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海洋安全意识管窥
2019-12-09
中国古代海洋安全意识的启蒙和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必然。随着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人类具备了探寻开发海洋的能力和手段,海洋的经济意义逐步显现,海洋安全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是明代以后,倭寇海上入侵加剧,严重扰乱社会经济和生产生活,促使海洋安全意识逐渐萌生并不断巩固,海防意义不断扩大。
一、中国古代海洋文明与海洋环境的形成
中国古代海洋文明可以追溯到7000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时期。漫长的海岸线,濒海而居的先民从最初的讨海到后来的扬帆远航,留下了造船、航海术等不朽的物质文化遗产,并渐渐具备了认识海洋、利用海洋的观念和意识。考古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中国沿海就留下了先人活动的足迹,“贝丘人”在海边捡拾贝壳、鱼类等作为食物,新石器时代已经懂得“木浮于水上”,利用石斧刳木为舟使华夏先民能在海上(水上)停留成为可能。夏商周时期,伴随青铜技术的出现,已经可以制造风帆和木板船,船的容积增加,功能增强,沿海地区货物交换、人员往来日益活跃,海洋经济活动初露端倪。春秋战国时期,冶铁业的发展,使生产工具发生革命性变革,加速了农业、手工业和制造业的进步,沿海造船规模渐趋复杂,海洋经济活动进一步繁荣。同时,人们对海洋活动与经济活动有了理性联系,沿海资源开始得到保护,反映在观念形态上,表现为海洋意识的初步发展。秦汉以降,海洋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得到不断扩充。秦汉时期,秦始皇4次巡海,可见海洋意识的觉醒已经上升到国家意志的层次。此时,沿海经济快速发展,大批因海而富裕的商人,对国家海洋政策的制定起着关键作用。而秦始皇通过海运解决蒙恬在北河驻军的粮饷,说明海上交通也被赋予军事意义。两汉时代,汉武帝7次巡海,“其所成就的海上丝绸之路,不仅沟通了中国北起辽东鸭绿江口,南至广西北仑河口的南北沿海大航线,还形成和发展了南北两条通往海外的远洋航线。同时,发现和开发了南海”①张炜、方堃主编:《中国海疆通史》,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80页。。从汉代开始,橹、尾舵、水密隔舱等造船技术和导航、使风等航海技术在世界范围遥遥领先。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统一的政治格局被打破,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政权更迭频繁,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一定影响。一方面,沿海经济发展处于相对徘徊阶段,大量人员向战区较远的沿海州郡迁移,成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对海洋的探索并未停止,这一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有东吴孙权舰队到达夷洲(今台湾),晋时法显和尚从印度洋航海回国。隋唐五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也是中国航海的繁荣时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和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造船技术、地图绘制技术和指南针在航海中广泛应用,中国无论是近海还是远洋航行,均独步于世界。中国与渤海国、朝鲜、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交往非常频繁,“海上丝绸之路”十分兴盛,出现了专门管理海外航运贸易的机构,交州、广州、泉州、扬州、登州等地成为名噪中外的滨海贸易港口。宋元时代,中国的航海业进入全盛时期,航海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以罗盘导航、天文定位与航迹推算为标志,航海技术比西方早2—3个世纪进入了“定量航海”的阶段。