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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幼仪:痛楚与隔膜

2019-11-25子张

书城 2019年11期
关键词:张幼仪志摩徐志摩

子张

据说张邦梅采访其姑婆张幼仪的那本《小脚与西服》早就译介过来了,又说当年热门电视剧《你是人间的四月天》对张幼仪形象的塑造依据的就是这本书。可惜这些我都错过了,脑子里丝毫没有关于“向一个没有自由的人要自由”这类警句的印象,这回从浙图借来此书,乃是出于好奇。

在家里看了小半,出门在高铁上看了大半,有一句话留在了记忆里:“文人就是这德行。”在另一处,这句话被重复了一遍,那是描述张幼仪评价徐志摩《我的彼得》时说的一段话:

幼仪仔细听完这篇文章以后说:“嗯,他写这篇文章的口气,倒像是个非常关心家庭又有责任感的人。”

“可是啊,”她继续说,“从他的行为来判断,我不觉得他担心我们的钱够不够花,还有我们要怎么过活这些事情。你晓得,文人就是这德行。”

找不到英文原版,从豆瓣读书的评论里知道“文人”原文为“artist”,但这可能是张邦梅转述张幼仪原话的用语,当然也有可能是张幼仪本人的用语,总之在译者看来,“artist”就相当于中文里的“文人”。

想来也是,如果把“文人”翻译为英语,可能会有多种选择,但传统上中文里好像只有这么一个“文人”与“武人”相对应,不管他是写诗还是绘画,还是通过科举考试被录用的文官,都在“文人”范围内。五四以后多了“知识分子”或“知识人”这些概念,那是指现代背景下的新式文人。

具体说到徐志摩,他总体上已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文人,而是现代西式教育背景下的一代了,但由于自幼生活于传统文化氛围中,其家庭教育和身上的过渡性是明显的,张幼仪未必仔细辨析过志摩身份的复杂性,视之为“artist”或“文人”乃是很自然的。

其次,从具体语境看,这里的“文人”一词是由徐志摩在对待妻子时的“言行不一”引发出来的,即在张幼仪看来,耽于梦想、不务实际乃是一般文人的通病。其实张邦梅在另一处引述幼仪这句话时,也有一个具体语境,不妨再对照一下:

在将种种痛苦加诸爱他的每个人身上以后,徐志摩怎么还能创作出这么轻快、灵动的诗来?在他灵感迸发的时候,他的妻子连他在哪儿都不知道。

我再度问起幼仪是否生徐志摩的气,她始终回答:“事情就是这样嘛!”要不就说:“文人就是这德行。”

我觉得幼仪对文人的观感(她认为他们不是活在现实的人)和徐志摩对自己身为诗人的看法似乎相差无几。他写道:“真诗人梦境最深—诗人们除了做梦再没有正当的职业—神魂远在祥云缥缈之间那时候随意吐露出来的零句断片……”

在这段话的前一半,可以感受得到张邦梅对徐志摩的气愤,“将种种痛苦加诸爱他的每个人身上”无疑语气甚重,极易引发爱志摩和爱幼仪的人们的对抗性情感,因此对这个带有强烈情绪的判断是需要仔细辨析的。至于张邦梅接着引述志摩自己的言说,大概其侧重点仍在于强调张幼仪眼中文人“不是活在现实的人”一面。

那么,如何理解张幼仪对徐志摩的评价?以及如何理解张幼仪眼中徐志摩的文人德行?“豆瓣·读书”关于《小脚与西服》的书评,几乎是一边倒地倒向张幼仪,张邦梅记述的某些幼仪语录,更是成为引用率颇高的网络名言,比如以“秋天的扇子”比喻她被遗弃的命运,又比如最后谈到“爱不爱徐志摩”时所说的一段话:“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的家人可称为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但我也知道,也有不少对张邦梅所记张幼仪言行持质疑态度的读者,虽然这些质疑不一定通过文章公开发表。

从读者角度,我充分理解张邦梅作为第二代移民女性在书中表达的带有强烈女性主义色彩的愤怒,也很是认同张幼仪对自己与徐志摩婚姻从开始到结束都极为被动处境的抱怨,特别是从怀孕数月一直到孩子出生、死亡的几年间徐志摩不辞而别又忙着恋爱、离婚的行为,更是相当出格,我想这种处境下一个女性的感受是无法伪装的,作为读者也自是无法回避。无论徐志摩主观上有没有伤害张幼仪的念头,从受伤害者的角度,徐志摩都难辞其咎。整本书中,对徐志摩最为严厉的指责,出自作者在第十一章“诗人哟!”开头的自我表述,也就是前述“在将种种痛苦加诸爱他的每个人身上以后,徐志摩怎么還能创作出这么轻快、灵动的诗来?在他灵感迸发的时候,他的妻子连他在哪儿都不知道”两句,无法猜想假如志摩生前听到这样的责备,会不会或者怎样为自己辩解?

