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森林资源保护的林业可持续发展思考
2019-11-29鲁必发
鲁必发
(云南省永仁县猛虎乡林业站,云南 永仁 651405)
1 重视林业建设,加强林业领导
环境与生态问题已经是当今社会的热点。林业建设是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切实加强环境与生态保护,必须不断加强造林绿化工作。做好林业建设工作,既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牧业稳产高产,确保各种水利设施效益得以充分发挥,又能有效推进国民经济发展,使整个社会实现全面进步,帮助广大农民尽快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尽管当下森林覆盖面积与蓄积量均有明显提高,但总体水平还较低,森林资源基础十分薄弱,可供采伐的林业资源逐渐减少,林分质量不高。各地政府应当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之间的关系,提高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落实好造林绿化工作,利用各种经济与法律发展,尽可能地采取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有效措施,从而构建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2 严禁控制随意采伐与木材运输,减少森林资源消耗
2.1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
该限额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也是各地年采伐林木资源的限额,具有法定效力。需要构建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凭证采伐,对林木采伐总量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对于私自超限额进行林木采伐的单位,尤其是相关领导干部擅自批准超限额采伐的情况,必须对其进行严肃处理,避免林木资源消耗过量。
2.2 实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
通过多方研究,共同探讨出一种既对森林资源保护有利,有便于木材流通的措施,实现贸工林一体化。对于重点产材县,应当坚持由林业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进山收购,对那些合法的木材检查站,一概不得随意撤销。注重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加强服务,不得压等压价收购。各交通运输部门必须坚持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对林业部门查处违章运输木材给予有效协助,在尚未获得国家统配木材调拨通知书或者各地签发的木材运输凭证前,不得随意承运。对于从事木材经营和加工的单位而言,应当先接受林业主管部门的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登记申请,获得营业执照后才能进行木材经营与加工。各行政与执法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与形式开展木材经营工作。有关部门如工商、税务以及林业部门等,必须加强相互协作与配合,在木材流通环节加强监督与管理,对于非法从事木材经营与加工的单位,必须加以取缔。
3 建立有偿使用林地制度,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3.1 构建有偿使用林地制度
各地必须加快完善林地管理法规,并针对林地征用与占用建立相应地补偿制度,使林业企业及相关事业单位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于任何单位或个人而言,在未依法办理手续的情况下,不得以任意借口侵占或无偿划拨相关林业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林地。同时,为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需要,林业部门应与相关部门一道,共同制定国有林地有偿使用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并上报给国务院进行审定。
3.2 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定改革
林权证是确定林木、林地与森林等产权所属的凭证,具有法定效力。按照国务院提出的集体林权改革精神,始终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原则,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与林木所有权落实至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其林地承包经营主体地位。如果林地不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在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后,能够以均股或均利的方法落实股权。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70年,待承包期满后,就能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承包。如果集体林地已经承包到户或发生流转,与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相符的,应当给予维护。如果林地或林木存在归属争议,则应给予调处,解决纠纷,再负责经营主体落实。对于自留山而言,可供农户长期使用,不允许收回或任意调整。在确定承包关系后,则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勘界与登记,经核实无误后发放统一的林权证。
4 构建完善的森林防火机制
4.1 做好防火宣传与培训工作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不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力度,保证森林防火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同时,借助于电视、广播以及网络等媒体渠道就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加强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从而形成一种全民防火的良好社会风气。
4.2 加强火源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一,严把火源管理关。加强林区野外用火控制,特别是火灾易发期间,所有进入林区的车辆与人员,都必须接受检查关卡对火源的检查,如果风力较大,火灾隐患会进一步加大,这时应当禁止人员与车辆进入林区,并增加林区监护管理人员配置,确保每个监护管理人员均明确自身的防火责任,针对重点地区和路段,要进行重点布防。第二,禁止野外用火,在重点林区或旅游景点,要增加安全巡视人员,并对其进行严格管理,杜绝各种野外用火,以免酿成森林火灾。第三,加强督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配置专门的督查人员,严格执行监督责任制,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
4.3 制定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扑救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不断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在预案中就预案启动、扑火分工、后期处理以及部门职责等进行合理规定,实行24小时轮班制,建立值班抽查、领导带班以及信息反馈登记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做到组织有序。
5 提高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水平
5.1 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为了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素质,必须将队伍素质与战斗力提升摆在重点位置,不断夯实基础,练好基本功。森林公安队伍是森林资源执法保护的重要组织。因此,要加强森林公安执法,必须强化公安队伍建设,使整个公安队伍素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5.2 提高作风效能,强化队伍管理
要不断地提高林业案件办理效率及质量,办案时,要尽可能地避免出现执法不公平与不严谨等问题,切实维护好林业相关法律政策的严肃性。办案过程中,必须坚持“谁受理,谁负责”的办事原则,确保执法主体明确,责任清晰,并采取有效保障措施,建立一案一卷建档制度,实行案件台账登记机制。
5.3 严格森林执法
作为森林公安队伍,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自身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林业犯罪行为,如盗伐珍贵木材、盗猎、携带火种上山引发火灾等。在林业犯罪行为高发的区域,应当配置相关人员严加监控,树立林业执法的威严。
6 加快构建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
6.1 要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病虫害,关键在于植物检疫工作是否到位。对某些已发生病虫害的区域,就需要设立封锁区。同时,要加强对种子、苗木及相关繁殖材料的购进管理,在木材调运环节做好检查与管理工作,采取有效地检疫措施,以实现对森林病虫害的有效预防。
6.2 营造混交林
混交林中树种多样性较强,生长环境更为完善,病虫害也有较多天敌,能够对病虫害的繁殖产生抑制作用。混交林中各种枯枝落叶能够形成腐殖层,对生物种群的多样性有促进作用。昆虫种类繁多,部分昆虫还是有害昆虫寄生天敌的寄主,即便在害虫基数较小的情况下,也能使天敌不会因寄主缺乏而凋落或者发生转移,能够有效抑制病虫害。
6.3 合理选用抗病虫害强的树种
各种树种的抗病虫害的能力存在一定差异,即便是同一树种,也会因品种的形态机构、生化成分、生理特征的差异性,而表现出不同的抗病虫害能力。所以,在人工造林的过程中,应当优先选择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
6.4 做好消毒处理工作
育苗过程中,考虑到种子和土壤可能会存在一些病源与害虫,那么在播种之前,就需要对种子与土壤进行消毒,这样有助于种子出苗,如有必要,还需进行轮作。
6.5 实行封山育林
要想减少人畜对森林造成的破坏,必须坚决实行封山育林,从而逐步使单纯林转化为混交林,单层林变为复层林,疏林变密林。不仅如此,还要采取人工促进与改造措施,实行护繁结合,使生物群落更加完善,使害虫天敌数量增加,进而对森林病虫害进行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