宋朝与印度尼西亚、印度、波斯、阿拉伯、东非沿岸国家都有海上交通往来。元朝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往来更是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和水平,据元代大航海家汪大渊所撰《岛夷志略》记载,元时中国与120多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海上贸易往来关系。明朝是中国航海的顶峰时期。明初的永乐、宣德年间,统治者出于维护自身统治、扩大国际影响、满足物质享受等方面的需要出发,先后派遣郑和率领当时世界上最庞大的远洋船队七下西洋,大大增加了中国人对印度洋沿岸的认识,开阔了眼界。郑和下西洋以后,中国东南沿海一带海上私人贸易逐步兴盛,居民开始迁居南洋诸岛国,为中国向海外发展开创了难得的机会。尽管明中期以后,由于实行锁国禁海政策,海洋事业几近停滞,但可以肯定,在数千年海洋实践中孕育而成的海洋文化,对中国古代文明的发展和历史传承,乃至世界文明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
以海洋文明发展为先天条件的中国古代海洋环境的形成与发展,除了自然地理因素塑造之外,取决于海上安全形势和对海上威胁的判断。纵观历史,中国在元朝以前几乎没有外敌的海上入侵,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工具、造船和航海技术的不发达,从客观上讲不具备远海航行的物质基础,人们把海洋看作天然阻隔。因此,元以前的海上安全形势表现为沿海诸侯国之间为陆地争霸和统治者拓疆戍边的沿江沿海岸战争,人们对海洋的认识和利用徘徊在较低水平,海洋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地位很低,海上安全环境相对稳定。但从明初开始,倭寇长期自海上入侵,特别是16世纪以后,倭寇大举窜犯中国东南沿海,江、浙、闽、粤各省不断发生大规模海盗抢劫和烧杀事件,官兵与倭寇作战伤亡巨大,沿海居民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此间,西方殖民势力也开始向东方大肆扩张,葡萄牙、荷兰殖民者陆续占领了珠江口的屯门、双屿、月港、澳门、台湾等地,建立码头,控制海上贸易,殖民者与中国军队交战增多,沿海危机日趋严重,海洋安全环境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海洋安全逐步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部分,并影响国家安全和民生生活。
二、中国古代海洋军事活动与海上力量发展
中国古代海洋军事活动的起始是春秋战国时期各种政治力量分化斗争的需要,随之而来的,是以舟师、水军、水师为标志的专门水上作战力量的不断发展壮大。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为了国势强盛、疆域拓展,除了在陆地交战以外,濒海国开始利用舟师进行海上讨伐。当时,沿海的主要强国有吴、齐、越三国,各自拥有舟船、舟师。吴国有“大翼”“小翼”“楼船”“篙船”,越国有“戈船”“楼船”“大翼”“中翼”“小翼”等。①参见杨金森、范中义:《中国海防史》上册,北京:海洋出版社,2005年,第1页。公元前485年,吴王夫差派大夫徐承率舟师从海路北上伐齐,齐国亦派舟师拦截,两国在黄海水域进行了一场海战,结果“齐人败吴,吴王乃引兵归”②《史记·吴太伯世家》。。这表明这一时期的沿海国家已经建有相对固定编制的舟师,舟船的大小、功能有了明显区分,而在作战上也有了进攻和防御特点。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海洋征讨的第一个鼎盛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疆域的统治和管理首先表现在陆地与海疆的统一,国家不仅要收复陆地边界,在北方筑起万里长城,对远离统治中心的沿海地区更是给予关注,建立了力量强大的舟师,控制沿海区域,并通过对沿海的治理得以拓疆戍边。西汉时期是中国海上力量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时期,也是南方海疆版图最大的时期。汉武帝在东南沿海开始大规模的拓疆。当时训练有素的舟师有20万之众,战舰2000多艘,①参见张炜、方堃主编:《中国海疆通史》,第63页。