》称晋文迎归以为夫人,恐不足据。”

齐灵仲子。仲子是宋国国君之女、齐灵公的妃子。她明于事理、聪慧仁义。起初,齐灵公娶鲁女颜懿姬为夫人。颜懿姬无子,其媵鬷声姬生公子光,光被立为太子。后来灵公又娶了仲子和戎子,仲子生公子牙,由戎子代养。戎子恃宠而骄,让灵公改立公子牙为太子。仲子认为:废弃常法,是不祥之兆。遂竭力劝谏,但灵公一意孤行,最终驱逐了太子光、改立公子牙。灵公死后,权臣崔杼立公子光为齐君,是为庄公。庄公杀戎子并陈尸朝堂以示羞辱,公子牙的老师高后被杀、夙沙卫出逃,由此也引发了困扰齐国数年之久的内乱。时人以为,齐国发生如此祸患,皆因灵公不听仲子劝告所致。

齐田稷母。齐国名臣田稷子(《韩诗外传》作“田子”)的母亲廉洁正直,教子有方,深得时人敬重。齐宣王时田稷子为相,三年后归家省亲,他把下属贿赂自己的百鎰黄金送给母亲。田母大怒,认为臣下侍奉国君犹如儿子侍奉双亲,理应尽心竭力,不义之财不能要。为人臣不忠,就是为人子不孝。田稷子听闻,心中惭愧,赶紧把金子还给下属,并主动向齐宣王谢罪,请求处罚自己。宣王赞赏田母的义举,认为她很贤明,不仅宽赦了田稷子、恢复其相职,还赐田母黄金以示奖励。

齐义继母。义继母是齐宣王时期的一位女子。她守信好义、纯洁谦让又公正无私,很受时人尊敬。她的儿子和丈夫前妻之子杀了人,但两人争相认罪,案件拖了许久一直无法判决。齐宣王遂命相国询问这位母亲谁是真凶。母亲说凶手是小儿子,因为小儿子是自己亲生,长子是丈夫前妻所生。丈夫临终前曾嘱咐自己要好好照顾长子。既已接受了别人的嘱托,就要践守承诺。如长子死了,便是背弃誓言、不守信用的欺骗行为。幼子被杀自己虽然痛苦,但却无妨道义。宣王听后很敬重这位母亲的品行,就把两个儿子都赦免了,还赐给她“义母”的尊号。

以上几位,或贤明廉正,或通晓事理,或遵纪守法,或好善向义,这些品格都是齐人所崇尚的。

三、“忠贞”“顺从”的贞节观逐渐流行

齐孝孟姬。孟姬是华氏长女、齐孝公的夫人。她好行礼仪、忠贞专一,很注重男女之别。国人称赞她的贞行,向她求婚的人很多,但都因礼仪不完备遭到拒绝,以致早已超过婚龄却仍未嫁人。齐孝公听说此事后,便亲自到华氏家聘迎她作夫人。某次,孟姬随孝公到琅邪游玩,期间孟姬乘坐的车子出了事故。但不管孝公派去救援的使者如何劝说,她都坚持按礼仪行事,不肯乘坐与自己身份不符的立乘车,并不惜因此丢失性命。直到孝公重新派了安车,她才随傅母、使者一同乘车回宫。

齐杞梁妻。杞梁妻是指春秋时齐国大夫杞殖的妻子,她忠诚贞正、深谙礼仪。鲁襄公二十三年,杞梁随齐庄公伐莒,战死疆场。杞梁妻坚持礼节,拒不接受庄公使者在郊外进行的吊唁,直至庄公亲赴其家中吊唁,礼毕后方离开。杞梁妻无子,五服之内也无可以依靠的亲属。安葬好丈夫后,她认为自己无依无靠,既无法表现自己的忠诚,也不能证明自己的节操,更不可改嫁,惟有一死了之,于是便投淄水而死。曾子曾感叹:“蒉尚不如杞梁之妻之知礼也。”(《礼记·檀弓下》)杞梁妻的故事始见于《左传·襄公二十三年》。《礼记·檀弓》《孟子·告子下》《说苑·立节》《韩诗外传》及历代史书、文集、诗赋、戏曲、地方志中均有提及,核心都离不开“忠贞”二字。作为“孟姜女”故事的源流,前人对此事的流变、真实性等已有许多相当精辟的考证研究,著名的如顾颉刚先生的《孟姜女故事论文集》《孟姜女故事研究集》等。因此本文不再做深入考证分析。

