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创新能力提升对策
2019-11-28王媛媛
王媛媛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稳步驱动河南省由传统的农业大省向新兴的工业大省、工业强省的转变,支撑起了河南省经济的半壁江山。伴随着省内产业集聚区从“创业期”逐步过渡到“创新期”,发展中遇到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创新能力提升中遇到的问题
1.1 政府主导的相关产业创新能力不足,产业内容非常接近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主导的产业存在着非常强的相似性,这就导致了产业集聚区之间相似性很高、关联性很低的局面。分析其主要原因是产业集聚区在起步阶段指导思想“大而快”,即以大规模扩展地域范围、增加产业集聚区数量为主要目的,很少有产业集聚区管理者能结合当地的优势产业或者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发展产业集聚区的产业。这就导致各地在产业引导、培育以及升级当地原有的产业时,与新引进的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型新兴产业存在脱节现象,无法凸显当地的优势。而各地政府在争夺产业落地时采取的竞争手段非常相似,基本都是降低税收、变相返税、免租金、免土地配套、承诺包销等手段,长此以往,便陷入了层次比较低的恶性竞争。
1.2 产业层次低,产业发展模式仍以传统的产业为主,自主创新能力弱
目前,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内传统的加工制造、工业组装企业所占比重仍然比较大,国家主导的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不多,自身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也寥寥无几,相关的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和对应的人员团队更是少数几家,即使有所谓的工程技术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其开展的实质性工作也不多,并且多数是具备硬件缺少软件[1]。目前这种现象非常普遍,甚至连国家高新技术区内的企业也大多是追求规模和数量,投入大、产出低的制造型企业;这样的企业只有基本的生产能力,不具备研发、设计等功能,传统的产业模式依然在产业区内延续。
1.3 产业服务不完善,无良好的产业发展软环境,缺乏创新的服务方式
良好的软环境有利于吸引更多的生产要素流入,有利于优秀人才聚集,有利于降低沟通成本,从而成为提高经济效益的地域。产业集聚区经过多年的发展,园区政府服务部门多数仍是以管理为主,以自我的审批权为核心,缺乏主动的、专业的服务。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与当地的人员业务素质有关,另一方面还与没有彻底转变思想,没有意识到自身的服务水平就代表着当地对招商引资的项目的重视程度有关。
1.4 土地创新管理水平不足,利用率低,集约发展水平欠佳
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同比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速。一些产业集聚区的大量土地已经审批,但实际上并没有供应,这就占用了宝贵的土地指标;还有一些项目存在实际投资额小于计划投资额,圈占了大量土地的现象,造成土地闲置。
2 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创新能力提升的策略
2.1 创新人才引进机制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产业集聚区要做好人才吸引的顶层设计工作,成立产业集聚区人才流动平台,建立人才引进、安置、退出机制。产业集聚区要与国家科研单位、重点实验室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在产业集聚区内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高端人才集聚中心,与国家、省科技部委结合,设立人才引进奖励机制,并建立科技成果认定、转化、交易平台,实现“技术有来源、技术可认定、技术可转化、技术可交易”,这样才能确保高新技术应用到产业集聚区,而不只是理论上的高科技。产业集聚区要加强与院校的“校企合作”,通过与高校的互动,实现教授和专家的讲学交流、课题研究,同时以外聘、顾问等形式将这些人才集聚在一起,建立企业的“智囊团队”,为企业献计献策。产业集聚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改变传统的人才引进模式,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以市为单位建立智慧人力资源平台,各个园区建立子平台,实现线上的人员甄选、交流,或与专业的人力资源公司合作,针对园区设立有特色的线上人员流动机制。
2.2 创新投融资模式
产业集聚区可以采取超前的投资、融资模式,运用股权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融资工具,吸收社会资本,建立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持续发展的资金保障生态圈[2]。产业集聚区还要吸引大型的基金公司、财务公司,创新性地开展订单质押贷款、合同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模式,解决资金问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产业集聚区与银行征信系统相结合,在产业集聚区内部建立成员诚信档案,以产业集聚区内单位为主发起成立基金公司或担保公司,只针对产业集聚区内部成员实现资金的使用。产业集聚区还可在线下建立成员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尝试性地开展线上园区P2P业务,降低园区成员企业之间的沟通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2.3 创新土地使用机制
土地是确保产业集聚区企业进入的载体。产业集聚区应在确保政策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最大化满足产业集聚区的用地需求,可通过推行土地差别化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政府部门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新增加的分配量时,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门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土地指标,并且首先保证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和重大项目的土地供给量。对于已经进入产业集聚区的工业项目,规划部门要在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园区容积率、园区绿化率、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等量化指标上对工业土地使用设置精确条件,从而提高土地单位面积的价值。对于实力相对较弱的中小企业,入园后可采取租赁园区内标准厂房方式,减轻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压力,将更多的资金用在经营管理上。对于园区内长期不开工、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要加大闲置土地的惩罚力度,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腾笼换鸟策略,以无偿收回、低价回购等方式,降低企业的入园等待时间和建设厂房的成本,从而提高闲置土地利用率。对于效用价值低下、不符合园区发展的项目,要采取限期退出等机制。
2.4 创新政府机构设置
产业集聚区政府机构的设置要以改革创新为指导,职能是整合资源、解决问题,以服务好产业集聚区为准则。首先,要定好管理者级别,产业集聚区要设立专职的班子,委派专门的干部负责建设与运营,确保产业集聚区项目推进的持续性、政策的连贯性和结果的有效性。其次,产业集聚区要明确与产业集聚区所在乡镇行政管理的界限,重点在于配合,实行以产业集聚区为主导,统一领导,各司其职、界限分明,通过建立产业集聚区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企业投资时与之相关的政府管理清单、政府明晰的行政收费目录、政府性可使用的基金目录,强化权力运行制度等监管。最后,实行产业集聚区多部门统一办公机制,重点加强产业集聚区项目平行联批,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通过建立网络审批平台,缩短沟通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最终实现一站式解决目标,过程中要对审批、转批时限做出承诺,对无法按时实现承诺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2.5 创新招商模式
产业集聚区要实现招商由靠优惠政策向靠优质综合服务招商的战略性转变。招商模式要以政府为主导转变为以企业为主导,通过引进龙头企业,实现企业上下游产业链的转移,实现以商招商,提高入园企业的数量。另外,产业集聚区可通过专业的中介机构招商、政府外出做专题招商会等方式,提高招商的渠道和精准招商的成功率。政府要不断完善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考核评价机制,对成效突出单位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工作不力造成招商引资考核排序靠后的单位或个人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