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2019-12-05蒙智心张娜李云鹏
蒙智心 张娜 李云鹏
[摘 要] 通过梳理天津近十年教育基本数据发现,天津普惠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断增大,教育资源不断扩大,积极扶持规范民办园发展,但仍存在师资水平、普惠性学前教育政策、监督不足等问题。
[关 键 词] 普惠性学前教育;现状;建议
[中图分类号] G61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7-0054-02
为实现“2020年高水平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2016年9月《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天津市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合理布局、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本研究通过文献梳理,对天津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天津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现状
(一)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不断增加
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和《天津市学前教育提升计划(2013—2015年)》实施过程中,天津市共投入58055万元,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计划的实现。2019年天津市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投入达到77712.7万元,达到近十年学前教育财政预算投入的最高值。
(二)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
2009—2018年天津市幼儿园、学生、教师发展情况如下。
从园所总量看,2018年天津市幼儿园数量为2223所,比2009年增加37.14%。2016—2018年新建、改造园分别为:160所、100所、112所。
从学生数量看,2018年天津市在园幼儿数为262907位,比2009年增长27.35%;2018年招生数为97782位,比2009年增长19.16%。为适应“全面二孩”等政策引起的人口规模结构变化,天津市计划2019年新增4万个幼儿学位,2020年新增学位不低于4万个。
从幼儿园教职工数量看,2018年幼儿园教职工数为33141位,专任教师数为19635位,比2009年增长分别111.71%、95.00%,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数量大幅度增长,师幼比逐年降低。
(三)积极扶持并规范民办园发展
天津市坚持“政府主导、合理布局、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原则”连续印发《天津市民办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天津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的通知》等文件以规范民办园发展,并从政策和财政上扶持
普惠性民办学前事业发展,出台《天津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系列政策和资助金制度。2012—2017年底,财政累计安排4800余万元,奖补85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惠及12.77万幼儿。2018年,天津市各区公示普惠性民办园共239所,成为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重要学位增补点。
二、天津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师资力量较为薄弱
《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2013)指出“全日制的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为1:5~1:7”,但天津市2018年在园幼儿与教职工比例为1:7.93,说明现阶段教师数量不足。《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民办园保教费标准由各园办学成本和规模大小决定。但普惠性民办园的主要收入来自保教费和政府的補贴,承担了教师全部工资,生源不稳定导致园所收入不稳定,因此对教师工资持续稳定增长的支撑不足,同时普惠性民办园教师身上的“普惠”特征不明显,薪酬待遇没有明显变化,与公办幼儿教师相比,普惠性民办幼儿教师流动率高。
(二)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的监督培训不足
相关部门对普惠性民办园的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普惠园教师配置未达到“两教一保”,甚至出现“两教0保”的情况。还存在班容量过大,部分园所师幼比为:1∶14.5,低于天津市2018年的整体水平,有的园所接近一半的教师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教师培训机会低于公办园教师。
(三)普惠性学前教育相关政策仍需健全
《认定办法》指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为取得我市合法办园许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其标准不够具体,可操作性较弱。《天津市学前教育资助金管理办法(暂行)》于2017年沿用执行至今,其对资助的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范围、资助标准继续沿用2012年的标准。随着普惠性民办园规模扩大,人们对教育质量、基础设施、教师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办园成本必然会不断增加,相关政策标准弹性不足导致部分民办园对当前的“普惠政策”持观望态度。
三、优化天津市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加强对现行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运行机制的监管和调控
在确保天津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明确财政投入在各级政府财政投入总额中所占比例、明确财政投入的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在财政预算中的单独列项,保证资金效用的发挥、强化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执法和监督,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的预算、决算和监督机制,并对以上问题进行有效监管和调控,促进信息公开化。
(二)逐步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相关政策
准确把握普惠性民办园成本的变化趋势,建立动态的标准调控体系,完善《认定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针对将教师的工资待遇纳入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逐步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的比例,完善教师培训制度等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提高普惠园幼儿教师的专业性
在教师培训政策、财政投入等扶持制度完善的过程中,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借鉴河西区“1+N”发展联盟机制经验,让有经验的教学辅导员进驻普惠性民办园,由具有学前教育资质的高校对口项目区县教师发展中心协同组织开展骨干培训等活动。同时,也可以促进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形成一对一“帮扶”关系,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教师专业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荣长海,白燕,麦清.天津市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现状与发展研究[J].天津市教科院学报,2017(5):5-8.
[2]郑益乐.“全面二孩”政策对我国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影响及建议:兼论我国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的现状与前景展望[J].教育科学,2016,32(3):83-89.
[3]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近年来我市为学前教育发展做了哪些工作[EB/OL].[2017-12-1].http://jy.tj.gov.cn/show.jsp?classid=201707190825573765&informationid=201712010952257905.
编辑 赵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