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初易俗社的戏剧改良思想
2019-12-02吴晨娜
易俗社是1912年在西安成立的秦腔表演艺术团体,以移风易俗、补助教育为宗旨。为了实现以戏剧开民智的目的,易俗社制定了剧本挑选和写作的标准,尤其在剧本写作上下了很多功夫,努力推陈出新。但出于选题、体裁、受众、创作者个人素质等限制,易俗社虽然在秦腔表演艺术上做出了很大贡献,也创造了大量劝人向善的新剧本,但与戏剧救国的终极理想间仍相隔着一定距离。
易俗社是1912年在西安成立的秦腔表演艺术团体,以移风易俗、开启民智为宗旨,自成立起累计编写秦腔剧目600余部,一时名动西安,不仅受到市民追捧,在西北戏剧表演界享有盛誉,还在军、政乃至文学界发挥着影响。1921年前后,易俗社还应邀前往武汉、北京、河南、甘肃、宁夏等地演出,著名戏剧艺术家欧阳予倩前去观看,对易俗社名旦刘箴俗称赞不已。1924年,鲁迅赴西安讲学时,曾为易俗社题写了“古调独弹”的匾额。文艺活动家、中国现代戏剧奠基人田汉先生将易俗社与莫斯科大剧院、英国皇家剧院并称为“世界艺坛三大古老剧社”。民国初年,易俗社活跃于西安,创造了大量劝人向善的秦腔剧本,以试图履行移风易俗、补助社会教育的宗旨。
易俗社概况
民国元年,陕省开办修史局,任命李桐轩为总纂,孙仁玉为修纂。在整理史稿的闲暇,李桐轩与孙仁玉攀谈甚欢,志同道合。出于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和对秦腔的共同爱好,二人决定创办剧社,编演新戏曲,改造新社会。遂拟定简章,定名易俗伶学社。随后李桐轩又与西安军、政、文化各界名流斡旋,得到赞助,经高培支、王伯明、范紫东、师子敬、寇遐、刘介夫、杨西堂、薛卜五等百余社会名流署名共同发起,易俗社之名轰传于西安市。建立初期,李桐轩、杨西堂为社长,张翔初为名誉社长,薛卜五、王伯明为社监,孙仁玉等为评议。秦腔新剧目的编辑主要为李桐轩、孙仁玉、王伯明三人。
与普通戏班不一样的是,易俗社建立起剧社学校合一的体制,招考学生,自行培养戏剧人才,并以“中”“华”“民”“国”“秦”“易”“俗”七字为学生命名。除了练习秦腔表演技艺如姿势、做工、道白、声调、武艺以外,易俗社还为学生教授文化知识。初小班科目有三民、国语、常识、算数、习字、修养,高小班则知识与艺术两类科目双管齐下,知识类科目有三民、国文、算数、历史、地理、习字,艺术类科目有修养学、戏剧学、服装学与心理学。[1]在动荡的民初,易俗社选拔招收的学生大多数都是家境清贫无以维生的寒门子弟,如1913年入社、后来轰动一时的名旦刘箴俗就出身贫寒,报考时因形容消瘦被社长薛卜五拒绝,后来孙仁玉认为他是可塑之才,将他收下并起名为刘箴俗。易俗社有意识地为学生传授文化知识这一点,也写入了《陕西易俗社章程》:“本社所收学生,大率皆贫无立锥,不识之无,入社后,稍有技艺,全家皆赖以生活,娶妻置产者甚众;且习字读书,文理通顺,有在中学校可列前茅者。盖虽新剧团体,兼有平民学校、贫儿救济院之性质焉。”[2]
