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体育社团实体化机制创新研究
2019-11-26张坚锋
张坚锋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 广州 510520)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体育是人民美好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州地处珠三角地区,是改革的先锋城市,其经济实力雄厚,体育群众基础优越,体育消费需求旺盛,人们对体育需求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性。原有的“强政府、弱社会”的管理模式势必满足不了人们对当前体育多元化需求,严重限制了体育社团的内在活动和发展动力,实行“管办分离”,促进体育社团实体化已是必然趋势。为此,本文从当前体育改革的时代背景出发,探讨和分析了广州体育社团在实体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并研究提出相关机制创新内容,目的旨在复杂多变的新时代背景之下,广州体育社团能健康、持续、良性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在体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有效的促进广东体育强省建设和全民健身工作。
1 体育社团实体化与机制创新的内涵
1.1 体育社团实体化内涵
社会团体在2016年国务院修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第二条具有明确定规定,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社团则是在体育领域依法开展活动的社会团体,主要包括体育协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体育社具有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上要联系体育部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任务,启下要联系市民,对体育具体业务发展进行指导和管理。体育社团是重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重要的组织机构。
体育社团实体化的实质就是由原来政府主导的举国体制转变为社会共同参与的体育团体管理模式。体育社团实体化突出表现在能力建设上。主要体现在五个能力:一是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二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是依法自治能力。四是筹资能力。五是与政府建立伙伴关系及与体育部门良好配合能力。[1]实现体育社团实体化是丰富现代化社会生活的社会需要。是提高国民体质,增强综合国力的国家需要,也是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时代需要。
1.2 机制创新的内涵
“机制”一词最早源于希腊文,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对机制的这一本义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解读:一是机器由哪些部分组成和为什么由这些部分组成;二是机器是怎样工作和为什么要这样工作。(辞海解释)把机制的本义引申到不同的领域,就产生了不同的机制。由此可以看出两点,一是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是事物是由各个要素组成的,二是协调事物的各个部分关系,能够有规律的发挥应有的作用效应。
机制创新,也就是将事物的各个要素重新进行优化联系,提高效能,增强事物活力,也就是将被动的事物制度转化为内生能力的机制。要实现体育社团实体化机制创新就要深入了解体育社团组建、运作和发展的客观规律,分析现有机制的弊端,这是实现机制创新的基础;机制是由制度内化而来,体育社团制度是否符合体育社团运作规律,这是体育社团实体化机制创新能否实现的关键;机制创新还要有得当的激励措施,这决定了体育社团实体化机制是否能长期运行。
2 广州市体育社团实体化面临的困难与风险
2.1 体育社团实体化转变的主体意识尚未树立。十二五规划提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动力是改革。全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强调指出,全面改革必遇到来自既得利益和意识形态的种种阻力[11]。这席忠言自然是指全国的经济界而言,但对文化与体育界以及其他行业同样具有指导和启发意义。广州体育就这方面的改革在意识形态以及相关的理念上恐怕多有模糊认识和事不关己。来自大量的文献揭示,我国经济行业一定时期发挥劳动成本低之优势、过度依赖外向型产业结构,造成了国内产业结构的固化,导致延缓产业升级进度。用此道理就此推断,现有体育运行体制的“固化”,也就构成了体育界对转变发展方式的种种阻力,他们长期存在的权利性体制障碍和协会经济要素的组合与制约的障碍就难以排除或逐步消除。
广州市主要的体育社团由体育总会及其业务指导下的40个单项体育协会组成。从人员配备看,从2012年开始,广东省行政部门由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了业务指导单位,实行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和无行政级别和编制,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推进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市场化改革进程。但是目前广州大部分体育社团的工作人员以兼职居多,体育社团中的主要领导职位均有来自行政部门的体育干部,专职工作人员仅仅集中在少数协会之中。从管理机构看,大部分体育社团还是按照行政部门的方式来划定业务归属,缺乏专业技能、市场运营和服务的能力。这就导致广州体育社团实体化改革行动上已经开始实施,但是思想观念还处在行政权力保障的体制固化中。广州体育社团实体化进程中不仅仅是“两块牌子”的简单“脱钩”,新的运行机制能否发挥其应有的效能,这也是不得不面对的新问题。
2.2 决策者利益与体育社团利益脱钩,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在体育改革的历程中,设立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初衷是体育社团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中不能全面承担体育发展的重任,需要由行政部门协调各方资源,为此我国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与单项运动协会长期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同构体制,体育官员既是项目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国家公务人员也是体育团体的领导人员,而在实际体制运行中,体育官员考虑更多的是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的权力和利益,而忽视了体育社团发展的利益,这就造成了决策者利益与体育社团利益脱钩的矛盾,并已形成一个错综复杂的特殊利益集团。如果利益机制得不到有效监督和约束,既得利益阻力会在体育社团的结构和组织中不同程度的存在。行政部门对体育社团直接干预过多,双方职责边界不清晰,关系定位不明确等老问题将会长期困扰体育社团的实体化进程。广州体育社团实体化过程中同样面临这样的困境。
