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专项工作这样做
——访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原中国纤维检验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祁同星
2019-12-13倪玉婷
文/本刊记者 倪玉婷
为加强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决定于今年7—9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专项工作。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全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专项工作?本刊专访了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原中国纤维检验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祁同星,他从背景、原则、监测范围、工作流程等方面对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深度解读。
1.《中国纤检》:组织开展此次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专项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祁同星:组织此次监测工作基于三个背景:其一,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提出,2019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管住管好重点消费品、重点工业品、食品相关产品、棉花等纤维产品这4个重点领域;着力用好监测评估、监督抽查、生产许可、专项整治、监督抽验等手段,始终保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高压态势。为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期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要求,我们组织开展此次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专项工作。
其二,我们在文件起草的最后阶段,选择了部分地方纤检机构调研,结合调研的成果制定了此次监测工作方案。同时对此次监测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流程,对省级纤检机构和地市级纤检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也进行了划分。这些都是对纤维及制品监测工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一种尝试和初探。
其三,通过开展监测工作跟踪监测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状况,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助力提升絮用纤维制品质量。
2.《中国纤检》:怎样理解纤维制品质量监测工作?其作用和目标是什么?
祁同星:个人认为,纤维及纤维制品的质量监测是以纤维标准化、计量为基础,对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和数量进行跟踪、评估和处理的公共事务管理活动。通过开展公证检验、监督抽验、仲裁检验、监督抽查、监督检查、质量调查等方式,分析市场和质量情况,提出建议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其作用是对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纤维市场发展趋势进行跟踪、追溯、分析、预警、处理,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提高纤维及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工作目标是监测质量、跟踪市场、引导消费、扶优治劣。
3.《中国纤检》:此次监测工作确定的监测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祁同星:本次监测工作确定的监测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赈灾救济用途的被褥以及家用被褥。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絮用纤维制品生产规模和消费情况,确定监测抽样批次和数量。
本次监测行动成本费用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承担,用于样品购买费、检验费、邮寄费、网络资讯费等质量监测方面的直接开支。
4.《中国纤检》:为确保做好此次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哪些工作原则或制度来进行保障?
祁同星:首先是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本次监测工作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组织,各省级专业纤检机构具体实施,被监测企业所在地的市(地、州)专业纤检机构参与抽样等工作。按照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要求,随机选取监测企业、随机选派工作人员;监测结果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按规定公开。
其次,坚持统筹实施、分工负责的原则。本次监测工作实行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的工作模式。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和地方专业纤检机构分级负责、各有侧重,保障监测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
第三,坚持抽检分离的原则。本次监测工作实行“抽样”与“检验”分离,各自承担相应责任,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抽样机构不参与本省辖区内生产或流通企业所抽样品的检验。
5.《中国纤检》:能否介绍下此次监测工作的整体工作流程 ?
祁同星:监测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制定监测方案、样品抽取、样品流转(将送检样品送至指定的区域检验机构)、检验、情况汇总上报等环节。
首先,省级专业纤检机构负责制定本辖区抽样方案;确定监测企业名单并统一编号;组织市(地、州)专业纤检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受理复检申请;核算本省份监测工作的相关成本费用;汇总数据,填报汇总表、形成分析报告,并报送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承担抽样工作的省级机构还要向检验机构发送样品、接收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时向监测企业反馈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在抽样环节,省级或市(地、州)专业纤检机构随机派出人员进行生产领域或使用场所抽样(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电商抽样按照“样品抽取”规定进行抽样;按照检验机构区划要求,将抽样样品发送检验机构;接收检验报告,及时向监测企业反馈情况,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工作结束后,各省级专业纤检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向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报告。
本次监测的生产企业数量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根据各地上报的企业数量按比例统一确定。各省级专业纤检机构制定本辖区的监测抽样方案、确定抽检企业名单,并组织市(地、州)专业纤检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监测抽检企业名单按照以下原则确定:1)兼顾学校被褥、赈灾救济被褥、家用被褥三种类型;2)兼顾企业分布情况和地区间平衡;3)小型企业(由省级专业纤检机构确定)必须列入抽检范围,比例不低于20%。
6.《中国纤检》:本次监测对于样品的抽取有哪些具体要求?