易俗社的创始人大多数受过良好教育,并且是功名在身的知识分子,有的在新式学堂当过教员,有的已经出仕。他们或多或少都与同盟会有关。如创始人之一的孙仁玉曾考入泾阳味经书院,受业于刘古愚。清光绪二十八年中举人,被三原宏道工业学堂聘为教习。1906年联合同仁筹资办了雨金高等小学堂,后在陕西省一中和三中任历史、地理教员,还参与创办民立中学,任董事和教员,被誉为西安教育界“三老”之一;李桐轩曾于1902年在同州创办求友学堂,后来还主持重修了《蒲城县志》;范紫东,清光绪二十八年参加七县秀才统考,以第一名入选三原宏道学堂,毕业后被西安府中学堂聘请为理化教习,又应邀在健本学堂兼任语文教员;吕南仲曾任陕西省财政厅科员、股长,临渭、二华[3]厘金局局长;王伯明,曾在扶风设复邠义塾,在咸阳成立天足会。李、孙、范、王,以及高培支、杨西堂、薛卜五等人都加入了同盟会。作为教育事业从业者和同盟会会员,易俗社的创立者们希望通过编写秦腔新剧本,充分发挥戏剧的教化作用,传播新思想、新精神,以达到开化民智、移风易俗之效用。
综上所述,易俗社与一般的戏剧演出团体是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别的:一是创建宗旨。易俗社的创办初衷就带有非常明确的现实目的,为了实现以戏剧开民智的目的,易俗社还对剧本挑选订立了标准,尤其在新剧本的写作上下了很多功夫;二是培养学生的方式。易俗社采用学社合一的形制,为学生们传授国语、算术、历史、地理等基础文化知识,还开设三民科目,旨在培养学生的民主科学精神,这是其他戏班所没有的;三是创建者的身份。易俗社创建者们绝大多都是同盟会的知识分子,之后又延请了陈雨农等著名秦腔表演艺术家作为教练。文人写作剧本,伶人负责排练,编、导相互配合,相得益彰。在民初西安的戏班中,易俗社独树一帜,且初创时就得到西安各界的支持,因而一成立就脱颖而出,备受瞩目。
“声便天下,遍达于耳”:易俗社的戏剧改良理想
民初帝制崩溃,政体变幻,欧风美雨,吹沐而东,新旧碰撞,思潮涌动。而西安地处西陲,交通不便,风气朴塞,比起开埠较早、华洋杂处的东南地区,自然是踉踉跄跄,被时移俗易的脚步抛在身后。从创立前后的几篇文书中可以看出,易俗社致力于改变落后现状,一扫浑浑噩噩的风气,想要借曲艺形式,改变落后局面、传播新式思想、振奋民众精神的理想。
孙仁玉在1912年起草的《陕西易俗社章程》中第一章第一条就直截了当地提出,“本社以编演各种戏曲,补助社会教育,移风易俗为宗旨。”[4]该章程中的《易俗伶学社缘起》则更直白地抒发了迫切的诉求。
……国民无共和之程度,而徒共和其名焉……同人忧之,急谋教育之普及。 学堂仅及于青年,而不及老壮;报章仅可及于识字者,而不及于不识字者;演说仅及于邑聚少数之人,而不及于多数。声遍天下,遍达于妇孺之耳鼓眼帘而有兴致、有趣味、印诸脑海最深者,其惟戏剧乎。[5]
可见,作为同盟会的会员,面对徒有虚名的共和政体,易俗社的创始人试图用戏曲来补助教育,推动“臣民”向“国民”转型,以创造共和之实。至于教育对象,并不拘泥于某一群体。在易俗社戏曲救国的理想中,似乎乘戲剧“声遍天下”之便利,无论男女老幼,鸿儒白丁,知识分子或是巷闾妇孺,芸芸众生只需看看戏听听曲,潜移默化中便都成为莘莘学子,得沐教化。