在舟师将领的率领下从海上南下,于公元前138年前后发动了平定东瓯(今浙江和江西东部)、南越(今广东、广西和湖南南部)、闽越(今福建)3个割据政权的战争。公元前110年,东南沿海的广阔地域纳入了汉朝版图。在东北沿海方向,汉武帝于公元前109年分别从陆地和海上发兵平定卫氏朝鲜,开创了大规模海战的先例。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空前繁荣的鼎盛时期,贞观十八年(644年),唐太宗“敕将作大监阎立德等,诸洪、饶、江三洲,造船400艘,以载军粮”。翌年,“以刑部尚书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帅江淮岭陕兵四万,长安洛阳募士三千,战舰五百艘,自莱州浮海趋平壤……”②《资治通鉴》卷197,《唐纪·十三》。。此后,又3次发兵东征高句丽。唐高宗更是继承了唐太宗收复辽东和东征高句丽的国策,从水陆两路发兵合击高句丽,直至攻克平壤。大规模的水上征战,唐水军有了快速发展,战船数量众多、种类齐全。仅贞观十九年(645年)李世民率军东征高句丽,就有战舰500艘,水军数万人,③参见中国海军百科全书编审委员会编:《中国海军百科全书(军事历史Ⅲ)》,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5年,第33页。水军的运用和战术战法也相当成熟。宋朝,水军在统治者的军事运用中仍然占有重要地位。北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平定南唐36州,开始在战前对水军进行有意识的训练,“凿大池于汴京城之南,引蔡水注之,造楼船百艘”④张炜主编:《中国海防思想史》,第17页。,选精兵于池中练习水战。南宋,海洋更是成为战争的重要场所,南宋建立之初,通过海上周旋逃避金兵,所谓“避兵锋于海上”。此后,水师力量大为增加,曾设立水师制置使,统一指挥水师各部队。水师部署在江淮流域和沿海地区,编有军、将、队等序列,仅常熟许浦的水师就达1万多人。水师战法运用不断丰富,在金宋战争中,取得黄开荡之战、采石之战、陈家岛海战等多次胜利。⑤参见中国海军百科全书编审委员会编:《中国海军百科全书(军事历史Ⅲ)》,第29页。元代,水师拥有战船7800艘,12万人之众,依靠这支水军,元得以进军汉水、长江中游,占领武昌、汉阳,最终攻灭南宋,并于元十一年(1274年)、十八年(1281年)再次渡海进攻日本,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三十年(1293年),又遣水军进攻缅甸、安南和爪哇,虽都兵败而归,但水军规模已经可见一斑。⑥参见中国海军百科全书编审委员会编:《中国海军百科全书(军事历史Ⅲ)》,第26~27页。
从明朝开始,海上威胁则来自日本倭寇从海上频频入侵。据统计,从洪武元年(1368年)至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倭寇较大的入侵就有62次。⑦参见张炜主编:《中国海防思想史》,第31页。面对日益严重的海上威胁,朱元璋运用灭元时的水陆军对倭患进行顽强抵御,同时大力加强水军建设。洪武三年(1370年)建立起一支拥有13万多将士、1200艘战舰的中央直属水军,担负沿海地区作战任务。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建立起一支至少拥有4000多艘战舰的地方水军,防守各自防区。⑧参见杨金森、范中义:《中国海防史》,第91~92页。至明成祖时,水师发展进入全盛时期,战舰数量、种类齐全,装备普遍使用火器,作战方法已经由接舷战和撞击战逐渐向舷击战过渡。戚继光、俞大猷等率部浙、闽、粤沿海,歼灭来犯之敌,保障了东南沿海的安全。明将郑成功辖下的水军规模庞大,有大“熕”船、乌船、快哨船、大战船、赶缯船、“艍”船等1000余艘,拥兵20镇,舳舻陈列,进退以法,将士在惊涛骇浪中,无异平地,跳踯上下,骄捷如飞,⑨参见[清]黄叔璥:《台湾使槎录》卷四,《赤嵌笔谈》。并于1662年在海上有效地击退荷兰增援舰队,从侵略者手中收复台湾。
清初至鸦片战争时期,中国水师逐渐走向衰落。清军入关后的主要作战对象是训练有素的明水师,为此,清顺治初年就在京口(今镇江)、杭州建立水师,顺治八年(1651年)收复东南沿海后,水师正式建制,先后建立了八旗水师和绿营水师,规模达6万人,分为内河和外海两部分,战船以木壳风帆船为主,曾参与平息“三藩之乱”、收复台湾和抗击沙俄入侵收复雅克萨。但弓马立国的清廷最终没有系统建设发展水师,终致在鸦片战争中惨败,海上门户洞开。
三、中国古代沿海防务体系建立的基本脉络
