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文学:幼儿的文学话语权
2019-11-26严萍
严 萍
随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儿童文学逐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其突出的表现在出版行业,儿童图书呈现了一个巨大的吸金需口。究其背后的原因,在于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家庭的消费能力也在不断提升,由以往的生存需求转而向更高级的需求发展,尤其是对于子女教育的重视,拉升了童书市场的需求[1]。
但另一方面,虽然文学由来已久,但我国儿童文学可考证的历史并不长,儿童文学研究体系并不完备,面对巨大的需求压力,儿童文学激发了新的活力,于是凡是涉及到“小孩子”的文学和书籍,都称为“儿童文学”。
事实上,儿童文学是以0—15岁的少年儿童为读者对象,为吸引他们对文学的兴趣,培养他们对文学的鉴赏力而创作或改编的文学类型[2]。而从出生到十五六岁的少年儿童,是人的一生中身心发展变化最迅速的时期,其生理、心理、经验、审美活动等各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儿童文学细化又可以分为幼儿文学、童年文学和少年文学。事实情况却是,由于6岁及以后正式开始义务教育,孩子的生理、心理开始逐渐趋向于成熟,所以我们称的儿童文学更偏重于6-15岁的孩子,而往往忽略了幼儿文学这个部分。虽然近几年,绘本市场的火爆让大家开始重视,但是幼儿文学领域在儿童文学中的位置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或者可以说,儿童文学体系本身还不够完备,更难以专业化到幼儿文学领域。
一.幼儿文学需要有自己的话语权
(一)幼儿自身特点需要自己特性的文学
3-6岁幼儿身心刚开始发育,缺乏知识和生活经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因此,适应他们年龄段的幼儿文学有自己的特性:以幼儿的感受力为主,“浅语”文学,诉诸于“听”和“看图”的幼儿故事,能参与的趣味文学。
幼儿文学不是儿童文学的附属,而是其中一种针对3-6岁年龄阶段幼儿的文学。他对文学的接受并不是以识字阅读为主,而是基于其年龄特点,以感知和参与为主来逐步感受和体会文学。因此,可以说,幼儿文学是真正意义上的启蒙文学。
鉴于其启蒙地位,幼儿文学应给幼儿以“真、善、美”文学特质的熏陶,应关注到幼儿文学自身的话语权,给幼儿更多更好的文学营养。
(二)幼儿文学的话语权促进幼儿文学的发展
仅从字面上理解,话语权就是说话权、发言权,亦即说话和发言的资格和权力。本文这里用到话语权,正是因为幼儿由于年龄特点,很难充分运用话语权,幼儿文学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所以提出幼儿文学的话语权。
幼儿文学提倡话语权其实是需要全社会进行关注,对于人之初的启蒙文学,对于开启幼儿心智的文学,对于人本文学的基础形态给予关注,打造出更多优质的幼儿文学资源,供3-6岁幼儿进行选择和开启文学的朦胧之光。
金波幼儿文学奖的设立,就是因为幼儿文学本身就具有相当写作难度,目前也是儿童文学中的创作弱项。接力出版社总编辑、儿童文学作家白冰也表示:“实行二胎政策以后,我们面对着很庞大的婴幼儿群体,而0-3岁的这一阶段一直是儿童文学创作的薄弱环节,这一方面也必须抓紧。”[3]
因此,幼儿文学需要有话语权,这个话语权很难是幼儿自己来争取,那就需要更多关注幼儿文学的人来发声。
二.幼儿有自己特殊的文学话语
幼儿文学需要自己的话语权,是由其年龄特点和文学特性决定的,虽然属于儿童文学大类,但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一)幼儿文学是幼儿的文学幼儿文学首先要是幼儿能接受并乐意欣赏和参与的。其一,“能接受”当然指的是要适合3-6岁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幼儿文学应该是“浅语”文学。但“浅语“不等于是幼稚,而是要通过幼儿能接受的浅显口语来表达,冗长的句子、成语、生僻的词语都是大忌,因为孩子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经验都不足,这些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属于无效语言。幼儿文学的形式体裁应该也是孩子们“能接受的”,由于幼儿年龄尚小,注意力集中时间较短,童话故事不能太长。此外,幼儿不怎么识字,因此,幼儿最先接触的书应该以图画书为主。