戏曲作为一种民间艺术,固然有劝人向善的优秀内容,但陈腔滥调、淫词艳曲之流也不在少数。若要以戏曲作为教化工具,必先改良其内容、端正其思想。易俗社创始人李桐轩所著的《甄别旧戏草》,[6]便论证了如何甄别旧戏、去劣取精。在叙论中,对于戏曲有害人心风俗的论调,李桐轩作出了深刻而直接的剖白,指出戏剧只是思想的载体,有如血管,是无罪的:“食藜藿者血不华色,岂云血管之罪哉?易之以膏粱,是在司教育者一命令之牢也。”旧剧中挂长须、涂面、高唱、舞蹈等夸张的表演艺术形式,被指责为“不合人世真相”,他却认为可以保留:新剧家想要传神写真、感人易入,前提是表演者必须经过一定训练,有扎实的功底,不然演技不足,人物的悲欢离合表现“不诚”,观众只会觉得索然无味。旧戏表演艺术累经前人发明研究,从唱腔的技巧到弦乐的配备,包括长须、涂面、舞蹈、高唱的夸张演出,都具有提升艺术表现能力、增强感染力之功效。夸张的表演形式能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可以补充不足,对于新剧的普及十分有用,“今十二三龄童子,不知传神为何事,乃使之出场,亦足动人观听”。而对于戏曲的主题,他认为要贴近底层社会,“宁舍《阳春白雪》,而取《下里巴人》”,并“以伦理要义浅显出之,填入其中,使人朝夕涵咏焉,夫然后性情得其正矣”,达到“俱以膏粱易藜藿”的效果。
戏曲改良必要推陈出新,甄别旧戏,编演新戏。李桐轩对旧戏做出了可去、可改、可取三种甄别。可去者分为六类:诲淫、无理、怪异、无意识、不可为训、历史不实。诲淫,如《贵妃醉酒》一流,李桐轩反对为“迎合斯世下流社会”将每节中场男女相悦之词极意形容,主张发挥戏曲末场的劝诫之词;无理,如《杨家将》《包公传》,俱不可用。此类戏文系“浅漏之夫其所意造”,若以此类戏文反训人民,“则人民智识愈蔽”,“国家无进步之希望矣”;怪异,古人以鬼神补法律之不及,而今人只假之以作奸犯科,所以不提倡宣扬鬼神之事。像《阅微草堂笔记》《子不语》《封神》之流,“在君臣一伦破俗见明真理”,改编而成的戏剧却只见其怪异一面,虽有可节取处,大致俱宜禁之;无意识,即寻常之事毫无教化意义,编成戏曲亦毫无益处,不如不演。反面典型是以《红楼梦》为蓝本改编的戏曲;不可为训,如以《西厢》为蓝本的一类戏文,虽然放诞风流却传为佳话,不能起到垂训作用,俱不可用;历史不实,如《白鹿原》《李陵碑》,与正史不合,不能灌输正当知识,皆宜去之。可改者分为善本流传失真者、落常套者、意本可取而抽象的有犯此六条者。可取者分为四类:激发天良、灌输智识、武打之可取者、诙谐之可取者。可去、可改、可取三种甄别方式,反映出了李桐轩戏剧改良思想中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能否增长见识、劝化百姓成为评判戏剧好与坏的惟一标准。
易俗社改良戏剧并以之补足教育的理想,反映了民初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感与历史使命感,在理念上非常偏重实用性,正所谓“悯世道之陵夷,感戏曲之荒芜,爰征歌以选舞,藉移风而易俗,并非角逐声色、游戏笔墨也。于是描写世态,表章前贤,寓谏于讽,推陈出新”。[7]
旧瓶装的是什么酒:从剧本编写看“易俗”效用
易俗社因旨在移风易俗,因而对剧本内容非常重视,主要演出剧目多属社内编辑自行编剧。除了剧本甄别方法以外,对演出剧目的种类和范围也做出了规定:
一、历史戏曲 就古今中外政治之利弊,及个人行为之善恶,足引为鉴戒者编演之。
二、社会戏曲 就习俗之宜改良,道德之宜提倡者编演之。
三、家庭戏曲 就古今家庭得失成败最有关系者编演之。
四、科学戏曲 就浅近易解之学科及实业制造之艰苦卓著者编演之。
五、诙谐戏曲 就稗官小说及乡村市井之琐事轶闻,含有教育意味者编演之。[8]
虽然易俗社编剧人才济济,新编剧本的产出数量也很多,但若将剧本按内容分类,其实都在以上五种之内。每个剧本都必有其写作宗旨,包含一个或几个垂训劝化的观点。
除了上表中举例的整本之外,还有不少零出(短戏)。零出中滑稽戏颇多,取材亦如整本,由历史、传说、时事、小说改编。“就是一出小滑稽戏,也必定写明这是劝甚么的。例如《瓜地打狼》,说是劝慈善说因果,《新审判》劝人勿贪色之类。”[10]
在易俗社的众多新编剧本中,范紫东创作的《三滴血》可谓是最负有盛名的一部。李约祉在《三滴血》序言中提到,该剧“流传陕甘宁青各省,迄今近二十年,表演不辍,深入民间,已成茶前酒后之佳话”,可见《三滴血》在当时流传度非常广。后来《三滴血》被奉为秦腔经典剧目,被多个剧种移植改编,传唱至今;1942年整风时被列为批判教条主义的教材,建国后被拍成影视剧,流传最广,影响力最大。秦腔剧本《三滴血》是易俗社的代表作,基本能够体现民初易俗社在人物塑造、情节安排等方面的剧本写作风格。
《三滴血》取材于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正是前文李桐轩《甄别旧戏草》提到的可去旧戏一类中的经典反面典型。[11]范紫东采用了他惯用的多线并行的写作方法,分为三条线索写作。第一条线是周人瑞父子的经历:周人瑞前往陕西经商,妻子为他生下双胞胎后去世。周人瑞穷困潦倒,无奈通过王妈妈将次子卖给寡妇李三娘,自己带长子周天佑回乡继承祖业。不料其弟周人祥夫妇不愿分予祖业,诬告周天佑非周人瑞亲生,意图异姓乱宗霸占家产。县官晋信书不愿派人往返陕西查询行文,只依照汝南先贤传中陈业认亲的典故,令周人瑞父子二人滴血认亲,由此错判二人非亲生父子,致使骨肉相离。周天佑寻父途中,虎口救下幼女贾莲香并缔结婚约;第二条线是李晚春李遇春二人的经历:李三娘欲将周人瑞次子李遇春与独女李晚春婚配。谁知李三娘去世后,恶少阮自用伪造庚贴,欲霸占李晚春,又诬告遇春二人亲姐弟婚配有悖人伦。晋信书如法炮制,通过滴血认亲错判二人实系姐弟,致使夫妻分离。第三条线进入复仇情节:周人瑞与王妈妈相遇,寻找晋信书对峙。晋信书叫来周人祥及其子牛娃再次滴血試验,却发现血液并不相容。周天佑、李遇春二人相遇,相约参军,飞黄腾达,终于禀明冤屈,晋信书被撤职,最终父子、夫妻团圆。[12]
《三滴血》比《阅微草堂笔记》中的故事情节复杂曲折许多。将原典故事节录如下,以便对比:
从孙树森言,晋人有以资产托其弟而行商于外者,客中纳妇,生一子,越十余年,妇病卒,乃携子归。弟恐其索还资产也,诬其子抱养异姓,不得承父业,纠纷不决,竟鸣于官。官故愦愦,不牒其商所问其赝,而依古法滴血试,幸血相合,乃笞逐其弟。弟殊不信滴血事,自有一子,刺血验之果不合,遂执以上诉。谓县令所断不足据。乡人恶其贪媢,无人理。佥曰:其妇夙与其私昵,子非其子,血宜不合。众口分明,具有征验,卒证实奸状,拘妇所欢鞫之,亦俯首引伏,弟愧不自容,竟出妇逐子,窜身逃去,资产反尽归其兄,闻者快之。[13]
