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类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保护与修复—以国际公约及国内外实践为切入点
2019-12-03张冬冬
张冬冬
截至2018年7月,中国的世界遗产已达53项,在总数上位列意大利(54项)之后居世界第二,其代表着国际社会对中国遗产价值与保护工作的尊重和认可,但中国遗产保护与部分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目前中国历史园林对植物景观的研究主要关注林业与生态学属性,偏重植物保护的技术方法,如古树名木养护。而植物景观在园林文化遗产价值领域的研究中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随着植物不断地生长与衰亡,如何维护以使其恢复或保持历史原貌成为一个突出问题[1]74,由此对中国历史园林遗产保护带来诸多不利。在此背景下,相关研究亟待推进。
1 国际公约及其对中国历史园林的适用问题
1.1 国际公约发展概述
历史园林保护思想与实践古来有之,而相关理念发展成为系统性、科学化的国际公约则发端于20世纪初,并以《雅典宪章》为标志。1964年从事历史文物建筑工作的建筑师和技术人员在意大利古城威尼斯召开第二次国际会议,会议通过《保护文物建筑及历史地段的国际宪章》即著名的《威尼斯宪章》,由此奠定了遗产保护国际公约的基础。其保护对象主要是当时人们所关注的历史纪念物,强调纪念物具有类似博物馆藏品的历史见证与艺术价值。今天遗产保护呈现出对文化多样性的关注,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文化以及体现文化传统延续的“活态遗产”等保护问题,都是《威尼斯宪章》无法涵盖的内容[2]。随后有关工作蓬勃开展,相关国际公约应运而生[3]。如《华盛顿宪章》以保护历史城镇与街区为主要宗旨;《奈良宣言》主要针对东方文化遗产的特殊性,提出关于真实性的深度探讨;《佛罗伦萨宪章》在以往建筑文物保护的基础原则上,针对历史园林保护的特点而作出新的解读。
上述公约中以《佛罗伦萨宪章》对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保护复原最具指导价值。宪章第3条明确指出:“作为古迹,历史园林必须根据《威尼斯宪章》精神予以保存。然而,既然它是一个‘活’的古迹,其保存亦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进行。”之所以要遵循“特定的规则”即在于:“历史园林是主要以植物为素材的设计营造作品!因而是有生命的!意即有荣枯盛衰!也有代谢新生!因此,其表象反映着四季轮转,自然的兴衰与造园家和园艺师力求保持其长盛不衰的努力之间不断的平衡。”宪章第10~12、14~17条谈到与植物相关的历史园林维护与修复细则,主要体现在:1)历史园林植物景观需要不断进行维护、及时替换、并制订长远的定期更换计划;2)任何危及生态平衡的实体环境变化必须加以禁止;3)未经详尽研究前不得修复重建;4)修复必须尊重有关园林演变的各个相继阶段[4]。并涉及维护、保护、修复与重建4种处理措施。由此可见,《佛罗伦萨宪章》在继承《威尼斯宪章》真实性、完整性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历史园林中的植物因素做了必要改进。
1.2 对中国历史园林的适用问题
然而《佛罗伦萨宪章》历史尚短,其内容与方法仍有一些争议。正如《奈良宣言》与不少学者指出,文化遗产具有多样性,将其价值及原真性置于同一标准中来评判是不可能的。出于对所有优秀文化的尊重,需充分考虑各类遗产的文脉关系,因此保护方法也应是多样的[5]。当前中国的世界遗产数量位居前列,相关工作在与“世界标准”接轨的同时,也亟须探索出更加契合自身的“中国特色”。《佛罗伦萨宪章》于1981年提出,而中国以承德避暑山庄、苏州园林为代表的园林类文物古迹多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加入世界遗产。所以在《佛罗伦萨宪章》讨论的园林类型中当时并未充分考虑中国的历史园林,因此较少兼顾中国园林遗产所独具的文化特性。
