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南县动物产地检疫新模式
2019-12-06刘洪明张祯涛李师军李新刚厉建东周灵芝周建胜
刘洪明 ,张祯涛,李师军,李新刚,厉建东,周灵芝,周建胜
(1.烟台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山东烟台 264000;2.山东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山东济南 250022;3.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山东临沂 276000;4.莒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山东莒南 276600;5.烟台开发区农业水利海洋局,山东烟台 264006)
山东省莒南县畜牧业发展基础较好,已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据莒南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数据,2018年该县生猪存栏91.7万头、出栏246万头,家禽存栏786万只、出栏2 320万只,肉蛋总量达25万t,位居全省前列,是全国的生猪调出大县。在养殖总量大、畜禽调运多的情况下,做好检疫工作,既是擦亮莒南畜牧金字招牌的必要支撑,更是维护动物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的必然要求。
动物产地检疫是兽医行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是兽医队伍履职尽责的重要体现,是防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也是维护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的现实要求。多年来,莒南县针对动物产地检疫不同发展阶段存在的问题,不断调整检疫模式,探索新机制、新手段,通过优化工作手段,提升工作能力,破解动物检疫工作中的难题,保障当地畜牧业发展和动物源食品安全。
1 过去不同阶段存在的问题
1.1 “保吃饭”阶段(2002—2004年)
2002年5月莒南县收回了乡镇检疫权,成立了8处动物检疫所。动物检疫所属畜牧局派出机构,单纯从事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人员工资、车辆燃油、办公经费、房租费等全靠检疫收费解决。由于当时的检疫行为社会认可度低,暴力抗法、逃检漏检、拒缴费等现象经常发生;由于费用自理,各动物检疫所互相压价竞争。上述因素导致此阶段检疫秩序混乱,检疫员工作量大,说是检疫,其实完全是为了收费,解决吃饭问题。
1.2 “保工资”阶段(2005—2014年)
2005年,莒南县为解决各动物检验所间的恶性竞争问题,决定统一收费标准,执行财政部452号文件。由于收费标准提高,逃检现象更加严重,检疫人员只能通过看守、堵截等方式来保证产地检疫率,这给检疫员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这一时期,个别检疫员迫于增加收入的压力,没有做到依法检疫,致使只收费不检疫、“隔山出证”等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也有个别检疫员法律意识不强,不按程序检疫,导致不合格畜禽出栏外调,由此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给莒南县畜牧业造成较坏影响。
2 产地检疫新模式
2015年1月1日莒南县取消检疫收费,将所有人员工资、经费全部列入县财政统筹。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视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关注度提高,莒南县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着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决定推行“三厅”建设(即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动物疫病防控大厅和远程监控大厅),执行全县统一的动物产地检疫新模式,建设全程记录链条,全面落实“痕迹化”管理,使莒南县的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进入了“真履职、避风险”阶段。
2.1 设立检疫申报大厅
针对莒南县检疫工作初期存在的检疫人员分散、归属不统一,以及人员少、无组织,有职责、没保障等问题,莒南县已于2011年调整设立了14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初步构建了纵向一条线、横向分辖区的条块管理格局。2015年检疫费取消后,莒南县按照“四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形象设计、统一信息公示、统一队伍管理),投资建设了检疫申报大厅,配备6~8名专职检疫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实现了产地检疫定点受理、预约检疫、集中出证(图1)。检疫大厅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给予全额财政保障。
图1 莒南县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大厅
2.2 规范检疫流程
实行现场检疫或到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严格按照“检疫申报→到点检疫→查阅相关资料→临床检查→瘦肉精检测→大厅电子出证→完善现场检疫记录→签发检疫证明→检疫资料整理归档”的统一工作流程(图2)。
2.3 建立严格管理制度
莒南县为保障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先后制定了“两承诺、三确认、四必查、五严禁、六归档”等多项制度。
2.3.1 两承诺 一是规模养殖场(户)养殖承诺,签订《畜禽养殖场(户)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畜禽贩运户收购运输承诺,签订《动物健康、安全承诺责任书》。
2.3.2 三确认 一是确认调运(申报)动物来源信息,填写《报检动物信息确认表》(图3);二是确认调运(申报)动物免疫情况,提供动物免疫证明或饲养场养殖档案;三是确认畜禽标识,核对《报检动物信息确认表》,确认是否证物相符。
