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重大意义探析
2019-12-13王硕
王硕
摘 要:中国共产党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实践,不断调整城乡关系政策,在新时代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从城乡关系的视角出发,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马恩城乡理论的新发展,二是对我国城乡关系认识的新飞跃,三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回应。
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城乡关系;意义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9)06-0050-08
一、引言
自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学界也掀起一股研究热潮。笔者梳理相关文献发现,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乡村振兴战略的内涵理解[1-3],乡村振兴战略的重难点分析[4-6],乡村振兴战略应坚持的原则[7-9],乡村振兴战略应避免的误区[10][11],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路径[12-14]。
有关乡村振兴战略意义的论述较零散,多见诸乡村振兴战略的其他方面研究之中。学界普遍从思想、战略、文化三大层面着眼,分析乡村振兴战略的意义。在思想层面,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百年乡村建设思想的延续与发展[15],是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16]。在战略层面,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了从“四化同步”向“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大战略转变,有利于加快农村的经济发展,顺利实现脱贫,有助于破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7]。在文化层面,乡村振兴战略守护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种子和土壤,有助于重构新型的乡村文明风貌[18]。可以看出,对乡村振兴战略意义的研究主要从乡村这个单一主体入手,缺乏一种整体性的关系视角。
城乡关系是城市与乡村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融合的对立统一关系。作为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基本关系形态,它广泛地存在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从城乡关系的视角审视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一方面,城乡关系的解构与重塑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目的,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内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对城乡关系的正确认识。跳出单一的乡村发展框架,在城乡关系的视野中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能更全面、系统地理解其内涵与本质。另一方面,城乡关系的维度多元,可挖掘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资源。基于城乡关系分析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延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层次,深入挖掘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成因。基于城乡关系的视角,本文拟从理论、历史、实践三大维度出发,探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二、乡村振兴战略是对马恩城乡理论的新发展
(一)马恩城乡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恩理论蕴含丰富的城乡关系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资本论》等书中,马克思、恩格斯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城市和乡村关系的发展历程,揭示了城乡对立产生的根源,批判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城乡对立的加剧,论证了消灭城乡对立的必要性,科学预见了未来社会的城乡融合,并前瞻性设想了消灭城乡对立的条件和实现城乡融合的理想境界。
1.城乡关系发展阶段
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出发,分析了城市与乡村关系的发展历程,认为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由于生产力的低下和社会分工的极不发达,城乡之间的界限不分明,二者基本处于混沌合一的状态,哪里都是城市,哪里也都是乡村。在生产力有了一些发展之后,城市逐渐在乡村中孕育与成长,城市与乡村表现为一种初始和谐的关系。第二个阶段,社会大分工开始出现,农业与手工业分离,城乡差别形成和扩大,由最初的乡村对城市的统治,演变为城市对乡村的支配,“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19]405,城市最终取得政治和经济上的绝对优势,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第三个阶段,生产力高度发达以后,城乡对立日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新的生产力将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并形成新的生产关系,城乡逐渐由对立走向融合,城乡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从马克思、恩格斯对城乡关系发展阶段的认识中可以发现,城乡融合是城乡发展的必然趋势。
2.城鄉对立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对立根源于社会分工与私有制(尤其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一方面,正如《德意志意识形态》所言,“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19]147-148社会分工的发展使得农业与手工业分离,生产、生活要素纷纷涌向城市,城乡日益分化与对立。另一方面,“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19]184,城乡的分离在制度上根源于私有制的产生。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城乡对立加剧并日益尖锐。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和财富集中于城市,促进了城市工业化发展,给城市带来繁荣与活力,与之相反,乡村成为被剥削被掠夺的对象,隔离于城市之外日益衰败。城市与乡村的对立不仅与经济利益的冲突有关,还带上了阶级对抗的性质。
3.城乡融合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消灭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的条件。马克思认为城乡对立只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未来社会城乡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乡融合,而城乡融合必须具备两个前提:一是物质前提,即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物质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得到极大的丰富以后,人们就不必为了生存奔波辛苦,忧心忧虑。异化劳动从此消失,人们的劳动是依据自己的个性、兴趣,是为了实现自身的全面发展。工业生产与农业生产的差别消失,城市与乡村的对立也随之终结。二是社会前提,即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消灭。“资本主义社会不能消灭这种对立,相反,它必然使这种对立日益尖锐化。”[20]城乡融合必须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之上。无论在工业领域还是农业领域,生产资料都收归公有。社会成员的需求得到满足,一切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旧的分工和阶级压迫不复存在,城乡对立的根源就会根除。
