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美院学生法律意识,弘扬以法立美精神
2019-12-13贾诗曼
贾诗曼
广州美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法治兴则国家兴。作为高等艺术院校,美院是培养艺术人才的摇篮,改善目前美院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加强美育工作。
一、艺术院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
(一)学生只重视艺考,忽略文化知识的学习
目前我国艺术类高考的模式大多是先参加专业考试,合格后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依据是艺考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的总和。纵观每年艺术类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因此,为了赢胜艺术高考,几乎所有美术生从小就投入精力和时间在绘画基础上,高中后更是在画室进行封闭式训练,远离了文化课堂,也就远离了文化知识包括法律知识的学习。
(二)美院的课程设置存在“重专业课、轻法律课”的问题
由于美院的专业课程特点,同学们大多以分组讨论或者工作室的形式来进行学习,专业课老师大多采用小组内个别辅导。据调查,在美院的课程设置方面,关于法律的课程基本上都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公共文化课里。这门课程中,大篇幅是思想道德方面的知识,关于法律知识只占不到三分之一的比例。并且,担任这门课的老师全部来自学校的思政部门,而思政部门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老师又寥寥无几,所以其无法全面系统地讲授法律知识。
(三)美院学生思维方式活跃,缺乏对法律的理性信仰
一方面,美院学生长期受艺术熏陶,个性张扬,特立独行,不喜欢被条条框框的法律所牵绊,逐渐养成了感性的思维模式,遇到问题情感高于理智;另一方面,美院学生相比综合院校的学生,法律的知识储备不足,辩证统一的思维较弱,对法律的信仰不够。美国当代最具影响力的法学家哈德罗.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1]
二、培养和提高美院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意义
(一)提高法律意识,更好地适应法治社会
当今社会风气浮躁,信息大爆炸,大学生心智极不成熟,尤其是美院的学生感性思维占上风。如果学生不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难以适应法治社会,很容易做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严重者则会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2]也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最终就会导致我国艺术人才的缺失。
(二)提高法律意识,保护自己并保护自己的艺术创作
美院学生,除了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具备法律意识也是不可或缺的。要学习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犯罪相关的《刑法》、与民事纠纷相关的《民法》等基本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我。同时,随着我国文化市场的不断繁荣昌盛,牵扯到艺术家艺术作品的纠纷屡见不鲜,从传统的造型艺术作品到新兴的设计作品比比皆是。美院学生在学好专业课的同时,需要学习与自身专业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劳动法》等,学会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尊重别人,避免侵权而不知、被侵权却不维权的事情发生。[3]
三、培养和提高美院学生法律意识的方法探索
(一)高校完善法律课程体系,图书馆引进法律相关图书
首先,美术院校除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与法律相关的课程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教学的需求增设与艺术相关的法律课程。这些法律课程要结合与艺术相关的案例,贴近学生的艺术生活。其次,在美院教授法律课程的教师队伍中,要引进一定数量的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这样才能使法律课堂更系统、更权威。据了解,美院图书馆的藏书多与艺术相关,涉及法律的书籍几乎没有。很多学生反映想自学法律知识,但苦恼在图书馆找不到此类的书籍。因此,建议美院图书馆多多引进法律图书。
(二)辅导员积极引领学生,营造以法立美的校园环境
2018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央美院8位老教授的回信中提到“做好美育工作,要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美院的辅导员是美育工作的重要承担者,不能忽视辅导员队伍在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中的重要作用。
(三)新媒体行业积极普法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律风气
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新媒体的正确监管,新媒体行业要展示国家法治建设的正能量,用正确的舆论引导学生进行正面的思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律风气。在校园中,校广播站、校园公众号、校园网站也要与时俱进积极宣传国家有关依法治国的新成果。
四、结语
培养美院学生的法律意识,这对于整个国家的艺术发展是有建设性意义的。这个培养计划是需要学生个人、学校以及全社会的齐心协力共同完成,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