楚昭贞姜。《列女传·贞顺传》称:“贞姜者,齐侯之女,楚昭王之夫人也。”昭王出游,贞姜独留渐台之上。昭王闻江水上涨,派使者前去接她。使者忘记带命符,贞姜坚决不肯离开。使者返回取符,此时渐台崩塌,贞姜随波逐流而死。昭王赞赏她坚守信义、誓死守节的品质,遂赐号“贞姜”以示纪念。贞姜其人其事未见他传,不可尽信。不过,考虑到春秋时期列国间通婚频繁,并结合当时的齐、楚关系等相关史实看,楚昭王虽未必确有“贞姜”夫人,但曾娶过齐国女子当是事实。

卫宣夫人。卫宣公夫人是齐国国君之女,她是个忠贞专一的女子。《列女传》记载,夫人出嫁至卫国,刚到都城未曾谋面的夫君就死了。保姆认为可以就此返回齐国,但夫人不从,坚持恪守三年之丧。三年丧期过后,继立的卫君想娶她为妻,并请其兄弟代为劝说,但夫人坚决不从,并作诗表明自己坚守忠贞之道的决心。据春秋史实,卫宣公夫人有夷姜、宣姜二人,而这位夫人却不见记载,故或可按王照圆、梁端所言:“‘卫宣夫人’当据《太平御览·人事部八十二》引及《列女传》‘鲁寡陶婴’‘梁寡高行’‘陈寡孝妇’等例改作‘卫寡夫人。’”[5]136

以上四位——齐孝孟姬、齐杞梁妻、楚昭贞姜、卫宣夫人——是齐女中为数不多的以“贞顺”入《传》的。这表明,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忠贞”“顺从”“从一而终”等思想已渐渐流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思想的流行最先是从上层社会的女性开始的,进而演化成“礼仪”的一部分,并最终成为提高女性自身价值、炫耀自身地位的一种资本。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品德”逐渐向边缘扩散,并呈现出下降趋势,不断诱惑着平常百姓家的妇女去效仿。

四、女性对家国大事仍有一定的发言权

尽管周初已出现“女子无与政事”的鉴戒观,但此时尚未礼制化。男性虽已成为社会的主宰,但女性对军国大事等仍有一定的发言权,齐国女性尤其贵族妇女,大多学识广博,富有政治远见。古谚说:“虽有姬姜,无弃蕉憔悴。”[7]740《诗经·陈风·衡门》也说:“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意思是,齐国女性不仅气质高雅、容貌靓丽,在才干和胆识方面也是出类拔萃的,没有哪国的女子可与之比肩。除前面提到的周宣姜后、鲁桓文姜、鲁庄哀姜等,齐国还有很多这样的女子。如:

卫姑定姜。《列女传》中主要记录了跟她有关的四件事。一是,她在儿子死后,主动劝儿媳改嫁,并送上祝福。前已详解,兹不赘述。二是,她深知远避祸患的道理。巧妙化解了卫定公与孙林父的矛盾,避免了有可能与晋国产生的外交危机。三是,她擅长以言辞教导别人。对卫献公的无礼行为和无理要求给予了有力的反驳。四是,她深通《易》理,能据爻辞准确地判断吉凶。对于郑国皇耳的进攻,做出“远征者失其英雄,对御敌有利”的判断,结果卫军大获全胜,并生擒皇耳。从这些记载看,定姜应该是一位对各国的情况及当时的外交、战争形势都很熟悉的女性,所以她能果断地做出判断。