尽管张幼仪在回答侄孙女提问时并未就“文人的德行”做更多解释,但她提供的生活细节和她对年轻的诗人丈夫的女性直觉还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耽于梦想、脱离实际、一意孤行、放弃责任这些问题,这些行为特征应该说的确也是知识分子较常见的弱点。具体到一九二二年的背景下,个性解放、为理想而生活、从不合理的婚姻桎梏中解脱出来,那都是既时髦又合理的“道德革命”的社会主题,也是在彼时的文学作品中最流行的文学主题,译介的易卜生戏剧《玩偶之家》、胡适的创作独幕剧本《终身大事》都是从正面揭示这类主题的作品。然而现实生活的具体问题是:在那时的中国,虽然“变革”的气氛甚浓,而真正实行了的婚姻自主毕竟属凤毛麟角,女性的实际处境较之男性就更加艰难和复杂,因此两性的“解放”既非朝夕之间所能解决,男与女亦无法做到同步,多数“被解放”“被离婚”的女性不会有张幼仪离婚后那样“不幸中的万幸”,而只能继续承担社会、家庭加诸她们的重负。年轻的志摩在沉浸于“革命”观念而又要采取“革命”的行动—离婚时,仅仅从一己的感受出发,几乎完全忽略了无辜的幼仪的实际状况和具体感受,这既与他当时的年龄有关,也与当时的流行风气和自身感受到的强烈压迫感相关。与志摩不同,鲁迅对朱安的不“离婚”、胡适对江冬秀的“容忍”……或许可以从不同侧面提供一些参照。

不过,张幼仪在强调“尽责就是爱”的时候(“爱意味着善尽责任,履行义务”),的确也忽略了问题的另一面,即徐志摩与她的婚姻毫无爱情基础。幼仪把她与徐志摩之间的距离仅仅理解为“小脚与西服”的距离,总以为志摩嫌弃她只是因为她没有能与志摩“对话”的知识水准,她似乎没有想到志摩首先是个视美如命的男性,同时又是一个既年轻又浪漫、理想主义的诗人!而且还是一个独生子身份的富家少爷!倒是多年以后志摩儿子阿欢的一句话仿佛提醒了幼仪:“我只对漂亮姑娘感兴趣。”张幼仪坦率地承认她“不明白”儿子为何说这样的话,但她由此“想起了他父亲。我一直觉得他父亲要的,是个比我更女性化、更有魅力的女人”。除此之外,透过该书和另外一些文献,还可以知道徐张二人性格、性情方面的差异,以及张幼仪对“爱”的过于狭窄的理解。爱情、婚姻之所以常常给人以“说不清”的印象,并不是真的说不清,而经常是不敢或没有能力面对,人总是试图以道德层面的东西掩盖生物层面以及更多层面的东西。

当然,张幼仪最终与志摩达成了和解,她说:“我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和丈夫离异的原因是他认为我们两个不搭调;结果我们离婚以后,相处得反而比离婚以前好。”实际情况也的确如此,在这本书里有不少地方写到他们后来的交往,给人感觉更像是亲密的兄妹关系。其实,离婚之后比离婚之前相处得好,这原因或许并不难理解,一来先前的压力解除了,那种无爱婚姻的紧张感也就随之消失,交往起来当然就自然多了;二来志摩经过这些波折,年岁渐长,性情也在成熟,尤其是在与陆小曼结婚之后产生的对比,使其意识到幼仪在处理徐家家事中难以取代的位置,“只做徐家儿媳妇”的设想真真切切实现了。这时候的徐志摩,像是无形中坐实了后来张爱玲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的名言:“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只不过志摩是先娶了白玫瑰而已。

