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5家单位入选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
2019-12-13
民族大家庭 2019年6期
2019年12月12日,从国家民委网站获悉,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择优推荐、严格评审、社会公示,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3家单位为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其中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新风社区、武汉市第一中学等5家单位入选。据了解,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评选每年一次,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35家单位入选。(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