4.城乡融合理想境界
马克思、恩格斯预见城乡融合的理想境界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城乡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因此,城乡关系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的发展。在城乡对立的阶段,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分离,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对立,人被迫局限在一定的活动范围内。人出于生存的需要从事勞动,而不根据自己的兴趣,人的个性得不到充分发挥,人的脑力和体力所有方面的才能也得不到完全施展,人的发展是畸形的、片面的。只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消除了社会分工,消灭了私有制,城乡对立转向城乡融合,工业部门与农业部门才能有机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才能统一,人才能获得广阔的活动空间,从而得到自由全面的发展。城乡之间的融合也意味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协同发展。在城乡融合的阶段,城市与乡村融为一体,不再有所谓的地域界限,所有的人口及生产部门都将均衡地分布于世界各地,人与自然的物质交换也达到动态的平衡,人与自然之间不再是支配与被支配、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取而代之为彼此的融合、和谐的发展。
(二)乡村振兴战略是对马恩城乡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对马恩城乡关系理论的重大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乡村振兴战略继承了马恩城乡发展阶段总的观点,准确把握了我国城乡关系发展现阶段特征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并制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这既与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城乡融合趋势的预判相符,也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实际。马克思、恩格斯生活在资本主义初步发展的时代,当时的城乡关系处于对立加剧的阶段,城乡融合的发展节点还远远未能达到。城乡融合只是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设想的表征之一提出,它只有一个简单的轮廓,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当时的时代背景决定了马克思、恩格斯无法超越具体的历史条件对一个未来社会才能实现的趋势展开详细的描述。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之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有了极大的提高,尽管城乡融合的发展趋势现在看来依然遥不可及,但至少站在现有的生产力基础上,我们有能力对城乡融合的境况展开进一步的设想。乡村振兴战略适应了我国城乡关系发展的实际,把握了我国城乡关系发展的现阶段特征,从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领域提出了乡村发展的总体方针,这本质上为新时代中国继续朝着城乡融合的发展目标前进制定了更微观具体的蓝图。
2.乡村振兴战略继承并发展了马恩促进城乡融合的具体思路
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高度重视发展农业农村生产力。在农业生产上,其提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有利于拓展农业生产领域,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强农业发展的创新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综合竞争力,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在农村发展上,其提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农村的发展不再局限于农业这一单一生产部门,有利于解放农村剩余劳动力,激发农村发展内在活力。
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把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它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现代化带给农民的冲击与痛苦,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土地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乡村的稳定与发展,为实现城乡良性互动打下较好的制度基础。
3.乡村振兴战略契合并发展了马恩对城乡融合理想境界的追求
总体来看,乡村振兴战略尽管以经济建设为核心内容,但也有赖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建设的协调推进。其“五位一体”的路径规划,有利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政治建设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两点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农村基层党组织弱化、边缘化的问题较为严峻,党在乡村建设中的主心骨地位不稳,党的组织与领导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乡村发展迫切需要加强党对乡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巩固党在乡村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乡村振兴是党领导下的振兴,也只有靠党才能振兴。而“以人民为中心”则要求在乡村建设中增强农民主体地位。一方面充分调动农民从事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凝聚最广泛的农村群众力量,另一方面使乡村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农民,拒斥把农民作为资本发展产业的附庸。
在文化建设上,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乡风文明”的目标。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农村的物质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文化发展还处于困境之中止步不前,不能与经济水平相匹配。农村文化与现代文明发生激烈碰撞,优秀的传统文化逐渐消失,一些陈规陋习甚嚣尘上愈演愈烈。乡村振兴必须一手抓物质,一手抓精神。目前形势下,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至关重要。“留得住乡愁”,使乡村真正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这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在社会建设上,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乡村管理”到“乡村治理”,体现了一种战略思维的转变。过去单纯以政府为主导,政府担当主要决策人和建设者,现在则更强调决策和建设主体的多元化,逐步由单一的管理模式向多元的治理模式过渡。从“自治”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将社会主义的民主属性与现代化国家的法治精神、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有机结合,也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生态建设上,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了“生态宜居”的目标。乡村体现的是人与环境、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在城市污染日渐严重的情况下,乡村成为人们能够自由呼吸肆意放松尽情享受自然之美的最后一片净地,乡村生态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乡村振兴战略对生态乡村的设想,有利于协调好人与环境、人与生态的关系,有助于乡村生态功能的发挥,与城市形成功能互补,从而实现彼此良性互动。
