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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新时期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实践

2019-12-09蔡娟

智富时代 2019年10期
关键词:工作实践资助育人高校

【摘 要】树构建“三全”育人模式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其中,充分发挥资助环节育人功能,是实现管理育人的一个重要抓手,各高校都要在做好相关资助工作的同时,提高育人意识,对于建立大思政工作格局具有基础性作用。

【关键词】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实践

一、前言

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这里“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形成“三全”育人长效机制,构建大思政工作新格局。资助育人实际上就是落实“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的具体体现,就是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高校学生教育的中心环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受助问题。

二、高校资助育人现状及问题

当前,国家和高校相关资助政策越来越完善,力度越来越大,本着“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原则基础上,在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等方面尽全力帮扶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是,调研发现,目前高校资助制度在设计方面还存在着只管经济资助,而忽略资助的同时所要实现的育人效应,在制度设计上和思想认识上没有真正确立“管理育人”的理念,影响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现,也造成了一些受助学生在世界观、价值观方面出现问题,比如缺乏感恩意识、诚信意识和家国情怀。

(一)忽略了心理帮扶

当前,经济资助已经足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近几年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经济资助的同时,必须要考虑受助学生的心理问题,加强这一群体的心理帮扶和教育,实现物质和精神全面扶助。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卑与自尊双重性格冲突、人际交往缺乏自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面临的问题是双重的,既有经济方面的压力,又衍生出心理的负担。有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性格内向,不善交际,这是特定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下长期发展起来的个性,其实他们内心敏感而丰富,总想证明自己的能力,但又自卑闭塞,时常陷入矛盾的挣扎中。

(二)部分受助学生诚信意识缺乏

根据调研,部分受助学生缺乏诚信意识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骗助”,第二:“久拖不还”。一些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看到申请助学补助特别容易,便萌发了“不要白不要”的思想,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中做手脚,利用审查机制不完善,学校无法深入每家每户进行调查的漏洞,获得本不属于自己的补助。拿到资助金并不用于学习生活的正常开销,而是购买高档电子产品、高消费用品、旅游等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些做法都是缺乏诚信的表现。此外,国家助学贷款拖欠还款的情况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银行“惜贷”“慎贷”让后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增加一定的难度,对于贷款人数限制和贷款金额规定让一些困难学生无法得到满足。

(三)缺乏感恩意识

党和国家对于高校大学生提供的相对优惠的资助政策,社会、集体、个人对困难学生给予的经济上的资助,不仅能够解决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更是国家和社会给予他们的一份人文关怀和精祌激励。当代大学生整体上都能够对帮助自己的党和国家以及每一位个人,能够心怀感恩,用实际行动对帮助过自己的人表达感激之情,在自己生活改善了之后加入到帮助别人的集体中,传递爱心,回报社会。但近年来大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的事例也屡见不鲜,部分受助生对父母的养育之恩,对学校老师的关心,对国家和社会的支持都缺乏感恩之意。部分受助生对自己的出身怨天尤人,埋怨父母提供不了优质的生活,认为慈善家拥有很多的财富就理所应当捐献出来,自己理所应当享有政府、学校的帮助,己经对他人的帮助产生严重依赖思想,而不去思考如何回报社会。

三、增强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性的对策

(一)确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理念

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高校教育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资助和育人的关系来看,资助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通过资助手段实现育人目的,实际上就是要把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融入到资助育人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实现大学生在能力培养、经济脱贫与精神脱贫相结合、培养健全人格等方面的教育目标。资助着力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学生健康成长的关心和爱护,维护了校园的和谐与稳定。但是如果不去着力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问题,党和政府的关心爱护能否转化为这些学生进一步发展的内在动力恐怕值得考虑,真正意义上校园和谐稳定也恐怕要打上问号。所以,搞好资助育人工作必须首先在思想引领上牢固树立“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思想理念,切实抓住育人这个关键点。同时,要把“育人”作为检验和评价高校资助工作实效性的客观标准,绝不能简单以资助多少学生为标准,而必须把“育人”贯穿资助工作全过程。

(二)积极培养受助者的责任意识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言,学校资助工作似乎与自己的关系仅仅在于评奖助学金和发放资助金,在这以外学生并不关心资助工作的现状,未来的发展情况等,缺少了关注资助育人工作的主动性,这样的局面让资助育人工作变成单向性的工作,缺少了与学生之间的反馈和互动,让资助育人工作变得十分被动。因此受助学生需要培养自身的责任意识,主动的去了解资助育人工作,融入到资助育人当中,这样才能为自己的成长成才争取到更多的帮助,也让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形成双向的良好的发展局面。学校可以增加学生对资助工作的参与度,在进行奖助学金评审时增加群众评审的形式,加强学生监督的权利。

(三)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一直都是资助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准确公正性都影响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对于认定工作的完善,应当从多方面多维度改进。首先,改进家庭经济困难评估方式。以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依靠贫困证明,对于家庭贫困标准的界定主要考量家庭收入,卻忽略了对税收、职业类型、住房类型、家庭规模、居住地区等方面的考察。只考量单一的收入因素而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并不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公正性,在今后的考量中可以多设立一些可参考的指标,建立健全学生信息资料库。其次,规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程序。针对学生普遍反映的开具虚假证明的情况,应当予以高度的重视。深入调查开具证明的生源地所在部门,禁止以权谋私情况发生,保证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同时,学校应当与生源地建立共建帮扶关系,利用假期走访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实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一方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送去温暖,另一方面对于伪造贫困的学生起到监督作用。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Z].中发[2004]16号,2004-08-26.

[2]骆郁廷.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30).

[3]曹瑛,李萍.新资助政策背景下资助育人实践的路径探析[J].黑龙江高教研宄,2010,(10).

作者简介:蔡娟(1987—),女,汉族,重庆市长寿区人,重庆交通职业学院辅导员,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大学生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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