祁同星:本次监测工作特点是通过付费购买的方式对生产企业和电商平台抽取样品。对生产企业进行抽样时,抽样单位填写《2019年全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抽样单》,抽样单中应注明“产品用途”为“学校、赈灾救济或家用被褥”。抽样单一式三份,受检企业、抽样单位、省级专业纤检机构各一份。
对同一企业、同一款式、相同填充物的絮用纤维制品只抽取一个批次,每一批次随机抽取样品两件。其中,一件送检,一件封存。抽样应在被抽检企业的成品仓库内学校、赈灾救济或家用被褥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在使用环节抽样的,学校抽样应在学校已购得商品仓库中抽取,赈灾救济抽样应在赈灾救济库中抽取。抽样机构按市场价格垫付送检样品费用,封存样品不付费。封存样品留存于抽样机构,如未发生复检等异议,应于9月30日前返还被抽检企业。
电商样品抽取由各省级专业纤检机构具体实施,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1)抽样平台为天猫Tmall、京东JD等5家网络平台。(2)抽样数量:各省级专业纤检机构指定抽样人员在上述平台抽取10件商品。抽样机构按市场价格垫付样品费用。(3)抽样凭据:抽样人员通过电脑截图、拍照等形式,保存采样时聊天记录、交易记录,产品详情、卖家ID(营业执照),物流信息并索取发票。样品取得后,抽样人员须检查包装完整度,保存样品的货运单据(或拍照留存),并对样品实物及标识进行拍照留存,填写《2019年全国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测抽样单(电商)》。(4)抽样时,尽量选取成交量大、详情页面信息满足抽样单据所需信息的商品。
7.《中国纤检》:抽样之后,如何保证样品的顺利流转?
祁同星:抽样工作完成后,样品由省级专业纤检机构按照阿拉伯数字顺序统一编号并加注行政区域简称,例如“京001”,电商样品标注为“京电001”等,确保与线下抽样明显区别。承担样品抽样工作的机构将送检样品送至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指定的区域检验机构。
8.《中国纤检》:样品流转到检测机构之后进入检验环节,检验环节的具体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祁同星:按照监测的工作流程,样品的检验大约在8月12日至8月23日这个期间完成。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按照“抽检分离”原则,指定相关国家质检中心实施检验。检验机构必须自收到样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出具检验报告(包括检验项目和质量判定依据)。检验报告邮寄4份,至抽样机构两份、省级专业纤检机构两份(其中一份由省级机构集中发送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
检验机构应妥善留存电商检验余样,直至监测工作结束,以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解封通知为准,再做处置。
抽样机构应及时把检验结果向受检企业进行通报。受检单位对抽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专业纤检机构申请复检。省级专业纤检机构自受理复检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由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及时指定检验机构进行复检。指定的检验机构应于收到复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复检后,如果复检结论维持原检验结论的,申请复检的企业承担复检备用样品购买费、检验成本费用。如果复检结论不维持原检验结论的,相关费用由原检验机构承担。
9. 《中国纤检》: 对于此次监测工作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如何处理?
祁同星:质量监测中发现质量问题线索时,专业纤检机构应当及时向本地同级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报告,转交执法机构处理。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对本次质量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并向总局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发布。根据监测情况依法发布絮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
10. 《中国纤检》: 作为此次监测工作的组织机构,对本次监测工作的有哪些具体要求?
祁同星:一是高度重视,严守纪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工作,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循序开展。确保样品的有效性及检验结果准确性,确保本次行动能够客观地反映絮用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取得实效。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将适时对抽样、检验、复检等环节进行检查督促。
二是宣贯标准,扩大影响。结合监测工作,大力开展标准宣贯,扩大新时期纤维质量监测工作影响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收集整理本次活动中的照片、影像资料等宣传素材,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健全名录,动态管理。各地以此次监测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本省辖区内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名录,并上报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