总而言之,乡村振兴战略在五大领域的发展规划,是基于对城乡融合早日实现的美好愿景,是着眼于协调好城乡发展这一目标。它将马恩对城乡融合理想境界的预判加以具体化,设计出更现实更具可操作性的蓝图,努力使城乡居民朝着更自由更全面的方向发展,努力使人与自然能够和谐相处融合共生。
三、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我国城乡关系认识的新飞跃
(一)新中國成立以来我国城乡政策的历史演进
1.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在我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乡村曾一度是富庶和繁荣的代名词,财富遍地,精英广布,文化底蕴深厚。明清时期,农耕社会基础遭到破坏,乡村逐渐衰落。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传统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模式消解,城乡对立空前严重。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城乡关系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由原来的阶级压迫转变为平等互助,但城乡差别依然存在,历史原因造成的城乡对立未完全消除。
1949至1952 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如何扭转业已形成的畸形城乡关系成为党和政府面临的重大任务。 1949年3月,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召开,全党讨论了工作重心由乡村向城市转移的问题。毛泽东在会议上强调:“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21],明确了之后处理城乡关系的基本原则。同时,人民政府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我国城乡关系的正常发展奠定了基础:第一,对官僚资本实行社会主义国有化,由国家掌握经济命脉,确立了国营经济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导地位;第二,实行土地改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归农民所有;第三,保存富农经济,农村的劳动力、资金、土地可以自由流动,允许城乡发展私营工商业;第四,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这些措施使我国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基本构建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促使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与发展。并且,这一时期的人口政策较为宽松,尽管公安部于1951年颁布实施了《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但城乡人口的自由流动并未受到任何限制,城市对人口的吸纳能力得以恢复与增强,大量的农村人口迁入城市。自此,城市与乡村之间的交流增多,城乡联系得到加强,城乡结构日益开放,城乡关系逐渐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2.社会主义过渡和探索期
然而,在社会主义过渡和探索时期,我国的城乡关系发生历史转向,由相互的联系、交流逐渐演变为彼此的隔绝、孤立,城乡二元格局形成并固化。1953年,中国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大规模经济建设。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与工业的矛盾激化,表现为农村的粮食供应短缺问题。大量的农村人口为寻求就业机会而迁移到城市,出现所谓的“盲流”,对城市稳定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的冲击。为保证工业化建设顺利推进,国家出台了统购统销的政策,从农民手中征收余粮,加重了乡村粮食紧张的状况。加之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农村流入城市的人口急速增长,“盲流”问题更为严重。为了有效解决农村人口的过度外流,1958年,中央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人口的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以法律的形式将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不同类型户口享受不同的国家福利,加速了城乡的制度性隔离。同年,人民公社化运动展开,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统一经营,集中劳动,统一调配,吃大锅饭。农民被束缚在农村、农业、集体经营中,农村的劳动力、资金、其他生产资料等要素不能在城乡之间、产业之间、农业内部自由流动,这损害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总之,这一时期有关城乡关系的各种方针和政策,如统购统销制度、户籍管理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切断了城乡的联系和要素的流动,助推了城乡差别的扩大与显化,造成工农业关系和城乡关系的失衡,城乡二元结构正式形成。
这一时期城乡关系的转变也离不开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1956年,毛泽东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他论述的第一条就是如何处理好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之间的关系。他肯定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同时强调要“适当地调整重工业和农业、轻工业之间的投资比例,更多地发展农业、轻工业”[22]。但在具体实施层面,为了加速工业化的进程,为了给工业筹集更多的资金,农业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工业发展的牺牲品。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工业获得绝对优势性的发展,农业被远远甩在身后。相应地,以工业为重心的城市得到极大发展,作为农业生产基地的乡村则继续衰败和没落。
3.改革开放以来
20世纪 70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号角吹响,党做出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邓小平吸取了毛泽东时期处理城乡关系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强调农业在社会发展中的根本地位,强调没有农业的发展,社会就难以安定。他认为要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就必须对城乡的二元体制进行改革。在这种形势下,党的农业政策放宽,农村开始了以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乡镇企业为主要形式的经济改革。农村的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效提高,农村的富余劳动力也得以转移到小城镇,农业农村有了一定的发展。并且,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农村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涌入城市的渠道逐渐畅通,一些资本也由城市流入农村,城乡的联系加强,城乡之间的关系逐渐改善。