作者范紫东首先是令周人瑞之妻生下双胞胎,且兄弟二人遭到同一个愚鲁县官的戕害,增添了戏剧效果;其次是為周天佑、李遇春安排了曲折跌宕的经历。虽然两个故事中,县官的做法如出一辙,但在《阅微草堂笔记》并无争产之兄(即《三滴血》中周人瑞的原型)父子骨肉分离等情节;再次是为周、李二人分别安排了一段姻缘,这是原典所没有提到的;最后还加上了周、李制裁县官的一节,达成了大团圆式结局。
从人物形象上来看,大反派晋信书是一个笃信书籍的读书人,他“十载寒窗,铁砚磨穿,熟读五车书,才做了小小七品官”,可见此人的无能;被带到周、李二人面前,得知自己不仅乌纱不保,或许还有性命之虞,他又吓得魂飞魄散,急忙服软哀求,可见此人的懦弱。一个无能懦弱的书呆子竟然成了最大的反派,成了悲剧制造者,某种程度上来讲,是对读书人形象的一种颠覆。最终晋信书被撤职,周、李二人命令晋信书回去将那五车书读明白,晋信书唱道,“读书不明难自用,回家去还要对青灯”。
从整体上看,《三滴血》是典型的英雄落难式故事,我们可以将它解码为一出草莽英雄落难复仇记。由于某个为官掌权者的昏聩判决,周、李二人分别遭受了父子、夫妻分离之苦。但周有武略,李有文韬,投军后迅速飞黄腾达,依靠自己的人脉(权力)解决掉了故事中最大反派、同时也是悲剧制造者——晋信书。故事因权力而起,又以权力而终。权力制造了悲剧和愤怒,而悲剧和愤怒最终又依靠权力来实现圆满和复仇。
值得玩味的是,《三滴血》曾经历过一次改编,[14]今天我们所见的《三滴血》是经历过删改的。在改编过程中,有两个较为明显的情节变动。一是删去了周人祥之妻马氏与人私通生下儿子牛娃的情节;二是阮自用新婚夜酒醉误与其妹媾和。这倒与罗马法的同态复仇法有些相似了:周人祥诬告其兄周人瑞之子不是亲生,实际上自己的孩子才不是亲生的;阮自用诬告李遇春姐弟结婚违背人伦,最后自己才是真正违背人伦的那个。
《三滴血》看似跌宕起伏,但情节最终却都连成了一个圈——大反派县官老爷死读书不求甚解引发了一系列悲剧,惩办者却命令他回去继续读书;周、李二人被权力所害,最终成为了掌权之人完成复仇;两个反派角色挑起事端,诬告他人,而他们诬告的话,最终却分毫不差地应验到自己身上。看似在前进,实际上走成了一个圆。这简直就像眼里只有自己的尾巴,拼命追逐却总是在原地打转的小猫。也许我们不应该如此简单粗暴地把情节与人物从故事中抽离出来,再分析他们的“套路”。但通过以上分析,一个问题呼之欲出:易俗社想要劝化民众、移风易俗,可他们真的能摆脱旧观念、旧思想、旧的仁义道德吗?《三滴血》的叙述三线并行而不混乱,情节矛盾迭起而有张驰,作为戏曲剧本来看无疑十分精彩。作者显然精于情节安排,擅长于情节起伏间挑起情绪共鸣,再通过结局安排引导情绪宣泄,整个故事的戏剧性和喜剧色彩非常浓重。对“恶人”的愤怒与不满化成诅咒,非要令对方陷于同样悲惨境地才算大快人心;解决问题的思路,禁于囹圄,最终仍跳不出“比谁的拳头硬”(比谁的权力大)的无比“朴素”的潜在逻辑。易俗社虽提倡新教育,却仍旧甩不脱旧道德。秦腔戏曲如旧瓶,新编剧本如新酒,只是如果为了买家能买账而过于迎合世俗口味,酒的那点“新”便只够作调味了,本质上又与旧酒有何区别?
余论:易俗者被俗易?