宪章对中国历史园林的适用问题总体反映在:1)宪章指出园林具有独特性,但将其局限在“植物的生命力”上,并未阐明植物及其生命力联系文人审美、山水环境及建筑物的文化特征,这种特征在中国文化背景下所强调的“意境”也就未被宪章所明确保护;2)如何看待历史园林的“原真性”问题。《威尼斯宪章》提出的“真实性”主要针对历史建筑物质遗存,即一点不走样地把它们的全部信息传下去[6]。如果说建筑古迹保护旨在保证“原物”的最大化存在,历史园林保护则旨在借助人的维护抵御自然变迁,保证一种寓不变于变“原态”的最大化存在,始终不偏离原初的造园意匠、构图和意境[7]。作为《威尼斯宪章》的附件,《佛罗伦萨宪章》仍较适用于界限分明、形态明确、史料充足的园林遗产保护。中国有众多古代园林植物景观,由于缺乏如历史建筑般足够详尽的复原资料而失于维护,很有可能随时代变迁而被改变性质,从而逐步偏离或丧失原初的造园意匠、构图和意境,这对中国园林遗产保护是十分不利的。
2 国内外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保护修复思想与实践
2.1 国外方面
欧洲在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保护修复思想与实践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发展过程也充满了思辨(表1)。在意大利文艺复兴园林中,埃斯特庄园采用对灌木树篱、花坛进行定期修剪的方法,却任由乔木自然生长,造成自然之力常会削弱园林几何秩序的结果。因此,埃斯特庄园现状繁茂的林木已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设计轴线与台地的空间属性[8-10]。罗马大学巴贝拉教授介绍,对意大利人而言,所有改动都是值得尊重的历史,没有人有权利选择抹去其中任意一段[11]。在法国,过去园林被视为历史建筑的陪衬,并不具备独立的艺术与法律素质。历史上著名的凡尔赛宫苑也曾受到自然式造园思潮影响。近年来园林中非物质形态遗产开始受到关注,并被列入保护对象。因此,尽管园中自然元素总在不断演变,但凡尔赛园林的复原仍将其文化遗产价值放在首位[1]73。园林核心部分基本再现了路易十四时期几何式的植物景观盛况,在同样具有历史意义的小特里阿农宫则保留了部分自然式园林种植手法[12-13]。还有阿尔贝 肯恩园林,以深入研究历史找回园林之魂,如在修复其法式园林时,将现状衰败的林木全数伐去,而后根据1910年相关图像记载,重新进行栽植;在其英式园林部分则不同,更换林木同时注重保留部分老树,并将全部过程建立档案[14]。在英国,有“英国遗产”与“国家信托”两个机构管理多种文化遗产。“英国遗产”于2008年颁布《关于可持续管理历史环境的保护准则、政策、指导》,其核心为:保护是关于管理变化以持续遗产价值的过程,保护是为了人——既是今人也是他们的后代,既是社群的也是全体的。“国家信托”则在60年实践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体系,起初定位其首要职责是保证所属遗产所有重要性或价值的安全。后来在取得物产所有权基础上,把职责转向“保护历史园林与公众的联系”[15]181。在欧洲其他国家,斯洛伐克有关研究同英国相近,主张除保护历史遗迹,修复设计同时应考虑园林当前使用者的需求[16]。匈牙利有关研究呼吁关注外来及新生树种对于历史园林生态及美学价值的重要性[17]。克罗地亚相关历史园林针对缺乏植物品种历史资料的情况,采取以保护现存植物为主的方式,对明显与历史不符之处采取了参照同时期其他相似园林的做法进行替换,其目的是至少创造一个与其历史风格相近的氛围[18]。挪威相关研究则更具试验性,研究者通过对园林所有者及非所有者的调查,提出纯粹地将园林文化作为遗产进行保护的探索性思考[19]。