换了幼仪的角度,似乎更不成问题,虽然并不真正情愿地离了婚,她毕竟还是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是徐志摩儿子的母亲,而她的儿子又是徐志摩父母的孙儿。张幼仪的家世和家教,本不比徐家差,甚至更胜一筹,在理解中国家庭的传统意义和一个中国女性的“教养”方面,幼仪显然比志摩更为游刃有余。在书中,不时可以看到幼仪在抱怨志摩对她的“不屑”时,常常拿她的哥哥们和她的家庭氛围比较,觉得哥哥们也和徐志摩一样受到新的教育,而从未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或者给她冷眼令她难堪,她自己家里的气氛似乎也比徐家更令人感觉轻松愉快。

至于如何理解张幼仪眼中徐志摩耽于梦想、不务实际的文人“德行”,在考虑到志摩因年纪、学养、性情、处境等因素过于率性而伤害了幼仪之时,恐怕也有必要强调,志摩在得知幼仪怀孕之际而先后提出的打胎、离婚要求及不辞而别,乃是特定情境下的一种非理性行为,或曰精神高压状态下所做的不周全之事,并不能以此断定志摩为薄情寡义之人,也不能因此否定志摩提出与张幼仪离婚的正面和积极的意义。因为前面说到,张、徐之间本来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爱情基础,虽然张幼仪似乎始终都看不透这一点,总是强调她对志摩和徐家所尽的责任。就算幼仪真的很在乎志摩,甚至可以说“爱”志摩,那也是单方面的事,而现代婚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如果张幼仪不从这一点出发,就永远也理解不了自结婚那天起她和徐志摩之间存在的“冷漠”。

幼仪的旧观念使她无法真正明白她与志摩之间从一开始就存在的情感危机,她虽然在徐志摩父母面前认同了离婚的事实,但在她心里是把这“离婚”归因于徐志摩一方面的,她认为“和丈夫离异的原因是他认为我们两个不搭调”。幼仪在向张邦梅讲述自己的婚姻时,时而联想到张徐两家联姻时相命婆看到的“相命图”的真相,时而联想到“我丈夫爱上他老师儿子的结婚对象”“是辱没了‘五尊里的‘师”,这些想法,无法证明幼仪后来“积极寻求内在改变”的意识或行动。也许张幼仪所意识到的她个人最了不起的变化就是离婚后“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那种新面貌:“所以,我要为离婚感谢徐志摩。若不是离婚,我可能永远都没办法找到我自己,也没办法成长。他使我得到解脱,变成另外一个人。”不过有一点,尽管张幼仪后来变为另一个人,甚至可以说成了一个成功的企业家,有了自己的事业和新的婚姻选择,但这并不能代表幼仪已变成了真正的“新女性”,因为事业上的独立与成功和思想观念上的独立与透彻并不是一回事。

这样说,当然不是为了表明志摩的绝对完美,也并不是说志摩后来的再婚选择必然意味着圆满。其实对任何人而言,圆满只是个梦想,而人只能决定自己的选择,不能決定自己的命运。对此,徐志摩应该是既内心明白又无怨无悔的,他不是早就说了吗:“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1923年1月致梁启超)

以上着重从婚姻的生理或心理角度分析张幼仪对徐志摩与她“离婚”一事的看法,如果试图做出更全面些的观察和打量,也许还可以多说几句。

读《小脚与西服》,会多次看到张幼仪对她与志摩婚姻缔结背景、原因的叙说。在张幼仪记忆中,最初的动议是她的四哥张嘉璈(公权)提出的,因为张公权在杭州府中视察时,对当时在那儿读书的学生徐志摩的一篇作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及其书法非常欣赏,后来了解到他是海宁硖石商会会长徐申如之子,遂起了两家结亲的念头。在彼时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基本原则的时代,自然勿须首先征求两个年轻人的想法,而是由四哥给徐志摩的父亲写信商议此事,得到了徐申如的欣然同意,表示:“我徐申如有幸以张嘉璈之妹为媳。”此其一;其二,为了达成这场包办婚姻,“相命婆”竟然在两个人的命相上做了手脚,伪造了张幼仪的属相和年龄;其三,幼仪嫁到徐家后,从用人那里知道了志摩对她的真实看法,照那个用人的说法,当初十六岁的中学生徐志摩看到张幼仪的照片,撇着嘴,以嫌弃的口气说:“乡下土包子。”