(一)以统一海疆为标志的秦汉时期沿海防务萌芽。秦汉时期,海洋疆界已经被视为国家安全的天然屏障,统治者已经意识到沿海地区的安全与稳定对国家整体安全的重要性,把海疆范围以内认定为华夏文明的中心、范围以外看作落后的不具有威胁的蛮夷之邦。海洋开始被赋予维护国家安全和保持文化正统的双重使命。一是海疆疆界范围的确立。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明确宣示东海、南海及北方的统治范围。琅琊石刻记载“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表明海洋沿岸地区首次正式纳入国家统一治理的范围,奠定了中华文明史上的海疆地理范围。同时,从国家疆界认定和整体治理上看,秦始皇确立了“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的陆海疆界一统治理格局。二是通过海疆巡狩戍卫沿海。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第二年就为了“示疆威,服海内”而大规模出巡,其在濒海巡游的时间几乎占出游时间的一半,虽未及巡至南海,但东部沿海郡县大部巡游,通过巡游刻石,以海为界、巡狩沿海开始作为国家秩序维护的一部分被加以关注。三是通过郡县制管理确定海岸持续统治权。秦时海疆分属十六郡统辖,从辽宁东部和朝鲜西北部沿岸,到秦皇岛、渤海、黄海、江浙沿岸以及越南沿岸,均有郡县管理。西汉时,临海郡多达21个。公元前110年,汉王朝把海南岛划入版图,增设了儋耳郡和琼崖郡。这些沿海郡不仅驻有行政官员,而且还派驻军队和军事官员,大部分还设立了典兵之官都尉,显然都肩负着海防之责。①参见安京:《秦汉时期海疆的经略》,《中国边疆史地研究》1995年第1期。
(二)基于海上威胁而逐步建立的明代海防体系。海防的性质取决于当时条件下国家利益的定位和国家对海上威胁的判断。明朝开始大量倭寇从海上入侵,严重影响了沿海居民的生产生活,对国家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因此,明初始,统治者明确将海防纳入国防战略之中,并开中国历史筹办海防之先河,建立起初具规模的海防体系。一是沿海卫所及配套设施的置设。从洪武元年(1368年)明太祖在广东要害设置卫所始,明朝在北起鸭绿江、南至北仑河口1.8万余千米的海岸线上,共设置了54卫,99所,353巡检司。以每百户所2艘战船统计,当有舰船6000余艘,驻军50万上下。除卫所城池外,还设有烽堠997个,堡190个,墩313个,水寨58个,台48座,营23个,塘铺24个,城7座,形成了比较周密的海防体系②参见张炜主编:《中国海防思想史》,第35~37页。。二是海防思想的逐步产生并丰富。明初在海防筹措上主要目的是防御来自海上的外患,对进犯的倭寇实行水陆并防方略,首先是派出水军在沿海巡逻,遇有进犯立即歼灭,倭寇登岸,则以卫所军进行追剿歼灭。嘉靖中期后,东南沿海海情严重,明廷一方面严令禁海,另一方面加强沿海防御,朱纨、俞大猷、谭纶、戚继光、胡宗宪等抗倭名将在海上作战中,对海防实践的理性总结不断丰富发展,出现了“御海洋”“固海洋”“严守城”等系列海防主张。这种多层次、大纵深的海防思想是明以前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在中国海防思想上占有重要地位。三是消极防守的海禁政策。作为海上正面防御的补充,明朝采取以断绝海寇接济为初衷的海禁政策,“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虽在明初期有其一定的合理性,沿海短期内减少了倭患危害损失,但长期禁海政策一方面断绝了沿海民众获得财富的途径,大量民众转而到海上劫掠为生,加剧了海患;另一方面,禁海政策筑起的海上藩篱直接阻隔了中国走向世界。当西方国家走上工业化道路,进入人类历史崭新阶段的时候,中国的帝王将相和“天朝上国”的臣民们依然沉醉在中华大国的睡梦中,这种消极和无知,使中国渐渐远离了新兴的世纪文明。