美国历史园林保护兴起于近代私家花园及公园遗产保护与改造。在安纳波利斯Charles Carroll私家花园林荫大道行道树更换中,研究者提出4种方案,但其问题核心仍是如何看待原真性。在晨曦公园修复中,由于地形与植被是奥姆斯特德当初赋予公园的两大设计特色,所以维护历史地形和修整植被风貌成为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23-24]。对植物风貌的维护更新包括定期修剪、关注密林区低层植被存活率、及时移除入侵及有害树种,并采用树龄相近和风貌统一的植物进行替换,进而实现其造景与生态功能。纵观美国历史园林保护发展历程,1970年前其理念主要基于建筑保护,强调材料工艺与设计的真实性,追求一种“表面化”的景观保护。有关学者指出,这种保护未能深入挖掘场所的历史背景及其背后的故事[25]。1970年后其保护理念有了新的发展,保护目标是要保持当地居民生活方式的稳定性,防止社会生活频繁、过度地变迁。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社会实践进入到关注场所文化和生活的深层次保护阶段,亦即保护是从历史遗产和未来创造者角度对当代的一种理解[26-27]。
早期的日本园林深受中国园林与文化影响,古代造园经典著作《作庭记》专设“树事”1章,同时在“立石、遣水”等章节亦体现不少植栽相关内容,思想核心仍是体现师法自然的要旨,因此早期日本园林有着明显崇尚自然的格调。至日本中世(镰仓、室町时代),园林受理学、禅宗文化影响,逐步形成了崇尚抽象、空寂的枯山水艺术典范,并十分注重手法与技术传承[28-30]。再至近世江户时代,以茶庭为代表的日本园林更以植栽为本位,花木景致随四时而变,体现日本民族对四季植被敏感而细腻的独特感受和心境[31]。日本园林虽采用自然式植物配植,但其维护非常注重对植物的修剪,从而允其缓慢生长并始终保持理想状态。通常来讲,园林核心区树木一般会采用孤植的种植方式,使观者可以欣赏它的形体和质感。而背景植物则采用群植,起到前景与园外之景的衔接作用。因此,对于背景树的修剪常会弱于前景树,其长势则反之。修剪的另一个目的是通过控制植物过度生长,使得园林主景的环境比例得以维持,以及避免造成观景视线的严重遮挡[32-33]。以京都桂离宫为例(图1),全园由池泉园、书院造与茶庭综合而成,以池泉为中心布列约5座岛屿,岛上堆山建亭,石灯笼、石桥、土木桥点缀其间,园林内容丰富、奥旷兼备,回游与舟游相得益彰,可谓日本文人造园典型代表[34-35]。植栽方面,该园十分注重核心区植被修剪,从而保证重要对景视线的通畅,以增全园景深,由此体现步移景异、小中见大的特色。如大书院、月波楼、松琴亭与滨州之间以及滨州远眺笑意轩的对景关系,均得益于对视线焦点之天桥立与中岛上植物景观的维护性控制。尤其是天桥立中段小岛上一棵黑松体型稍大,较易遮挡主要对景视线,早期主要通过修剪疏枝以便视线通透,之后约2014年被园方伐去。在对景视线上的其他植被也多通过修剪以保持其矮小或匍匐形态。在强调曲折幽邃的园内诸景中,如经由御幸道至外腰挂、从松琴亭至赏花亭等外围游线,植物景观主要呈自然状态生长,幽深郁闭,与中心景区形成对比。同时红叶山、苏铁山、松琴亭、杉山与赏花亭等诸景植被无不烘托景名。但日本传统园林中一些对于植物如波涛形、球形与扁圆形等修剪方式也因其本民族的独特欣赏方式而有别于中国历史园林[36-37]。
表1 欧洲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代表性修复思想Tab.1 Representative ideas for historical garden plant landscape restoration in Europe
2.2 中国方面
在中国皇家园林中,关于圆明园遗址的保护问题争议最大,很大原因在于其被英法联军焚毁之后再未复建。郭黛姮先生基于目前园内山形水系基本骨架仍在,但现状植物不符合历史原貌的状况,依据《佛罗伦萨宪章》中的相关规定,提出现状植物是可以更新的[38-39]。随后,檀馨和李战修依据《清五帝圆明园御制诗文》《圆明园四十景图》《内工则例》等史料与现状调查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出圆明园盛期植物景观总体特色、意境与主题营造,同时邀请多部门专家学者进行研讨,最终提出圆明园遗址公园植物景观保护和修复建议[40]。周宏俊和刘劲飞认为古典园林景观建设并无图纸记载,更无植物的配置、品种、面积、间隔以及高度,仅以现存史料对景观进行真实性恢复是不可能的[41]。高磊和伍思扬等认为园林是一个脆弱和活的生命体系,按照《威尼斯宪章》定义的“真实的”修复或重建可能永远不会在园林保护中发生。但是,如果因此而阻止历史园林的再现就不会有法国的凡尔赛宫花园、荷兰的海特鲁宫园林、英国汉普顿宫的国王秘密花园等[15]184。