但是,这种良好的发展态势仅仅是昙花一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我国改革的重心逐渐向城市转移,城市的发展突飞猛进,而农村改革没有与时俱进地跟上来,城乡之间的差距又开始拉大,城乡关系再度失衡。到了 21世纪初,受国企改革和科技进步的影响,工业和城市飞速发展、日新月异,农业和乡村的发展明显滞后,城乡的矛盾和冲突加剧,“三农”问题的严重性日益凸显。一方面,我国优先城市和工业的政策未根本转向,只是农村向城市提供劳动力、资金、土地的形式有所变化,由凭借计划机制向凭借市场机制转变;另一方面,阻碍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未彻底根除,尽管允许农民进城入镇的条件放宽,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机制还未建立,在改革中农民负担不降反增,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也严重不足。
江泽民认为,过去行之有效的农业供养工业、乡村支持城市的战略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已不符合现实生产力的发展状况。要适应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我国必须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他明确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23]他提出:党和政府要坚持把农业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对农业的支持、投入与保护,依靠科技振兴农业;要保护农民的利益,继续发展乡镇企业,搞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民有序流动,改革和完善农民政策;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实施开发式脱贫,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在工农业关系上,他强调要在发展城市工业的同时,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在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上予以支持。在城乡关系上,他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关系协调发展。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把城乡关系由“兼顾”提升到“统筹”的高度,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作了重大发展。
在总结世界各国处理城乡关系的经验教训及联系中国发展实际的基础上,胡锦涛继承和发展了江泽民的城乡关系思想,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提出了“两个趋向”的著名论断,认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这就站在工农业发展普遍规律的高度,为妥善处理好“三农”问题提供了正确的方针路线。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同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把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驱轮”,党的十七大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二)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我国城乡政策的重大创新
1.我国城乡政策历史演进中的问题
我国城乡政策演变的历史,也是党和国家对我国城乡关系认识不断发展的历史。从历史的长河中审视我国城乡关系,可以发现两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第一,乡村自身的独特价值一直被忽视。长期以来,乡村都充当着城市发展的工具,逐渐失去了自古被人们赋予的历史感、文化感、家园感。它不再发挥情感寄托、文化滋养、生态栖息等多种功能,而只单纯扮演着“资源供给者”的角色。尽管这些年来,党和政府在言谈中十分重视乡村的发展,但在发展的理念上,仍然把乡村建设与城市建设等同于一回事,乡村建设几乎就是在复制城市建设的老路,丝毫没能体现出乡村特有的文化精神與生态特色。把现代文明带入乡村助推乡村发展,这是一件好事,但在引入过程中需考虑乡村自身发展的独特性。现如今,在乡村建设中,一些不合时宜的东西被照搬到乡村,给乡村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造成了双重破坏,反而不符合促进乡村发展的初衷。第二,乡村发展的内在活力始终未被激发出来。乡村的发展大多依附于城市,乡村经济大多靠城市的辐射与带动。大量的人口从乡村转移出去,为城市的建设添砖加瓦,扎根农村、踏实苦干的人变少,乡村更加凋敝,没有生气。而城市自身吸纳能力也不够,配套的制度与服务跟不上,从而出现大量纠纷与冲突。
2.乡村振兴战略对以往政策的突破
站在新的时代起点上,乡村振兴战略突破了以往政策的历史局限,明确了乡村发展的新思路。它实现了对我国城乡关系认识的新飞跃,是我国城乡政策的重大创新。其一,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体现了乡村发展历史与现实的统一。“振兴”二字既肯定了乡村过去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看到了乡村现实建设中的独特价值。以“乡村”代替“农村”表明乡村不再仅仅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一场所,是可以欣赏田园风光的生态乐土,还是能够寄托情感、滋养心灵的精神家园。乡村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乡村的独特价值得到了关注与挖掘。其二,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体现了乡村发展外在驱动与内在自觉的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代替“转移农民就业”,促使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提出“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使高素质人才能够留得住、引得来,这些规划有利于培养农村内部的生力军,激发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与乡村发展的外部条件加以配合,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持久的动力。
四、乡村振兴战略是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新回应
(一)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在城乡领域的体现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及其关系。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主义社会同样充满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其中,社会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对社会的发展起决定作用。过去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都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随着我国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社会各方面都发生深刻变化,社会主要矛盾也历史性地转化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点在城乡关系领域体现最为突出。
1.城乡发展不平衡和乡村发展不充分