齐桓卫姬。卫姬是卫国国君之女、齐桓公夫人。虽贵为国君夫人,但她却十分注重自身的品行修养。桓公曾一度沉迷于酒乐、荒废政事,为劝谕桓公,卫姬便不听郑、卫等国的浮糜之音。桓公成就霸业,卫国没及时祝贺,桓公大怒,欲与管仲谋划伐卫。卫姬闻此,便素装行礼,表示愿替卫君请罪,又说了一番道理劝其放弃。桓公被打动,遂许诺不再伐卫,并称赞有卫夫人和管仲分治朝廷内、外,自己虽不才,亦可高枕无忧了。此事亦见于《吕氏春秋·审应览·精谕》,所记与《列女传》同,其论曰:“桓公之所以匿者不言也,今管子乃以容貌音声,夫人乃以行歩气志,桓公虽不言,若暗夜而烛燎也。”表明卫姬对内外大事多有参与。据史考,齐桓有二卫姬。长者共姬,与易牙交好。易牙因寺人貂向桓公进献馐馔,桓公许立共姬子武孟为后,但武孟无德,不久便被国人杀了。共姬如此怙宠为恶,此传中的“卫姬” 应不会是长卫姬。邹忠胤认为:“桓五公子争位皆莫克终,有国而传者独惠公,倘亦其母(少卫姬)德懋耶?”[8]故此“卫姬”当为“少卫姬”。

齐威虞姬。虞姬名娟之,是齐威王的嫔妃。威王即位后,前9年不理国政,一切任由大臣处理。嬖臣周破胡专权擅势、妒嫉贤能。即墨大夫贤良遭他诽谤,阿大夫无能却受他称赞。虞姬劝威王贬退进谗阿谀的周破胡,任用贤明多才的北郭先生。周破胡因此忌恨虞姬,诬蔑她和北郭先生私通。负责审问的官吏受周破胡贿赂,捏造供词陷害虞姬。威王对供词将信将疑,就亲自召虞姬询问。虞姬说,威王若再不亲掌国政、贬退奸臣周破胡,国家恐怕就要临难。威王闻此幡然醒悟,当即将其释放,并允许她出入朝廷街市查访民情。为奖贤惩恶,威王采用虞姬的谏言,赐即墨大夫万户食邑、杀阿大夫和周破胡,随后又亲率大军收复失地,举国为之震惊。国人见谗言之臣被杀,再也不敢矫饰错误,竞相恪尽职责,齐国因此而大治。君子称赞虞姬说:齐国惰政,不治九年,虞姬讥刺,威王觉寤,卒距强秦。

美女如此,即便像钟离春、宿瘤女、孤逐女等虽然相貌丑陋,但其雄心大志和胆识谋略也一样不逊于男子。齐女对家国大事的积极参与,体现了齐文化中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和勇于担当的责任精神。

五、齐女能言善辩,齐风开放包容

受到齐地民风尚变革、务实在、重开放等影响,齐女大多有辩才,且才思敏捷。不仅如前所述的贵族妇女思维敏锐、铜唇铁舌,中下层妇女亦是唇尖舌利,巾帼不让须眉。齐女敢说,统治者能接受,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齐文化中兼收并蓄的包容精神。如:

齐管婧妾。婧是齐相管仲的侍妾,她是个聪明伶俐、才思敏捷的女子。卫国人宁戚(《淮南子·道应训》作“宁越”)想到齐国做官,但身份低微,无人引荐,只好在宫城外击角放歌。桓公听到他沉郁而悲凉的声音,认为是个奇人,便让管仲前去迎请。宁戚不说话,只吟道:“浩浩乎白水!”管仲考虑良久不解其意,因此而烦忧。婧见状,就问他为何事烦恼,管仲说这不是女子所能知道的。婧闻此当即反驳,有理有据,并指出:宁戚的意思是想要在朝中做官。管仲大悟,遂向桓公报告。桓公立即召见宁戚,为其修建官署,并任命他为辅佐大臣,齐国因此愈得大治。靖也因此被管仲刮目相看,为自己赢得了尊重。

齐相御妻。相御妻是指齐相晏婴车夫的妻子,她有敏锐的观察力,很会识人。通过仔细观察丈夫与相国晏婴的言行,她严词劝诫,叫丈夫不该自鸣得意,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成为恭谨之人。车夫闻此甚为羞愧,从此一改前行、谦逊学道。晏子发现车夫的变化后感到奇怪,就问他原因,车夫便把妻子的话告诉了他。晏子认为车夫能听从善言、改正错误,很有贤才,就向齐景公推荐他做了大夫。他的妻子也被赐以“命妇”的尊号。