(三)轻视海洋安全利益需求而施行的前清海防政策。清朝建朝之初就面对明末强大的水军,马上得天下的清政府不得不关注水军、关注沿海,本身就缺少海洋实践的清政府,在海洋的筹划之初天然地带有轻视偏见,并缺乏主动性。一是被动地继承了明朝既定的海疆政策。清军以骑射为专长,在与明军作战过程中逐步建立水师。水师基本沿袭明水军军制,分为内河与外海两部分。经制兵中分为八旗兵与绿营兵。八旗水师兵力不多,但兵员多为清王朝统治者的嫡系,享有特权,在薪饷等方面明显高于绿营水师。绿营水师是清水师的主力,虽在清前期训练严格,战斗力较强,在澎湖、雅克萨之战、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清政府腐败加剧,清水师发展缓慢直至衰弱。到鸦片战争前夕,清水师虽有6万人之众,可实际可战者仅有数千人,外海战船仅有890多艘,质量很差,薄板旧钉,不堪一击。①参见丁一平、李洛荣、龚连娣编著:《世界海军史》,北京:海潮出版社,1999年,第97~99页。二是实行更为严厉的海禁政策。尽管清前期提出“海防为急务”②杨金森、范中义:《中国海防史》,第549页。的观念,“嘉庆年间的海防观念已经包括海疆、海防、海战等概念,并且形成了守海岸和海上设防的纵深部署思想”,但是,作为对付反清势力的政治和军事措施,清政府多次颁布命令实行“海禁”,“今后凡有商民船只私自下海,将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不论官民,俱奏闻处斩”。内容宽泛、执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严重破坏了沿海地区的政治、经济秩序,同时深刻影响海上力量的持续发展。三是实施“迁界”政策。由于海禁政策收效不大,清政府给海禁政策注入了新的内容,那就是“迁海”。顺治八年(1651年),清平定浙江以后,开始实施迁海计划。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正式下“迁海”令,“迁沿海居民,以恒为界,三十里以外悉墟其地。”③[清]孙尔准等修,[清]陈寿祺纂:《[道光]重纂福建通史》卷八十六,《海防篇》。康熙三年(1664年),“又遣吏部尚书硕图,偕藩院将军提督,令再徙内地五十里。”康熙十八年(1679年),又在“福建上至福宁、下至诏安,赶逐百姓重入内地,或十里或二十里”④[清]江日昇:《台湾外纪》(台湾外志)卷二十二,民国印,进步书局校印。。连续三次强制性迁海,造成了“滨海数千里,无复人烟”“沃壤捐作蓬蒿”。表面看,“迁海”是应海防之策,逼迫郑氏父子,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是,这样的迁界政策直接扼杀了通过海洋了解世界、经营中国的可能,大量居民的内迁使得沿海对外经济活动停止,沿海城池、岛礁荒废,大大压缩了沿海岸活动的海防战略纵深。更为严重的是动摇了沿海岛屿、礁石在海洋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战略地位。1683年,清康熙朝统一台湾后,清廷部分大臣倡言弃之不顾,认为台湾“此一块荒壤,无用之地耳”,“得其地不足以耕,得其人不足以臣”。这些弃守台湾的主张虽然遭到施琅将军的极力反对,康熙帝同意保留对台湾的管辖,却仍坚持“不使其失,亦不使其兴”的原则,禁止赴台人员携带家属,限制开发台岛。遭到同样命运的还有海南岛,海南岛的开发在清代一度陷入停滞。⑤参见张炜、方堃主编:《中国海疆通史》,第312~313页。
四、中国古代海洋安全意识的形成及其基本内涵
(一)有限开放的海洋观念。海洋观作为人类认识海洋所形成的一种观念,也必然反作用于人类社会。人类文明从一开始是在陆地和海洋同时产生的,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形成两个并行的文明体系:大陆文明体系和海洋文明体系。“地理大发现”之后的资本主义时代,随着新航路的开辟,海洋文明才骤然超越大陆文明,人类不再视海洋为世界的边缘,海洋的作用主要表现为连接世界的“伟大通道”,这就意味着能够通过海洋追求世界性经济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因此,从海洋中走出来的国家主导了世界文明的进程。中华民族认识海洋、利用海洋的历史十分悠久。在自然经济时代,海洋“兴渔盐之利,通舟辑之便”,具有十分朴素的经济和交通观念,特别是明朝的郑和下西洋,海洋被赋予具体的“怀柔”“宾服”等政治目的。从客观上讲,中国古代海洋文化,就技术和实践本身具有世界性,是开放的,对世界航海,乃至世界文明产生重要影响。问题是这种领先于世界的海上实践,其本质需求与西方是不同的,它并不是以消除海上威胁、追求经济利益、改变国家命运为根本目的,而是对内的集权统治、自我封闭。明清时期的反复“禁海”“开海”政策,正是封建统治者保守海洋观的最好佐证。
