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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在中国发展现状

2019-12-09楼嘉飞赵琦吴敬晗

智富时代 2019年10期
关键词:绿色金融债券市场

楼嘉飞 赵琦 吴敬晗

【摘 要】绿色债券是绿色金融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促进产业升级转型以及环保事业都具有重要作用。2018年,我国的绿色债券有了长足的发展,在数量、质量、创新、多元化方面都有了显著提升。我国鼓励绿色债券的特殊政策为绿色债券发行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支撑。尽管如此,国内绿色债券确实还是存在着与国际接轨程度仍然不足,二级市场功能发挥不明显、监管较为松散等问题。对此,需要提升国内绿色债券的国际化程度,提升二级市场做市功能、提高监管效率以及推进信息透明化制度。

【关键词】绿色债券;绿色金融;债券市场;政策监管

一、引言

20世纪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运用,人类对大自然的干预能力越来越强,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规模也日益扩大,生产的物质产品也越来越丰富。然而,人类在创造物质文明的同时,囿于对自然规律认识的局限性及经济发展的短视等原因,对自然资源往往采取掠夺式的开发和浪费性的使用,使生态平衡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给整个社会经济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因此,消除人类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已成为当前一个极其重要而紧迫的议题。

对于这种情况,国内外诸多学者都认为应该发展所谓绿色金融,利用绿色金融来引导环保产业的发展及其他产业的更新。其中,绿色债券可谓是绿色金融中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工具。绿色债券能发挥重要功能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具有多重属性。其作为债券而言,具备普通债券的功能:首先是发行人发行债券所需成本较低,资金成本相对而言在诸多融资手段中是最低的;其次是债券具有较高流动性,以及其标准化金融工具,其可以满足投资者构建金融组合的需求,因此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相对而言是很高的。其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工具而言,其本身对“绿色”提出了要求。绿色债券是指任何将所得资金专门用于资助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项目或为这些项目进行再融资的债券工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所规定的来说,绿色债券指的是依照《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产业的公司债券。简言之,就是募集资金用于环保等事业的债券。因此,通过绿色债券所融通到的资金,都必须用于环保、交通、可再生产业等领域上面。而绿色债券的“绿色”属性使得它相对于普通债券而言更受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投资人青睐,这又会反过来使得绿色债券的融资成本更低。因此,绿色债券的发展可以说是情理之中的。

二、绿色债券在中国的发展

1.我国绿色债券发展势头迅猛。2018年,符合国际绿色债券定义的中国发行数额达到了2103亿人民币,相比2017年的1578亿人民币,数额增长了33%。其中,发行数额最大的是兴业银行。兴业银行是最早发行绿色债券的国内金融机构,也是中国绿色债券的最大发行人。截至2018年底,其已发行了7支绿色债券,发行数额为1100亿人民币、6亿美元以及3亿欧元。2018年,兴业银行共发行了数额为665亿人民币的绿色债券,当年发行量亦为国内第一。此外,兴业银行还建成了绿色债券框架,以规范绿色债券发行。

2.符合国际绿色债券定义的绿色债券在增多。因为一些发行用途不符合国际规定等原因,一些在中国被认为是绿色债券的并不能获得国际投资者认可。而到了2018年,情况有了显著改善,首先是绿色债券的透明度有了较为明显的提高,不符合国际绿色债券定义的项目也出现了显著的下降。综合来说,国内的绿色债券受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认同度在提高。

3.绿色债券发行主体趋于多样化。其中,发行数量最多的仍是金融机构,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为主,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前述的兴业银行。除了银行性金融机构外,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也开始发行绿色债券,2018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共发行了59亿美元的绿色债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主体以省级融资平台为主,地级乃至县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为辅。

4.绿色债券出现各种创新。2018年,国内绿色债券在保证持续发行的基础上,进行了数个重要创新。首先是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发行了4亿欧元的绿色债券,这是首支由轨道交通企业发行的绿色债券。其次是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发行了10亿人民币的绿色债券,这是由中国铁路部门首次发行的。另外还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首次发行的以可再生能源的电价附加补助作为基础资产的绿色ABS,为后续市场发展提供了可能的方向。