2.3 项目发展不平衡,不同体育社团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不同。2001-2005年间,由广州市体育局主办、广州市体育协会承办的世界性和全国性体育比赛多达50多项,“十一五”期间和“十二五”期间,广州平均每年承办的国际、国内体育大赛超过20项[8],而广州多个单项体育协会在利用承办大赛的契机,承接了政府职能转移过来的服务性、中介性以及公益性赛事活动。不同运动项目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也不尽相同。像广州体育社团承接的足球、篮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等职业化程度高、深受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由于群众基础较好,赞助资金充足,赛事收益良好,加上自身项目品牌的溢出效应,体育社团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力会不断增强。而对于相对冷门项目,如跳水、体操等缺乏必要的群众基础和市场运作,筹集资金较弱,自身“造血”能力不强,这类体育社团实体化后会面临生存挑战。另外,随着新兴体育项目社团,尤其是草根体育社团的蓬勃发展,如何与行政部门做好衔接,也是体育社团实体化过程中不能忽视的问题。
3 广州体育社团实体化机制创新分析
体育社团改革的核心是不断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因此,广州体育社团应建立以政府作用与市场相统一的机制创新内容,建立依法自治的组织管理机制,强化符合行业规范的运行监督机制,创建能够发挥人才能动性的竞争激励机制,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经营机制。
3.1 建立依法自治的组织管理机制,坚持以目标导向,提升工作效能。
建立依法自治的组织管理机制就是要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首先,广州体育社团法人地位得到了政策支持,2012年广东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务院文件精神“先行先试”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中保障了广州体育社团的独立法人合法化地位。其次,在组织机构的设置上,要突出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化运作能力部门属性,弱化行政管理的部门属性。广州体育社团的发展在于市场,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将是广州体育社团实体化的重要技能。再次,体育社团要与行政部门、商业运营机构建立互信、互助的关系,既要完成好“为国争光”组队参赛的竞技任务,也要行使好培训、赛事活动等业务。最后,广州体育社团的实体化发展要坚持目标导向,目标导向理论认为,要想顺利达到目标就要不断排除目标障碍。体育社团只有坚持目标导向处理各种关系,才能建立起合理的发展规划、完善的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效工作机制。
3.2 强化符合行业规范的执行监督机制,确保执行力有效推进。
加强监督管理是保证体育社团执行力有效推行的重要手段。要建立督查、问责、追究、复命制度。在我国传统的评价体系中,原本行政部门与体育社团同属“一家”,行政部门对体育社团系统评价,类似于“亲兄弟”间的评价,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无法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和公正,公信度不高。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第三方”评价机构既能减少行政的部门人员工作强度,又能提供专业的测评报告,从而更好的指导体育社团实体化发展。
3.3 创建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在推动体育社团发展的积极性。
广州市多年的国际展会、赛会经历持续吸引和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项目管理和市场营销人才,其中不乏能够从事体育管理和赛事运营的优秀专业人才。2003年广州举办中巴足球赛,在没有任何国家投资的情况下,自筹资金1500 万并获得盈利,完成利税500多万元,这正是广州市拥有高素质体育运营人才和优良市场运营环境的具体体现。广州市又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多年来不断吸引各类人才到此工作,广州市政府的人才引进政策和安置政策也在客观上帮助了体育方面人才的聚集和引入。各类企业经济管理人才、营销人才以及广州市传统上大量存在的,稳定的体育爱好者群体均为广州市体育社团实体化提供了人才保证。
3.4 建立以体育社团为主体的“政府—社团—商业—个人”联动产业发展,满足多元需求的服务经营机制。
充足资金是体育社团实体化的基础保障。随着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不断推进,体育社团的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国家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支付体育社团相应的经费,这是体育社团获取资金的一方渠道,然而这样的渠道经费有限。体育社团要想拥有源源不断的的经费来源就要不断创造发挥自身“造血”能力。建立体育产业发展意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多渠道引入资本,运用现代管理制度建立起“政府—社团—商业—个人”利益共同体。
4 结论与建议
4.1 广州体育社团实体化已经是大势所趋。与其“坐以待毙”,不如积极行动,迎接这场体育变革。广州体育社团改革已经具备实体化条件,且在广州通过各级各类项目赛事的举办,体育社团与行政部门也在不断调整适应各自“角色”。
4.2 在体育社团实体化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行政部门应积极做好顶层设计,与体育社团共同协调发展问题。实体化前期过程中,行政部门应改变认知迭代,打破原有的利益固化,积极扶持培育体育社团。对待不同项目,应分类分步骤的实施实体化。
4.3 广州体育社团只有不断创新机制,才能更好的促进体育社团实体化进程。建立以体育社团为主体的健康、持续的产业生态体系,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运营机制,达到经济和社会效益统一;运用体育+思维不断进行技术进步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