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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问题及措施

2019-12-09潘豪英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营销界 2019年47期
关键词:劳动者劳动信息技术

■潘豪英(浙江龙盛薄板有限公司)

一、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特征

以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为代表的经济改革,推动了我国经济模式产生了变化,劳动者的工作模式发生了改革,新就业形态就此产生。新就业形态是当今社会发展的经济单位之间交易的高度协同,不等同于传统的就业模式,主要是通过平台进行组织,采用组织的力量发挥劳动关系。当前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首先是行业相比于传统行业有了创新,信息技术的浪潮下,大量依靠互联网技术为核心的新型行业成为了社会发展的重要行业;其次是匹配方式创新,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共享性,新就业状态工作的效率和就业效率得到了提高,实现了劳动力市场和劳动力的快速对接;最后创新了就业方式,新就业状态改变了过去传统的就业方式,形成了灵活多元化的新型就业方式,劳动关系从传统的劳动场所变成了更加灵活多样,打破了传统就业者从固定劳动场所形成的思维格局。

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关系问题

(一)劳动关系多样化

21 世纪以来,新就业形态下传统的劳动关系逐步瓦解,新型劳动关系呈现了多样化、灵活化的状态,很多新型的就业方式、就业岗位得到了发展和变化,劳动关系和劳动场所也有了巨大的变化,单一的劳动合同不再是唯一的劳动方式和形式。除了劳动合同之外、劳动雇佣、劳动派遣、人力资源外包成为了新就业形态下新兴的劳动方式和形式,相较于之前单一的劳动合同方式,自我雇佣、独立承包、众包以及共享经济形式也在逐步改变单一劳动合同和雇佣关系。多样化的劳动方式不仅带来了市场劳动的多样化和灵活性,也提高了整个市场劳动关系协调的复杂和困难程度,复杂的劳动关系在辨别真假劳动关系合同方面也增加了难度,保障劳动权益出现了困境。

(二)劳动关系协调难度大

新就业形态相对于传统就业形势,存在着用工统计困难、用工稳定性等的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导致了新一代劳动关系出现动荡,加剧了劳动关系协调的难度。新就业形态下信息技术迅速发展,虽然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劳动成本,但是想要维持住稳定的劳动关系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新就业形态会降低劳动者对于企业的忠诚度和责任心,从而降低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新就业形态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灵活用工,但是很容易出现企业从成本的角度上由于用工随意和岗位保障难以实现的问题,导致劳动纠纷造成劳动关系协调难度增大。新就业形态下由于劳动规模日益多样化,在信息技术劳动模式下与传统模式出现了矛盾导致我国劳动力市场出现僵化和过分灵活并存的现象。

(三)劳动关系保障难度高

新就业形态下,我国社会出现了很多新兴行业例如“网红、外卖、自媒体”等,很多人通过信息技术来提供服务和实现服务,信息技术在提供服务时存在着快捷、方便的特点。据资料显示,截止目前我国有超过6000 万人在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从而获得报酬,资金总数超过3.45 万亿元,足以证明我国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实现企业运行的情况绝非少数。2020年这个人数还在呈现上升的趋势,将会有超过1 亿人参与到这样的新型经济活动中去,但是目前我国对于使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来提供服务并没有一个准确的、严格的认定标准,很难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面对新经济发展的程度和经济格局,若是阻碍新型经济手段发展势必导致我国经济发展出现缓慢的形式,并且影响到企业与劳动关系之间的保护。

(四)劳动关系边界模糊

新就业形态下,我国多种劳动关系正在迅速发展成熟,创业的机会大大增加,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基础下实现就业形式的改变,势必会使得往日传统就业关系日益模糊。面对新一代90 后年轻群体进入市场环境,其中独特的自我价值观和理想特质成为了创业或者就业的基本要点。据研究表明更多的新一代年轻群体将“成就事业”作为就业的目标,其就业理念也决定者劳动关系呈现出了更为理想化的局面,导致劳动关系边界日益模糊。当前越来越多受过高等教育的新一代年轻群体将“网络主播、网红”等新型就业模式作为自己的职业首选。

三、解决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对策

(一)健全劳动法律法规的体系

面对新就业形态下呈现劳动关系多样化的情况,我国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市场环境多样化出现的困境。首先保障个体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我国的劳动机关需要在不同的方面对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对其进行合理科学的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其次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面对多样化、灵活化的信息技术行业,劳动者权益一旦没有得到保障,就会出现劳动者工资、人身安全无法保护的情况,很难实现劳动市场稳定发展。

(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者保护权益的重要手段和制度,要想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首先建立充分的失业保险制度,当今我国社会依然存在着失业保险领取困难、效率低、保险范围窄等问题,大量新型行业模式没有合理规范的失业保险制度,就会出现就业安全和稳定的基本问题;其次是将劳动的范围界定,将劳动者尽快纳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去,面对多样化的就业形式都要顾及到,从而发展新就业形态下就业模式。

(三)强化工会维权职能

工会是劳动者实现维权和保护权益、诉说公平的重要组织和机构,是企业发展和劳动关系和谐共处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想解决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问题,就需要一定程度上强化工会自身管理能力。首先要增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管部门的职能和效率,发挥劳动保护部门的监督和引导作用,一旦发现企业发展和劳动关系存在问题时,及时出现解决保障劳动者的正常权益;其次结合当地发展情况推行企业行业劳动标准,引导行业与劳动者的薪水制定标准,促进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利益分配实现公平。

(四)增加社会力量

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涉及到整个社会市场经济的参与,要想实现新就业形态下劳动关系的合理运行,就需要增加社会力量,让社会群体共同参与进来。社会这个大群体可以在法律法规无法实现健全的状态下实现与新就业形式相匹配发挥作用,除此之外,需要增强经济主体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下,明确主体之间的义务和关系。现代市场经济的常态是社会力量参与劳动关系保障,在政府无法涉及的层面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四、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的经济模式正在逐步改善,新就业形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变化、创新,从而导致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和突破。新就业形态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一种新情况,呈现出多样化、灵活性等特点,为了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需要把握新就业形态下经济模式的转变,利用好转变不断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以更好的姿态去实现我国新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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