可见,历史园林领域的学者们对圆明园遗址需要保留什么、怎样保留及为谁保留,仍有诸多见解,原因与我们看待问题的视角似乎有很大关系。从文物保护角度看,强调保存物质的真实性可保障未来人们认知前人历史的途径;从爱国主义教育角度看,希望借保存遗址以激励后人爱国图强;从游客角度看,未修复的遗址似乎难以引起人们的游览兴趣。因此便存在“保存”与“修复”之间如何看待“真实性”的矛盾。《佛罗伦萨宪章》就历史园林的特殊性在《威尼斯宪章》基础上作出必要的补充和改进,强调历史园林作为活的古迹,其保存必须遵循特定的规则,即园林植物景观不可能完全按照物质遗存的真实性对其进行保护。现行《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①或出于对建筑文物遗产保护的重视,尚未针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指示,为中国历史园林保护实践探索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在中国私家园林中,也有关于“原真性”内容的探讨。南京林业大学乐志认为,拙政园历经数百年变迁,能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绝非因其完整真实地再现了明代王献臣时期拙政园的原貌。即便是时代最晚的奉直会馆,受到战争、几经易手、荒废与复建的影响,到底再现了多少真实遗风也存有疑问,其文化遗产如何得以保留?乐志通过分析对比拙政园变迁史中历次的造园总体格调、布局、造景手法等内容得出,景点虽有变化,但“拙政”之意境、自然之主题得以延续,并贯穿拙政园变迁史中[42]。可见拙政园文化遗存的原真性,正是文人写意自然山水园之“意境”。此外,扬州瘦西湖、绍兴沈园、浙江绮园以及谢灵运山居等园林在植物景观保护研究中也很大程度上采用了将景点历史意境与物质遗存考证并重的方法[43-46]。正是基于这种对园林意境的保护,才使得众多的古代园林在历经变迁后,始终能保持其崇尚自然与文人审美的清新格调。
然而中国园林呈现的意境,以及意境背后蕴含的文化内涵,仍需具体的造园手法来体现,特别是由植物所构成的实体空间、借景视线以及植物种类本身所独具的文化内涵,是植物景观影响园林意境的3个重要因素。因此,中国历史园林的真实性有赖于上述3个因素的历史真实性。但是构成园林主体的植物景观是有生命的,它们随着时间兴衰变化,对园林实体空间、借景视线及品种演替造成相当影响,从而破坏原初的造园意匠、构图和意境。因此,虽然传统上中国园林植物可粗放管理,但从长远考虑,这种基于“历史意境真实性”的园林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亟待开展。在精确还原历史园林植物配置、品种、面积、间隔以及高度不可行的情况下,中国研究与实践应以尊重植物景观的“历史意境真实性”为宗旨,根据考古发现、文献与史料分析以及现场考察,确定植物的空间布局、借景视线及植物种类,予以抢救性保护与修复。
1 桂离宫平面图Plane of Katsura Imperial Villa
综上所述,国内外历史园林保护惯例的核心思想与原则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但在如何看待“真实性”的具体保护做法上是有差异的[47-48](表2)。这些差异因其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而有着一定的地缘与时代风格效应,并在长期的文化交融中又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交互影响。欧洲大体有着3种倾向:1)意大利文艺复兴园林,尊重历史园林中乔木景观的自然演变,对灌木进行修剪以维持园林的几何秩序;2)法式古典园林,修复园林植物景观需严格依据史料记载,有计划地进行较为彻底的植物更换;3)英式自然风景园,根据历史记载更换树木的同时注重保留老树及旧有适生树种,以维持园林生态平衡。美国历史园林保护与修复师承欧洲,但开创性地提出应将植物保护与地形、视野等园林特色要素及社会因素同步考虑的思路。日本在坚持自身文化特色基础上,吸收了西方注重修剪的做法,发展了自身独特的园林修复与维护理念。中国则在自身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上,侧重强调园林历史意境,并积极借鉴国际宪章精神与原则,力求找出详尽研究、严谨修复的保护思路与方法。
