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对策建议
2019-12-04张冬燕王冬至杨香合刘丽
张冬燕 王冬至 杨香合 刘丽
摘要:新型研发机构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化升级对科技依赖的增强产生并发展,已成为科技创新的新生力量。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阶段。论文在分析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环境基础上提出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industrialization, the new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ions have become the new for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It is only a short time since the new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ions in Hebei Province started, and they are still in the exploration stag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environment of the new R&D institutions in Hebei province,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new R&D institutions in Hebei province.
關键词:新型研发机构;财政支持;对策建议
Key words: the New R&D institutions;financial support;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中图分类号:C9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31-0053-02
0 引言
20世纪90年代末,伴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对科技依赖的增强,新型研发机构产生并不断发展,1996年深圳市政府与清华大学按照各占资50%联合成立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加快了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同时为深圳培育出一大批高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创业企业。自此,新型研发机构不断发展,成为科技创新的新生力量,在提升国家创新能力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新型研发机构在各省市发展不平衡,广东、江苏等省份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迅猛,创新成效显著,而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阶段,对此开展研究,对于促进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河北省科技体制改革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1 新型研发机构概念
新型研发机构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多投资主体建立、多样化模式组建、企业化运作机制,主要从事研发及相关活动,投管分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新型法人组织。新型研发机构有别于传统的研发组织,同时具有大学、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特点,其运行机制更灵活,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效率更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更能满足经济、产业化发展需求,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
2 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环境分析
2.1 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优势分析
2.1.1 政策支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等文件精神,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14号)、《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冀发〔2016〕29号)等一系列政策,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组织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2018年3月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政发〔2018〕6号)明确提出主要任务之一是:到2020年,省级重点支持打造100家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河北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1.2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雄安新区建设环境
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之后,2017年4月中国中央、国务院又提出设立雄安新区,调整优化京津冀城市布局和空间结构,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河北与京津协同发展的实现、雄安新区智慧城市建设、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的实现都迫切需要创新,并且更重要的是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新型研发机构的本质任务就是研发创新,其鲜明特征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资源配置,将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因此能够很好地破解科学研究和经济发展两张皮问题。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迫切需要大量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科技创新并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雄安新区建设为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2.2 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劣势分析
2.2.1 各项优惠支持政策不完善
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起步较晚,尚处于起步阶段,2018年4月和11月河北省分两批认定了总共2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和建设单位,数量少,建设时间不长,辐射带动效果不明显,政府对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政策尚处于研究探索阶段,政策体系尚不完善。
2.2.2 财政资金支持有待加强
广东省对于新型研发机构财政支持力度较大,2015年6月26日广东省科技厅发布《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明确提出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创新活动,对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个机构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2018年3月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试点的通知》中关于经费资助,指出对遴选的新型研发机构试点择优资助,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相较于广东省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财政支持而言,河北省对新型研发机构财政支持有待加强。
3 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对策建议
3.1 政府角度
3.1.1 完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
河北省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政策,但尚不完善,因为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涉及到人才、土地、财政、税收、金融等各方面,河北省应加快完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人才引进、招聘、晋升等人才政策,给予新型研发机构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强有力的土地、金融支持政策和财政补贴政策等。
3.1.2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省、市级政府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安排更多的财政资金,对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培育单位和建设单位分类进行支持。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并安排财政资金预算给予支持。
3.1.3 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和建设
目前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数量较少,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带动作用。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个人等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和建设,彻底改变传统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换低、技术与生产和市场脱节等问题,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
3.2 研发机构角度
3.2.1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活动,并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新型研发机构应加强市场调研,掌握市场需求情况,尤其是河北与京津协同发展的实现、雄安新区智慧城市的建设对创新成果的需求非常大,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应抓住机遇,面向市场需要开展科技创新研发活动,并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3.2.2 探索科学有效的运营模式
广东省是国内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最早的省份之一,新型研發机构形成了多样化的组建模式主要有:高校主导的校地共建型,科研机构主导的院(所)地共建型,由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法人通过自建或多方共建的社会法人主导型,政府主导、部分联合多家单位、联盟、协会等共建的联盟组织共建型等模式,管理机制趋向市场化、企业化,激励机制灵活多样,创新目标非常明确,促进了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的“三链”融合。河北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应根据自身特征,借鉴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组建模式构建科学有效的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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