三、国内绿色债券发行政策以及发行特点

绿色债券在国内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2016年,上交所公布《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试点的通知》,其中对绿色债券进行了界定,发行绿色债券所需要的资质,同时明确表示支持绿色债券发行。2017年3月,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其中明确了资金的使用用途,遴选机制、专户管理和信息披露,提出开辟绿色通道、统一注册标识等支持措施,同时对募投项目信息和绿色评估报告等提出信息披露要求。201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对绿色债券评估的机构的资质、业务及对其的监管管理都提出了具体要求。2018年5月,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绿色公司债券申报受理及审核实行“专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中国证监会将不断完善绿色公司债券准入管理“绿色通道”制度安排,持续提升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便利性。另外,其还提到了会进行绿色债券公司指数的研发,建立和完善绿色公司债券板块,扩大绿色公司债券市场影响力。鼓励市场投资机构以绿色指数为基础开发公募、私募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投资者需要,提高绿色债券在市场上的流动性。

在诸多政策支持下,绿色债券的发行有其特点,一是绿色债券发行与普通债券发行的基本要素差别不大,就发行的单支债券的规模来看,其与普通债券没有明显区别,二者均为公募发行,发行利率相同,在税收政策、风险权重等方面也与普通债券没有太大区别。二是绿色债券的发行存在第三方机构的认证,绿色债券的发行规定中没有明确要求独立第三方的认证,但是属于鼓励的范畴,如证监会就发文称鼓励鼓励发行人提交由独立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就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属于绿色产业项目所出具的评估意见或认证报告。实际操作中,绿色债券的发行也基本都存在着第三方认证机构的认证,中国银行、浦发银行都选择了安永会计事务所作为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农发行等则选择了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作为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通过独立第三方机构的认证,绿色债券资金的募集用途获得一定的保证。三是突出产业升级特性,相对于单纯的环保产业,国内绿色债券所得融资有相当一部分用于产业的升级,比如交通的可持续化,水电等民生项目,这使得其与国際绿色债券标准有一些出入,也因此国内绿色债券对国外投资者的吸引力不高。四是审批流程加速、申报材料简化。如前所述,证监会要求对绿色债券的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其他监管机构也基本发文支持审核环节的简化。在申请发行环节,发行人仅需提供募集说明书、绿色金融债申请报告、公司章程或相关权力机构的书面同意文件、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募集资金投向绿色产业项目的承诺函。在发行备案环节,发行人再提供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等文件,不强制要求提供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报告和银监会发行金融债券批复等文件。绿色债券的审核机制大幅减少了绿色金融债券发行人的申请时间,提高了绿色金融债发行速度。

四、国内绿色债券发展问题与建议

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在数量、质量、创新方面目前都已有了很大的发展,在快速与国际接轨,这对我国的产业升级、环保事业都有很大的推进作用。但除此之外,国内绿色债券仍有所不足。一是国内绿色债券目前仍与国际绿色债券定义有一定差距,例如国内的水电项目一般都无法通过国际绿色债券标准的认定,这对于我国绿色债券走出国门是有一定阻力的。二是相对国际标准债券来说,国内的绿色债券流通性较差,单年的交易量一般都只有100亿左右,相比普通债券而言对投资者吸引力不足,这又会导致投资者进一步增加对绿色债券的回避。三是由于大力推行绿色金融的原因,绿色债券在发行时往往会获得一些优待,这会使得绿色债券发行成本进一步缩小。这固然是个促进绿色债券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会“激励”各类发行主体盲目申报绿色债券的发行,甚至出现“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一旦融资成功,就会想各种办法将资金用于其他渠道。当这种现象成规模后,可能会对中国的绿色债券体系将会发起冲击。

针对上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绿色债券体系的规范。一是推动国内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绿色债券标准接轨。除了推动符合国际标准的绿色债券发行之外,还可以尝试建立绿色债券指标体系与环境评估体系,以说明我国绿色债券同样有利于环境、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做市商机制,开发更多的二级市场交易工具与衍生产品。通过产生交易量、提升流动性来吸引投资者。三是提升对绿色债券的监管与信息披露,加强对绿色债券融得资金的用途的监管,通过监管来将“不良”的绿色债券投资者筛选出去。加强监管的互相联系,做到对绿色债券的信息共享,防止出现各自为战的局面。除此之外,还应实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应实行专户管理,如果资金用途部分包含在最终条款中,与其他债务工具不加以区分,则无法保证全部款项均用于绿色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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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河北金融学院大学生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京津冀协同下河北省碳金融与产业结构升级关系实证研究”(DXSKYY201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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