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研究
——基于武邑县“三区同建”项目的调研
2019-11-29朱伟杰
朱伟杰
(河北师范大学 050000)
1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贯彻落实报告精神,河北省武邑县县委以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为依据,结合武邑县的资源禀赋优势与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决定开展“三区同建”项目,即通过人口集中,基础设施统筹同建,打造高标准农村新型社区;依托城镇资源和产业集中建设产业园区;依托区位优势和周边生态资源构建生态园区,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
2 “三区同建”项目介绍
武邑县“三区同建”项目是武邑县县委结合武邑当地情况以审坡镇、龙店乡为试点乡镇进行的新型农村改革的试点项目,项目拟结合审坡镇金属橱柜工业,蔬菜,果品加工业,及龙乡镇果木种植业,建立工业园区及农业园区,并依托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建立农村新型社区。县财政特批“三区同建”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项目专款,并成立“土地流转委员会”支持项目运行,项目实施主要由武邑县政府牵头,武邑县金航投资有限公司负责。
“三区同建”简介改造村数量 预计工期 资金需求 预计流转土地 受益农户 建设内容6个 3~5年 10亿元 266.66hm2 约1500户道路硬化,居民楼,集中供水供暖,居民活动场所,商业街,工业农业园区厂房,原行政村宅基地的拆除,土地复耕等
3 “三区同建”项目问题分析
3.1 项目建设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资金链难保障
武邑县“三区同建”项目建设模式为先拆后建,项目建设期较长,预期建设时间3~5年,建设期内既受到政府政策变动等宏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也受到申报手续复杂性、潜在财政资金投入与拆迁建设进度时间错配、拆建工作不确定性和开发商资金实力等微观不确定因素的影响,若项目建设进展不顺,会制约开发商的流动性,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
3.2 项目建设任务重,资金需求缺口大
“三区同建”项目涉多个行政村的改建,各村经济情况不同,这就导致前期建设准备工作较重;项目的建设模式为先拆后建,由于村落分布不集中,为衔接拆建工作,新社区建设的选址和前期准备工作也需要同时进行,项目总体建设任务较重。项目初步预算资金为10亿元,而2016年武邑县财政收入仅为3.78亿元,由县财政支持项目的资金需求远远不够,武邑县政府也拿出1000万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依然无法填补整个项目预算的资金缺口。
3.3 投融资主体实力有待加强
武邑县现有投融资主体为武邑金航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武邑县的融资主体,其主要职责本应为武邑县政府的基础建设项目融通资金,解决政府融资缺口,减少政府负债。但武邑县金航城投公司自身规模偏小,其注册资本为3.2亿元,其中实缴金额为0.5亿元,其他资本由土地大楼等其他固定资产构成,导致经营性资产少、可抵押资产缺乏、现金流不足。
3.4 项目投融资主体的融资方案尚未确定
“三区同建”项目中可供选择的融资方案较少,一种为应收账款质押模式,土地复耕完毕后,土地流转所获得国家奖励金作为未来稳定的现金流入,以此现金流作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但金航公司无能力筹集到项目启动资金;另一种为引入社会资本金的方式,通过社会资本的注入来解决资金总量缺口,但社会资本方具有逐利本质,要求保证收益率、程序杂、融资成本高。目前两种融资方式皆无法满足项目融资需求。
4 建议举措
4.1 充分利用土地政策,健全资金与项目进度匹配机制,防范资金风险
4.1.1 充分利用政策,避免资金错配。一是有效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争取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经批准后可预先使用或交易不超过50%的节余指标;二是通过节余指标的有偿流转,为项目的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努力解决财政资金与项目拆迁进度时间错配问题。
4.1.2 加强开发商审核机制,避免建设风险。一是构建开发商综合实力评估体系。对开发商设置基本的入门标准,对开发商的资金融通能力、风险承受能力、项目实施能力、未来发展能力等进行评估,以保证开发商拥有项目实施开展的能力。二是项目实施期信息公开。开发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定期向外界公布项目有关的项目规划、项目进展、资金储备等以及本公司有关的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经营情况、等得情况,接受政府的行政监督、社会的舆论监督以及法律监督。三是建立配套相应的奖惩机制。通过开发或完善相关政策,明确对开发商在扶贫助困、项目开展等工作方面的奖惩措施。
4.2 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加强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合作,增加资金使用效率