齐伤槐女。这是本于《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的一个故事。伤槐女是指齐景公时期一个叫婧的女子。她的父亲衍因为醉酒误伤了齐景公喜爱的一棵槐树,故而遭到拘捕。婧于是到齐相晏子门下替父伸冤。她说,国君为一棵树而杀人,会有损国家的法律、破坏明君的德义。被邻国知道,也会讥笑齐君重树轻民。晏子听罢大惊,赶紧进谏景公,说穷民财、尚玩物、刑罚偏是执政者的大忌。景公闻此幡然醒悟,立刻废除了一切有关槐树的诏令,并释放了因触伤槐树而被拘禁的百姓。靖用自己的智慧和口才救了父亲和所有因伤槐险些丧命的人。

齐女徐吾。徐吾是齐国东海之滨的一个贫困女子。她常与邻居李吾等人一起合用火烛纺麻织线,补贴家用。因为家里太穷,她的火烛经常续不上。李吾因此而嫌她,并劝其他妇女不要和她一块干活。徐吾反驳:自己穷是事实,但每次都是早来晚归,洒扫铺席,且每次都是用最破最薄的席子、坐在最后边。火烛不会因多一人而变得昏暗,也不会因少一人而变得更亮,为何要吝惜四壁余光,不让穷困之人得到恩惠呢?李吾听完无言以对。自此以后,众人仍旧与徐吾一起干活,再也没说过什么。徐吾不卑不亢,用言辞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在以家族为基础的中国古代社会,尤其对上层社会而言,婚姻并非男女双方的个人行为,而是关系家庭乃至整个家族的大事,择偶必须综合权衡利弊。对处于权力顶端的执政者而言,更是如此。从齐王室婚姻的缔结双方看,除齐威虞姬地域不明,孝孟姬、钟离春、宿瘤女是齐女外,与齐国有婚姻关系的国家主要有:卫、鲁、晋、楚、宋。其中与卫国5人,即卫姑定姜、卫庄公姜、卫宣公姜、卫宣夫人、齐桓卫姬;与鲁国4人,即鲁桓文姜、鲁庄哀姜、鲁宣穆姜、齐灵声姬;与周王朝(周宣姜后)、晋(晋文齐姜)、楚(楚昭贞姜)、宋(齐灵仲子)各1人。由此可见,齐国与多国间有婚姻往来,并无固定的通婚集团。但相对比较集中的是卫、鲁两国,这与春秋时期的大国地位、大国间力量对比、大国关系等密切相关。不管与哪国联姻,这些婚姻关系的缔结都是出于政治上的利害考虑,女性在这一“游戏”过程中,多是充当了“棋子”的角色。

在《列女传》记录的27个齐国女子中,西汉时期的只有1位,即齐太仓女。这是指西汉文帝时期齐国太仓长临淄人淳于意的小女儿淳于缇萦。淳于意无子,只有五个女儿。某次,他因罪获刑,将被押解到都城长安候审。当时肉刑尚存,听到这个消息,五个女儿十分悲痛,围着父亲大哭。淳于意大骂她们只会哭泣,又慨叹自己没有儿子,危难时竟无一个能帮助自己的人。父亲的话让淳于缇萦感到难过,于是她跟随父亲来到长安,上书文帝陈述事情原委、表达自己的痛惜之情,并表示情愿献身做官奴替父亲赎罪,让他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奏书上呈之后,文帝被缇萦的孝行感动,下诏赦免了淳于意,并废除了实施多年的肉刑。自此之后,西汉刑律中的三大肉刑——凿头、抽胸骨、砍脚——都被废除了。缇萦身上不仅体现了齐女大胆泼辣、敢于担当、口齿伶俐的古风,还集中体现了汉代十分看重的孝义之风。这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齐文化与其他文化融合的结果。

另外,也必须承认:因为《列女传》是刘向针对西汉末年的社会政治形势,特别是汉成帝的所作所为而创作的讽谏性著作,所以当中的记述和评论也体现了“独尊儒术”之后的汉人的思想观念,而这些观念也或多或少地在先秦时期的齐女身上有所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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