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农村贫困留守家庭脱贫研究
2019-12-12姚敏
姚敏
摘 要:农村“三留守”群体人口规模大,贫困程度深,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是脱贫攻坚中的关键一步。基于此,文章分析了农村贫困留守家庭的现状及贫困特点,总结了农村贫困留守家庭减贫的困境,提出了提高瞄准精度、建立社会支持系统、分类实施帮扶措施、激发农户内在动力和创新扶贫考核机制的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农村贫困留守家庭;社会工作
一、农村贫困留守贫困家庭现状及特点
随着80年代中国民工潮的出现,农村留守家庭的问题也愈加严重。留守家庭是指在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因家庭成员分离而处于变动中的家庭,基本特征就是家庭成员长期处于(一年中的多数时间)分居的“不完整”状态[1],主要包括“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
根据统计,全国已有留守家庭7000万户,其中农村留守家庭占全部留守家庭的77%。
(一)农村留守老人贫困的特点
首先,农村老人由于生理机能的下降和劳动力的丧失无法从事大量的生产劳动,导致其经济收入不稳定,容易陷入物质贫困[2]。随着年龄的增长,农村老人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患有慢性疾病的可能性增大,医疗支出加重了老人的经济负担。其次,目前农村养老主要依靠家庭的支持,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挑战。大多数留守老人都过着“进门一盏灯,出门一孤影”的寂寞生活,长此以往很有可能会出现抑郁症状。
(二)农村留守妇女贫困的特点
受到传统性别分工的影响,在劳动力市场上,妇女很难像男性一样获得较好的就业机会,即使能够被雇佣,其工资也会比男性低,她们很难通过外出就业或农业生产获得稳定的收入。留守妇女的婚姻生活“有名无实”,夫妻长年分居,感情只是越变越淡。有的妇女曾多次受到侵扰,而家中又没有主心骨,让妇女们缺乏安全感,甚至还有部分留守妇女要承担婚姻危机。
(三)农村留守儿童贫困的特点
留守儿童不具备劳动的能力,家庭贫困是其贫困的主要原因[3]。亲情缺失、家庭教育管理缺席也是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最严重最长久的问题。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照料,情感上得不到满足,遇到困难没有父母的支持,学习上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这最终影响到孩子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健康的发展。
二、现阶段留守家庭扶贫困境
(一)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
以2018年为例,精准扶贫政策以农民人均纯收入3535元的国家扶贫标准和“两不愁,三保障”为识别标准,满足此条件被认定为贫困户。精准扶贫更多是从经济、物质的角度出发,忽视了留守家庭的其他问题。这样会造成一部分满足条件的农村贫困留守家庭没有建档立卡,导致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脱贫。另外,一些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对象通过特殊手段建档立卡,使精准扶贫政策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帮扶措施单一化、碎片化
农村留守贫困家庭包括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他们在致贫原因、贫困表現以及脱贫需求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目前的精准扶贫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普惠式”扶贫。一方面是帮扶措施主要集中在经济和物质方面。留守群体的问题涉及到经济、精神、健康、教育等诸多方面,但是由于帮扶人员的时间精力有限,并且大多数工作人员都未受到专业的训练,缺乏专业帮扶知识和方法,因此目前对于留守群体的帮扶主要是为了满足脱贫摘帽的标准而实行。另一方面是帮扶措施缺乏系统性。目前,众多部门还未形成合力,在具体责任分工方面不清晰,存在相互推诿的问题。
(三)对农户的内在动力关注不足
马克思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最终是由内因决定的,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4]。换言之,农民仅依靠政府、社会力量的帮助,是无法实现脱贫摘帽的,最终还是取决于自身的内在动力。就H村而言,部分帮扶人员对于贫困户持有偏见,认为他们素质低、能力低下,甚至自主地帮助贫困户决定帮扶方案,导致他们无法参与到项目选择中来。这种做法不仅忽视了贫困群体的话语权,还严重挫伤了他们的自主性、积极性,导致扶贫工作事倍功半。
(四)政策落实不全面,缺失社会力量参与
目前,我国的扶贫政策主要采取中央提出和地方落实的模式,由于各地方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性,并且扶贫发展进度不同,因此在落实各项扶贫政策中会出现问题。同时,对于扶贫政策中激发群众主体性的精神宣传不够,部分贫困户在扶贫中养成了等着国家扶持的不良习惯。目前,扶贫主体主要是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只有少数社会组织参与到扶贫工作中,使扶贫帮扶的主体单薄,社会力量参与到扶贫工作中的潜能未被开发出来。