除了幼仪自己的回忆,关于徐张两家联姻,也还有另一种说法,那是曹聚仁引海宁籍现代军事家也是徐家的亲戚蒋百里先生的观点:“志摩的父亲,一知道公权、君劢在社会上的地位,也起了心,而且想成就这一段亲事。”(曹聚仁《蒋百里评传》)

而无论哪一种说法,给人的印象都不可谓不清楚,即张徐的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是两个家族成员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建立的。张家看上的是徐志摩的“才”(当然这只是基本条件,门第的因素也许才是更重要的),徐家看上的是张家的“势”,即张氏兄弟显赫的社会地位和影响,显然这样的盟约带有明显的“政治联姻”因素,这正是经典的古典婚姻的套路。

使人印象深刻的还包括幼仪两个哥哥对志摩、对幼仪的态度。在幼仪记忆中,哥哥们对志摩才华的欣赏似乎超过了对妹妹婚姻是否幸福的关心,听到志摩提出离婚的消息,想到的竟然首先是“张家失徐志摩之痛,如丧考妣”。后来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幼仪的三弟张嘉铸(禹九)甚至不顾其姊的情绪,高高兴兴去参加志摩的婚礼,直到老年在美国,还要嘱咐孙女张邦梅写传记时要将徐志摩写得好一点,去世前又要求在自己的葬礼上读几首志摩的诗,可见其对徐志摩喜欢到了何种程度。而在张幼仪的讲述中,其实也并不难感受到她对兄弟们的行为流露出的不理解。

自然,包办婚姻并不绝对意味着婚姻本身的“悲剧”,但前提错了,结局的圆满也最多只能是“可遇”,而绝非必然。不然就不会在民国新文化背景下出现自由恋爱的风潮,也不会出现令评论家沈雁冰惊讶的那么多婚姻恋爱题材的小说。徐志摩后来的“离婚宣言”虽说带有那么一点戏剧性或作秀感,而就其内在的合理性,却又是顺理成章、符合新道德的举动。或许在这种带有表演性的“革命”行为中,作为被动一方的张幼仪无可避免地受到了伤害,而二人的离婚事件毕竟又是中国婚姻史上值得标注的一个象征进步的符号。

较之胡适、志摩一班朋友,鲁迅的特别之处在于他看到了另一面,就如他在小说《伤逝》里面揭示的“自由恋爱”的“不自由”结局,或者如他在另一篇小说《离婚》里刻画的爱姑内心深处的“不由自主”。前者令人联想到志摩与小曼结婚后的某种苦恼,后者令人联想到胡适、沈雁冰们在旧式婚姻与新式恋爱之间曾有的欲罢不能的踟蹰和矛盾。面对他们的踟蹰、矛盾,无论怎么表态似乎都不那么轻松。

此文断断续续写就,想起友人提到三年前香港《明报》采访幼仪侄孙女张邦梅之文,乃索来阅读,再与其《小脚与西服》对照,似乎又留下一些新的印象。最深的一点是过了二十年,作者的人和观念都发生了变化,看待其家族特别是诗人徐志摩显得更全面和持重,对徐张之婚姻也有了更开阔的打量与评价。第二,她重新理解徐张的关系,有“与其说《笑解烦恼结》,不如说《偶然》更适用于张幼仪”之语,这就更着意于人际关系之命运层面,而不再强調社会性、文化性的因素。第三,也许是经过了从青年向中年的转移,作者对爱情的理解也有了层次感,比如对话中她对爱情的分类,认为徐志摩写的是“爱之初”那种,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徐志摩作为天才诗人,走得太早了,给人留下的也基本上是青春期特征的文学遗产,而爱情也好、婚姻也好,的确是会随着年龄产生变化的,今之爱志摩者尤不可不注意这一点。其实仔细看当年胡适对志摩离婚一事的评议,也能掂量出其中用词的分寸,他是以“青年的志摩的单纯的理想主义”来表述的,如果读者能静下心来,应该不难揣摩胡适这份严谨的用心。

然则由对话中透露的张邦梅最早研究张幼仪的论文《张幼仪:传统、变化和超越》,以及在这次对话中对张幼仪的认识,个人感觉她在强调张幼仪从“传统”中不断趋于“变化和超越”的时候,仍然忽略了张幼仪在爱情观、婚姻观方面固守传统的一面,而正是这固守传统的一面,限制了她对自身与徐志摩观念差距的判断,因而也就无法对他们二人离婚的正面意义有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0一九年九月三日于杭州午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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