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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开展犯罪现场访问之新探究

2019-12-13

法制博览 2019年29期
关键词:案发现场犯罪现场勘验

李 杰

四川省新龙县公安局,四川 新龙 626800

本文对于公安机关犯罪现场的访问工作展开了研究分析,探究了开展访问工作的相关策略,以期对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访问工作能够提供一定的借鉴。

一、现场访问在侦查破案中的重要作用

(一)提供重要的案件线索

到达案发现场后,侦查人员把握住受害者以及目击者对案件记忆较为清晰的时机,及时对其进行现场访问,以最短的时间了解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人数、衣着装扮、逃跑方向以及所乘的交通工具等,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抓获犯罪分子的方案,为赃物控制、堵截等侦查措施提供参考。

(二)为勘验范围以及现场划定提供依据

经过现场访问,侦查人员能够了解关于案件发生的时间、过程、犯罪分子活动范围,以此为基础确定公安机关的勘验范围以及勘验重点。

(三)提供重要依据以便侦查人员侦破案件

经过现场勘查后,侦查人员获得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这些材料包括现场访问材料以及勘验材料。通过现场勘验获得的材料能够为破案提供重要的依据,但仅凭这些材料是不够的,而通过现场访问,侦查人员能够了解到一些关键的问题或现象,而这些问题或现象对于案件的侦破而言,往往有着关键性的作用。

(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原并折射出案件的真相

侦查人员到达案发现场后,面对的往往只是案发结果,要想侦破案件,就需要追根溯源,及时寻找关于案件的蛛丝马迹,从而将案件的真相还原,调查处案发原因、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以及作案工具,对犯罪分子作案动机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五)现场访问为案情分析提供了重要依据

现场访问有着深入、重复以及全面的特征,且访问的内容往往涉及很多方面,同时也会涉及很多的人员,这就意味着通过现场访问的方式,侦查人员可以获得很多关于案件的重要信息材料,这些信息材料的加工就是现场分析。现场分析属于全面认识案情的一个理性阶段,且需要以现场勘验以及现场访问为技术,如果没有这两者,现场分析便很难进行。由此可见,现场访问为案情分析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二、犯罪现场访问工作的现实问题

(一)很难找到访问对象

案件发生后,往往会引来很多人的围观,而在侦查人员访问的时候,围观者因担心影响到自己,而采取逃避的态度,不配合公关机关的访问工作。此外,虽然有时侦查人员能够及时到达犯罪现场,现场群众人数也很多,但很难找到关键目击者。如果侦查人员抵达现场的时间较晚,更难找到相关的知情人士。

(二)知情者不愿接受访问

侦查人员在找到目击者之后,目击者往往因各种原因而拒绝侦查人员的访问。其原因可能是接受不了侦查人员的提问方式、目击者和嫌疑人有一定的关系、担心遭到报复。

(三)侦查人员与访问对象存在交流障碍

很多知情人士愿意为公安机关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信息,然而由于风俗习惯、地方口音、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差异,侦查人员与访问对象往往很难进行有效的交流。还有一部分知情人士接受访问后,由于自身和案件有一定的厉害关系存在,不愿意将真实的案情说出来,甚至会伪造信息,对侦查人员进行误导。

三、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进行现场访问的注意事宜

(一)把握好时机,分清主次缓急

案件发生后的72小时内为破案的最佳时间。因此侦查人员要在案件发生后即刻前往案发现场,准确及时地对受害者、目击者以及现场抓捕的嫌疑人进行访问,有针对性的进行调查访问,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信息,为案件的侦查指明方向,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绑架案件的犯罪现场往往不固定,在一个犯罪现场挡获嫌疑人之后,其他犯罪现场存在的现实威胁可能并没有消除,因此必须提高访问效率,及时获取相关的信息,这也是进行现场访问的关键所在。

(二)注意访问时的态度与技巧

现场访问工作其实是和别人进行沟通的过程,要想确保访问对象如实陈述,侦查人员在访问的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文明礼貌、耐心认真的工作态度,以获取访问对象的信任,从而积极配合访问工作的开展。在对访问对象进行提问的时候,应讲究一定的访问技巧。侦查人员不仅要保证提问内容与案件有关联,还不能给访问对象带来不好的体验;既要获取到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也不能将自己的访问意图暴露;掌握好说话的分寸,言语温和。此外,访问对象的心理特征、社会阅历以及身份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访问对象不同,所采取的访问方式也应有所不同。比如对于老百姓,要进行亲切的访问,将距离感逐渐消除,使其打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顾虑。而对于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侦查人员要树立起威严,为访问的效果提供有效的保证。

(三)发挥现场痕迹物证的作用

侦查工作时效性很大程度上都会受到痕迹物可逝性的影响。所有事物都会经历产生、持续、消亡的过程。同样的,受害者、目击者记忆中的案件信息也会逐渐变得模糊。侦查工作强调时效性,因此侦查人员应把握住分分秒秒,第一时间抵达犯罪现场,在现场没有遭到破坏之前、痕迹物证较为明显、群众印象深刻、嫌疑人没有逃远的情况下,有针对性的开展访问工作。现场访问并不只是单纯的进行访问,侦查人员还要对已收集到的痕迹物证进行充分的利用,做出初步推断。例如,通过现场较留下的脚印,推断作案人数、身高等。

四、现场访问的基本策略

(一)稳定情绪,启发回忆

能否对受害者进行有效的访问,从受害者口中挖掘出和案件有关的、有价值的信息,直接关系着案情能否被查明、作案人能否被及时抓获。侦查人员应尽快稳定受害者的情绪,随后引导受害者对案件发生前后的具体情况进行回忆。在访问的过程中,应让受害者了解到所提供信息的重要性,引导受害者将案件整个过程尽可能详尽的陈述出来。受害者的心情如果没有冷静下来就对其进行访问,其内容很容易与实际情况产生较大的偏差,从而对侦查工作产生较大的影响。

侦查人员要对受害者进行耐心细致的访问,应从如下方面切入:(1)了解受害者的姓名、年龄、职业、所在单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询问受害者有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2)询问受害者案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案发时间以及具体经过;(3)作案人的大致年龄、外貌衣着、脸型身高、说话口音、头发长短、有无胎记、伤疤等突出的特征;(4)引导受害者细致的陈述和回忆犯罪嫌疑人作案全过程,如果受害者故意夸大案件或将某些有价值的信息隐瞒,侦查人员应以严肃的态度批评教育受害者,使其说出案件的真实情况;(5)在对受害者家属或者相关人员进行访问的时候,不仅要对案件基本的情况有一个整体的了解,还应引导其积极配合,将受害者的情绪稳定下来,并以理性的状态接受访问。

(二)消除访问对象的顾虑

很多目击者往往会存在着一定的顾虑,担心自己的正常生活会因其而受到影响。因此,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开展访问工作时,要消除访问对象的疑虑,鼓励访问对象积极配合。首先,要将法律的正义与公正彰显出来,表明打击犯罪的决心,使访问对象增强信心。此外,还应采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方式,将访问对象的正义感激发出来,使其能够将自己所知道的重要信息如实陈述。在对知情者进行访问的时候,需要就以下方面的问题进行提问:案发现场的真实情况;嫌弃人有没有犯罪前科、日常生活有没有异常的表现、嫌疑人来往较为密切的人群、受害者与这些人有没有交集;案件发生之前,现场附近有没有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有没有可疑的物品或者声响;案件发生之后,是否有人来过案发现场;是否了解作案人的逃跑路线或者来去方向等相关的情况。

五、结束语

本文针对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现场访问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希望对相关工作能够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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