三、社会工作介入农村贫困留守家庭扶贫的路径及意义
(一)依据个别化原则提升贫困户识别的精准度
当前农村留守群体所面临的现状各有差异并且需求有别,因此如何提升扶贫的精准性成为当前的困境之一。社会工作的个别化原则强调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每个个体都有不同的需求,在提供服务时要尊重个体的差异性和特殊性。首先,社会工作者可以把个别化注入对象识别中,通过个别化原则的运用,对贫困家庭进行实地调查和观察交流,深入了解其生活现状和致贫原因。然后,社会工作者将调查数据形成分析报告,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帮助有关部门更加科学、合理地识别贫困家庭,确保那些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家庭能够享受到扶贫政策,减少“错扶”“漏扶”的现象。
(二)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分类实施农村留守群体帮扶措施
农村留守群体工作涉及到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权益维护、教育扶持、人身安全保护等方方面面,所以必须要从更加专业的角度看待农村留守群体扶贫工作,扶贫的方式也要贴合群体的需求,以留守群体利益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联合学校、医院、妇联等部门协调开展工作。
社会工作者对扶贫对象进行需求评估,评估过程中尊重扶贫对象的主体性,同时还要从动态的视角考虑扶贫对象需求的变化;然后根据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自身的需求和劳动能力,分类制定不同的帮扶政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者通过提供就业支持、技能培训、社会保障兜底等措施帮助她们摆脱物质贫困,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教育宣传,提升妇女维权意识和健康安全意识,优化妇女关爱环境。
(三)遵循社会工作价值理念,激发贫困对象内在动力
社会工作中增权理论就是要帮助案主认清自己是解决问题的行动者,同时发现并消除影响案主的障碍,发现并实施有利于有效解决问题的支持性措施[5]。
面对这样的形势和要求,社会工作者从增权视角介入精准扶贫实践中。首先,社会工作者帮助贫困户认识到贫困是由于缺乏必要的个体性资源和经济资源所导致,这些缺失的资源是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以及国家的扶持获得,从而摆脱贫困。其次,通过挖掘农村地区的优势资源以及链接外部社会资源,并将此转化为关注的焦点,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再次,关注文化扶贫和教育扶贫,提升他们综合素质、知识水平以及面对风险的能力,激发贫困户的活力和凝聚力,鼓励并引导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实现自助。最后,为农村留守群体提供多种就业岗位、养老服务、教育扶持等帮扶,使农村留守群体有参与的机会。
(四)链接外界资源,建立社会支持系统
农村留守群体既有物质方面的需求,也有精神、文化教育方面的需求,要针对不同的需求给予社会支持。一是成立宣传小组,充分发挥宣传的作用,营造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的良好氛围。社会工作者要发挥领袖的力量,积极号召社会团体、企业家、高校志愿者等群体参与精准扶贫,为农村贫困地区输送社会各方面资源。二是建立社区互助网络,提升居民参与的意愿以及参与的能力,把本地区有能力、有资源的人士团结起来,动员他们为家乡扶贫出力,以建立社区互助网络。
(五)创新扶贫考核机制
目前,农村贫困留守家庭评估考核方面存在一定问题,评估机制缺乏灵活性。大多数地区都是依靠国家出台的脱贫标准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贫困家庭人均收入是否达到了脱贫的标准线。这种评估考核的模式对于农村留守群体存在一定的弊端。由于留守群体自身的特殊性,因此需要强化精准扶贫考核指标,把农村留守群体的物质需求、健康需求、教育需求、就业需求等需求纳入到考核范围中,使留守群体的扶贫工作有据可依[6]。此外,需建立社会工作跟踪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和优化服务方案,确保贫困家庭彻底脱贫[7]。
参考文献:
[1]吕青.留守家庭:结构分化、适应与重构[J].西北人口,2014(2).
[2]唐丽霞,姜亚勤,赵文杰.暮年养老:农村贫困老人扶持政策评估与建议[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
[3]万兰芳,向德平.精准扶贫方略下的农村弱势群体减贫研究[J].中国农业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
[4]張志胜.精准扶贫领域贫困农民主体性的缺失与重塑[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8(3).
[5]何雪松.社会工作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6]李侑峰.论在精准扶贫中推动农村三留守关爱工作[J].沈阳干部学刊,2019(2).
[7]梁淑平,张琴.农村地区精准扶贫的困境及社会工作介入研究[J].农业经济,20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