3 讨论与思考
3.1 国内外研究实践的差异与共性分析
综上所述,国内外研究实践的差异及其成因主要在于:1)对于原真性的认知因各自历史文化环境差异而有所不同。过去西方注重物质遗存而较少言及意境或原旨。因此中国传统园林修复所强调的“意境”也就很少被国际公约所明确保护。2)中国国内历史园林在植物景观维护方面相对粗放。欧洲重视植物实体与空间,同时注重对植被进行定期修剪与替换。日本较早地汲取了西方经验,并结合传统园林文化特色,形成了符合自身需求的修复理念。日本园林虽采用修剪方式,但园林植物景观主体仍未抛弃自然式园林的本质,同时又通过主景植物与空间环境的比例控制,如波涛形、圆头形或局部规则式的修剪而有别于中国园林。3)中国园林除庭院部分外,植物布局常以自然式为主,其相关图像史料较之西欧历史园林现存平面或透视制图偏向写意。所以采用规则式布局的西方历史园林,较易复原植物景观的精确位置、范围与面积。
表2 国内外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保护与修复作法对比Tab.2 Comparison of methods for con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historical garden plant landscape at home and abroad
另外仍可从中看出更多共性存在:1)《佛罗伦萨宪章》是指导当前各国历史园林植物景观维护的基本准则,其科学的原则符合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注重历史研究、档案整理,并力求保持园林的历史原貌与自然兴衰之间的平衡。2)对于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不带任何主观意识的修复最为理想,而在当前实践中却不可能完全实现。其中固然存在过去历史档案罕有系统、全面记录历史园林植物景观具体配植的因素,更重要的是构成园林主体的植物要素有着生长、繁盛与衰败的生命属性,因此决定了历史园林植物景观的“真实性”并不完全等同于一成不变的物质真实性。3)《佛罗伦萨宪章》提出了植物景观保护的原则性建议,同时当代各国历史园林保护思想均在宪章共识基础上,根据自身历史文化背景与研究实践而呈现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的核心正是因地制宜地贯彻和发展对于“真实性”的认知深度,并将这种基于“真实性”理念的保护思想体现在具体的、符合各自文化需求的保护方法中。4)越来越认识到,对于历史园林遗产需在严格保护物质遗存前提下,注重对其场所历史文化的深层次保护,同时合理兼顾当代人的需求。
3.2 可供汲取的经验与展望
综合国际公约及国内外研究实践,有以下几点经验可供汲取:1)《佛罗伦萨宪章》是当前中国历史园林植物景观维护与修复的首要依据。2)在中国文化背景下,十分有必要将“意境”纳入历史园林真实性评价与保护体系。讲求意境但并非维护园林可不拘事实,而是在严格保护物质遗存的同时,加强对非物质遗存的保护,据其原本意境进行适度调整。3)中国历史园林亦应适当引入定期修剪或更换的做法,有理有据、有计划地对植物进行更替,但禁止任何危及生态平衡的实体环境变化。同时注意植物替换的潜在风险,避免采取现代常规的绿化方法,使之与过去失去联系而破坏园林遗产的“真实性”。也不能照搬欧美和日本的修剪手法,而应在研究中国园林历史文化基础上提出符合自身的修剪与更换策略。4)对于同处东亚文化价值体系的日本园林,应借鉴其在保障重要借景、对景关系上对植物修剪与更替的维护意识,同时日本历史园林对于植物品种与景点意境的重视与保护亦值得我们学习,而其核心景区植物景观,一些过于人工化的修剪手法应避免效仿。