改革开放以来,阻碍城乡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正被逐步地破除,城乡的二元结构有所松动,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要素的流动往往是单向的,从农村流入城市的要素很多,而由城市流向农村的要素却很少。因此,城乡发展还一直处于失衡状态,乡村有所发展但发展不充分。
城乡发展不平衡集中体现在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三个方面。尽管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逐年缩小,但截至2016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依然较大(2.72∶1)。农村的社会保障在规范性、系统性、丰富性等方面明显不如城镇,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同样也对比悬殊。乡村发展不充分主要体现在:农产品供需结构失衡,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不应求同时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增多,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日益凸显,村庄空心化趋势明显。随着城镇化的加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来到城市务工,农村的常住人口逐年减少,只留下少数“386199”人口;农村的环境污染加重,生态系统日益恶化;农村文化也较为匮乏,精神活动单一,赌风盛行,迷信传教活动屡见不鲜;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思想保守陈旧,创新能力不足,市场意识较弱;不同地区之间,农村的发展程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较之东南沿海农村,中西部农村发展相对较差,村民生活水平较低;农村还存在一定数量贫困人口。2017年年末,我国农村贫困发生率为3.1%,仍有3046万农民未脱贫。
2.城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得不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从农村居民来看,首先,在消费上,他们渴望买到更优质的物质产品。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被销往农村,农村居民购买的产品品质未能得到很好保障。例如,2018年“3·15”晚会曝光了著名品牌“六个核桃”的许多伪冒饮料,包括“六大核桃”“六仁核桃”“六颗核桃”“六果核桃”等。这些伪劣产品绝大多数都销往了农村市场,严重损害了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也给农村居民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其次,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各方面,农村居民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他们渴望找到更赚钱的工作,住上更大的房子,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更健全的医疗服务,得到更满意的养老保障。最后,相比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受尊重的程度较低,他们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他们渴望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
从城镇居民来看,他们渴望获得优质的乡村生态产品和精神产品。城镇虽然极大地发展起来了,但由于快节奏、高压力等特点,越来越多的城镇人开始怀念和向往乡村生活的悠闲自得,希望能在闲暇时光来到乡野小道更多地亲近大自然,找到自己的归属感。然而,农村目前的状况显然无法满足城镇人的这种精神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即使生活在城镇里,人的发展也还是不充分的。
(二)乡村振兴战略是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重大回应
农村人民渴望物质、精神双重脱贫,自己的生活越过越好,城镇居民也期盼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以更好满足自己的精神文化需要。这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城乡发展现实产生巨大的冲突。如果这种现实的矛盾与冲突得不到彻底的化解,人民对社会主义的美好愿景终将成为一纸空谈。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势在必行。它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大回应。
1.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助推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
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小康社会的建成增添了新的动力。“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大短板在农村,最大难点也在农村。在广大农村,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脱贫攻坚的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农村自身发展不充分问题也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乡村振兴战略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农业农村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支持农业农村建设,这有助于脱贫任务的完成,有助于城乡更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有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2.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回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助力现代化事业的推进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乡村衰败的困境不可避免,这是世界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普遍面临的难题。历史经验表明,如若不能对该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国家就会深陷现代化发展的泥潭中无法自拔、停滞不前。英、美及欧洲一些发达国家采取了综合性的农业发展政策,根本扭转了乡村衰败的局面。日韩等中国近邻也先后实施了复兴乡村的计划,使社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反观墨西哥、阿根廷等拉美国家,由于没有意愿或没有能力振兴乡村,城乡间的差距急剧扩大,經济持续低迷,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阻碍了现代化的发展。审视中国的现代化历程,城市现代化似乎成为了现代化的唯一进入方式。我国的现代化发展模式是以城市和工业为主导的,即使政府反复强调要推进农业现代化,目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速度也比较快,但本质上还是为城市和工业的发展服务的,农村的现代化建设仍然较为滞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要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破了“唯城市现代化”的固定模式,由“一个中心”逐渐向“两条腿走路”过渡,根本上重建了我国现代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有利于避免“现代化陷阱”的悲剧,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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