(二)以农耕为主的从属性海洋经贸活动。海上权力的真正获得是建立在和平与广泛的商业基础之上。将海洋自然状态有效地转变为存在着海权的状态,最具决定性的方式就是商业控制。①参见[美]马汉:《海权论》,萧伟中、梅然译,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1997年,第229页。产生于自然地理条件优越的中华农业文明,曾经登上了世界文明的顶峰。“耕而食,织而衣”,几乎所有社会发展需求都能从土地经营中获得满足,土地自然成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由此产生的农业经济必然成为社会主要经济成分,并得以巩固和不断传承。其间,海洋经济没有作为国家经济的主要成分被加以利用,其发展是作为农业经济的补充而出现的。中国历史自汉以后,特别是唐、宋时期,海上贸易出现繁荣和兴盛的景象,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清朝康、雍、乾三朝,沿海贸易十分兴盛,来华的外国商船络绎不绝。海外航运、海上贸易、民船发展、渔业发展都被清政府几经筹划。但这种海洋经济发展思路,并不是受商品经济规律支配的民间自由贸易,而是由国家垄断的官方赍赐贸易,即使这样,海洋贸易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占比例也很小,其经济属性远远弱于政治目的,海洋体现在商品交换、利润获得、物质繁荣的独特意义和商业优势未受到重视挖掘,海洋经济的补充性、单一性、从属性始终存在。
(三)被动防御性的海洋军事实践。海洋军事实践的动力来源于对海洋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认识和追求。古代地中海沿岸的腓尼基、迦太基、希腊、罗马以及15世纪地理大发现后崛起的海上强国葡萄牙、西班牙等,无不利用海洋进行商品流通、经贸活动和财富掠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心在本土之外,国家经济、政治和安全筹划由陆地拓展到海上就成为必然,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海上筹划是国家整体意志在海洋的自觉体现。而中国古代海洋实践则不具有对外掠夺的性质。尽管从春秋战国开始就有了海上战争,海洋军事活动此后从未停止,沿海诸侯国在争霸中充分运用海洋,利用水师和舟船进行战争,许多历史时期统治阶级通过海上战争得以拓疆戍边。特别是从宋、元开始,海洋军事活动能力不断提高,南宋高宗绍兴二年(1132年)在庆元府定海县(今浙江宁波镇海)设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管理海防的军事机构——沿海制置司,可见沿海布防受到重视。明代朱元璋甚至因为打击倭寇建立了沿海防御体系,然而,所有这些海上征战的重心从来没有离开过陆地,水师、“楼船军”作战无不为了扩大陆地疆域,巩固陆地霸权。因此,以恢复陆上秩序为前提的海洋军事实践绝不是主动的、影响国家全局的。
(四)重内轻外的海上力量建设。海上力量的建设历来服从服务于国家安全的需要。中国古代几千年的历史写就的是大陆文明史,国家安全的重心始终在陆地,国家对海洋利益的诉求很少或者几乎没有。从组建形式上看,中国历代楼船军、水军都是从陆军中抽调而来,他们平时进行陆军的训练,人船分开,只有战时才登船作战,战争停止后,就上岸或者归田耕种;从战争运用上看,国家军事力量的主体是陆军,水师仅是陆军的补充,当国家战争是从水陆两路进行的时候,只要陆地战争结束或达成目的,水师也就结束战斗班师回城;从作战能力上看,古代水师以沿海岸作战为主,兵力的输送和转移大多依托沿海城池,没有远海作战能力,即使明朝的郑和下西洋具有军事意义,但是国家整体行为的主体不是战争,而是政治上的“宾服”。以上这些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海上力量建设首先服从国家陆地安全,即消除内患,其次是应对外敌入侵,即被动防御。因此,海上力量建设中走向世界海洋、控制海上通道、参与商业竞争的因素很少,表现出陆权统治下忽视海权的国家整体防务的先天不足。
综上,中国古代海洋安全意识,是在大陆文明发展具有绝对优势、海洋文明并不落后的背景下萌发的,统治者在扩大和巩固陆地疆域的同时,能够将沿海区域纳入国家整体版图加以筹措,并且发展海上力量,逐步建立沿海防务体系,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得不承认是积极和主动的,为国家发展和陆权的巩固创造了重要条件。但同时,中国古代海洋安全意识是建立在封建王朝自我封闭的基础之上,忽视国家整体安全和长远发展,表现出消极和被动,从而丧失了引领国家走向海洋强国的历史机会,使当时的中国渐渐远离了新兴的世纪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