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评价改革要抓住关键点
2019-11-28汪明
汪 明
当前,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稳步实施,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业质量标准进入高中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积极推进,中高考改革不断深化,但唯分数倾向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只有基于考试成绩的公平才是最公平,只有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才是最合理,这些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就改革本身而言,无论是基础教育评价改革,还是中高考改革,扭转唯分数的政策指向非常明确,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确定了质量评价的五大方面,包括学生的品德发展水平、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和学业负担状况,旨在打破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只看学生学业的做法;中高考招生录取引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不只看分数,还要结合或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尽管这些重要的改革举措在实践中落地,仍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仍要花大气力付诸实施,但改革方向必须坚持。也只有这样,学校和家长的目光才不会只盯着考试分数,不再仅仅为了获得高分而不断给孩子加压。
全面实施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是深化中高考改革的关键。中高考改革是考试评价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加快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考试招生体系,形成全面发展的考试、综合考核的评价、更加公平的选拔。同时,还要避免中高考改革政策中的一些“硬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成为“软约束”,这是确保考试评价改革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
实施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是中高考破除“唯分数论”的关键环节。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和高考评价体系,可以有效促使招生学校从简单“招分”调整到科学“招人”,引导基础教育从“单纯育分”转变到“全面育人”,但关键是要做到科学、客观和公正。一是解决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问题,目前采取写实记录或成长记录的方式,尽可能记录下学生各方面的突出表现,如学生选修模块学分、学科特长和竞赛获奖纪录等,这些信息无论是对综合评价招生还是统考招生都有重要参考价值;二是建立健全完备的社会诚信机制和监督问责机制,明确规定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的使用办法以及违规行为的罚则;三是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专业研究和政策设计,包括综合素质的本质、特征、表征及相关责任主体,有效监督评价者的评价行为和评价过程,并适当约束评价者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
此外,应当积极推进高考综合评价录取。通过融合统考成绩、学科特长、中学学业表现、综合素质评价和面试考查等多维度评价,更好地实现考生与高校、考生与专业的双向匹配,推动招生学校逐步从“选分”走向“选人”,从“单一录取”走向“综合录取”。
加快优化评价体系,是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的当务之急。在当前基础教育评价领域,围绕着学生、学校和课程等不同评价客体,有各种各样的评价维度和评价指标。这些维度和指标既有区别也有重合,基层在实际操作中常常难以把握,有的甚至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相混淆。深化基础教育评价改革,须做好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不断优化评价体系。
优化基础教育评价体系,要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指针,理顺不同教育评价之间的关系,使评价体系内部有效衔接。例如,适度整合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等相关评价内容,构建高效、整合、职责明确的评价体系;建立指标、数据、结果应用的融通机制,切实增强评价的系统性和科学性;有效利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督导评估等已有监测数据,让现有数据成为基础教育评价的重要支撑,提高数据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加重学校和学生的负担。
全面实施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不断优化基础教育评价体系,是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任务。同时,还要进一步增强“硬约束”,使中高考改革的相关要求真正落地,使基础教育评价真正走向系统、全面和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