图2 莒南县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流程
图3 报检动物信息确认表样式
2.3.3 四必查 一是查验动物饲养场养殖档案,二是临床检查,三是按规定查验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四是“瘦肉精”检测。
2.3.4 五严禁 一是严禁对来源不清的“拼车动物”实施检疫出证,二是严禁未见动物或未实施检疫“隔山开证”,三是严禁对未按规定实施强制免疫动物检疫出证,四是严禁对经临床检查发现异常、未佩戴畜禽标识的动物检疫出证,五是严禁对应进行实验室检测而未实施检测、未进行“瘦肉精”尿样检测的动物检疫出证。
2.3.5 六归档 完善现场检疫记录单(由畜货主和官方兽医双方签字确认)、检疫申报单、报检动物信息确认表、动物免疫证(免疫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养殖场(户)或畜禽贩运户承诺书等六项资料整理归档。整本检疫票证使用完毕后,由官方兽医按照检疫对象类别,进行分类统计,填写检疫证明封面并签字确认,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经核实无误后换发新证,从而形成了动物检疫全过程记录链,有效实现了痕迹化管理。
3 新模式运行保障
3.1 建立监管机制
新模式注重留痕管理,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记录,做到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工作完成后的实物资料统一归档保存,可随时调阅查证。同时,依托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图5),对养殖关键环节实行全覆盖、全天候监控,保存影像数据,做到即时监控、追溯查阅,既能够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又有助于出现问题后的追溯调查。在加强外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内部管控工作机制,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原县畜牧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工作问题,督促整改提升,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工作要求落到底。
图4 莒南县远程监控平台
3.2 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分期分批对官方兽医、检疫协检员等进行培训,讲解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场检疫操作、资料整理归档,统一运作模式,统一标准要求。同时,召开现场观摩会议,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促进整体工作提升。
4 新模式优势
莒南县将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落实到检疫工作的各个方面,逐步探索形成了符合基层工作实际的检疫工作模式,达到了“三清、两变、一提升”的良好效果。2015年至今,累计规范出具各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5万余份,每份检疫合格证明都附有完整的证据资料,检疫过程形成了完整的闭环链条,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4.1 三清
首先是体系清。检疫工作队伍归口清晰,官方兽医、协检员两支队伍相互结合,工作经费、薪资待遇、办公条件,由财政一体保障,为工作落实奠定坚实基础。第二是责任清。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官方兽医职责、协检员职责清晰,并将责任落实嵌入检疫工作各个环节,通过报检承诺书、查验双签字等方式,体现责任分际,确保了事有人干、责有人担。第三是运行清。工作流程标准化、工作要求统一化、工作人员专业化、工作过程痕迹化,使检疫工作实现了从“游击作战”到“正规作战”的跨越。
4.2 两变
第一,检疫工作队伍整体面貌明显转变。检疫大厅建设、协检制度建立,将检疫人员从过去“白加黑、5+2”的无节制状态中解放出来,实行8小时工作制,工作条件显著改善,对外形象明显提高,薪资待遇更有保障,责任划分更加清晰,有效降低了履职风险,提升了整个队伍依法检疫、履职尽责的精气神。第二,生产经营者思想认识有效转变。产地检疫工作将各项记录的查验核对工作贯穿到从养殖到动物产品上市的全过程,这就倒逼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的增强,初步形成了产管协同、互促互动的良性格局。
4.3 一提升
就是检疫工作效能显著提升。这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力量加强,从人员配备到条件建设都迈上了新台阶;二是检疫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有效提高,工作规范进一步增强,抓检疫、保安全的成效更加凸显;三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提高,公开透明、相互制约的检疫方式,让市场主体有章可循,有力避免了过去随意性大、无所适从的问题,为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得到了行业的热烈拥护和支持。
5 思考
山东莒南县动物产地检疫新模式,提高了产地检疫工作水平,强化了畜禽的移动监管,降低了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但在产地检疫实际操作中,还面临着不同畜种的检疫规程不同、不同动物的检测指标多样、不同形势下检疫政策变化等情况,这使得莒南县动物产地检疫新模式也需要随着政策、要求的变化来及时调整。下一步,在产地检疫实践中,还需不断积累经验,对出现的新问题作更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新模式,在进一步提升本地动物检疫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同时,也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动物检疫工作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