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构成与认定探讨
2019-12-10谢岳英
关键词 故意伤害罪 构成 认定
作者简介:谢岳英,广东莞信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刑事、劳动争议。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1.222
故意伤害罪是一种古老且容易多发的犯罪行为,因为多方面的因素,司法部门并未对此引起高度重视,当前仍存在诸多问题,如,此罪和彼罪之间模糊不清,这样存在争议的问题,将会对案件的审判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无法对罪犯进行严惩,无法实现保护人群、维护司法公正的目的。此外,故意伤害罪因案件非常复杂,且近年来,社会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认知和定义也在逐渐发生变化。
一、故意伤害罪的概念及定义
在刑法理论长期发展过程中,理论界对故意伤害罪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故意伤害罪一般主要被认定为犯罪者对他人的身体及健康造成非法损害,这样的界定方法非常简单,且对故意伤害罪的大致特征概述,也是大多数人的观点。但是在对犯罪行为进行深入研究过程中,绝不能只是停留在概念上,还应当从范围行为的基本构成状况入手并加以分析。我国刑法学当中明确指出犯罪构成是刑事法规定以及定义某一种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并以客观特征与主观特征为基础。所谓的伤害主要指的是对他人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包括人体器官的损害,导致受害人失去听觉、视觉与神经失常等。但是如果是正当防卫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此外,就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状况来看,其伤害結果有轻伤以及重伤、或致人死亡等情况。但是哪种程度的伤害,应当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司法部门等进行确定。轻伤主要是指因人为殴打导致他人身体出现疼痛,如鼻子出血等,这样的伤害较轻,不构成犯罪,是因为一些外界因素,导致器官以及组织受到损害。重伤主要指的是人体因受到伤害,导致肢体残废、或者丧失听觉和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受到重大损害。
二、故意伤害罪的构成
(一)客体要件
罪犯过程中的客体为他人身体权,身体权主要指的是健康的人,其肢体、器官等组织保持完整健康。值得注意的是,当他人身体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故意伤害自己,通常不构成犯罪[1]。当自我伤害行为,损害社会利益的情况下,触犯到相关刑法时,才会构成犯罪。如,军人在战争中自伤,为逃避军事义务,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观条件
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可分为两种,即积极的作为以及消极不作为。前者如,刀砍枪机、火烧水烫或者拳打脚踢等行为;而后者如保姆未履行保护幼儿的责任,对幼儿造成伤害,如,幼儿用尖锐的器物将自己刺伤,这样便可能会导致构成犯罪。
其次,该犯罪行为还包括自己实施,也可以通过他人实施,如,精神病患者,此外,还能够通过驯养的动物等实施,除了对人体外表造成伤害之外,还会对其器官以及身体内部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不管是本人之间或者间接导致,无论是哪个部位,只要是故意,且造成伤害的,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此外,对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一定是非法的,如因某种行为导致受伤的,且法律允许的,这样便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伤害不当的行为,以及病人因疾病治疗导致截肢的行为,但是被害人不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比较激烈的对抗性体育项目当中伤害是否具备合法性,也应当进行具体分析,在比赛过程,如果动作比较粗鲁,违反规则,对他人身体造成故意伤害,也应当根据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理。
另外,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一定是对他人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才能构成犯罪。结构的严重程度主要包括三种,即轻伤、重伤以及死亡等。当造成的伤害并未达到以上等级的情况,便属于轻微伤,这样是不能构成本罪的。重伤主要指的是人的肢体受到伤害,导致残废或者容貌被毁等,逐渐丧失听觉、视觉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三)主体条件
只要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且已经构成犯罪,其中,当年龄已经满14岁但是未满16岁的犯罪者存在故意伤害他人,且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情况,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主观条件
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即人在知道自身行为会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情况,希望或者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通常情况下,犯罪者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不具备认知与追求。不管是哪种程度结果,都属于主观意识内,因此,可根据实际伤害确定是故意伤害或者是无意伤害。此外,故意轻伤犯罪中还包含犯罪未遂的情况。但重伤意图比较明显,如受到严重毁容,就算没有造成实质性伤害,也应当按照故意重伤罪判定。此外,同时具备伤害故意以及致人死亡的情况,这样要区别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之间的不同。
三、故意伤害罪认定
(一)故意伤害罪形态
故意轻伤,但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情况,即行为人其主观方面造成轻伤结构,但是实际上并未导致轻伤结果,不以犯罪论处。重伤意图明显,开始实施行为,但是因为部分原因,并未得逞,应当按照故意重伤未遂定罪。故意伤害他人导致死亡,属于恶劣严重行为。符合主体条件的自然人,实施了一定的伤害行为,并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程度比较轻,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故意伤害导致重伤主要包括两种情况:首先是行为人存在轻伤意图,但是导致重伤;其次是行为人有着明显的重伤意图,也导致造成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典型重犯,未造成人死亡的情况,认定为未遂犯。故意伤害且致死,且伤害行为和结果有着一定的关系,行为在主观上没有故意造成死亡。伤害致死,死亡者为伤害对象,当发生伤害导致受害者死亡时,才能够认定为伤害致死[2]。要尊重事实,在伤害对象和死亡者并非同一个人的状况下,应当结合行为人对死亡是否具有认识错误以及预见性等原则来认定是否伤害致死。当行为人对被害者造成伤害时,虽未发生对象认识错误或者打击错误,但是在知道自身行为会同时伤害另一位受害者的情况下,导致其死亡,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当行为人对受害人实施伤害时,没有发生认知错误以及事实,不清楚自身行为如何导致另一位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则很难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
(二)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行为
此种犯罪行为是非常复杂的问题,目前,许多国家虽然规定了对基于承诺杀人要采取处罚措施,但是并未对基于承诺伤害采取相应的规定。
有人认为,刑法规定基于承诺杀人罪,但未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表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无罪,这样的观念比较极端,也有观点认为,被害者承诺的案件中,违反了道德秩序,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通常情况下,被害者承诺伤害的状况下,对造成重伤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最为合适,造成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三)同时伤害的问题
同时伤害,主要指的是两人以上没有联络,且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况,应当按照以下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同时伤害并未造成伤害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伤害行为导致轻伤结果,相关证据表明,轻伤由一人所致,无法确定何人导致,且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伤害行为导致重伤结果,且认定行为造成的伤害,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四)故意伤害罪罪数
故意伤害罪罪数进行区分,应当根据区分一罪和数罪的标准进行解决,需要注意的是,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法定手段的情况下,则不认定为数罪,应认定为重罪、如,行为人抢劫他人钱财,对他人造成伤害,不管是否得逞,都应当被认定为抢劫罪,不得认定为数罪。连续伤害多人,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采取并罚,也是当前需要思考的问题。当连续实施行为造成同种结果,连续伤害多人可认定为连续犯[3]。此外,通过精神刺激、恐吓等方法对他人造成故意伤害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目前需要进一步研究,行为人实施该类行为虽然未对身体造成一定伤害,但是会对精神造成严重创伤,而精神类伤害很多时候比肉体伤害更为严重。人体不同器官的正常活动主要是由中枢神经系统调节,神经受到伤害的情况下便会导致身体器官、组织发生病变。
四、结语
因社会事件的复杂性以及法律方面的不完善,在司法实践过程当中。对于故意伤害罪的辨别也会出现一定的混乱,因此,需要对相关问题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总结,并进行反复实践测试,总结不足和经验,使其不断完善。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够更好的解决问题,为健全法律法规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田宏杰.故意伤害罪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法学家,2017, 1(4):99-103.
[2]故意伤害罪若干问题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7.
[3]故意伤害罪在司法認定中的争议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