易俗社所创作剧目,主流还属历史、社会、家庭三类,历史戏曲如《双锦衣》《山河破碎》《还我河山》,社会戏曲如《天足会》《银蜡台》《贺家坟》,家庭戏曲如《三回头》《小姑贤》,这些故事的主题多为劝诫爱国爱民、邻里和睦、家庭和谐、改正恶习等等。易俗社的戏曲确实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反响,如连本戏《软玉屏》中有宠妾害死丫鬟的情节,演出后,警察厅第三科科长对作者范紫东说,自该剧六年十月开演以来,警局七年春所收案件,三分之一皆虐婢案件。[15]可见,易俗社的剧目的确能给观众以代入感,进而启迪思考。但大多数剧目的教化意义仅止于教育民众勤恳善良,戒烟戒赌,不要沾染恶习,警惕残凶。虽然的确有劝人向善的积极作用,但与最初开启民智、创造共和之实的理想还是有一些差距的,然而至少能够起到《甄别旧戏草》中提到的“性情得其正矣”的作用。
至于剧本取材,除了上文中举例的《三滴血》取材自志怪小说《阅微草堂笔记》之外,范紫东在1917年完成的剧本《软玉屏》取材自《清稗类钞》,李桐轩创作的《一字狱》取材自小说《官场现形记》,吕南仲1920年完成的《双锦衣》取材自《宋史纪事本末》,孙仁玉为刘箴俗量身打造编写的《青梅传》取材于《聊斋志异》。易俗社的新编剧本取材多来自于小说、话本,以传奇、志怪故事为主。这类主题的剧本能受到市井欢迎,但与李桐轩《甄别旧戏草》中列举的可去、可改之戏却有着很大重合。
戏剧脸谱化的人物塑造往往能唤起观众强烈的代入感。如庙会的赛神演戏,热闹非凡,男女老少皆积极,“看完回家,则大说而特说,谁忠谁奸,谁孝谁逆,说者滔滔不穷,听者兴奋不倦,遇不解气时,则跺足捶胸,大骂奸逆不止,恨不得立即抓来,食其肉而寝其皮,才能称意”。[16]人物形象塑造是纯粹的忠奸善恶,配合以情节起伏跌宕,观众情绪亦随之或喜或悲,强烈的代入感无形中使观众变成了道德的评判者。这种道德评判有时候是“灯下黑”的,人们倾向于把自己带入主角、弱势者、受害者的立场中去,替人义愤填膺,却常常不会考虑自己是否曾做过加害者。创造“落难——崛起”式的故事,也许正迎合了这种市场需要,只是这种商业运作下产生的故事能否提供精神力量,提供怎样的力量,就很难说了。
易俗社背负着创建者们民族振兴的愿望,知识分子和戏剧艺术家们重视戏剧教化民众移风易俗的实用性,在剧本写作、人才培养、文化教育、舞台演出等方面孜孜不倦,努力推陈出新。但出于选题、体裁、受众、创作者个人素质等限制,易俗社虽然在秦腔表演艺术上做出了很大贡献,也创造了大量劝人向善的新剧本,但与戏剧救国的终极理想间仍相隔着一定距離。
注释
[1]参见《陕西易俗社章程》,西安戏曲志编辑委员会:《西安戏曲史料集》,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9年。
[2]《陕西易俗社简明报告书》,西安戏曲志编辑委员会:《西安戏曲史料集》,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9年。原报告书写于1931年。
[3] 今临潼、渭南、华阴、华县。
[4]《陕西易俗社章程》,中国戏曲志编委会:《中国戏曲志·陕西卷》,北京:中国ISBN中心,2000年。
[5]《易俗伶学社缘起》,陈多、叶长海:《中国历代剧论选注》,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年。
[6]很遗憾截止本文写成,仍未找到该篇文章的原文。本文写作参考的《甄别旧戏草》分别来源于《中国戏曲志·陕西卷》,《中国历代剧论选注》,后者节录时删去了举例剧目,以前者节录版补充。
中国戏曲志编委会:《中国戏曲志·陕西卷》,北京:中国ISBN中心,2000年。
陈多、叶长海:《中国历代剧论选注》,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7年。
[7]《陕西省易俗社简明报告书·序》,西安戏曲志编辑委员会:《西安戏曲史料集》,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89年。
[8]《陕西易俗社章程》,中国戏曲志编委会:《中国戏曲志·陕西卷》,北京:中国ISBN中心,2000年。
[9]欧阳予倩:《陕西易俗社之今昔》,《欧阳予倩戏剧论文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
[10]欧阳予倩:《陕西易俗社之今昔》,《欧阳予倩戏剧论文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
[11]但《三滴血》中没有怪力乱神的情节。
[12]参见范紫东:《三滴血》,西安:东风文艺出版社,1959年。
[13][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
[14]参见王烈:《略论〈三滴血〉及其改编》,《陕西戏剧》,1959年第9期。
[15]何桑:《百年易俗社》,西安:太白文艺出版社,2010年。
[16]王绍猷:《秦腔记闻》,陕西省艺术研究所:《秦腔研究论著选》,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
作者简介
吴晨娜 就读于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