5)历史园林的保护规划应将史料研究与现场调研紧密结合,对其历史中历次变更及当前植物景观破坏程度进行评估,并据其重要性与当前状况,制定分层次、分阶段的针对性保护,从而保证园林重要历史阶段的植物景观原貌意境得以保留、遗产价值得以提升。6)对于中国历史园林,虽难实现西方规则式园林植物一草一木的精确位置复原,但应设法保护有关意境的植物空间及借景营造,其标准应以突出历史园林景观格局与风貌为目的。如英国邱园中的自然式园林,在1987年遭受风暴之后,对新的植被恢复不在于恢复到历史植被的原始面貌,而在于突出植物所展现的景观结构及视线关系[49]。另外今后对于中国历史园林植物配植情况定期进行详细记录、测绘统计应当成为通行的惯例,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有助于制定系统性的植物维护与更替计划。
4 结语
中国当前正处于城市化进程深化的关键阶段,包括历史园林在内的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挑战刻不容缓。作为一个对自身历史、对世界文明传承有担当的大国,我们有责任通过理论研究与实践探讨,在广泛借鉴国内外同行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切实探索更为符合中国国情的历史园林保护修复思想与方法,积极推动国际、国内相关遗产保护准则朝着不断完善的方向发展。同时笔者认为,“意境”在中国历史园林植物景观保护与修复方面应得到充分重视,关键在于如何将“意境”这一抽象概念转化为可供实际操作的具体保护策略。具体到中国国情,表现为由植物景观所形成的实体空间、借景视域以及植物种类本身所独具的文化内涵综合构成的“历史意境真实性”。力求通过适当的人工维护达到植物景观自然兴衰与这种“历史意境真实性”之间的平衡。当然,研究历史园林保护修复需要具有相当的知识储备与法规素养,在这些方面本文仍存不足和局限,有待后续研究继续深化。
致谢:
在本文的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北京林业大学薛晓飞老师、赵晶老师,华南理工大学林广思老师,浙江农林大学金荷仙老师、王欣老师,北京建筑大学傅凡老师,华中农业大学阴帅可老师,山东农业大学刘兵老师等对本文研究提供了帮助和指导,特此表示感谢!
注释:
①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15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推荐。
② 文中涉及国外历史园林中英文名称对照:(意)罗马美第奇庄园 Villa Medici, Roma;(意)法尔奈斯庄园 Villa Palazzina Farnese;(意)埃斯特庄园 Villa d’ Este, Tivoli;(意)兰特庄园Villa Lante, Bagnaia;(意)冈贝里亚庄园Villa Gamberaia, Settignano;(法)沃 勒 维贡特庄园Château de Vaux-le-Vicomte;(法)凡尔赛宫苑 Château de Versailles;(法)小特里阿农宫苑 Le Grand et Petit Trianon;(法)阿尔贝 肯恩园林Albert Kahn;(英)邱园Kew Garden;(英)斯图海德园Stourhead Park;(英)埃麦农维尔园 Parc d’Ermenonville;(斯洛伐克)维尔卡马纳园Velka Mana;(克罗地亚)达鲁瓦尔园 Daruvar Park;(美)晨曦公园Morningside Park;(日)修学院离宫 Shūgaku-in Rikyū;(日)桂离宫 Katsura Rikyū 。
③ 图1据谷歌地球卫星地图改绘; 表1据参考文献[8-21]统计制作,图片来源https://en.wikipedia.org和https://www.kew.org;表2据参考文献[8-48]统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