其二,“乐意欣赏与参与”也是基于幼儿的审美接受能力,其最根本还是从幼儿的特点出发。幼儿接受文学,主要是通过“听赏”的方式进行,如朗朗上口的儿歌和有趣的童话故事。或者是通过看图和“听赏”相结合,如幼儿图画故事书。还有就是通过“欣赏或参与“的形式进行,如幼儿戏剧。
(二)幼儿文学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文学样式建立在尊重幼儿身心特点基础之上的幼儿文学,他应该有属于自己特性的文学样式。他不能像儿童文学中的童年文学那样,以长篇叙事来构写童话故事,也不可能像少年文学那样,还有报告文学的体裁样式。
幼儿文学中文学体裁应该是与幼儿身心和审美接受相吻合。儿歌适合幼儿念唱,押韵又有趣,又称为童谣;幼儿童话,篇幅短小,但童趣十足又结构紧凑;童话故事书,以图画为主,文字为辅,巧妙结合;幼儿戏剧符合幼儿审美趣味,并能欣赏和参与。
这些文学样式与游戏紧密结合,幼儿文学经常以游戏的形式呈现,而游戏中又经常会融入幼儿文学。这种幼儿文学特性正是幼儿的需要,也是幼儿文学区别与儿童文学其他时期的重要特征。
(三)幼儿文学是幼儿与文学的共同发展基于幼儿文学的游戏性特征,幼儿3-6岁也有不同的年龄阶段特征,对于游戏及文学的表现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和发展。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幼儿也呼唤幼儿文学以更精彩的表现来反映内容。
随着幼儿年龄的发展,幼儿对各种文学形式也有着具体的不同需要。幼儿童话要求的篇幅从短到较长,幼儿图画故事书内容也从简单到更深入,对于图画故事内容的追求也逐渐提升。
与此同时,随着时代发展,幼儿文学的表现形式也更加丰富。如图画书更是以立体书、香味书、异型书等形式出现。
三.幼儿文学拥有话语权是幼儿文学走向成熟的标志
(一)幼儿文学的成熟首先在于出版市场的细分
接力出版社总编辑、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白冰说过:“出版社应该越做越精细,越做越专业,把分级阅读的理念贯彻到整个童书的创意策划中去。”
出版市场上的“儿童文学”是个大类,幼儿文学应有专门的细分类。而其前提应该是幼儿文学版块书籍的分类,童书应该有针对3-6 岁幼儿的分级。细观下去,针对出版市场会发现呈现出整个童书市场,80%其实集中于童年少年阶段图书,如《马小跳系列》《女生贾梅》《草房子》等,另外的20%中,绘本占到18%-19%,剩下1%为参差不齐的寓言、胎教故事等。
这里不是说童年、少年文学书籍过多,实际上这一部分需求更多更优质的书籍,只是相对于幼儿文学,由于读者群年龄小而不够重视和开发。实际上,从书籍电商销售数据可以看出,低幼文学,尤其是各种绘本出版,却领跑了童书市场。实际上,这种需求还可以进一步深挖和释放。
(2)幼儿园活动中幼儿文学的融入
3-6岁幼儿主要的活动场所除家庭外,主要集中在幼儿园。幼儿园的常规活动语言活动是幼儿文学运用最明显的地方。事实上,幼儿文学在幼儿园活动中的融入,不仅只体现在单纯的语言活动中,游戏、阅读区域角以及其他文体活动中,都可以渗透其中,从而丰富游戏内涵,潜移默化启发幼儿的文学素养。
(3)幼儿文学创作主体自觉性增强
幼儿文学的源头活水来源于创作。幼儿文学的话语权需要有更多创作主体增强自觉性。这种自觉性来自于对幼儿文学的重视和热爱,来自于对幼儿的关心,希望以更多更高质量的幼儿文学作品启迪他们,同时也来自于对于幼儿的了解,遵从幼儿身心发展特点,俯下身来,创作适合幼儿,并受其喜爱,熏陶以提升文学感受力的作品。
(4)幼儿文学的话语权需要几方合力
幼儿由于年龄小,对于幼儿文学话语权处于无意识状态。可喜的是,国家也开始重视学前教育领域,并相继出台了越来越多的学前教育政策。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家庭对于学前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不断提高。幼儿文学的成熟,需要幼儿文学的各方发声,不断推进幼儿文学的成熟和完善。
学前阶段对于人的一生有重要的影响,幼儿文学作为人之初的启蒙文学,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幼儿文学结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有自己的特殊属性。幼儿文学不是纯幼稚文字的文学,他需要与游戏、图画、音乐等相结合,让幼儿从生命初感受到文学的美好和趣味性。而这种融入是幼儿无意识来解决的,需要国家、家庭、幼儿园、幼儿文学创作者等各方努力,提供更多的优秀幼儿文学资源、幼儿文学丰富多彩的实现形式等共同助力对幼儿文学素养的熏陶、启蒙和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