4.2.1 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一是由财政资金出资成立或参股投资“三区同建”开发公司,引导相关企业对“三区同建”合理开发利用,实现支持产业扶贫目的同时,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二是通过将扶贫资金直接补助变为通过奖补、贴息等方式的引导性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4.2.2 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加强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合作。一是创新财政与金融合作机制,通过建立贷款贴息、以存引贷、奖励和风险补偿等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资本投放;二是创新财政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三是创新财政与企业合作机制,发挥税费减免、资金调配等调控政策作用,引导企业积极扩大对“三区同建”项目的投资。
4.3 深化改革融资主体金航公司,提高自身融资能力
4.3.1 推进金航公司融资主体市场化建设。一是完善融资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完善融资主体市场化运作。可对现有融资主体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央企、大型民营企业以及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主体作为战略投资者参股,推进县域融资主体市场化运作。二是组建县域发展投资公司。由县域财政出资,吸引整、作的SPV公司等PPP融资模式,对“三区同建”重点项目进行统一融资。
4.3.2 推动金航公司做大做强。一是注入优质资产,提升融资主体造血功能。在遵守中央、河北省、衡水市关于地方政府注资行为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政府将部分优质资产注入融资主体,充实融资实体,增强投融资能力。二是创新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推动融资主体探索多元化融资模式,鼓励融资主体开展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4.4 科学设计多种融资方案,保障项目资金收支平衡
4.4.1 合资共建模式。一是金航城投负责寻找有资金实力与合作意向的投资方;二是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后,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子公司,由合资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双方由出资比例决定双方股权;三是合资子公司负责整个项目的全部工作,包括资金筹集、项目施工、后期居民安置和土地整理等;四是合作双方为子公司筹集项目启动金,并以子公司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获得项目建设资金;五是项目建设完毕后,项目土地复耕奖励和土地流转收益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合资双方的资本收益。
4.4.2 “政府+城投+企业”模式。一是由县政府负责招商,寻找有资金实力和意向在新建社区周边租赁土地或进行“三区同建”后续产业园区建设的企业;二是金航城投与意向企业商谈确定土地租期与租金,达成合作协议后,按照合适市场折现率将租金贴现,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信贷资金;三是金航城投公司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筑公司来进行项目的施工建设。四是项目建设完成后,按照合作协议企业进行土地使用或产业园区建设等。
4.4.3 “转贷款+县金融机构+SPV公司”模式。一是金航城投与武邑县政府签订协议,负责整体项目建设;二是政府积极推动符合开发性金融或政策性银行要求的县级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与开发性金融或政策性银行进行合作批发转贷业务,并负责偿还转贷款;三是金航城投出资成立SPV公司,负责具体项目建设,并在自筹项目资本金基础上,以SPV公司未来综合现金流为质押,申请获得开发性金融或政策性银行批发转贷的县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等信贷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并承担偿还信贷资金责任。
4.4.4 质押担保模式。一是以金航城投与武邑县政府签订承建项目协议,独立负责整体项目建设;二是金航城投自行筹集项目建设的启动资本金,约占整体项目资金需求的20%;三是金航城投根据自筹资金和公司未来的预期收入现金流为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获得项目建设的资金支持;四是金航城投获得银行贷款后,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建筑公司来进行项目的施工建设;五是项目建设完成后,有金航城投负责居民的搬迁工作,原宅基地的拆迁和土地整理;六是土地流转费用和复耕的奖励用户偿还银行贷款和新建社区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